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妻十八,军长先婚后爱 第二十七章、番外—李锦之兰芷流来水亦香

作者 : 慕容雪儿

关于李锦,所有的人都知道他是李家的当家人。在他二十五岁的时候披荆斩棘,在众多兄弟中杀出一条血路,接管了李家家业。李家在他手中五年,三十岁的时候他让李家走上了巅峰。三十几岁,他又在沉沉浮浮地斗争中开辟了李家另一次辉煌。以至于以后的几十年,李锦就是李家的传奇人物,也是世人眼中的传奇人物。

可是谁都想不到这样一个人,心思缜密杀伐果断的人,在童年时期也曾有过懵懵懂懂青涩无知。

除了李家的人外,没有人会想到李锦是私生子,他的母亲不过是李家的佣人。

李希他也看不上眼,金婉婉愿意再生一个最好不过。于是就在三年前,他们的第二个儿子,也就是李老爷子的第五个孙子出生了。这个孩子起名叫李望,和李希加起来代表着希望的意思。

当时李占忠还是挺不舍得万晓敏呢,万晓敏是女佣出身。别说脾气了,就连大口喘气都不敢。对他更是百依百顺,温顺乖巧的不得了。不像他的其他情人,再温柔的还会有点小脾气。所以对万晓敏,他是真不舍得。而且他是看着万晓敏又生了孩子的,对于这个一出生就漂亮的不得了,哭声也十分响亮的儿子,他也是很喜欢,哪里舍得就将人送走。血辟次管。

李锦的父亲李占忠是李老爷子的第四子,李老爷子一共就四个儿子,前面三个儿子相对于第四个儿子年龄相差颇大,最大的儿子比最小的儿子大了整整十五岁。而李老太太当年在生了李占忠之后就去世了,是难产死的。所以李老爷子对这个最小的儿子就越发心疼,打小就没娘疼的孩子,李老爷子自然是多疼几分。

可是自从后两人之间的夫妻感情是一点都没有了,李占忠整天在外面花天酒地,而金婉婉也经常出入一些夜店光顾牛郎们的生意。两人谁也不管谁,原本就想着这样胡闹下去。

后来万晓敏生下一个女儿,也就是李占忠的第一个孩子,李老爷子才知道小儿子究竟做了什么。当时又急又气,他最心爱的儿子怎么也不能跟一个女佣厮混在一起。于是就给了万晓敏一笔钱,逼着她离开了李家。而那个生下来的女孩取名李岚,李老爷子倒是也没拿她怎么样,毕竟是自己李家的孙女,于是就一直养在了家里头。

没多久,他就和金婉婉结婚,成就了这一段良缘。

所以母子两个可谓是穷困潦倒,除了仅剩的一点钱拿来买了车票,离经常远远的外,他们身上再无半点分文。不过还好那时候李锦还在吃女乃呢,压根也没感觉到借的窘迫。也幸好万晓敏虽然脑子有些抽风,性子也有些弱,可是人家肯吃苦耐劳踏实干活。

当场血花四溅,疼晕了李占忠,吓坏了金婉婉。

难得这二十年金婉婉第一次得到老爷子的赏识,于是更加趾高气扬,不停地对李占忠吵闹让他将万晓敏给处理掉。还不禁威胁,如果等她出手,可就不是把人给逼走这么简单,到时候个他一句尸体,他可别抱怨谁。

就这样万晓敏又和他在一起了,两人也算又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可是万晓敏这个悲催的,在生第一个女儿时被李老爷子发现,然后赶了出去。在终于又怀了第二胎生儿子时,又被金婉婉发现了。然后金婉婉怒不可歇,间隔了十几年和李占忠再次大大出手,势必要将万晓敏给赶出去。

那时候的李锦可不像以后那样阴阳不定运筹帷幄,刚开始时到底是营养不良所以长得又黑又瘦,说话又迟,走路走的也晚,别人一岁多就开始走路,他到两岁才开迈步。这还不说,说话也有些口吃,到了三岁时还在咬舌头,一句话都说不准,说一个吃饭都能说成粢饭了。那时候没少被小伙伴们取笑,还被起了个外号,叫“小结巴”。

不过在临走前,李占忠或许是为了弥补对这个孩子的亏欠吧!还给他起了个名字,叫李锦,代表着以后会有个锦绣前程。zVXC。

所以在金婉婉的步步紧逼下李占忠最终又一次背叛了万晓敏,和上次不一样,上次至少孩子留下了。这一次因为是个儿子,所以直接让万晓敏抱着孩子离开,走的远远的再也不要到李家来。

