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谍皇后,戾君的独宠 V番外:王的女人

作者 : M.达西

之一:雨雪霏霏

四国初有开始,似乎有一个不成文的事实,是每一个人心中都清楚的。

南沧皇族暮氏个个儿都是个多情的种子。

远的不说,单是近的连续三位帝王,偏生就是为了女人,生生死死。

先说那位无名的侧妃,也就是暮回雪与暮蒙雨的生母,那个陪伴孝仁皇帝多年的女人,从他还是东宫太子之时,便在他身边,给予他爱与深情。只是无名侧妃终究只能是无名侧妃,就连死后,一个封号也无。只是似乎随着她的死亡,孝仁皇帝便不再是当年那位才华横溢的太子爷了。

那个时候,四国四公子,北启如意公子,东晋倾城公子,南沧羽然公子,南沧千寻公子。单是他南沧便占了两个。那千寻公子便是那位孝仁皇帝了,羽然公子自然是后来权倾南沧朝野达二十几年的秦羽然秦相爷。

那个无名的侧妃,原是有名字的。她是平民的女儿,无姓,单名一个霏字。那个时候,人们都叫她霏霏。

没有人知道她原先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她究竟是四国里的哪一国人。只是所有人的记忆里,都记得那么一个夜晚,在双福记前面的偌大广场上,她一袭黑色长袍曳地,未着半个发饰,披散着长长的头发,独自一人赤脚跳着舞。

一天又一天,她的脚上都磨出了血,她的舞步却没有停歇。直到有一天,一位偏偏佳公子停在她的跟前,不知是天意,还是其他。那个时候,她精疲力尽,忽地停下舞蹈,瘫坐在地上。

那公子拂袖想要搀扶,却叫她生生拒绝,那时的她脸色苍白毫无血丝,只呆呆地凝视着脚底的血色。

等到众人恍惚过来,竟可看出,那姑娘舞蹈的脚底下,竟然徐徐绽放出一朵鲜艳的血色莲花来!

千寻公子确乎是看的醉了,那姑娘眉宇见藏着哀凉,似乎一直在等待着谁人的到来,他若然不来,她便誓要一直跳到最后一般。

“姑娘究竟在等谁?”

那姑娘抬眼看去,带着惊愕的神色,却是笑着道:“在等我愿意等的人,只是我等了太久,他不会再来了。”

千寻公子看着她,心里便只剩下爱怜,那个时候,他多么想用自己所有的力量,来守护眼前的女子。化去她眉间的哀痛,眼底的失落。只是当他再次伸出手时,她依旧是垂着脸庞,不加理睬。

直到宫里的侍卫得知偷跑出去的太子殿下,连忙过来请他,央求他赶紧回宫时,那姑娘才伸出手紧紧抓住他的衣摆,带着恳求的语气道:“那个人,我等不到了。公子这么厉害,可能帮我找到他?”

他这才找到极好的理由:“我一定能帮你寻到他,只是我怕我寻到他了,寻不到你来。你可愿意随我一同回府,我帮你找他,可好?”

“好。”她几乎没有思考,直截了当的回答道。眼底里全是真诚的眸光,叫人沉醉。

那时,他告诉她,他叫暮千寻。

唯一的一次,怕是他今生今世里,唯一的一次,瞧见她瞬然绽放的笑容,惊艳了他默然无华的一生一世。

她嫣然一笑,道:“那我还真是找对人了,暮千寻,你可不就能帮我找到他!”

她告诉他,她叫霏。

他问道:可是雨雪霏霏的霏。

她颔首,是雨雪霏霏的霏。没有姓氏,只有一个名字。这个名字还是他给起的,那个她一直想要找寻到的人,一个男人。

可是你的丈夫?——不是。

可是你的情人?——不是。

可是你的兄弟?——不是。

师父?朋友?敌人?——……不是……

只是她随着他进了太子府,直到后来的后来,千寻公子一直都不知道她要找的人究竟是谁,只是她生命里一个很重要的男人。也许这个男人根本就不存在,也许只是她编出来,借此吸引他的眼球的一个借口而已。

最后,这个也成为李妃离间他们俩的理由。

相比较霏的背景,李妃几乎有着所有能够支持太子的一切后盾,武家的背景,将军的家世,三代左相。这样的女子,便是为着皇后之位而生的。

只是那个时候的霏是多么招他的喜爱,几乎是后宫万千宠爱全部在她的身上。只是她却从来都没有笑过。即便是后来为他生了双胞小子,她都没有展露过一丝的笑意。

只是带着浅浅的温柔眸光,静静地看着两个孩子沉沉入睡。

她告诉过他,这两个孩子,取名,一个便叫暮回雪,一个便叫暮蒙雨。

因为她一直记得初见他时分,他曾笑着告诉自己,她的名字可是雨雪霏霏的霏。那个时候,她明明是在说他们两人的事情,可是她的眸子却是看向很远很远的地方,似乎是想到另外一个人。

直觉告诉自己,那个时候的她一定是想到了那个她一直没有等到的人。

千寻终于成为了南沧的皇帝。只是这个代价是他永远都无法预估的。因为他终于还是失去了霏。

他明明知道,李妃与丞相的机谋,他明明知晓,霏的委屈与冤枉。只是他选择的默然无视。只是到后来的后来,他一直都不知道,自始至终,他暮千寻,究竟有没有得到过霏。好像从来都没有得到过的人,又何谈什么失去。

