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我想要吸血鬼,我需要这个物种,我知道有,一定有。不会有错的!”
刘郁的话,让奥丽菲想了又想,最后,她道:“也许,曾经,是有过,而且很多,但是现在真是不多了,他们都隐居起来了,原因什么的,不知道,你不知道哪个是吸血鬼,他们不会在帝国里生活,这太危险,帝国不会容许这样的东西存在!”
刘郁道:“难道一个也没有吗?”
奥丽菲道:“其实也不能说没有,但是,没有人敢去……”
“哦?”
“你知道……”奥丽菲说到这里,她竖起白女敕的手指。
这根手指,虽然经常的把捏宝剑,现在更是对慕兰爱不释手,但仍是那么的美,贵族的家庭,让奥丽菲有足够的钱财,用种种的化妆品,来美化自己,特别是她的手,所以,这是一双欺霜赛玉的手,十分的美丽,迷人心魂。可能,仅仅只是看到这手,就会让男人沉迷进去。但,现在,她指的,是上方,那高深莫测的上方。
“那位存在……”
中央帝国的人,正常,不知道的也就算了,但知道的,绝不会说出那个人的名字。
那是一个伟大的人,是一个神。
一位神,不是凡人,可以直呼其名的。
“他的子女,全都是……呵呵……至少,传说是这样!”
“那个人的子女?”刘郁一下子明白了。
是的。
阿芙瑞拉·白色·辛都根。
辛都根家族。
那个禁忌的家族,禁忌的名字。
不可以说的神明。
高高在上。
俯瞰一切。
凌驾于众生之上的神明。
但是,谁能想到,他的子女,却全都是……吸血鬼!
“哦,是的,为什么不呢?我解开了这个迷,原来如此,所以,他才会这样做吧!”刘郁明白了。他明白,为什么,那位存在,会如此之行为了。明明是一个神明,却把自己的儿子,女儿,孙女,一切的家人,族人,都禁锢在那个禁忌之地,把整个大好的南疆,让给了福布斯家族。原因何在?这就是原因了。这也是,他走之后,亲手,把原本,高高在上的炼金术文明,给毁了的原因。
刘郁甚至敢于肯定。
他知道,炼金术文明,不是那些炼金术师们的战争,所毁灭的。
毁灭炼金术文明这整整一个正值最兴盛,最强大,最牛逼的文明,可以如此的,只能是一个人。除了这个人,连神明也做不到。除非哪个神明脑子不正常了,跑下来解决。但那也只是一种理想化的事情,而非正常可以执行的。正如地球上的愤青,想要毁灭东瀛多少年了,但始终,无法成功,也不可能成功。
独独是那个人,他可以。
克拉迪奥·辛都根。
这个家族的禁忌之主,已经成为神明的强大存在。
只有他。
也唯有他,才可以。
是他,把如日之中天的炼金术文明,一手覆灭的。
因为他除了是神明,过去,他也是炼金术文明里,站在最高位置的巅峰人物。
那时,他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没有一个人,比他更为强大。也只有他那样的程度,那样的能力,那样的水准,那样的厉害,才可以做到这种事。把自己整个家族给……
但是……有些事情,知道,归知道,你知道了,却并不代表,你就可以去做。
刘郁知道那个禁忌之地,是哪里,是怎么回事,他也可以……但他不能。
他很清楚,那位存在,还是存在的,还是在的。他当时就感觉到,当自己和阿芙瑞拉交手时,那个女人被自己打败,从宇宙上空,投下来的强大意志!
他不能做。
那个人把事情已经做到这个地步,如果自己再要那么做,等于和那个人撕破了脸。
如果自己真的那么去做,当然,自己是可以这么做的。但结果必是那位存在,从宇宙上空,投放下来无数的强者,来阻止自己,毁灭自己。到时,自己做不了什么不说,还会凭白的,得罪一位,强大的宇宙骑士,一位封神者。这可是自己不想的。
他再白痴,也不会在自己根基都没稳固的时候,就挑战上层。
打败自己同级的人,是强者,越级挑战,更是英雄。
但是,你要以为,你可以越阶的去挑战,那就是蚂蚁杀大象,纯脑残程度的意银。
蚂蚁可以吃大象,因为那是一头死象,但对于一头活著的大象,除非你丫的是行军蚁潮,不然,死去吧你。
以目前,刘郁的实力,也许,很强,但也仅仅只是一只,强壮的蚂蚁。
他可以打败任何一个,或者说全部的,那位存在的子孙,遗留,但是,他却承受不起那位存在的挂念。如果两者交恶,那位存在,怕是会一指,把自己给点杀了。
就如自己,捺死一只小蚂蚁一样,没什么区别。
这就是两者之间的实力对比。
如此实力差距之下,刘郁就算知道那里有他想要的吸血鬼,也不可能过去。
怎么办呢?
“其实,也不是没有法子……”奥丽菲道:“我说了,现在的吸血鬼,大多是隐居的,他们都躲起来不见人,但是,无论他们怎么样的隐躲,有一点,是无法改变的……”
刘郁眼睛一亮,在有深意的看向奥丽菲,道:“谢谢,我想我明白了……”
“可以,不过,这件事,你可不要牵连到我!”
