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清早,董科就抓起了东方不败,在买了一些路上吃的食物后就匆匆离开了芬那小镇。
由于他现在还用不了空间戒,所以他只得背了一个大包裹。
好在他现在的身体素质非常好。要换作从前的他,背一大包东西再走几天路,估计已经英年早逝了。
他的下一个目标,就是凡克多帝国北方的大城—莫宁城。
从芬那小镇到莫宁城,照他这样的脚程,不走个半半月是到不了的。
而在木狱的记忆中也找不到这些大城的踪影。
看来自己所得到的记忆并不完整,董科终于意识到了这点。
作为一个新驻民的他,自然要到那大城市里一饱眼福。
如果那死亡之森算是他的家乡,那他真就是个地地道道的山里人了。
而且现在他身上也有那么一点钱,腰包鼓了,自然是信心十足。
他决定一到莫宁成就把这身衣服换了,怎么说也要赶上时代的步伐。
剩下的这些钱,买一套衣服应该够了。
他忍屎忍尿也忍不下没有好衣服。
什么都能忍,唯独穿的衣服过时不能忍。
要是这个世界有小汽车,那它一定会成为董科的人生第一大目标。
话说第二天。
董科走在林间的大道上。
这个世界的生态环境还是相当不错的,没有原来那么多的污染,森林覆盖率也很大。
对于从另外一个世界来的人,董科深切的体会到好的环境是多么陶冶人的情操。
芬那到莫宁并不是重要的交通要道,来往的人基本没有。
而在各大城市中都设有传送魔法阵,相互之间可以依靠魔法阵来往,这个年头走路的人不多了。
也只有这些小镇到大城的路上才会有行人。
你要是在这个世界当了一个剪径的强盗,那估计你会比乞丐还穷。
还不如去偏远的小镇旁当个山贼,那还吃得开点。
但要当山贼,没有点实力是会被农民伯伯扁的。
别忘了,这个世界,每个人都拥有几分力量。
理论上说,路边抢劫的强盗不会有,除非是个傻瓜,要不然是不会来干这种乞丐都不如的工作。
不过,这个世界还真是奇妙啊。
董科是这么觉得的,当他在光天化日之下走大路,一旁的树林里突然跳出了一个大汉。
长得虎背熊腰的,满脸的大胡子,一看样子,那就是个土匪。
只见他身背一把巨剑,手上抱着一棵树……
刚才他跳出来时候董科竟然没看到他抱着的树,失误啊!
只见那个大汉把那十米高,一人粗的树往路中间一插!
董科明白了,这是抢劫的呢。
然后他肯定会说出经典台词。
“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大汉的一切反应完全在董科的预料之中啊。
董科狂汗,无语中。
这位傻瓜大汉,不得不说确实是傻瓜大汉啊!
傻瓜大汉一看董科吓傻了,马上得意了。
这是他第一天当强盗,他想了几个月的登场动作和台词,现在这么一用,马上立杆见影了。
其实董科不是吓傻了,只是不知道该说什么。但在傻瓜大汉看来,这样子完全是被他震慑所致,马上对自己的表现仰慕起来。
董科怕吗?
当然不怕,眼前这位兄台可不是七汐那种强者,只要他把怀里睡觉的东方不败往他一扔,相信很快就会让他哭爹喊娘。
“你叫什么名字?”
董科问道。
傻瓜大汗想了想,让他知道老子的名号也不错。
“老子叫陈少强!”
咦?董科心里有一阵怪异的感觉,心里突然毛毛的,他猜想可能是他上辈子和陈少强有仇?
不过,他完全想不出来自己有认识叫陈少强的人。
陈少强看见董科又被吓傻了,他自己是这么觉得的。
“哈哈,拿出你身上的钱,老子放你过去!”
陈少强心里那个得意,他感觉自己都被他的高大所折服啊!
