出逃新娘:夫君来追我 第二十一章 【书房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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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轻涯发觉赫连孤墨在自己的身边发呆,他略微有些分神,毛笔下的字写得略微有点结构不合理了(出逃新娘:夫君来追我第二十一章书房的乐趣内容)。他也知道自己在恐惧什么,赫连孤墨是一个怎样的人,他再了解不过了,这次的偶然中的必然碰面,她竟然性情大改,还说自己是什么莫小鱼,她怎么给自己起了这么一个奇怪的名字呢。自古女子无才便是德,平日里看赫连孤墨的为人处事,一点都不像一个读书人,怎么这个时候倒是显得肚子里文末不少呢?按照常理推测,赫连孤墨应该是识字的,但也就只能读读书信,写字应该是很困难的。现在,赫连孤墨应该是又在花痴自己吧,这个女人,洛轻涯真是服了,虽然他知道自己有些小帅,但也不至于让她见着就花痴吧,甚至是失忆了,什么都变了,这份花痴还是没有变,赫连孤墨平日里抓的帅哥不少,弄在府邸的更不少,自己只是万花丛中的一点,怎么就这般让她魂牵梦萦呢,尤其是她是在和自己洞房花烛的时候跑出去的,从自己的闺房里做了逃跑新娘。

洛轻涯觉得自己想的这些事情有些有趣,不自觉的略微笑了一下,他的余光告诉他,赫连孤墨觉察到了他的笑,正用一种很奇怪的目光看着他,似要询问,又多少有些不好意思,洛轻涯决定说话来打破这个僵局(出逃新娘:夫君来追我第二十一章书房的乐趣内容)。

“你来写,随便写几个我看看吧——”洛轻涯说,他把位置和毛笔都让给莫小鱼。

莫小鱼对这个突如其来的邀请有一点无语,拜托好不好,这个家伙用得是毛笔,我根本就没有用过毛笔啊,再说,是随便写几个,要写什么好呢,他这是要试探我的学识还是什么,从自己穿越以来,从小老板的口中知道这是一个小国家,小国家,隐约记得小三子跟自己说过什么天下的局势是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具体什么时间有这些小国家呢,莫小鱼接触到的书本中有战国、魏晋、五代十国,对好像都有这些,我该写什么呢,写个近的,清朝的,吓唬吓唬这个帅哥,让他看看,我是才人。哈哈。

莫小鱼一边想着一边接过洛轻涯递过来的毛笔,她特别想拿自己牙咬一咬笔杆子,但还是忍住了,因为她觉得如果此时咬笔杆子的话,有一种孙猴子的感觉。难怪电视上轮番播放的《西游记》中老有孙猴子咬笔杆子的镜头,原来人在不接触毛笔,拿在手的时候,确实是想用牙齿咬一咬这个什物。

“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莫小鱼一边想着一边在纸上写下了这样一句话。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写这句话,可能是因为在她穿越而来之前,电视上正在播放一个清代的电视剧,里面正好演着龚自珍写下这么一句话,又是大脑皮层的瞬间记忆。莫小鱼现在打心里爱死电视机了,从电视上不小心学到的东西,在穿越而来的世界里,竟然显得自己如此才华横溢。

莫小鱼不敢看洛轻涯的神情,她觉得自己已经把一个男子所有的风头都抢尽了,这对一个男子来说是多么致命的打击啊,如果一个女人在一个男人面前,无视他的自尊心,只能说这个女人有两个目的,第一,让这个男人爱上自己,第二,让这个男人滚得离自己远远的。莫小鱼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什么心理,不过,让洛轻涯滚远点的心理是没有的,她也不懂这个,只是觉得这句话有气魄就写了出来,莫小鱼给他看并没有想以此来刺激她只是觉得这些字很够味道,很有才。

洛轻涯看着莫小鱼手握毛笔的时候,表情有些扭曲,毛笔原来还可以这么拿,洛轻涯自小习字,从来没有用这种动作拿过毛笔(出逃新娘:夫君来追我21章节)。这样拿毛笔会写出什么样的字来呢?食指、中指和拇指捏着毛笔,毛笔不是垂直的,竟然是斜着用,这太奇怪了。

赫连孤墨是失忆了,但不会是连拿毛笔的姿势也忘了吧,这也太离奇了。洛轻涯怎么也想不明白。莫小鱼拿着毛笔的手在不停地发抖,显然就是一副不会写毛笔字的样子嘛,而且手还在不停地发抖,天哪,这个赫连孤墨也太不注意给自己留点面子了,你不会写字你就别不会装会啊,你会写字,你就好好写啊,看现在这个架势,她是真的不会写的,会写字的人没有一个人是这么写字的,看着赫连孤墨趴在那里写得那么难受,洛轻涯特别想给她找个椅子坐着写,但写毛笔字最好的姿势就是站着写,尤其是练字。洛轻涯已经确信她写的字看不得了,起码是惨不忍睹了,但他也不好意思表露什么,就站在那里等着看她能画出什么鬼符号来吧。

洛轻涯也很奇怪赫连孤墨为什么自打来他家里之后,每天都是一副书童打扮,而且还是一个勤勤恳恳的书童,除了给她的伤口换药,她都不用丫环服侍,还每天拿着抹布这里擦那里抹的,把整个书房收拾得一尘不染的,每天她什么也不做,就只在书房呆着,在他到书房的时候,就能看见她傻傻地看着自己。这个无敌花痴的女人,难倒她真的愿意一辈子给自己做书童吗?要是那样也好了,世界上少了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洛轻涯这样想到。