只是,后来他才发现,纵然得了天下又如何,他竟找不到任何贪恋这世上的理由了。天下,已经不是他原来想要的天下了。

带着对霏的怀念与愧疚,他几乎于溺爱她留下的两个孩子。甚至对于其他的皇嗣,他甚至都不曾在意过。

只是当已经成为皇后的李妃带着一个稚女敕的男孩到他的面前,告诉他,她要抚养这个大皇子,并且以他嫡出的身份,封为皇太子。

皇太子,他都准备好留给霏儿的孩子了。只是直到后来,他都没有成功。甚至因为他的懦弱,而让其中一个孩子过早的夭折,令剩下的一个坎坷一生,甚至前往他国成为质子。

不过这些发生的时候,他已经是风烛残年,再也没有任何精力去理会那些事情了。或者说,从他登基为帝,远离霏的那一天开始,他那么多精彩的感受,竟然全都在那一天消失殆尽,以至于今后的几年,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坚持下来的。

他早该明白,霏当初找不到的人,他不可能再找到。因为霏在遇到他之后,便不再想着原来的那个人了。只是他一直没明白,一直没相信而已。仿佛那个从来没有找到的人,永远都站在那里,不来不去,不离不走,告诉着他,他一辈子都得不到霏。

得到,得不到,有什么区别。他终于孤独终老,带着唯一的孤独离开。

只是若然当真在黄泉路上遇见霏,他一定要问上一问,当年你要找的人,究竟是谁?

只是霏在临死之际,也没有看见那个言笑晏晏的面容,那个在她舞得精疲力竭瘫倒在地时抬头瞧见的灿烂容颜——笨蛋,我等的人就是你啊!之二:云华

主上曾经说过,我们这些女子一辈子都不可能月兑离通天阁,除非死。

只是有人告诉我,这世上有一个人曾经月兑离的通天阁,那个女人叫霏。我时常会想,那个叫霏的女子究竟是用了什么法子,能够让她获得自由。

很久以后,主上告诉,让一个男人放弃你,唯有让那个男人爱上你。

那个时候,我便知道,我们是绝无可能再获得自由了。因为那个男人,便是我们的主上,他已经爱上过那个叫霏的女子,便绝无可能再爱上我们了。

通天阁里的女人都没有名字。我和妹妹还没接受训练,便急急地被安插出去。

妹妹进了南沧秦府,成了嫡出小姐身边的贴身丫头,也有了自己的名字,小桃儿。而我,则成为南沧后宫里的一名小宫女,我一直都记得,后宫里那个最为受宠的娘娘,无名的娘娘,从来不曾看自己两个孩子一眼的奇怪娘娘。却抚模着我的脑袋,问及我的名字。

我一时习惯了,便道:我没有名字。

她竟然一怔,忽道:这般漂亮的丫头,怎么会没有名字。我给你取一个可好?

云华。

她唤我云华。彩云追月,风华尽显。

我喜欢这个名字,而那时,我才知道,她也是有名字的,她无姓,单名霏。只是那个时候,我满心欢喜着自己这般好听的名字,却忘了自己竟然见到了唯一月兑离了通天阁的女人霏。

直到后来,我都不曾再见过她。有人说她失宠之后悄悄在一个夜里消失了,有人说她找了一个隐蔽的地方结果了自己;还有一个人说,她因为多行不义,自己愧疚难捱,喝了穿肠的毒药将自己毒死了,而且死状十分残忍。

不管是不是真的,我都不相信,而且我很气愤最后一个告诉我的家伙,并且捋起衣袖,就和他狠狠地打了一架。

当我的拳头将他的鼻子打出血的时候,我才被告知,他竟然是当今的太子殿下暮澜修!

一个连打架都打不过我,却是当今除了皇帝之外最高贵的……小毛孩。许就是因为我一下子打过了他,反叫他相信起我来,而且十分依赖我的保护。

他说,因为霏这个女人,他的母亲从来都没有得到过皇帝的爱,甚至一个眼神也没有;

他说,他不过是庶出的皇子,本就不惹人喜欢,若不是后来被皇后领养,只怕如今的太子之位,会是霏的两个孩子的;

他说,他讨厌皇帝,讨厌皇后,讨厌回雪蒙雨,讨厌所有人,唯独喜欢我,喜欢和我在一起。

他说,若然有以后,以后他当上了皇帝,一定要娶我做皇后。做皇后,是不是意味着我可以不再受到通天阁的束缚了?当时的我想,应该会是这样。便也就傻傻的答应了,而且一直坚信着这一点。

当然,我也讨厌暮蒙雨!

仗着皇帝的宠爱,从还是小女圭女圭开始,便肆无忌惮的在锦被上画地图,一直到蹒跚走路时,经常把我的裙子拽下来。甚至到了六岁的年纪,竟还学会调戏小宫女,甚至学着她们的笑容。别说,那小子学的可像了。

原本就是一张俏丽可爱的脸庞,学起来,可比各府里的小姐好看多了!

