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鸟飞鱼 第十二章 鸿门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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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兆设宴,想要修复与霍铭彦的关系,他决定坦白自己就是那个人人唾弃,人人好奇的叛徒!同时,他会宣布和漫色成为正式的男女朋友,省的霍铭彦挂念——朋友妻不可欺,到时他自然会放手了。

那段时间,安晴依然是霍铭彦的绯闻女友,所以她也在被邀请之列。

场面很是张扬。来的都是彼此的朋友,都是那些公子和各自的女伴。所以突然间,这个聚会变得和画了妆的女人一样摇曳生姿。俊男美女,果然是吸引人的搭配。

安晴坐在离漫色不远的地方观察她,时间过去,她们的距离越来越遥远了。到最后,会不会看不见却甚是想念?时间就是一个未知数,这一秒的你永远不会知道下一秒的你的处境。所以时间总是那么的迷人。生活总是那么的充满挑战,没有预知的将来多么地刺激与诱人。

“安晴,你知道庄明在哪吗?”。漫色在注意到她的目光后走过来想要得到一个答案。

“你怎么知道庄明在这个城市?”安晴不止是一个美人,思维的快捷也注定了她的不平凡。

“我一直和他有联系的。我还让他到这里来呢!”

也许漫色并没有露出那种得意洋洋的表情,可是看在安晴的眼里,一切都是那么的讽刺!

只是一瞬间而已!场面顿时失控了。

安晴怎么都想不到庄明和漫色会一直有联系,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她输得彻底?

安晴顺手拿起了餐桌上的水果刀,干练地把它搁在曾经的好友的脖子上。

“好朋友,你信不信,我的刀子真的会划上你的颈动脉。”此刻的安晴就像嗜血的恶魔。

“我相信,你一直言而有信,言出必行。宝剑出鞘,必定见血。”这不是漫色在卖弄文采,而是那句话是嫉恶如仇的安晴常常说的。

“安晴——”庄明竟然也出现了。这个安静的地方,到底还有多少的喧闹他们才满意。

“安晴,你把刀放下,你会伤到漫漫的。”席兆小心地说。

“宝贝,你知道我为什么离开吗?”。

“因为我惹你生气了。我喜欢霍铭彦,还和他约会了。”

“因为我决定把你绑回我们的家。你知道吗,这段时间我设计了我们以后的房子,老人房,婴儿房,我们一起回去。你是学建筑的,你可以设计我们的婚房。”

“安晴,如果那件事情一定要人流血,那么一定是我。”赵漫色那么维护席兆,难道她真的爱上了?

“安晴,安胜不会希望你这么做的。他爱你。”

“不!”那一刻,她真的明白了。那把刀子最后还在安晴的手里,可是受伤的是庄明。

是的,她早就应该想到了,那么悲惨的结局,根本不是他想要的。亲爱的弟弟,以后我会为了自己好好活下去。

庄明的血液很是特殊。安晴说出了那个霍家的秘密。

庄明刚生下来的时候有点小毛病,而霍家那时的当家还是霍老爷爷,他不顾霍铭彦父母的同意,把孩子给了自己老婆那边的人抚养。

庄明原名叫霍铭杨,后来又被取了名字。

这个秘密在那群公子哥的父母群里不是秘密,但是对于这些年轻人,还是比较震撼的。

后来,庄家由于经营不善而破产,所以带着庄明离开了这座城市,当然,想要永远占有这个孩子,大概也是一个目的。

庄明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很是生气,这个世界,怎么会有人甘心放弃自己的血脉?他一直觉得霍家的人都是那么地冷血。所以他决定了和他们没有关系。

霍铭彦把消息告诉了自己的父母。霍家当家人立刻赶到医院。

庄明的伤不严重,在霍铭彦输了血以后很快就清醒了。

那时他在现实生活中看见了自己想见很久的人——父母。

“我不会认祖归宗的。”这是他已经决定的事情。

霍雍很是生气,霍母暗自落泪。但是离开才是他们最终的路途。

在庄明的强烈要求下,安晴做了检查。结果不是很好——轻度重度抑郁症。

庄明决定带着安晴离开这个城市,最后他去见了霍铭彦和赵漫色。

他称呼了“大哥”,霍铭彦心满意足,打包票说:“有什么事情尽管来找我!”