他看到赫连孤墨支起了身子,出于礼貌走过去,他已经做好笑翻过去的准备了,因为赫连孤墨的那个姿势已经能很清楚的说明,她写字写的很难受,而且她根本就不会写字。

赫连孤墨写的字映入洛轻涯的眼帘:“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这是哪里的句子?这是什么样的人才能有的抱负,这样的句子怎么能够出现在这样一个女子的手里!赫连孤墨的字虽然写的不好,但每一个字洛轻涯都认识,这句话的每一个字都在清脆地敲击着洛轻涯的内心,这是文人志士内心的呼声,是想表达都表达不出来的声音,她竟然在随便写写的时候,就写出来了,这个女子的心胸着实了得了!

“不错,能写首诗吗?你自己写(出逃新娘:夫君来追我第二十一章书房的乐趣内容)。”洛轻涯不动声色地说道。

莫小鱼开始在心里琢磨起来,这句话在历史上还没有出现过的,怎么也应该算是我赫连孤墨的原创了呀,是不是自己找的这句话把他逼得无地自容了,所以他才强调让自己来写一首诗呢?写一首什么好呢?莫小鱼看着窗外,竟然飘着蒙蒙细雨,这是夏季,怎么会下这么小的雨呢,那些生物上都已经被夏雨蒙的蒙蒙亮了。莫小鱼非常喜欢这样的意境,就像她喜欢春天一样,对,这样的小雨是有生命力的,小雨在飘洒的同时,就扣响了在沉睡的种子的门,种子就发芽了,莫小鱼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瞎想什么呢。

“你不会写诗?”洛轻涯问道。刚刚那句话真的让他震惊了,他甚至不愿意相信,这样的一个女子的手下能出来这样的一句话,他在测验她,他甚至有些嫉妒她的才华,一个女子都能如此,让他这个七尺男儿怎么来面对呢!洛轻涯在问这句话的时候竟然从心里不希望她会写诗。

莫小鱼看了一眼他,那一眼是不屑一顾的,此时的莫小鱼在脑袋里想的是该抄一个哪个时代的诗来吓唬他,她在想那首合适,而不是自己不会,她对这个现场有些感触,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也知道洛轻涯的心态,莫小鱼真的是绝顶聪明的。

还是来一首纳兰性德的词吧。莫小鱼在心里默默说道。

在黑龙帮偷东西的时候,有一次不小心偷得一个包,里面什么也没有,只有一本纳兰性德的词,莫小鱼一直把那本书放在自己的床头,书的封面很好看,内容也还不错,虽然莫小鱼识文不多,但她知道,这本书里的诗词是很好很好的东西。既然他觉得自己写不出什么好的来,就写一首好的出来,而且还要有韵味的。就是这个破毛笔太不好用了,算了,凑活着使吧。

莫小鱼在平铺的白纸上开始写字:

荷叶杯

知己一人谁是?已矣。赢得误他生。

有情终古似无情,别语悔分明(出逃新娘:夫君来追我第二十一章书房的乐趣内容)。

莫道芳时易度,朝暮。珍重好花天。

为伊指点再来缘,疏雨洗遗钿。

莫小鱼写了这首诗,看都没看洛轻涯,打了个哈希,伸了伸懒筋,就去旁边坐着了。嘻嘻,吓唬吓唬他拉,虽然是抄的,但在历史上还没出现这些词句的作者的时候,我就是这些句子的主人了。莫小鱼这么想道。自己本来就不是一个本分的人,为了生计和眼睛看着这个帅哥,只能本分地在这里当书童,这点莫小鱼在心里还是很不高兴的。

洛轻涯真的傻了,他呆呆地看着莫小鱼留下的诗句,这是刚刚她写下的,这是应时应景的一首诗,这首诗的题目写上的时候,洛轻涯险些笑喷了,他觉得赫连孤墨傻了,竟然用荷叶做了一只杯子,而当赫连孤墨把所有的诗句都写完,转身离开的时候,当这些诗句在他的脑海中萦绕的时候,他傻了。这个景、这份情,原来可以如此不动声色的表露,原来寓情于景、情景交融的技巧可以如此炉火纯青。“知己一人谁是?已矣。赢得误他生。有情终古似无情,别语悔分明。莫道芳时易度,朝暮。珍重好花天。为伊指点再来缘,疏雨洗遗钿。”这首诗的意境太好了,名字叫做荷叶杯。这样的雨天,用荷叶做成这样的杯子,饮下这样的诗句,谁人不醉呢!有情终古似无情,别语悔分明,这个赫连孤墨的内心好像并不很清楚,她不明白自己究竟是谁,但她却有了另一个完整的思想,在她的思想里有不一样细腻和感知,而且她会写诗,还一出手就写出一首这么好这么好的诗。

洛轻涯在那里呆了好久,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该怎么面对一直在心里是女魔头形象的赫连孤墨,她说自己是莫小鱼,她武功卓著、文采斐然。

莫小鱼写完那首诗感觉有些累,就回到侧面的桌子上趴下来。纸是我国的四大发明之一,是汉代发明的,也就是说自己是在汉代以后的时空里了,小三子从来也不跟自己讲历史,尤其是不跟自己多讲正史。虽然自己傻的冒泡,但看的那些书和穿越小说,多少是影响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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