我讨厌暮蒙雨,是因为当我发现自己其实还蛮喜欢他的时候,被他狠狠地嘲笑而且辱骂了一次。

——就你这种模样的,只怕只有阿修才会喜欢,我哥长得都比你好看,我喜欢我哥都不会喜欢你,我才不喜欢你咧!

没错,他那个哥哥长得的确好看,更可恶的是,他还特别爱装深沉,每一次都将其他小宫女迷得神魂颠倒。暮蒙雨说喜欢他也不喜欢我,好吧,输给了他,我也不丢人。反正他确实长得比我好看。

所以,当太子阿修要独住东宫的时候,要将我接到东宫时,我毫不犹豫的答应了。并且屁颠屁颠地跟着他,去了东宫太子府。

路上,远远地瞧见玄武大街上,一栋别样的阁楼映入眼帘。我问他那是什么。

他说是吟风楼。我叹道,真是好看。他说,你要是喜欢,我在东宫给你建一个一模一样的!

后来,这事我倒是忘记了。只是很久很久以后,久到我都要忘记那吟风楼的模样,他竟带着我去了芙蓉殿,满眼的假山环水,屋檐飞角,琳琅满目。我看的眼花缭乱,目不转睛。他却苦着脸道,秦府建完吟风楼后,那些工匠老的老,死的死,竟无一人能建成了。

虽然如此,我倒还是很满意,他能这般想着我。自然是欢喜异常,所以当他问我,可愿成为他的良娣。我自然毫不犹豫的答应了。

只是我不知道,我只是云良娣,他的身边还有一位良娣。她的名字叫素婉,素色可餐,温婉秀慧。

我不喜欢这个名字,就好像我不喜欢这个女孩子一样。带着小巧可怜的表情,夺得别人的怜悯与爱怜。可恨的容颜,我每天都得见上几次,因为这个,我都好几天没吃下饭了。

可是我终究还是输她的。她的家世好,当今皇后的亲侄女,太尉大人的女儿,镇国大将军的外孙女,随便拿出一个身份,都能把我这个洗脚小宫女给压得死死的。

这个女人,从来不会在阿修的面跟前压我,反而在他的面前对我十分和顺。可是阿修一转过头去,她便会狠狠地在我背后玩些小把戏。

我讨厌她。

所以当蒙雨来太子府,我多么希望我讨厌的两个人可以过过招,好叫我看看两虎争斗的场景,谁输了,我都不会难过。

可是,当暮蒙雨的死讯传来的时候,我还是很难过。那样一个青葱的少年,就在一个暗夜里,悄然离开了。

一想到再也见不到他贱贱的笑,不能和他斗嘴玩笑,不能看见他每每逼得阿修说不出话的神气样子,我便开始难过。

可是,每每当我问起阿修,暮蒙雨究竟是怎么死的时候,他都没有告诉我真正的缘由。

他不说,我也能猜到。暮蒙雨的那个哥哥暮回雪低调却极为惹人注目,暮蒙雨却比他那位哥哥更活泼,每每都能逗得陛下高兴之极。皇后娘娘很久之前就看他不爽了,我在宫里的时候就几次提醒他,多学学他的哥哥。

可是,他却总是笑着说,是要我学阿修,还是学回雪那书呆子?

我一想还是算了,这两个人,他都学不来。

在很久之后,有好几个夜里,我都能梦见那个特别爱笑的桀骜男孩,而且有好几次,都以为看见他孤独而落寞的身影。后来才知道,那是他的哥哥暮回雪。

而暮澜修,真的待我极好。我一直都在想,不过是个洗脚的小宫女,哪里能值得他那般对我呢。我喜欢欺负他,喜欢动不动教训教训不知天高地厚的他,他也不责怪我,只会淡淡地温柔地看着我笑。我喜欢他那样的笑意,好像只是对我一个人才会有的笑意。这一点让我在东宫府里得意了好些时候。

只是,当素婉成功拉拢了府里上上下下人开始,我就不能那么得意了。

只是,当阿修需要举办酒席款待朝中大臣的时候,我不能够像素婉一样,出得厅堂,将各位大人照顾得体贴之极,举止有度。

只是,当他每夜晚归,方一回来就往素婉屋子里去的时候,我就知道,有些东西,我是不可能给他的。例如身份,例如势力。

这些我都不介意,哪怕有一个晚上,他能回到我的房里,拥着我,浅浅入睡。忽地在黑夜里呼唤着我的名字,云儿,云儿。

为着这一声声的呼唤,我是愿意这般静静地守候着他,愿意在芙蓉殿里等待着他。

我以为日子便就可以这般浅浅地流淌过去,像是夏季的河床升高,渐渐东逝,没有留下痕迹。在我即将忘记自己究竟是何种身份的时候,记忆里那个叫伏谷的地方再一次出现。

永远都从未看清他的面容,我的主子终于来找我了。

——南沧国的小太子的确很不简单呢,庶出的小子也想永远霸占着太子之位吗?

皇后无子,暮澜修即便是皇后的养子,也照样是陛下的嫡长子,怎么就不能占着太子之位了?

主子吩咐我,从今往后,凡是出入太子府的什么人,为的什么事,都要禀告给他。

我开始怀疑,这种活计,不是应该交给素婉去做的么?