而这次春风一度后,李占忠竟觉得又好像回到了十几年前,人都是这样。当到了一定年龄,总是喜欢追忆过去,过去的事、过去的东西、包括过去的人。都能让他心里充满一种别人不能给他的感觉,为了能够留住这种让他觉得心醉的感觉,李占忠决定像包养其他情人一样,将万晓敏给圈养起来,好好地一起回忆。

他最不缺的就是孙子,大手一挥让金婉婉放手去做,只要能让她和占忠分手,不管用什么方法都可以。至于那个刚刚出生的孩子,李老爷子当时只眯着眼睛说了一句:“我们李家不缺孙子。”

于是在感动之下李占忠的脑细胞和精、子同时起了化学反应,让他不顾一切地用尽各种手段和万晓敏又一度春风。

她到底是李占忠的初恋,也是他的第一个女人。两人再次见面,而且她又没有变成难看的大妈,李占忠自然是百感交集情难自禁。在得知万晓敏居然这十几年来都是一个人,都没有再结婚时,他是更为感动。这是什么,这就是当代地王宝钏。

金婉婉吵,金婉婉闹,不惜闹到李老爷子那里去。而李岚这个时候也已经十几二十岁了,正是少女待嫁的年纪。李老爷子也在给她瞅门好亲事,而她如果是私生女的身份,一般的好人家是肯定会计较的。所以这个时候万晓敏的出现也让李老爷子十分忌讳,虽然听说她又生了个儿子,可是依旧没有心软。

其实他也只是随口一说,没有李家,李锦就算是再聪明再能干,又能锦绣到哪里去。

可是自此后,对金婉婉这个儿媳妇就有了芥蒂,没有再像以前那么喜欢她了。

因为母亲每次到都只会哭,她太懦弱,关于他的身世她也从没有隐瞒过。每次哭都是像祥林嫂子一样开始一遍遍地埋怨,埋怨都是自己的错才让他这个金贵地小少爷,过这种野孩子般的生活。

以前不吵架的时候她也不来李家看望李老爷子,现在一吵架倒是来的勤了。每次都要闹得鸡飞狗跳,而且后来见到李岚,知道她就是李占忠和那个女佣生的孩子,对这个孩子也开始苛责虐待了。

本来他们的存在,也只是让他愉悦而已。

为了杜绝李占忠和那个万晓敏再有瓜葛,第二年秋天李老爷子就做主给李占忠娶了一个老婆。女方家也是有头有脸的人家,并且也是幺女。那女孩姓金叫金婉婉,生她那会刚好他们家老爷子有了个铁饭碗,所以一高兴就起了这个名字。说这孩子是金家的福星,是要给金家带来运气的。

再说万晓敏真是性子软的一塌糊涂,前后两次给李家生了两个孩子,都被李家给赶了出来。可是她对李占忠依旧恨不起来,还觉得是因为自己连累了李占忠被他妻子骂,更觉得是自己的错才让自己的儿子被李家所不承认。

在李锦两岁之后懂一点事了,他们竟也找到可以落脚的地方可以安稳生活。

所以养起来也就难免娇养许多,养成了她性子嚣张跋扈。不过长得倒是还好,李占忠虽然因为万晓敏离开而伤心难过呢,本来也想学那些为爱至死不渝的人来个什么殉情之类的。不过当他去相亲看到金婉婉,立刻就被她的美貌迷住了,那个什么万晓敏马上被他忘到脑后,哪里还记得半分。

而这一情况一直持续到李锦十三岁,镇上又搬来一家人。

可是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李占忠和金婉婉结婚不过一两年,关于李占忠婚前生子和女佣的那些桃、色、绯、闻,还是传到了金婉婉的耳朵里。

她对万晓敏有种近乎BT地厌恶,别说看到她这个人,就是想到她这个存在她都能恨得牙痒痒。所以李占忠身边可以有许多情人,但是绝不能有万晓敏。

当时李老爷子在医院里看到头被打成那样的小儿子,心里是气愤的。不过这件事终究是他们李家失礼,而且人家姑娘还给他们家生了个孙子,就算是他再气,也只能暂时将这口气给咽在肚子里。

李家依旧是李老爷子当家,李占忠能像现在这样挥霍无度肆意而活,靠的全是父亲的爱护。如果因为一个女人一个孩子就得罪父亲,那他就会什么都没有。他不是十几二十岁的中二少年,三四十岁的他早已懂得了人世间的人情冷暖。失去李家的庇护,他什么都不是,那他还要万晓敏和这个孩子有什么用。