“我没有钱。”
董科说了一句强盗都不信的话。
陈少强一听,哼道:“还敢骗老子,老子闻见金币的味道了。”
陈少强说着,那鼻子还动了动。
董科差点就晕了,这是什么鼻子,难道是专门探索金子的狗鼻?
他佩服啊!这个陈少强这鼻子,不仅好用,还专闻金币。
“真的假的,你闻得到?”
董科有些不信。
陈少强用力的嗅了两下,道:“包里,怀里都有,还有鞋底里也有!”
要说包里怀里那还好猜,这鞋底放金币,恐怕董科还是开山祖师。
原因很简单,人家都放空间戒,哪有人来放鞋底的。
不过,董科有个小小的疑问,他闻到自己鞋底有金币难道就没闻到其它味道。
他这脚可是大半月没洗了。
只见陈少强的脸上并没有什么异样。
董科现在是惊叹了,好鼻子!除了金币味,其它味完全不入鼻啊!
当然董科肯定不会乖乖交出他的金币。
上次被七汐抢,他认了。
这次要是被这个傻瓜抢了,他觉得他可以去自杀了。
董科手伸进怀里掏出正在睡觉的东方不败。
“东方不败,起来干活了!”
没反应……
陈少强看见董科掏出了一只死蝎子,还跟它说话,马上就笑得人仰马翻。
“哈哈,死蝎子!你笑死老子了!”
他怎么会觉得那是只死蝎子了。
这再一次证明了先前那句话,他是个傻瓜。
董科火了,提着东方不败疯绕起来。
被这么一弄,东方不败哪有不醒的道理。
“咕咕咕!”
它对董科吵醒的睡觉的行为表示不满。
“咦?死蝎子活了?”
现在换成陈少强傻了,也是,以他的智商来考虑这种深奥的问题太勉强了。
“别叫了,一会再睡,把前面这傻b搞定了!”
董科把东方不败往陈少强一扔,东方不败马上变回了原来那庞大的身躯。
陈少强继续傻着。
东方不败落地,黑钳黑尾刺,威风凛凛。
哦!这个是魔宠,陈少强终于反应过来了,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
换作别人肯定得吓傻了,这可是毒中之王的九炼啊!
但是陈少强的行动把傻瓜两字诠释得彻彻底底。
他提起背上的巨剑,身上闪起了微弱的黄光。
还是个战士,不过这斗气弱得可怜。
“赶走他就行,出钳别太重。”
董科嘱咐道。
他可是和平主义者,暴力什么的他不喜欢。
陈少强的脑袋真不知道是什么做的,这完全就是以卵击石。
东方不败大钳一挥,陈少强还没反应过来,就飞向了树林深处,看这样子,应该有个千把多米。
而陈少强的那把巨剑因为他当时没拿住,就掉在了大路上。
董科走上前提起了那把剑。
还不错的一把剑,这剑并不轻,但是现在的董科要拿起来是很轻松的。
东方不败变小后又钻进董科怀里睡觉去了。
董科又把那棵插在路中间的树拔了起来放到了路边。
这个陈少强,滥砍滥伐,插路中间还影响交通。
董科把巨剑扛在肩上继续赶路。
拿着这把剑,装装样子还是很不错的。
巨剑大约长两米,有三四十厘米宽。
董科想了一下,还是决定把这剑拿来防身用……
本来他是想拿去卖钱的。
这么大的一把,砍不死也得敲死,或者当做飞刀什么的,应该也是威力十足。
其实他也是个傻瓜……
一路上,董科就偶尔停下来吃点东西,完全没感觉到疲倦。
又是一天晚上,董科坐在路边的大树下吃着肉干。
这时,他听到了脚步声传来。
董科往那边看去。
只见一个身穿白色魔法袍,金发碧眼的女子。
这不是那个和妹妹大打出手的牧师小姐吗?
牧师小姐走到董科面前停下。
董科愣了一下,不知道她要干什么,嚼着的嘴也停了下来。
“那个,请问你能分给我一点食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