我并不觉得自己能做的多好,但是只要我问阿修,他一定会知无不尽,全盘地告诉我一切。他的想法,他的行动,他的愿望。

——云儿,你会支持我的,对吗?

——云儿,这世上我只想相信你一个人而已,我想把心底里的话全都告诉你,这样,我难过的事情就可以分摊给你,我就会觉得心里不那么难过了;我高兴的事情还是愿意分享给你,好像这样,我高兴的事情又变得多了起来。

——云儿,你会一直在我身边吗?

我会一直在他身边吗?

我也不知道,我一直以为自己会永远守在他的身边,直到主子的出现,我才明白,我的性命根本就不在我的手心里。我的自由,我如今的一切,全都是通天阁赋予的,只要我踏错一步,一步错步步错。我会跌进无尽的地狱,永不翻身。

一直以为,我能够永远没心没肺的活下去,可是如今,才发现,自己的生活原不是设想的那般轻松而简单。

原来,我一直在一张早就织好的大网里,我逃不出去的。

终于有一天,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晕倒,醒来时便瞧见阿修笑意深深的眼眸。他激动的双手直颤抖:云儿,咱们有小宝宝啦!

我怀孕了!

从有记忆开始,在伏谷的时候,那里的所有的女人都曾告诉我,通天阁里的女子根本不可能怀上孩子,进来了这里,便是意味着要失去更多,例如做母亲的权利。

而如今,我竟然怀孕了!

天哪,好像所有的不安与忐忑都烟消云散了,我一直记得阿修笑得灿烂的眼角,与他相拥时紧紧抱着我的力道,和他身上满是汗的味道。

我就要成为母亲了,我怀上了阿修的孩子。

只是那个时候,我太高兴了。忘记阿修身后,素婉哀怨而愤恨的眼眸。

那个时候,我想起自己那位妹妹,还在秦相府里做小丫头的妹妹。

阿修得知以后,会时时带上我,去相爷府里做客,以此让我有机会能见上小桃儿一面。这丫头可真是变了,乖巧而调皮。她说她的小姐很好,不会欺负她。只是府上另一位小姐就只会欺负她们了。

阿修几次三番想要将小桃儿接近太子府,都被我回绝了。

秦相权倾朝野,秦府里有一个自己的人,总比没有的好。——这当然只是我敷衍阿修的理由。

一个真正的理由再绝对不过。主子要小桃儿留在那里,就一定要留在那里的。这是谁都不能够改变的。

那个时候我才见过小桃儿,刚想离开的时候,却正好瞧见从花厅里跑出来的一位姑娘。

我以为我见过最美的女子会是那位无名娘娘霏,可如今我瞧见的那姑娘,虽然还未长齐活,却已经是俏丽得不可方物的模样了。

她低着头,眼底里含着泪光,一直往那吟风楼跑去。

后来,我才知道,当天的夜宴里,有一个叫剑无心的剑客回绝了相爷的婚约,当面拒绝了秦家大小姐秦卿。

那位哭着跑向吟风楼的小姐,就是秦卿呐。我也终于知道,阿修几次在入睡时会说到的名字。

那个时候,阿修说,云儿,我若再娶一位,你可会生气。

我笑问:娶谁?

他直言:秦卿。

秦卿,这名字我不讨厌,你娶了也无妨。

我说的是真话,那个被人拒绝的美人儿,独自流着泪跑开的女孩子。我当真是不讨厌,相反,我很想见见她。

只是,我不知道,我的时间并不多了。

一天天下去,我的肚子越来越重,可我的精力却越来越少,好像做什么都不得力气。一直以为怀孕便是这样,可看着太医渐渐凝重的表情,我知道,是我当真有问题了。

我忽然间想到通天阁里的女子所说的话来,开始害怕起来,难道我真的没办法生下自己的孩子吗?

我见到小桃儿,那个时候好像清楚自己正在走向什么样子的路途,我请求她:一定要好好为阿修想着,今后若然主子要你做什么,也请一定要为你唯一的姐夫着想着……

那个夜晚,我心思不定,紧紧握着阿修的手,问他:如果我死了,阿修可会好生照顾我们的孩子?

他只冷着脸不说话,半晌才哽咽道:你怎么可能会死,你还没做我的皇后呢。

我只摇了摇头,笑着说出来的话,心里还是难过:皇后?我是当不了啦……只是,如果有一天你要选皇后,秦卿倒是可以,可一定不能素婉。

为何?

为什么呢,我也不知道,可能是我太讨厌素婉了吧。就算我死了,也不能便宜她!

真是一语成谶。从开始临产的时候,我就清楚自己的身子了。只是在我一再恳求下,弄婆终于决定抱住孩子要紧。

我几番清醒,几番晕厥。直到在迷迷糊糊之间听见一声女圭女圭的清脆哭声,我才彻底放下心来。

我真想看看孩子究竟长得怎么样,想坐起身看看她,可迷迷糊糊之间,只看见有人将孩子抱走,看见一缕黄衫捧着一碗药递到我的唇边。我皱着眉头,很不愿意喝下去,可是我没有力气,只能感觉得到那浓烈的药汁灌进我的喉咙里,烧灼着我的五脏六腑。

可是奇怪的是,这药可真是良药,喝下它,我竟是感觉不到怀孕时感觉到的难受与痛楚。

在弥留之际,我终于还是见到阿修。

他双目通红,眉间有紧紧化不开的愁绪。他紧紧握着我的手,不住的颤抖,一遍遍哀求般恳切唤着:云儿,云儿,别离开我,别离开我!

