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学后和曹琳一起回家,依旧是我骑车带她。小路的两旁都是居民楼,道路边上种植着参天大树,搭在一起像个凉棚,很幽静。
刚拐过来,就发现这条平日里几乎没人通过的地方里面多了打斗声,我连忙停下车,示意曹琳等我。
就在那不算宽阔的路上,一些穿着奇装异服的人正围着一个男生殴打,其过程惨不忍睹,用四个字总结的话就是拳打脚踢。男生已经无力还手,躺倒了地上,只是勉力的蜷缩在一起,用手护着头部,我离的这么远都能感受到他的痛苦。
我立刻忍不住了,这算怎么回事,人多欺负人少啊!
我告诉曹琳别靠近,就保持骑在自行车上的姿势,有任何情况就离开然后报警。我把我的手机也给了她,以防万一,这可是我大舅送给我的。
没有傻的和的在远处大喊一声住手,我以最快的速度跑了过去。
趁人不备,这帮人打人打的太专注了,而且都没个放风的,一点儿不专业。
照着一个人的脑袋就用胳膊肘击打过去,有效,昏倒一个。
这时候这些人才反应过来,纷纷朝着我冲了过来,一下子就把我包围了。
哼,我早就看出来这些人青涩的面孔,最多十五六岁,怕你们啊!
我奋力一跳,然后蹬在一个人的大腿上,身形拔的更高,连番点在围住我的一圈人的身上,破了他们的包围。
这些人明显惊愕于我的身手,可大概是平日里脑残惯了,居然再一次从四面八方冲了过来,当先一人派过来的板砖拖泥带水,包含风情,可惜我的心已经给了佛祖,抬手架住他的手腕,一个小擒拿之后一拧。
板砖以牛顿吃苹果的攻势砸落下来,我小撤一步,就听到“唉呀妈呀!”搞定一个。
另一个不知道是少白头还是特意染成白色的头发的小混混挥舞着一把看似网球拍之类的东西快速向我扑了过来,我只是稍稍侧过身,抬脚,这人来不及转向,来不及刹车,摔了个嘴啃泥。
说时迟,那是快,一个手举棒球棍的小混混从背后窜了出来,这是我最欣赏的武器,,好歹还专业了那么一咪咪,显示出对对手的尊重。
我俯下上身,躲过攻势,抬脚一踢,就看这失去了平衡的小混混放佛月兑离了地心引力,趴到了一边。
剩下的人大概见我出手阴损,不按常理出牌,互相看了一眼。
我以为他们还有什么组合技,正要提高注意力,小心应付,结果就见他们,扔下武器,转身就跑。
我说你们好歹也专业一点好不好,就算你们的家伙不值得什么,随手可得,也不能这样啊!把垃圾留下来,当我是收破烂的啊!
我没追上去,人家十来个呢!我又不是孙大圣,摘个毛就变成千千万了。
学了学电视里的经典造型,两手拍了拍,抖了抖灰,真爽。
“哇塞,米思宝,你也太厉害了。”曹琳见人都走了,快速跑过来,一巴掌拍在我的胳膊上。
“我刚才都要报警了,结果没一下就看到你给他们都解决了。你还真学过功夫啊!”曹琳睁着大眼睛,兴奋的脸都红了,带点崇拜的看着我。
感情以前我说的你都没信啊!
“我先看看他的伤,你要是着急的话就先回家,不过路上小心些。”这人伤的不轻,
“我不急,我不急,你先看他。”曹琳眯着眼睛,不知道在打什么算盘,反正我知道她不会害我,耸了耸肩,蹲下了身子。
这人是疼的动不了,还没有昏迷,正躺在那里连呼带喘的。
天已经黑了,两边又没有路灯,我离近了才发现,这不是咱们班同学孟歌吗?
“孟歌,还好吗?你觉得怎么样?”
