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是春的败笔 第一四季沐歌 春的际遇[一][二][三]

作者 :

一切都会结束,就如花瓣。一切都会生根,就如季节。一切都好象从未来过,就如春天。

我是在春天认识苏儿的。苏儿眉目清秀,皮肤白皙如雪,眼睛有神如灯,只要望一眼,你就忘不了一生中最美的黑夜与白天。

我最不好的习惯就是排斥孤独。

我最好的习惯就是任由别人把我的东西抢走,见了贼也不吱一声!

早春是没有任何迹象的,所以我只好满街地寻找。这浅水镇的街道近几年做得很完整。所有的铺面没有一个是空着的。望着这一切,使你觉得人生可以很丰富,从早晨的清洁工做起,接着做早点师傅,再接着做水果店主,然后做饮品老板,再升级为酒店总裁,几近中午,再进入美容院做一个新脸出来,接着做化妆品代言,做时装模特秀……等等,等到晚上就做一些尽量完整却总也不会完整的梦!

我跟前妻离婚后,她带走了我的女儿丹。我独自一人留在浅水镇。女儿的后爸和她妈妈早在她一岁半的时候就苟合了,就如春天这不明是非与身份的雨,一场一场地下着,把一个个朝阳的日子弄得死气沉沉。

我选择一定要离婚的时候是春天不久后的秋天。记得那个秋天只落了两片叶子。我毫不犹豫地把那两片叶子拣起放进兜里,然后狠心地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同意,我同意春天把我抛弃,我也同意秋天一如既往地把我的心事提起。字迹是湿湿的,像两个流泪的眼睛具有勾魂的魅力,又如发现苟合之事的一支手枪具有很强的杀伤力,很明显,我再也回不到从前。

苏儿是在我把整个冬天取暖完后才出现在浅水镇的。这个春天我用伤口量了量自己,已高达37.5度。出门成为一大幸事。

浅水镇的中心广场是我去典当行必经之路。我一早上起来就特别注意路边的花和草,如果发现那一棵草死了,花谢了,我的体温又会降到36度,冷得直打哆嗦。这天露珠还未完全散去,正当我寻着那些熟悉的花草时,发现一个大大的剪字搁在它们身上,剪字足有两米高两米宽,红色,很醒目。我便毫不犹豫地走了进去,不知是剪什么,但我对这剪字突然很上心,头也不回的进去之后才发觉,是剪人类三寸烦恼丝的。

你好先生,请问是要剪发吗?典型的女中音,很柔。我顺着这声音望去,终于发现了浅水的一个奇迹——仙女下凡了。

哦,我洗头。[因为我的头发头天就刚刚剪过]哦,不。我洗后再剪一下。我不想落下任何时间和美丽对话。然后我坐在一把椅子上一动不动,其实我戴着一副眼镜,但我假装不愿意取下。

好的。我帮你把眼镜取下来,请放心你的眼镜。女中音已走到我的面前有点固执地取下了我的眼镜。她太有礼貌了,我在心里感叹。其实她如果像野蛮女友一样取下我的眼镜,我也会欣然接受的,我说过,我有个最好的习惯,别人像贼一样抢我的东西,我接受,不会吭一声。更何况,她还是个美女贼,我更愿意了。

小姐,你是刚来的吗?我可从未见过你哦。我试探着问。

我叫小苏。是这个店的店主。来浅水一年多了,只是刚接手这个发店而已。

有创意!你哪个剪字太有创意了。我后句话没说,其实我是对那剪字情有独钟。

洗好了,我给你吹吹再剪,可以吗?她的声音仍然那么好听。

小苏。我轻声地呼唤了一声。你吹吧。

恩。她的那声回答让我在心里偷偷地笑出声来。我真的有一点点得意。

我再也没有说话。在一面镜子里,我看着小苏手里的那把剪刀在春guang下晃动着,特别亮。那份寒光像久别的亲人,卡嚓卡嚓地剪下一寸寸发丝。听着这声音很痛快很痛快,越听越痛快,真所谓是天籁之声。如果可以的话,我愿意这声音永远响下去,不要停。可惜我的头发太短了,这声音终究还是停了。

[二]

没有谁能无视这个春天,就像没有人会在意我这个发型。我和小苏就这样认识了。

在典当行整整一天里,我望着对面的镜子已经36次。每一次对望都有一个新的发现,阳光被我一点点地吸取干净。取下了眼镜原来是这般美好,黄昏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把我靠近。