那个时候,我已经说不出话来,却依旧好想告诉他。

阿修,若是一切还可以重来,我还是会在听到你辱骂霏的时候,狠狠给你一个拳头。

那样,你便能好好的记住我了。

之三:玉锦薄凉

即便是这么多年了,其实,我仍是很想问他,可还记得那年的久别重逢,远远的一瞥;可还记得邵家未出嫁的女儿,邵玉锦。

身边的丫鬟告诉我,那是四大公子之首的北启太子如意公子。

我哪里不知道你是谁呢?早在你外出游玩之前,我便在启都城里,结识了你。那时你少年才俊,文采风流。

在那筵宴之上,饮一曲酒酿,高声吟唱:

唤西施伴我西游,

客路依依,烟水悠悠。

翆树啼鹃,青天旅雁,白雪盟鸥。

人倚梨花病酒,月明杨柳维舟。

试上层楼,绿满江南,红褪春愁。

如意沉醉深深吟着诗歌,且唱着,且吟着,仿佛此间只有他一人而已一般。只见他面如满玉,双目在那光晕下如同朗朗星辰,从那个时候开始,我便深深沉醉在那双如同朗朗星辰的眸子里去了。

我知道,从那一天开始,我便再也沉醉不复醒了。

那轻纱帘幕飘摇不定,我便隐在重重帘幕之中,缓缓而过。眼里却是只有正堂之上,斜靠桌案,饮酒吟诗的男子。

似醉未醉之时,他忽的一眼望将过来,目光灼灼。我只觉得心中一颤,急忙匆匆离去。

坐定之时,再难忘却那一瞥,又只恨自己方才没能好好看看那轻薄的男人。细捋青丝,心中又是忐忑,又是欢喜,只顾着傻笑不已。

同样待字闺中的袁姐姐上前忽地拥住,笑道:“玉锦从来都是心高气傲的,怎么现下如同少女怀春般,小巧起来了?”

我甩手拖开她,笑骂回去道:“袁姐姐取笑我,我哪里心高气傲了!”

袁姐姐,袁离薇。从很小的时候便与我玩在一起。她与我一般大小,出落得也别是美丽。

论样貌,我是比不过她的;论才情,我到底也还是输给她的。这些都是事实,我也不能否认。只是有时候,私心里会忽然想起,有些泛酸。样貌才情,我都不差。可偏偏只输给她那么一小节。

可总算有一样,我还是有优势的。她家世虽也不错,却终是比不得我邵家,我父亲是启国当朝丞相,母亲更是当今圣上的亲姐姐,当朝皇后更是我的亲姑姑。

如意。我是见过他的,只是这些年里,他喜欢游山玩水,周游各国,也喜好结识各国的才子勇士。

他是我启国的太子,是我启国千万女子心中念念于心的男子。

自然也包括我,和袁姐姐。

只是,袁姐姐从来不说出口。她不说,我便也不问。我始终觉得,我和她之间根本无需多言。若然她当真喜欢如意哥哥,一定会告诉我的。而我对如意哥哥的喜欢,那是全启都的人,都晓得的事情。

只因为如意哥哥今番回来,便是要留在启都执掌国事了。

而我,也做了件令爹爹不知道是喜还是悲的“混账事”!

袁姐姐见我深思,不禁扬眉,故作可惜道,“只可惜玉锦你与那尚书大人的公子,已经有婚约,总不能婚约再寻呢……”

我不多说,身边的丫头春晓替我回答道:“袁小姐竟然还不知道么?我家小姐一纸休书,直接送到尚书府去了!”

可尚书家的公子不过是个纨绔子弟,哪里比得上庙堂之上的多情男儿。

人人皆言我邵玉锦身份尊贵,嫁给尚书家公子算得是下嫁……我哪里肯屈贱了自己,自然不愿意嫁给他。索性做人所不能做的事情,古往今来,只能由你们男子休我们女子,难道我们女子就不能休了你们吗!

况且我与他还成亲,一切都不能定论。我不过是写了封断绝书,外间偏要传成什么休书,还未成婚,哪里来的“休”字!

袁姐姐捂着嘴,不敢相信道:“玉锦这是真事?”

我嗤笑一声,站将起来,也不说话。只听得我那得意的丫头春晓又道,“那是自然。袁小姐,你且去大街上问问,如今小姐那封休书,卖的几多锭金了?”

袁姐姐苦恼着看着我,颇是关心道:“玉锦这般做实在是荒唐,这叫日后尚书大人的颜面往哪里放?”

“自然是往他自己的脸上放!”我无所谓道,“总之,若是要我嫁给他家那位纨绔小子,我可宁愿为人妾侍!”

“小姐这话说的!”春晓闻言,倒是不乐意了,道:“小姐你堂堂丞相嫡女,又是当今长公主的掌上明珠,身份何等尊贵,哪里能是做人妾侍的!奴婢看呐,小姐生来,就该是做皇后的!”

