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血强骑 第六十二章 战意

作者 : 恶霸奶奶

更新时间:2012-12-15

法兰克福是个小国,小国自然无力供养真正的竞技场。但人类爱好暴力与血腥的天性在那里都是一样的。法兰克福公爵因此特地修了一座庞大而粗糙的竞技场。实际上不论是建筑材料还是工艺大小都与正牌的古凯撒斗兽场无法相比。在两院学生这些见过场面的人眼里,这连学校的比武场都远远不如。

不过场地是次要的,能打就好。今天的规则再简单不过,二十对二十,武器任选,步行骑马任选,唯一目标,击倒对方,**而简单。

马赛骑士们为昨天的耻辱憋足了邪火,今天的装束清一色的整齐。都是标准的铁壳装扮。法兰斯骑士以鄙视弓弩闻名,追求极端的防御力和正面战斗能力。全身覆面甲,重兵器,步兵塔盾,骑士持无锋枪,流矢难伤。

比起他们,条顿人的打扮让马赛人暗自发笑。条顿学院是大陆第二的佣兵产地,如果把北凯撒纳入条顿的范围,那就是绝对的第一。因此学院有大量的实战信息,斥候、散兵线、游击、正面战、偷袭等战术都有专门的部门负责研究。今天虽然是正面战斗,条顿人还是改不了骨子里对机动性的追求,二十人里十五个骑兵,其中有十个都是轻甲,就包括奥托在内。伊凡这厮干脆选择步战,他在队伍中的定位是弓箭手,连铁甲都懒得穿,反正真被马赛的重兵器碰着了有铁铠甲也是个非死即残的局面,只要皮甲防擦伤就够了。

竞技场内一片肃静,两方的青年骑士都酝酿着杀气,与战士们心灵相通的战马们安静非常,仿佛感到了场中的气氛。土制竞技场内坐满了法兰克福左近的贵族、富商、教士们,这些人原本把这当成了休闲茶话会,却意外地被弥漫的杀气感染,渐渐地不敢说话了。

奥托不断扫视人群,希望能找到那个最危险的梯也尔,但马赛骑士们清一色的覆面甲让他一无所获。

算了,在这种正面对抗的场合下,自己刚刚突破到守护骑士的斗气未必输给他太多。

“奥托,等下你负责攻左边。我们散开,让出他们冲击力最强的中路,从侧翼包抄他们。让这些只会用蛮力的铁壳狗见识一下条顿人的战术。”一个高年级的人靠过来说。

奥托点头答应,拍拍布吕歇尔:“老伙计,今天可得给我争口气。”布吕歇尔甩了他一个响鼻,算是答应。

“哈哈,好!”奥托紧握古拉姆长枪,宝马在胯,神兵在手,他的心中忽然一股强烈的战意。不知怎地头脑一发热就抬起长枪指了指对面,做了一个挑衅的动作。

场中的平静瞬间这个动作被打破,回过神来的观众们一片轰然叫好。条顿诸人被这一闹也刺激得不再压抑,满腔的死寂化为一股热情,反而是热血沸腾,战意昂扬,纷纷向对面比划着武器,嘶吼着挑衅,不时发出哄堂大笑,更刺激得马赛骑士青筋暴跳。

伊凡忽然带头,唱起了歌:

草原啊草原

广阔的大草原啊

遥远古代的英雄

曾经在这里驰骋

风儿传递着诗歌

在绿色的草原之上

赞美英雄们的勇气

那令人怀念的诗歌

风儿所留下的

是战争的荣誉

和布满尘埃的路

条条无尽的长路

草原啊草原

看惯了悲欢离合

看惯了血流成河

那都是遥远的曾经

唱到一半众人就已经跟着呼喝起来,这是一首著名的罗斯军歌《草原啊草原》。伊凡豪迈粗糙的嗓音仿佛把众人带到了一片骑兵驰骋的草原之上。顿河马在嘶鸣,哥萨克骑兵在咆哮,弯刀如林,长剑出鞘。衣着褴褛的罗斯将领击败了东方的蒙兀人,把他们赶回那遥远的荒凉之地,豪迈的长笑声中,草莽的匪气遮不住顶天立地的器盖。那是属于英雄的草原,这是属于英雄的时代。

“唔哈!”十五匹战马同时人立而起,二十个壮汉一起发出巨吼。狂暴的战意在场中肆虐,观众们先是一愣,随后才不断地叫嚣助威,他们是最公平的评委,只会支持真正的勇者。

怎么办,马赛骑士们不由地互相看看,对面的气势一浪高过一浪,连他们也感到心惊,己方的战马都受了惊不断后退。再这样下去,只怕不用打他们就输了一半了。

不能退缩了,马赛骑士抬头,望向他们的精神支柱雅克骑士。雅克看着他们殷切的目光,不由叹了口气,自己其实更欣赏条顿人那种奋发的精神,但作为一个马赛的毕业生,这个忙他不得不帮。只能无奈地对法兰克福公爵说:“公爵阁下,请开始吧。”

点点头,在嘈杂声中,高台上的法兰克福公爵亲自担任典礼官,高喊道:

“开始”

“杀!”猛虎出笼。

————————

埃里森仰面靠在一棵巨树下,不断喘气。

怀里的三块碎片不断发出微微的震动,似乎在提示他第四块碎片就在左近。但埃里森不敢乱动,只是按住碎片,不让它们发出过大的动静。

已经中午了,一夜的功夫,埃里森找到了三块碎片,只需要最后一片就能回返马赛军旗。但同时,法金汗拉着安东万追逃了一夜,也已经达到了极限。埃里森在一小时内不只一次发现安东万持剑骑鹿的身影,法金汗,怕是出局了。

埃里森现在的伤势差不多调养好了,但精神上的疲惫在脸上显露无疑。眼神失去了神采,无力低垂,嘴唇干裂。

他轻手轻脚地爬起来,探出头来四下观察。还好,似乎没人。条顿的各环境作战经验比马赛要强不少,埃里森在这方面有信心,安东万不可能在他不注意的情况下接近他。

他这才敢掏出昨夜抓到的干粮——一只田鼠,这种夜间活动的小生命被圣矛的碎片所吸引,结果不幸成了埃里森顺带的战利品。他抓起已经被捏死的田鼠,一口咬在颈间的血管上,炽热的鲜血让他感到一股燥热,腥臭的味道让他直皱眉。但埃里森没有办法,他不敢去水源处,生怕安东万守株待兔,他得不到水的补充,只能选择用兽血止渴。

咬下一口鼠肉,鼠毛和体液让他坚韧的神经也不断受到挑战,就这样就着恶心的鼠血咽了下去。略微让嘴唇和口腔湿润了点,他才又拿出一个带进来的黑面包。两三口啃完,感到体力和斗气的恢复,他才结束了这顿简单的就餐。

胸口的震动越来越强,渐渐发出一点朦胧的光亮,埃里森低头一看,是碎片在悸动,指引着他的方向。但他还是皱了皱眉,这样的响动在安静的林中有点过于招摇了。

埃里森只好伏子缓缓前行。

五十步,一百步,二百步。近了,越来越近了,碎片们在埃里森的怀中开心地跳舞,好像在庆祝又找到一个伙伴。

他拔出短刀,低头挖着。

一块黑乎乎朴实无华的碎片渐渐从土中露出了身形,第四块碎片,被埃里森找到了。

希望,凑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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