李岚自小在李老爷子跟前长大,又是个女孩儿,比起那些孙子儿子来,其实更得李老爷子的疼爱。看到媳妇这么苛责自己的宝贝孙女,自然也是生气。对金婉婉越发的不待见,甚至还鼓励自己的儿子跟她离婚。

又因为李锦性子如狼崽子一样打架不要命,凶悍起来连大人都有些畏惧。十一二岁的年纪就跟雨后的春笋似的,原本又黑又瘦的他,在一次次饥饿一次次随便弄些什么吃的填月复中,迅速地拔高起来,比起十四五岁的看上去都要高大。所以让周围的小孩子都对他产生了畏惧,不敢得罪他的同时,也不敢跟他玩了,整个镇上的孩子几乎都十分有默契地将他孤立起来。

李占忠也想跟她离婚,金婉婉也觉得过的没意思了,这样吵下去两人的一辈子都会完蛋。可是谁都没想到,连离婚的日期都选好了,却发生了一件大事。

当然她不是故意要出现在李占忠的面前的,而是恰巧偶遇,经过十几年的时间,万晓敏竟然没有变样,还是曾经的那个样子。有着单纯和青涩,虽然算不上多漂亮,可是却也有着一般女人没有的青涩味道。

日子又恢复平静,李占忠伤感了没两天依旧流连花丛。而金婉婉成功地将万晓敏给赶走,心里前所未有的痛快,竟然一高兴当晚就叫了两个牛郎来伺候。

而李占忠虽然性子懦弱无能,可是也是娇养的儿子。面对金婉婉的怒骂,他也急了,本来是想打死不承认有个私生女的,一激动也就跟着吼出来,“我是有个女儿怎么样?结婚之前我是和一个女佣有关系又能怎么样?我这还都算好的呢,你去外面打听打听,哪个公子哥没有过几段风流史,别人的老婆有像你这么较真的嘛。”

可是他不舍是不舍,性格却懦弱啊!本来以为金婉婉闹闹,自己老爹还会支持自己的。可是没想到连他爹都不向着他了,李占忠这才意识到危险。

镇上的人对外来人一向排斥,更何况万晓敏还一个女人带着孩子,如同寡妇。所谓寡妇门前是非多,万晓敏的长相在大城市里掉人堆里都不一定能找出来,可是在这个小镇还算清秀的。于是她门前的是非便更加多,男人觊觎女人嫌弃,让他们母子成了全镇人都不待见的人。

这次离开并没有拿到钱,别说钱,连李占忠送给她的首饰也没拿出来一件。而她平日里也是不存钱的,以前还能存一点,自从又和李占忠在一起后,便一心一意地靠着李占忠了。

不过李锦到底是李锦,长大后能那样杀伐果断,也跟小时候骨子里天生带着的那股狠劲是分不开的。因为他母亲性子软弱地缘故,他小时候没少被小镇上的孩子欺负。四岁之前他打骂不还手,可是四岁之后就跟个狼崽子似的开始学会反击了。

那时候的李锦从不觉得自己是金贵地小少爷,对于母亲说的那些事他甚至都懒得去思考。那时候他其实就开始有了自己的思想和计划,不过五六岁的孩子,就计划着等长大以后要在这个镇上开一家大大的饭店,能做许多许多好吃的饭店。因为那时候他总是吃不饱,虽然他母亲是在饭店里打工,可是老板抠门,客人们更是如同饿死鬼一样,每一次从没留下过一丁点的剩饭剩菜,这导致他越来越吃不饱。

而金婉婉因为生了个病秧子儿子也是很生气,便将这股怨恨加到李占忠身上,认为如果不是他弄出这个事,她也不会早产,孩子也不会身体这么差。从此后原本还算恩爱的两个人,就开始了无休止地争吵了。三天一吵两天一闹几乎是家常便饭,因为一开始结婚时金婉婉不愿意住在李家大宅,所以就和李占忠搬了出去。

其实李占忠这十几年来断断续续地没少有过情人,就现在包养在外的还有四五个,包括四五个私生子。而金婉婉也想开了,随着年龄的增长,对这种事情也就见怪不怪,并且她自己也在外面玩的,谁也不要说谁。而且就在三年前她又为李占忠生了儿子,虽然两人夫妻感情不好,可是也挡不住生儿子那种事。

既然李占忠在外面从没断过情人,金婉婉也是知道的,她自己也算是有可以靠的住的儿子了,按理说是不应该再管李占忠和万晓敏的事。可是人有的时候就是那么奇怪,金婉婉能接受后面那些跟自己老公不清不楚的女人,甚至那些女人还生下私生子,却总没有办法接受在她之前的。