我心里一惊,却是实实在在的高兴的。看我这小丫鬟,就是贴心得紧,连说出来的话都极是讨人喜欢!

只是,那个时候的我太高兴,以至于,没有看见袁离薇微微垂下的眼角,和躲闪的歉意。

只是,那个时候,我看见帘幕外,那抹静立着的身影,淡淡道:“我倒希望,宁嫁英雄妾,莫为庸人妻!”

春晓将茶水添尽,道:“小姐莫要再说胡话了!”

可是,我不是说给她听得。听得那个人,此刻,正隐在帘幕之后,执杯欲饮,拂帘相望。细眼灼灼,意气风发,眉宇间又是一副莞尔模样。

袁离薇似乎不舒服,只道:“玉锦你这话倒是不假,只是还是要去尚书府一趟,免得日后生出罅隙。我身子不适,先回去歇息了。”

我自然不会留她,便遣春晓送她。等到屋子里都没人的时候,帘幕后的身影才倾身而出,也不问这是我们女子之所,边行边笑,“宁为英雄妾,不为庸人妻么?”

他听到了,我在心中一笑,面上却不似不悦,拂袖道,“哪里来的纨绔男儿,竟然偷听女儿家的话!”

我佯装生气,他却也不在意,上前至我身边,扬眉笑道,“哦?我正大光明地站在外面听见的啊,只是别人听着无心,我却闻者有意……莫不是姑娘你,说与在下听得?”

他面含喜色,上前执住我的手放在他的胸口。我面色绯红,耳边也烧得通红,愣是如何挣月兑也抽不出手来,红着脸啐他,“你这登徒浪子,快快放开手!”

“不放!”忽的倾身而至,相临如此之近,我都能感觉得到他的呼吸之声。如意似乎是在撒娇一般,俨然一副当年的少年的模样,“若是放开了手,你走了该如何是好?”

我心如鹿撞,耳边尽是他嬉笑之语,又是开心,又是难过。便抬起头对他道,“我乃是丞相嫡女,公子你请自重,不然我就要喊人了……”我越说越是没有底气。

“反正你身上也没了婚约,不如就做我的妾侍,不是更好?”他笑得纯真,好像在说一件正经事般。

我倒是当真动心,却故作惊愕的表情,生气道:“公子请自重!”

如意听得,手上叶更加使劲,只顾笑着,“几多年不见,玉锦妹妹还是这般,动不动就生气吗?”

我便笑的更欢畅了,伸手推开他,道:“几多年不见,如意哥哥竟然也学得那些纨绔子弟,说些虚头八脑的谎话来!”

这就好像我们之间的秘密,儿时在一起玩闹时,他总爱这般调戏我,我也总爱假装生气,跑去告诉姑姑,好叫姑姑好好整治整治他。

如今,一别经年。他竟都还记得!

我和他正笑的欢畅,却听得忽地一阵响。“哎呀——”如意哥哥的眼眸一瞪,皱着眉头,捂着后脑勺缓缓往后看去。

正瞧见袁姐姐手里拿着一截枯木枝,正朝着如意哥哥便是榔头一棒,见他回过身看向自己,忙朝着我道:“玉锦快过来,这色胆包天的流氓,敢在这里调戏良家女子!玉锦,你楞着做什么,赶紧过来这边!”

我惊愕不已,原来去去又回的袁姐姐,竟然将如意哥哥当成调戏我的纨绔的之徒了。只是我忘记了当时袁姐姐手里拿着木棍,却是别样的风情万种;只是那个时候,我的的确确看见如意哥哥眼里不一样的神采,纵然脑袋上起了红肿,眼底却泛着琉璃般的五彩光芒,只是,他的眼底,只剩下袁姐姐的身影,再也看不见我了……

便是那一瞬间,哪知你我三人,纠缠半生,到最后却又是咫尺天涯,身在咫尺,心已天涯远。

那时,我们还是会去洛河上看山看水,会去曲水流觞,看尽才子佳人在满池荷花里相识相知。

可是,那时的我,实在太笨。一心想着,在陪如意哥哥的时候,自然不能从小到大的好姐妹袁离薇。

可是,那时的我,实在太天真。我一心痴痴地等待着如意哥哥的一句话,却不敢相信,他们竟然就在与我一起的日子里,私定了终身。

可怜我日日等候,等着他在皇上皇后面前将我要走;直至他见完二圣,也没有说出一句话来。可是,更漏滴尽,我在窗前站了一夜,也没有等到他的消息。原来不过一时的戏言,何苦再信他!一时伤心难疏,竟是大病一场。

我原以为,如意哥哥会来看望我。可是,我等了又等,不过等来他的随侍前来,送来了虚情假意的补品与药材。我气急了,不顾自己生病的身体,逼着那随侍带我去见如意哥哥。

哪里知道,便是在那灼灼桃花林里。那个在儿时,我时时陪在他身边,在此处玩耍的地方。他怀里拥着的,分明就是口口声声不会去喜欢太子殿下的袁离薇。

我满眼都是他们相拥在一起的画面,我忘记了心里的疼痛与难过,只记得,当我浑浑噩噩回到寝室时,我的手里,是被我捏成泥的桃花瓣。

我望着铜镜之中,人儿艳丽的容颜,世间也无几了吧。眉不画已如黛,唇不点而红,眼眸婉转间,早已见其风华。那一个袁离薇,又哪里比我好呢?

