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碧林城启程,已经过了两天。每天都是白日赶路,夜里住店。一行人最高兴的时候莫过于每天的午餐时刻。赶在中午饭食,不用任何人组织,车把式便嘞嘞几声停好马车,剩下的男人们则齐齐动手,去林子里打些野兔,野鸡之类的野味。阿钰也不闲着,就地取材,采些可以入味的野菜野果和佐料,或煮或炖,或烧或烤,每每吃得这一行人差点吞了自己的舌头,一到午饭饭时,便可上演一场抢食大战。
“阿钰,今天中午吃什么呀!”马车缓缓停稳,才合上书本,小老头便从外面钻了进来,好像边说话还边吞着口水。阿钰拉开车帘看了看窗外,日头正正升到了高处,映得远处一滩湖水波光粼粼。而旁边林荫处,几只野鸡还没意识到危险的来临,正在低头啄食。
阿钰笑了笑:“今天我们就吃江南名菜,‘叫花鸡’。”经常听阿钰口中冒出江南,四川,鲁粤什么的,小老头权当是阿钰那个‘神仙师傅’所传,早已见怪不怪。
“不过,在吃之前,我有件事想问问阿爹。”小老头一愣:“啥事?”“咱们怎么还没到家呀?”
看着一脸问号的阿钰,小老头不由搓了搓手,“那个,阿钰,你先别生气。”听着小老头紧张的语气,阿钰好奇的挑挑眉,“原来咱们还真没往家的方向走。”无奈叹了口气,阿钰摆手道:“说吧,阿爹,咱们到底要去哪?”
“呵呵,你不生气就好,咱们这是要去碧海城,那可是个大城。你酒叔叔都预备好了,到那有吃有住,你啥也不用担心。那里风景不错,还有好大一片海域,可以乘船游海,还能……”
说得兴致勃勃的小老头,却突然发现阿钰一直没支声,只是揉了揉眼睛。小老头赶忙道:“如果你想在那才长住咱就长住,如果你不想长住,咱就住个几天就走,阿爹再陪你去其他地方。”
阿钰放下了手,被她揉过的双眼已经变得通红。“阿爹,其实,只要和您在一起,我去哪里都好。况且,我也特别想念酒叔叔。”轻轻握住小老头的手,阿钰笑着说道:“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不会到处乱发脾气。所以,我也想帮您分担家里的事情,我们是一家人。”
小老头臭臭鼻涕,回握住阿钰的手,笑着说道:“对,我们是一家人。以后,如果再搬家,阿爹一定找你商量。”说完这句,还没等阿钰反应过来,小老头便一个跨步蹿出了马车。
打开窗帘,看着小老头消失的背影,阿钰不知心里何滋味。搬家,是因为那个家,又住不了了吧。从她清醒后,掐指算一共住了不到十五天的地方,还有小老头辛辛苦苦经营的小药店,就这么,不要了。阿爹,阿钰欠你的,该如何还呢?
在众人期盼的目光中,阿钰曳起裙角跳下了马车。也许是受了多年自由自主,男女平等的教育,阿钰从不觉得自己这样做有什么不妥,况且,自己下车来是为了干活,要不是现在不方便换衣服,阿钰一定要换下这身拖拖拉拉的裙装,小厮装加围裙才是最完美的装备。
下车后的阿钰便忙着分配今天的任务。南边抓野鸡,北边采荷叶兼和黄泥。西边烧好一锅水准备烫鸡毛。北边一片小林子则留给她自己采小葱,摘麻椒。
司徒麟和小老头应了一声,就带着司徒家的‘野战部队’深入林中。好巧不巧,南边林子里竟然有一大片野鸡群。一大群男人盯着野山鸡,好像猫见了耗子,熊见了蜂蜜,一个个都红了眼睛,不管不顾的扑了过去。一时间,整个山林都被这场人兽大战惊动了。混乱的场面如果要用一句诗词形容,那便是:山鸡与鸡毛齐飞,人眼共鸡血一色。
漫天的鸡毛潇潇飘落,山林中传来不时传来阵阵哄笑,几乎震得正在采摘野花椒的阿钰一个趔趄。走了没多远就采好了花椒和小葱,阿钰守着唯一带在路上的厨具,一口烧满了水的大黑锅,等着众人归来。
顶着一头鸡毛的小老头是战绩最好的一个,云里镖一出手,端的是百发百中。左手两只鸡,右手两只鸡,身上再背着三只大胖鸡,小老头志得意满的第一个从林子里走了出来。阿钰看着小老头大摇大摆,一身鸡毛的扮相,不由扑哧一乐。接着便接过山鸡,和负责烧水的两个下人一起,放血烫毛,开膛破肚挖内脏。
小老头看着阿钰熟练地将一只一只半死不活的山鸡瞬间变成了白条鸡,感叹之余,依然心有余悸。他以前从没见过阿钰做菜的模样,而赶路的第一天,阿钰面无表情,让活蹦乱跳的可爱野兔一刀毙命的场景,就深深刺激了他。
阿钰可不知道小老头在想什么,而是盯着满地鸡血看了几眼,然后使劲摇了摇头。看来自己那个来得莫名其妙的晕血症是真的莫名其妙的消失了。
随着越来越多的山鸡被送回,阿钰也越来越忙。司徒麟最后一个回来,手上拎了三四只山鸡,身上却没有一根鸡毛,还是那么仪表堂堂。小老头满场嚷嚷司徒麟太过狡诈,阿钰笑着接过山鸡,几下便收拾完毕。
山鸡里里外外被阿钰抹了两层盐,然后又往已经清空的肚子里装了新鲜的小葱和野花椒粒。拿着已经清洗干净的荷叶紧紧包裹住整只鸡,再均匀的裹上一层一厘米厚的黄土泥,准备工作就算就绪。
将处理完毕的鸡一只一只包好裹好,然后紧挨着摆成一圈,于里边升起了火。不过一会儿,就听到黄土中冒出了阵阵浓香和劈啪作响的鸡油迸溅声。
阿钰紧紧盯着黄土的颜色和干裂程度,终于在周围络绎不绝的吞口水声中,发出了“灭火”的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