金婉婉作为李占忠的正牌妻子,只有李希这一个儿子是不够的。况且李希还是个病秧子,以后指望不上。所以就要求和李占忠再生一个,而李占忠也没有意义。外面养的那些私生子再好也是私生子,在大户人家这里是提不上台面的,他总归要有自己的嫡亲儿子才行。

关于李占忠婚前的那些事,李老爷子本来是想瞒住的。虽然有了个李岚,不过李家不缺这口饭,李岚就一直在老爷子身边养着,尽量不让他们小夫妻看见。

金婉婉是什么人,打小被家里人捧在手心里长大的。性格嚣张跋扈,强势霸道,哪里能容得下这种事,所以知道后当天回来就跟李占忠大吵了一架。

关于万晓敏这个人包括那个孩子,很快就被他们夫妻两个给遗忘在爪哇地里。若不是以后一连串的事情发生,恐怕这辈子都不会想起。

“你…李占忠,你真是太不要脸了。”金婉婉本来就因为这件事气的不行呢,没想到李占忠自己做错了事还理直气壮。这一下将她气的更厉害,随手拿起一个茶杯来就朝李占忠的头上扔去。

期间李占忠在外也生了几个私生子,金婉婉因为是女人,自然是不能跟他比着生孩子,不过却挥金如土,他生几个私生子她就养几个小情人。

他们落脚的地方叫青镇,不过是南方一个偏远的小县城。万晓敏在这里的小饭店找了份工作,就一边带孩子一边工作,日子倒是也过得平静。

这家人姓吴,夫妻两个带着一个刚刚出生的小女孩,女孩有个好听地名字,叫吴兰芷。兰芷的名字在屈原的楚辞里面是名贵香草地代表,比喻人的高洁精神。

赎她年轻没经过事,不知道打人扔东西的时候脑袋是个禁忌。当然,如果你跟他有不是你死就是我死的仇恨,这是可以扔在脑袋上的。可是金婉婉也只是一时气急,压根就没想真的伤害他,于是这一茶杯没个准头的扔过去。可想而知结果怎么样,李占忠也是被保护的好好的小少爷,连躲都不会躲,就这样直愣愣地接到那东西了。

所以她带着李锦离开后,对李锦也是千般好万般好的,因为自己的缘故没能让他成为李家的少爷,她自然不舍得再在其他方面亏待他了。

那时候金婉婉已经怀孕,而且还是马上要生的时候。被这么一吓,本来还有半个月的预产期,愣是给吓得提前生出来了。

就这样两人浑浑噩噩地过了十几年,就在李占忠早就忘记万晓敏是谁,李岚都开始谈恋爱的时候,万晓敏竟然又出现了。

政治上的变动让两家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而这场离婚便也不得不胎死月复中。两人虽然都不懂事,可是为了家族的利益,还是忍辱负重地凑合在一起。

不过到底小,跟同龄人打架还成,但是跟比他打的打架却每次都会打输。一般孩子打输了都会哭会跑会向家长告状,可是李锦不同,他打架即便是打输也会重新爬起来,喘上几口气后再继续打。别说告状了,每次打的头破血流自己找个小河边洗吧洗吧干净,是从不敢回家给母亲看的。

李占忠长大后虽不是很有能力的人,可是也勉强凑合,不过因为一直被捧在手心里,性子那面懦弱。那个时候他和自己一直贴身伺候他的女佣万晓敏互生了情愫,不过因为万晓敏是女佣,他又不敢将这个事情告诉父亲,所以便偷偷模模地在一起。

这个就是李占忠的第一个儿子,李老爷子的第四个孙子。后来取名叫李希,代表着希望的意思。不过不知道是因为早产的缘故,还是因为生之前母亲的那一次难以抑制地愤怒。这个带着希望出生的孩子,并没有给金婉婉带来任何希望。相反,这孩子身体很差,三天两头生病,就算是不生病的时候也是瘦瘦弱弱地,哭起来都跟小猫似的,当时李老爷子第一眼看到,心里就有谱,这个孩子以后成不了气候。

尤其是有些光棍的男人开始打他母亲的主意,他更是犹如狼崽子护食一般凶悍的不得了。

十三岁的李锦已经有了很正确的审美观,吴姓夫妻刚好住在他们家隔壁,他看他们明明就是长得那么普通的样子,怎么就能生出这么漂亮的女儿。

第一眼,他就喜欢上了这个小女孩,这个叫吴兰芷的孩子。

作者的话:时势造英雄,没有成功是偶然的,必定经过一番毁天、灭地地经历,李锦的传奇人生,希望大家也能喜欢,继续支持。上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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