刘郁哈哈一笑,闪身离开。
聪明人,都是聪明人啊。
奥丽菲不愧是一个聪明人,她说的话,十分的怪,你如果大脑少根弦,很容易,就忽略过去,不去注意,那么,这辈子,你也别想找到吸血鬼。但是,她的巧妙提示,却让刘郁明白了。是的。无论如何,无论怎样,所谓隐,只是不说出去,不告诉别人而已。
但是,不说,不讲,就行了吗?
毕竟,是吸血鬼啊。
吸血鬼不管怎么样的隐,怎么样的藏,独有一点,是无法改变的,那就是,他们,需要食物。吸血鬼的食物,不是别的,就是人。一条条,一位位,鲜活的生命,活生生的血液,这才可以让他们存活下去。
要知道,吸血鬼缺少食物,饿了,那感觉,比毒瘾上身的瘾君子发了毒瘾,还要痛苦,还要难受,一百倍,一千倍,一万倍!!!
就是这么的离谱,才造就了一些吸血鬼,被人类的发现,从而惨被击杀。
所以啊……吸血鬼,无论怎么隐,也是有一条,离不开人类,也就是,离不开食物源。
那些躲在人少地方的吸血鬼,人命大过天,往往一出事,就给发现了。
所以,正确来说,聪明点的,吸血鬼,都会选择,隐居在闹市所在。这样,才可以保住自己。死一个,两个的人,不会对自己造成什么影响。不会那么轻易的让人发现。人多的地方,有些失踪人口,这可不是太正常了么。
只要,自己抓住这条线,就可以找到。
“那么,我该去哪儿呢?”刘郁一思忖,就明白了。他当即收拾一下,前往中央帝都。
是的,比起来,天下最多的,最大的,就是中央帝都。
这座中央帝都,讲的就是一个字!大!足够千万人生活的帝都,存有超过两三百万的人口。而且,就这,每年,还有很多人,涌入到这座城市里。使得这城市,早早的,就人满为患。早不是国家政府,可以控制得住的。在这里,贵族如雨,流人如水,连连绵绵,无有尽绝。
每日里,帝国的大戏院,小戏院,就上演层出不穷的舞台剧目,种种的表演,迷人心魂,让人人都有一个去处,而路边的小吃,小食,更是多如过江之鲤,那叫一个一眼看不到头啊。你就是在每个摊位吃一粒小小的小豆子,就足够你吃的肚饱溜圆了。
当然……还有一种,那就是贵族们的娱乐圈。
也许,那些有钱人,有产业者,贵族范儿不是太足的,喜欢戏剧什么的。
但是,对于那些极品的,强大的贵族们,他们,更喜欢的是各自的沙龙。
特别是,一些极品的美人们。
刘郁来到这里,花了不菲的钱,租了一家大宾居住,就开始打听,了解。
他的心,很是静,再加上,他的身边,有一个真正的,极品的绿芙萝,所以,很容易就吸引无数的目光。
很快的,刘郁就和一些贵族认识了。
其中一位,叫小李思特伯爵。是李思特家族的继承人。其家族,一脉相传,都是帝国的音乐师,最拿手的就是音乐,而且,李思特家族,还有一个优秀的品质,那就是举贤荐材。
一般人,有人才出现,一定会紧张万分。和自己不是一道的,高台一下,和自己一个碗里捞食的,就不行了,一定要害死他。好比害死莫扎特的那位。就是如此。
所谓同行是冤家,莫不是如此。
可是,李思特家族,却不是如此,有好人才,立刻就提拔,重用,举荐。也正是如此,才使得李思特家族,一直以来,有荣无辱,兴始不衰。
因为那些被提拔起来的人,那些上层的人物们,都相信,李思特家族人的品德。
有的时候,这种美好的品德,是殊难可贵的,经营好了,就是无上的财富。
所以,哪怕李思特家族,音乐都不行了,玩得不好了,只要他们的品赏能力犹在,就不会有什么问题,这个家族,就可以屹立不倒。
培养出良好的音乐水平,很难。
但培养出良好的音乐欣赏力,却是一点也不难。
“所以说,你得去看看,像你这样,来到帝都,如果不去见见这位夫人,那就太可惜了!”
小李思特一边说,一边偷看刘郁身边,那位美丽的女子。
绿芙萝。
是的,绿芙萝,在哪儿,都是目光的集中地,这个绿芙萝,现在被打扮起来,只看她流粉的衣裙,半透明,使那香肩微露,蛮腰纤楚,实是美得不像话,难想人类女子,得怎生难得,才会有这样的美貌。
所以说,绿芙萝,就是绿芙萝,万千男人心里想的思物,却是难以得到。就算得到,也会被拥有者的贵族老爷们,筑塔高藏,只会用来传家,不会拿出来给别人看上一眼。生怕遇到比自己厉害的,巧取豪夺了去。但现在,他,小李思特,却可以看到,你说得多幸福。
刘郁,正是凭此,才敲开了贵族家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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