曹琳这时候也发现了“这不是咱们班同学,怎么被人打成这样了,是有仇还是怎么的?”她要是表情在忧愁一些,语气在紧张一些,也许我会相信她这是在关心。可是我现在很确定,这孩子是在看热闹。
“我,我没事,咳咳。谢谢,谢谢你们”孟歌虚弱的话都说的断断续续,一点都不像没事的样。我伸手搭上他的脉搏,要是外伤那不怕,我能搞的定,要是有了内伤的话,那真得送医院了。
“我送你去医院吧!”我提议道,毕竟这得征求他的意见,
“你家里电话是多少,我给你家里打电话。”曹琳也问道。
出乎意料的是,孟歌摇摇头,居然还想撑着自己站起来,我连扶的都没有,因为他肯定起不来。
果然,试了两次他就放弃了。
“你不想被人知道?”只有这个解释了。
他点点头,“能不能,能不能给我送到离这里不远的锦州饭店。”
锦州饭店,那可是咱们市里最高档的饭店了,他不是怕人知道吗?
“你要不要去我家?”我好像又冲动了。
“你家?”显然我的提议引来了两个人疑惑的眼神,
“我没和父母一起住,而且我是学医的,你没有内伤,这些外伤我可以搞定。”我知道孟歌家里很有钱,好想是做旅游业的,他可能是我现实生活中接触到家世最好的人了。现在这个样子,活在这种家庭里也不是那么简单的。
“那不会太麻烦你吗?”。孟歌这个时候也不矫情了,这是最好的选择,
我耸耸肩“有什么可麻烦的?”我还巴不得多有点病人让我练手呢!这么长时间,也不知道生疏了没有。
于是我和曹琳一起把孟歌扶到了车后座。她在后面扶着,我在前面推车。好在我家很近,这么慢悠悠的也只是走了十分钟,
到了家楼下,我才发现了一个问题,我家没电梯啊,而且在四楼,这孩子肯定是爬不上去的。
也只能用背的了。我看着孟歌比我高了起码一个头的身子,应该可以的吧!
他们两个人显然也想到了这个问题,曹琳有心无力,孟歌尴尬的不好意思见人,脸都红了。
我俯子,曹琳帮着孟歌挪到我的背上,我抱住他的腿弯,曹琳在一边扶着,还拿着三个人的书包,一起上楼。
这孟歌,看着挺瘦的,可起码有一百三十斤。我咬着牙,我负重练习的时候都没有承受过这种重量,比我自己的体重还多了三十斤啊!
可有什么办法,也只能咬牙坚持了。就这样,孟歌的脚还是耷拉在地上拖着的呢!
终于到了家门口,我示意曹琳从我的裤兜里拿出钥匙开了门。
最后一步,给他送到沙发上,搞定。
我气喘吁吁的,比和那么多人打架都觉得累的多,看样子自己以后要多做做负重练习了。
“曹琳,我看他也没什么事了,你先回家吧!要不然家里该担心了。”这都已经比平时晚了半个多小时了,而且,一会儿给孟歌看伤的话肯定是要月兑掉衣服才能上药的。我不想让曹琳见到。
“是啊,都这么晚了,”曹琳撅着嘴,她大概也明白我的意思吧,所以没说什么,把手机还给我,说了再见,有事叫她就走了。
孟歌躺在沙发上,也许是觉得安全了,呼吸平静了许多。“你家里很漂亮。还有,今天的事真的很谢谢你。”
“应该的,”我从沙发旁边的扶手柜里掏出医用物品,都是从少林寺带出来的,治疗跌打损伤再好不过了。
“你这东西还真全。”孟歌睁大了眼睛,“你平时总受伤吗?”。
我不屑的看了一眼他的小身板“你觉得我会受伤?”