我给苏发了个信息,晚上约在春满楼吃饭。这老一套,十年前和前妻是同样的,可是我又想不到还有别处可行。意料之外的是另一个女孩出现,苏儿并没有来。我是苏的助理,主管剪店的发型设计的,我叫寸。我一下没听清楚,还以为叫春呢。来了,就坐吧,我点了三样菜;豆腐,鱼,鱼香肉丝。然后要了两瓶雪花,给她一瓶,不等她拒绝就给她满上了。她很是无奈的坐下来,我拿起酒杯不问任何原因就和她碰了一下,一饮而尽。

她大概二十六七岁的样子,和小苏不同的是留着很长很长的齐发,整个脸部就只有一对眼睛。苏儿临时有事来不了,我代她向你敬一杯,说完,她也是一饮而尽。我惊讶地望着她,忽然这个寸变得有些神秘。

你成家了么?我很想知道这个问题。

离都离了。回答非常干脆。我真想大喊一声,我们真是同病相连!看来是苏儿特意安排的,我告诉过苏儿我刚离婚。那好吧,我又要了三个菜,看来这顿饭还可以再延续下去。她面对我的举动,只是莞尔一笑,并没有回绝的意思。我把彼此的酒都再次满上,她说她要去趟洗手间。我趁机点燃了一根烟,翻云吐雾起来。她一会回来了,手里拿着个手机,看来是刚通完电话。

我该怎样称呼你,叫你段永和还是段老板,还是段哥,亦或是小段。寸一连串的问我。我还真没想好,该让她叫我什么呢。

我忽然想到了我在村子里哥们叫我的名——‘盒子’。就叫我盒子吧,亲切。她叫了我一声盒子,一杯酒就全部喝完。我叫她寸,也喝完一杯。就这样不知喝了多少杯,我发觉寸已经靠在我肩上了,又像是哭又像是笑的叫我盒子。她说她十八岁就被她爸爸所逼嫁给了一家老亲戚做媳妇,还不满二十一,就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妈,不到二十四岁因为丈夫豪赌离家出走,学美容形象设计,二十六岁成功离婚来浅水谋生。我想到了苏儿,她是什么样的呢,在我脑海里是一片空白。在些许时候,家乡的山地上会长满了各种各样的树木和瓜果,因为填得太满了,周围的某些空地就充满恬静而显得唯美。我该送寸回店里了。寸把她的手揽在我的腰上,我扳开了她,跟苏打了个电话,来接一下寸吧,她可能喝多了。

苏儿一下就过来了,我在她眼神里看到了某种悲哀,她很愤怒的扶起寸,没跟我说一句话,头也不回的走了。我张开了口,想说什么终没说出来。

[三]

回到店里,我没有开灯。模黑爬到床上,但始终睡不着。外面的街灯照在窗玻璃上的亮光,搅得我心好乱。有些事情,预感来得很强烈,但我不愿意相信那是真的。时间这面镜子也真是太有能耐,把我们这些个凡人照得古怪离奇。好多时候,自己就像是颗棋子,被迫守在一个位置,欲罢不能。温暖的感觉好像好久都没来过了,只有麻木的身体载着一丁点的温度,证明自己还在呼吸。窗外的路灯是昏黄的,一眼望去,街道如生铁般冷冷清清。已经是深夜了,蓦然一个老者出现在路灯下,身上大包小包背着许多肮脏的垃圾,一头的乱发被灯光染得金黄金黄。他弓着背像是在荒凉里寻找着什么,背影拉得好长好长。他突然弯下了身子,在一片不知名的黑洞中拾起一个烂苹果,像发现奇迹般,大口地咬了下去,吃着,吃着,就露出了很幸福的笑容。

我感到从未有过的孤单,无所适从。我发觉我的脚睡的位置不正确,我一点点的在床上小心挪动着,但怎么放都不正确。我的手搁的位置也不正确,无论放在什么地方,也还是错误。就这样我折腾着,天就亮了

店里重新请了个伙计,我比较清闲了。一早上就去浅水镇最繁华的地方,买了母亲最爱吃了韭菜饼,搭坐最早的那班车回郑家皮了。

回到郑家皮的时候,郑家皮的炊烟还没有升起。我知道,那村子里的一声声狗叫是在欢迎着我。

母亲已经在大门前洗衣服了。我把饼子搁在她右手上,然后用干抹布擦着她的左手。母亲的手很黑,抹布显得很白。我搬了个凳子挨着她坐下,我知道,此刻该是母亲念叨的时候了。母亲的心声听了几百遍,但我还是要听,找一个最好的媳妇。我心里明白我根本就没有再娶的意思。人过了四十,对某些东西就不抱什么希望了,婚姻是一个载体,把我载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然后独自把我撂下,我看不见它,它也就看不见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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