那一刻,我才明白,什么叫做恨。

多么可笑,我还没体会到爱的甜蜜,竟就叫我因恨为生。

我不恨自己输给了袁离薇,可恨的是她竟自始至终地瞒着我,在我的眼皮子底下,抢走我心心念念的男人。我恨她,明明知晓我的深情,却还是去接受如意哥哥的爱。

可是,即便如此,我们每每出去,我都还是一副被他们瞒在鼓里的样子,同袁离薇姐妹情深,与如意哥哥撒娇成趣。

可笑的是,这样的时候,我才分明的看见,他们忽然之间的一瞥,那种充满默契与相知的相视。

原来也是有吗?是我自己太笨竟然没有注意到吗?

北启帝京城,每年到立夏时都会在太白湖上举行流觞曲水会,让少年男女相互认识,看上了就送花给对方以示爱意。

那时满眼的湖光山色,水光潋滟。湖里的荷花已经盛开,香远益清,亭亭净植。满目碧绿的田田荷叶随风摇曳,那带露绽放淡红淡粉的朵朵荷花映着游船上佳人的笑脸。

只是,高兴的人有之,难过的人自然也少不了。

我默默地看着他们不说破的爱恋,彼此之间永不休止的眉目传情。终于在袁离薇站在船头看着河面发呆的时候,我悄悄走近,她都没有发现。

终于,我还是没有忍住,伸出手,轻轻地,轻轻地推了她一下。

随着一声落水声,我冷眼瞧着她在水里挣扎,到渐渐沉了下去。那一刻,我才深深感觉到,自己是有多么恨她,而也是在那一刻,我才发现,自己是有多么爱他,我的如意哥哥。

为了你,我不惜成为一个坏女人。为了得到你,我会不惜一切手段的!

可是,偏偏有人爱打抱不平。那个叫秦羽然的公子下水救了她,在他将她抱上岸时,我便知道,这又是一个被袁离薇深深吸引的男人。

他看她的眸光,和如意哥哥一模一样。

我两边踌躇,不知道该怎么办。直到看到秦羽然看向如意哥哥的眸子里,一样是嫉妒得发狂。

于是我找到了秦羽然。

我告诉他,我与袁离薇相识这么久,凡是她身边爱慕着她的男人,我邵玉锦一眼便能瞧得出来。

我告诉他,他瞧着离薇的眸子里,有和如意公子一样的眸光。

我告诉他,羽然公子,不如你我联手。我要我的如意,你拿去你的离薇。

他答应了。毫不犹豫。

这是自然的。任何一个看见袁离薇模样的男人,都会不由自主的爱上她。如意哥哥是,秦羽然也是。

这个交易实在太诱人,他没有理由不答应。

蛮夷之地有种花,名为合欢香。此花花香独特,闻者会莫名的想起欢乐的事情,将忧愁尽皆忘怀。那里的人将花酿成了一味药,药名便叫合欢香。

那是一种媚药。

那夜里,我便将这一味儿药,下在了如意的酒里,有与秦羽然定好了时辰。所以当如意在我身上极尽缠绵之事的时候,这一切正好被蒙在鼓里的袁离薇瞧得一清二楚……

我自然极其清楚袁离薇的性情,她是绝对不会伤害我的,更何况,我若是与如意哥哥有了夫妻之实,而在袁离薇看来,是如意哥哥愿意并且主动甚至强迫要了我的话,袁离薇便会对如意哥哥死心。

我终于如愿以偿,成为如意哥哥的太子妃。

当我听到,袁离薇告诉,她要随秦羽然离开这个地方的时候,我又是高兴,又是难过。我知道,我的高兴是因为她终于可以在我面前消失了。而我难过,是因为她竟然不能从我的生命里消失……

一个不能彻底从我的生命里消失的人,这对我而言,依旧会是一个祸害。

所以,我偷偷将秦羽然与袁离薇之间的暧昧之事尽数告诉如意哥哥。原本如意哥哥还在为背叛了袁离薇而难过,只是经过我的一席话,袁离薇离情别恋与秦羽然,早在如意哥哥与我发生关系之前,因此,是袁离薇不忠在前。

如意哥哥很生气。他几乎是大怒,将秦羽然关进地牢。我知道,如意哥哥还在奢望着袁离薇回心转意,能够回到他的身边。

秦羽然被关进了地牢,我倒是很奇怪,袁离薇竟然还有心情留在后宫,一副即将要嫁给如意哥哥的样子!

“从小到大,你什么都要和我抢,美名,京城公子哥儿们,现在连如意,你也要同我抢,他是我的,你一丝一毫都别想要去!”我实在是忍受不了,终于有一天,托盘而出。

“我并不是与你抢,你该去问问如意。自那夜起,我便对如意死了心意,决心不再与他有所关系。只是……”离薇难过道:“只是因为他将羽然关进了地牢,我才答应嫁给他。”

“羽然?秦羽然?”我倒是疑惑了,道,“你当真是被迫嫁给他的,若是我帮你救出秦羽然,你便不会纠缠了?”