他乐了,“女中豪杰啊。”
他蓝白校服里面穿的是一件白色的衬衫,果然有钱,阿曼尼的。不过现在已经染上了血色。我在犹豫着是给他月兑下来,还是剪开。反正染上血也穿不了了。
“剪开吧!”孟歌轻声说道,显然看着我拿着剪子在那比划,他也知道我要做什么。
好在时间尚短,衣服没有沾黏到伤口里,不至于太过疼痛。
衣服剪开后,第一件事我就是先观赏一下孟歌同学的小身板。以前还真没近距离观赏过男人的,,额,那个身体。
哎,太瘦了,排骨都清晰可见。
失望的摇了摇头,拿过酒精,先消毒。
别看孟歌身材很弱,可人一点儿也不弱,用酒精擦拭伤口都没叫出来,而且还是密密麻麻,几乎遍布整个身体的伤口。
我细心的给他的胸前上好消炎药,然后扶着他坐了起来。后背没出血,只不过多了很多淤青,用些跌打膏就可以了。
弄好之后用绷带给他缠好,接着问题就来了。腿上的怎么办,
我拿起剪子,伤不能不看,那也只能……
谁知道我刚要动手,孟歌就拦住了,蚊子一样的说道“米思宝,那个,那个。”
这人,被人围打的时候不吭声,上药的时候也不吭声,像个男人,可这时候怎么这么腼腆呢!
“那个什么啊,哪个啊!”我有心逗他,也不理他,利落的剪开了裤腿,这样至少不用扒掉他的裤子。
果然,腿上也布满了青紫,甚至有些疤痕还是老旧的。
“你该不会是打黑拳的吧,居然这么多伤,啧啧,我都比不上你。”我边给他消毒,边说道。
他沉默了一下,“那是,你是打人的,我是被打的,能一样吗?”。
“呵,还知道开玩笑就是没事喽,对了,你今天怎么回事啊!你家里怎么没人来接?要是遇到过这种情况,至少也要给你安排个保镖什么的啊!”
一个人的时候,没人说话还好,两个人的时候都不说话,那气氛就有些不自然了。所以我也只能没话找话。
“对不起,这个我不想说。”孟歌的眼睛也不知道看着哪,说完之后就沉默了。
我耸耸肩,无所谓,我又不是因为想知道才问的。给他上好药,一样用绷带缠上,找了条被子盖上。
我把剩下的东西收回盒子里,看他眯着眼睛,显然不想再说什么就说到:“我去弄点吃的,你有什么忌口的吗?”。
孟歌摇摇头,我弄了一个酸菜炖粉条,一个葱姜炒蟹,还做了一个溜豆腐,既然他不忌口,那我就做自己爱吃的了。
饭是早上闷的,在电饭煲里一直热着,菜好了就能吃。
我给他盛了一碗,然后和菜一起放在餐车上推了过来,因为我不想把沙发推到餐厅。
“孟歌,孟歌,吃了饭再睡吧”这一会儿功夫,他居然睡着了。
“对了,你要不要先给家里打个电话?”我摆好碗筷,当然是为了我自己。
“不用了。”孟歌又摇头。
我虽然奇怪但也没问,我是个一点儿也不八卦的人。
“那,尝尝,”他自己动不了,我就只能代劳,。扶着他坐起来一点,靠到沙发的扶手上。我真的需要锻炼自己的力量了,明明觉得孟歌比我瘦弱的多,可我却还这么吃力。
“真的不错。”孟歌嚼了嚼,我可算看着笑脸了,满意就好。我的厨艺也是在少林寺练出来的,为了那帮馋嘴丫头。开荤腥是不行,可没说开小灶也不行,山里有的是野味,有心的话甚至能整治一桌宴席。
就这样,我喂他一口,自己吃一口,当然是用不同的碗筷,这顿饭吃了将近半个小时才结束,孟歌咀嚼的速度太慢了。我不知道是因为他骨子里的优雅,还是因为他连吃饭的力气都没有。
之后我就扶着他躺下,喂他喝了一点水,然后让他早些歇息了。我没想着给他挪到床上,我家的沙发只要把靠背拆了就可以变成床。
他本就劳累,闭上眼睛没多一会儿就睡着了,我也回屋了,今天的功课还没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