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爵“哼!”了一声,还算满意花美男的答复,因为她没有立马要求过主。
花美男将他的背狠狠地用力擦了一遍,闭着眼睛问道:“擦好了背脊,我可以先出去了吧?”她想,总不会要人帮你擦全身吧?如果要,她一定会咒骂他祖宗十八代的。让她花美男堂堂正正的一个二十一世纪的美少女帮他擦背已经太过份!虽然说,就当看美男秀肌肉吧?这家伙要是到现代去做个健美先生参加选美,只怕会得个冠军什么的吧。但是,她一向喜欢象唐公子那种类型的,斯斯文文,风流飘逸,书生气质,弱柳扶风——哎,这弱柳扶风就免了吧,好象是形容女子的。
“你以前是在哪家府上做奴才的?没服伺过主子冲澡么?我都还没有冲水,你就想走?”赵爵问得有点不耐烦,他还没冲水,这奴才就想走人?以前的小书童虽然木头无趣,但做事却驾轻就熟,不用他多说一句。这个新奴才有趣是有趣些,却连冲个澡也古古怪怪,做事这么不上心,哪象个奴才?走路都会摔一个跟斗。
“你以为我天生是个奴才么?我以前当然没做过。”花美男回答着,然后又小小小声地说道,“少爷,你有手有脚的,冲凉这种这么**的事情,你为什么不自己做?我以为只有小孩子们才让别人瞧着他的身体而不觉得害臊。少爷,你已经不小了吧?为什么还让奴才瞧着你的身体?你害不害臊啊?”花美男小心翼翼地说着,生怕这种话会让他生气。他一生气又说要她回赵府打井水。
赵爵听了怒道:“你不过是我的一个小小奴才,服伺我是你的荣幸。我干么还要在奴才的面前害臊?你是不是脑子又犯傻了?”
花美男还是有点不服地再次小小小心地说道:“虽然你不害臊,那是你脸皮比较厚。可是,奴才也会害臊啊?害臊是人类的本能。你应该知道吧?”
“你又不是小姑娘,男人看男人,害什么臊?!赶紧帮我冲水。”赵爵听得不耐烦至极,突然“哗!”的一声,从木桶里站了起来。
“啊!你站起来也通知一声啊!”好在她是闭着眼睛的,不然,——人家就是小姑娘啊!怎么也得睁开一条线,花美男拿起一个水瓢,在水桶里装满了水,低下头时闭着眼睛,站起来时才睁大眼睛对着他的头将水“哗!”的一声淋下。
“你作死啊!干么兜头淋下?淋身体就好。”赵爵对这小奴才算是容忍到了极至。
偏偏这时隔墙有耳,唐千宇听了他们这对主子和书童的对话一直在偷偷地闷骚大笑,这时候答话道:“赵兄,我的书童小飞不会害臊。我换给你吧。小男儿,你要是做了我的书童,如果这么害臊的话,我就免了你这种冲水擦背的差事好了。反正这种事我自己就可以做。”
“你说真的?做你的书童不用擦背淋水?那感情太好了!”花美男欢呼一声,但立即就被赵爵狠狠地瞪了一眼,还敲了一下头。
“有多好?花美男,今天的晚饭你不用吃了。”赵爵突然恶劣地宣布。
“为什么?我犯了什么错?”抗议啊抗议。民以食为天,这种处罚太没人道主义。
“哼!你就先想清楚自己犯了什么错吧!连主子是谁都搞不清楚的小奴才。还敢大言不惭地说什么打井水对你是大材小用?我看你连做打井水的工也是太抬起你了。”
“哈?”还是收收声吧,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再抗议下去,还不知道会不会有别的刑罚。
“哈什么哈?嗯,撮撮脚趾头。”
“哈?”他的脚趾头也要她来撮?!这还有没有天理?!她原是个二十一世纪的堂堂大学生,还是家里的独生女,千金大小姐,从小十指不沾阳春水,纤纤葱葱,家务都有佣人做的。一朝穿越竟变得要帮人撮脚趾头?赵爵!这仇可真结大了!可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她竟然要乖巧地蹲下去帮他撮脚趾丫?呜!这还是人过的么/
这臭家伙的脚趾甲都这么大,脚板就象怪兽的一样巨型。呜呜!千金小姐沦落如斯!谁来打救打救她?这世上有没有神仙啊?她不要做这种低三下四的工作。哼!如果她是个公主的话,她一定也要这个赵黑心的帮她修脚趾甲,闻一闻她的臭脚丫。
“你那么用力做什么?心里不服我罚你没晚饭吃?”赵爵低头望一眼花美男,他坐在木桶的边缘上,见她从头到尾都避免瞧他的身体,几乎是在闭着眼睛做事,心里不禁哀叹了一声,有点后悔自己一时失策选了这么个时傻时灵的小奴才来做自己的书童。好象选择了个害羞的小姑娘似的。但说来也有些奇怪了,他怎么就有点喜欢这个小书童?她做事这么温吞,凡事诸多“哈?哈?”,他竟然没有一脚踹到她的上,实在是太仁慈了。
花美男随口答道:“没有,少爷要罚,小小书童抗议应该没用吧。”她心想,我今天赢了那么多钱,自己不会买么?有钱能使鬼推磨,有钱怎么可能没有吃的?
没想到了晚上,赵爵完全将处罚她的事忘光光了。
因为,这个夜突然热闹起来,从宫中送来了许多点心美食。听说今天皇上立封花家小姐花羽蝶为蝶贵妃。此为皇家美事,普天同庆。因此书院也要张灯结彩,以示庆祝。
花美男爬上门前的百年老树上,要在树上挂灯笼。小莲,小芽儿,小飞都在树下望着她。因为宫中送来了这么多美食,他们很是兴奋。打算今晚要举行什么以诗会友,对对子什么的,开个同窗赏月夜会。还听说素有才女之称的书院院长的女儿李诗琴晚上一定会来。甚至,听说还有一位刁蛮公主赵莹莹也极有可能来参会。想来,这个什么以诗会友一定会很热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