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任我行 第十四章 一壶浊酒尽余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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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施君的熟人名叫东瓴璧,是北黎国的商人——据他所说,西施君的真名叫做萧彦之,是北黎国凌霄山庄的少庄主,因其平常很少以真面目示人,所以知其真实相貌的人是少之又少。至于他为什么知道呢,是因为两人是表亲,从小一起长大。两个月前,他们不敢对外宣称,凌霄山庄的少庄主失踪了,只能在暗地里不断打探萧彦之的消息。

“我们还在担心,表哥是不是遇到了什么不测,要不为什么这么长时间不和山庄联系。现在才知道,原来是失忆了。”听完任天涯的描述,东瓴璧如此说道。

“还要多谢兄台你出手相救,大恩不言谢,以后兄台你要是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地方,我凌霄山庄一定义不容辞。”说着便弯下腰做了个辑。

“好说好说。”任天涯也装模作样地回了个礼,其实心里已经暗爽到内伤:真是让我捡了个大便宜,以后有机会我一定不会客气的。

当天,任天涯特地在逑贤居的后院,提供了一个厢房给东瓴璧,让他和西施君,哦不对,现在叫萧彦之了,好好沟通,让萧彦之详细地了解自己的情况。

晚上的时候,她让逑贤居暂时歇业,特意为西施君办个送别会,毕竟相处了两个多月,多多少少都是有点感情的。其实说白了,大家对西施君怀着最多的是感激之情,对楼里的小哥儿而言,因沾了他的光,让自己的身价也跟着水涨船高。对任天涯而言,不用说了,还有什么能比让她赚到大把的银票,更值得让她感激的呢?咱们也不用说些什么酸溜溜的感性话了,愿意在鸭店呆着的人互相都明白,大家都是实在人,看重的都是实际利益。

不过,这个排场还是要讲滴,场面话也还是要说滴。

首先,当然是由幕前老板——虞姬,为大家讲了几句开场白。至于开场白的内容,相信参加过宴会的读者们都很清楚,在这里就不浪费笔墨了。至于为什么不是任天涯来讲?其实她是个懒人,因为嫌麻烦,所以一直都不喜欢准备演讲稿。而至于即兴演讲,她也不具备这个口才。

宴席开始后,大家边互相敬着酒,边轮流表演起了一门自己的拿手绝活,引得下面掌声连连。要知道,虽然大家同在逑贤居共事,但从没有过这样的机会,这是他们第一次作为观众,正式地欣赏“同事们”的表演。

当宴会进行到高潮的时候,属于逑贤居压轴型人物的“三公子”,为萧彦之准备了一份特别的礼物。白公子潇雨取来了他的白玉琴,黑公子溟夕拿来了他的碧玉箫,红公子涟亿带上了他的红绸金铃,这几样东西是当初任天涯为了增强他们各自的气质而特地买来送给他们的。

待四下逐渐安静下来后,一曲清越的琴声伴着悠远的箫声响起。继而随着一道红绸带着脆耳的铃声划破空气,一抹红衣似血的身影开始在灿若星辰的深蓝色地毯上翩跹起舞。弹琴者谪仙,吹箫者冷冽,舞绸者妖艳,明明是三个气质迥异的人,合作起来竟是如此这般,散发着一种别样的和谐。此等瑰丽无双的场景几乎夺走了所有人的呼吸。

所有人都目不转睛地紧盯着这个胜景,生怕错过了一丝一毫。

曲罢舞休,一时间,大家好似仍然沉浸在刚刚的表演带来的震撼中意犹未尽。是任天涯打破了这种沉寂,率先鼓起掌来(这几个人可是她当初一一训练出来的,看了不知道多少遍,早就有些免疫了)。接着其他人才慢慢回魂,陆陆续续地鼓起掌来,眼中尽是掩不住的迷醉。要知道这三人同台表演,之前可是从来没有过的。

酒过三巡,任天涯拿起一杯酒,颤颤巍巍地站了起来,缓缓走到场中,以一种低沉的嗓音念道:

“长亭外,古道边,

芳草碧连天。

晚风拂柳笛声残,

夕阳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

知交半零落。

人生难得是欢聚,

唯有别离多。

长亭外,古道边,

芳草碧连天。

问君此去几时还,

来时莫徘徊。

天之涯,地之角,

知交半零落。

一壶浊洒尽余欢,

今宵别梦寒

……”

念到最后像是唱了起来,声音竟然有些哽咽。其实要换在平时,她绝不是个感性的人,但是有时候,人一旦到了特定的场合,就会有些情难自禁,眼泪想控制都控制不住。

至于我们任天涯同学有没有喜欢上西施君,喜欢自然是有的。

但首先,她只是把他当做弟弟一样喜欢。和一个失忆的人相处,自然很多时候需要像教导孩童一般教导他,于是他的定位就必然只能是弟弟了,这种情愫与年龄无关,真要说起来,任天涯还要比西施君小个三四岁呢。

再者,美人谁不喜欢啊!

至于要说爱上西施君,那肯定是骗人的。谁会在短短两个多月内,爱上一个来历不明的人,更何况还不知道他的真实性情了。另外,任天涯本就是个凉薄之人,前世因为自己的身世,她特别缺乏安全感,所以,她从不轻易让别人进入自己的心,以至于前世才会活了二十几年却一次恋爱也没谈过。不过,两个多月的朝夕相处,说一点感情都没有,那肯定也是骗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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