“自然,只要你帮我救出他,我便跟随他离开,再也不回北启!”离薇信誓旦旦道。

我看着黄晕的烛光在她脸上的温暖的光芒,衬得她肤白胜雪,貌美如花。我心里生出丝丝密密地痛楚,手也不禁摆弄着烛台,呢喃道:“你会永远离开他?你会永远离开他。可是……他是忘不掉你的,他会想方设法地找你,将你夺回来的……要想彻底断了他的念想……便是……”

终是,我还是将那烛台狠狠抛向垂落地上的帘幕,火如同嗜血的魔鬼,一瞬间便吞噬了那帘幕,舌忝上屋檐,照亮了我们的脸。

在她惊恐的神色里,我手里的剪刀已经划开了她的半张脸——那半张我厌恶的脸,那张我今后每每都能梦见的残破的容颜。

我手里握紧满是鲜血的剪刀,狠狠道:“袁离薇,今生今世,你都别想得到幸福!如意心里忘不了你,我便要让你受尽折磨!”

火光冲天,我赶紧扔掉了剪刀,匆匆跑了出来。

里面火光汹涌,在我出来的一纯碱,门口的门便倾倒下来。我听不见里面的任何的声音,只听见隐约有人呼喊着她的名字,不顾一切的冲了进去。

我清楚地看见,秦羽然将昏迷不醒的她抱了出来,走近了黑夜里,再也没有了踪迹。

未完成婚礼的袁夫人葬在那场大火里,如意也以为她已经死了,便也不再追究,三月之后,娶我为妻。

那个时候,我方是知道,人这一生就像那一杯茶,不会苦一辈子,但总会苦一阵子。我只是以为,我是苦尽甘来了。

可不曾想,这才我噩梦的开始。

如意登基之后,我也如愿成为北启的皇后。可是借着我身怀六甲不能侍奉他,南沧新上任的丞相便想方设法地在全国各地搜罗美女,进献给如意。而如意,我的如意哥哥,竟然却之不恭,而且日日徘徊流连于此,终日不理朝事。

我心里清楚,如意哥哥心里也自然清楚。只是我们都不说破,好像不说破,便什么事都不曾发生。这也只是我私以为,如意哥哥却不会忘记。

他接受了每一个美女的诱惑,每一个,都是在对我的惩罚。他知道,我对袁离薇的恨意,他知道那场大火的蹊跷,他知道那夜里是我下的合欢药。

我日日受着这般的折磨,自然不会忘记给予我这般痛苦的来源——南沧新丞相。

秦羽然。

我早知他身份不会低下,却不曾想他竟然是南沧秦氏独子。这般便都能说得通了,那夜大火,他知道是我放的。他既然救走了袁离薇,一定知道她毁了的半张脸也出自我的手。

他心疼她,便是要恨极了我。

那个时候,我派去的人回来告诉我,丞相夫人身子一直不好,从成亲后很少出来见人,即便是见,也绝不会以素面示人,多半顶一顶帽帷遮住脸。

有人说她是倾国倾城,有人说她是容颜丑陋。

可这些都与我无关。只一点,说她身怀有孕,身子更是一日不如一日,甚至有人担心,她肚子里的孩子根本就生不出来了。

我不知道秦羽然还有什么招数,但是我明白他绝对不会善罢甘休。因此,我修书一封,命人秘密送往南沧沧都,务必一定要送到丞相夫人的手心里。

而就在信传出去之后的一天,我再醒来之时,竟然发现自己被人掳出了皇宫!

看来,我依旧低估了秦羽然的势力,他竟然有这等本事,将堂堂皇后抓出了皇宫。而我心里也自然清楚,这一切如意肯定都知道,不过他乐意看着这样的结局,自然不会干涉。

此时此刻,我的心已然无牵无挂了。原来我一生所求的良人,不过是恨我入骨,欲将我置于死地的人。这世间,我还有什么可奢求的呢?

秦羽然在我身上下的这一味毒,我是知道的,那是在千年寒冰下练就的毒药。服食之后,全身寒冷异常,他为了让我更真切的感觉到与火对立的寒冷,将我丢进这极寒之地。

三天三夜。我忍受着火热与冰寒的交替,却丝毫感觉不到痛苦。我想我已经麻木了,对于痛,早已经没有了感觉。

我痴痴地看着寒冰之上的天空,眼底里浮现儿时的情景。如意哥哥喜欢带着我在桃花林里捉迷藏,他总会故意躲得特别容易找到,接着让我惩罚他……

那个时候的他,对我是多么的好……哪里会像如今,恨我入骨,甚至不顾我肚子的孩子,他的亲生骨肉……

我还看见了袁离薇,看见她言笑晏晏,面如满月,眸似清泉。看着我笑,笑着说道:玉锦可真是孩子气,这点刺绣都学不下去,以后可怎么嫁人?

许是我当真被恨蒙蔽了心,以至于我一想到,那封到达袁离薇手中的信,便是对她和秦羽然最大的惩罚……

袁离薇,这半生半世的怨恨纠葛,我们终于还是没有能够了结。

谁对谁错?好像都不那么重要了。

我们四个,好像谁都输了,输得一败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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