庄明还是叫庄明,而安晴,如果在古代,前面也许应该贯加夫姓。

安晴对漫色说自己的感情之路:“我小时候也许得到了父母的疼爱,所以在我的弟弟出生之后,我不再那么幸运了。我的母亲有病,我的父亲在乎的是我的弟弟。所以和我最亲的人,成了那个我应该恨的人!我的胆子其实很小,但是那些恐惧的日子里,幸亏有了他,我不至于那么害怕牛鬼蛇神的。人恐惧到了极点是不怕死的。那时的我还在怀疑世界上是不是真的有妖魔鬼怪的呢!我害怕我一拉开柜子,就会有实体倒下了。我害怕我在洗澡的时候会跳出来一个犯。我害怕各种东西……可是我不敢跟别人说。我有了一个弟弟,我就没那么害怕了。我们血脉相连,我觉得我们可以互相保护了。直到他侵犯了我,我才觉得我给了他错误的讯息。他死了以后,我的恐惧感又来了。我一直没有从小时候的阴影里出来,我多么可悲啊!”

漫色只能告诉她:“一切都过去了。”

“世界上到底有没有鬼呢?”

“……”这个答案,没有人敢肯定回答。

“不过我现在有了庄明,我不怕了。”安晴变成了庄安晴。

仔细一想,霍铭彦倒真是一个善解人意的男人,他可以让任何不开心的女人笑出声,仅仅为他。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会忘记烦恼,也会忘记自己的爱人,即使有了法律关系的亲密人。他会让你觉得他是你的情人,保护神。很难想象一个男人会有这么大的魅力。

安晴本来的主意是什么呢?吸引霍铭彦的注意,让他对付席兆,对付席兆就等于对付赵漫色,她的计划无懈可击。可是,计划之外的呢?出现了意外——安晴似乎爱上了霍铭彦。如果后者对她也是真心的,那么大团圆结局也是不错的。又一个可是,霍铭彦只是为了让她消除内心的恨而对她那么好,而他真的爱的人却是她的敌人。世界上最欲哭无泪的事情是不是这个?为什么会出身在那个家庭,为什么安胜会是她最亲爱的弟弟,为什么她要报复赵漫色——这个她最要好的朋友?上帝是不是哪里搞错了,为什么要她那么累,承担那么多?

安晴总是询问自己。但是经过昨夜,她已经完全想清楚了。

她的身边一直有那么一个人陪伴她。以前她听说一个女人的爱情的最终结局是和自己爱的人结婚,可是她真的爱过一个人以后,发现坚守这份爱情是多么艰难。所以现在,是她做选择的时候了——嫁给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但的谁又知道很久以后自己是否真的会爱上他。又或者他们已经习惯了彼此。他依然对她那么好,而她,习惯接受他的好。这个世界上其实早就没有了爱情是不是,有的只是守护爱情?

安晴离开赵漫色是不是对大家最好的选择?原来,真的只要快乐了就好。很多时候,我们在疯狂追逐自己没有的东西,却遗失了最初的梦想和美好。

这个房间那么阴暗,黑暗,窗户被厚厚的窗帘遮住,阳光堵在了外面。

安晴穿着白色的纯棉睡衣,睁着大大的黑色眼睛,她的眼神本来那么无神,类似于死鱼的眼睛。她的脸色那么苍白,就好像大病在身。她突然间好像一只矫捷灵敏的猫,被子已经从身上月兑离,她踩上了凉凉的木质地板,抓住窗帘的一角。她好像在深呼吸,或者她的心里正在默数什么。

“哗”地一声,刺眼的阳光照进了她的眼睛,她的心灵,她的灵魂。她用手遮掩着眼睛,头偏向左侧,柔顺的头发顺着头的摆动而运动。她从来没有那么安详过,她的心终于变得那么宁静。

她终于适应了阳光。今天中午的阳光是那么柔和,就好像可以带给所以人好的心情。

她慢慢抬起自己的手臂,张开自己的双手,就好像学习飞翔的鸟儿张开了翅膀。又好像《泰坦尼克号》中的rose那么安静。

那一刻,阳光让她完全释然,原来,我们一直在寻找放空的自己。记得《福尔摩斯》,主角有那么神奇的功能——他说他的脑袋就是一个硬盘,不需要的东西绝不存在,否则就是浪费脑容量。我们追求的也应该是这样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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