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放过一点收入……”那个男孩在喃喃自语。♀他们的收入,全看战利品。刘郁他们这些强者,是不会给他们一毛钱的好处,相反,即使是雇用他们,也会在战利品中抽取大头,留给他们的,只是一些鸡毛蒜皮。但,他们就指这个活下去呢。很快,他就过去,收拾蝎尾狮。这头蝎尾狮,弄好了,整个,可以赚取两百多枚金币呢。这笔钱,在人类中,都是一笔可观的财富。别以为这里的金币很便宜,事实相反,大多数人只能用铜子和银币,可以用金币来结算的,只有强大的战职者,和贵族老爷们。
首先,得是蝎尾狮的尾部利尖,那是有魔法属的强大东西,几乎随便一加工,就是一件魔道器。还有它身上的外骨骼,经过基础处理,就可以变成强大的魔装甲材料。很重要。特别是强大的重装骑士。这里指的骑士,不是那些宇宙骑士,而是在这颗星球上,战职者的一种。他们拥有可以承载他们的强大魔兽,拥有魔兽,签订契约,才可以成为一名骑士。
骑士是不会穿金属盔甲的。那等于在说,用雷系的魔法,来电我吧!
所以,他们平常,都会选择,拥有外骨骼盔甲的魔兽身上的外骨,来当自己的盔甲。
一件这样的魔装盔甲,价值是让人难想的。
在魔道器里,最值钱的,除了首饰,就是盔甲,和魔杖。
其余都要靠边站。
收拾这些,男孩花了不少时间,但这也没法子。
这还是刘郁大大方方把天狐刀借给他的结果,不然的话,这更麻烦。
外骨甲,还有尾刺,这些,占了刘郁两格空间。
其余的,那些蝎尾狮身上可以食用的肉,还有一些杂碎,都留下了。被那个女孩提著。
半精灵女孩十分脆弱,但提东西的力气,却不小。她们不是那些真正的精灵,是半精灵。
半精灵,力气,是不会小的。
“它受惊了……”那个男孩犹豫了一会儿,还是说了:“蝎尾狮不会轻易受伤,它们平时不攻击我们,至少不会主动……有人进来了……可能是……前锋,尖兵。《》”
刘郁道:“我们出来没多久,福布斯的人已经这么近了吗?”
“可能不是,老爷,但是,冒险者会。”
冒险者。
刘郁了解了一下,他明白了。
原来,在这个世上,有一种职业,也就是冒险者。冒险者,由战职者组成。
毕竟,这个世上,拥有力量的人,必定不会甘平平庸,就好比学会了武功,就不会再想去当一个平凡的农夫,除非他有一身的故事。
战职者,一般是分成了两种,一是斗气士,一是魔法师。不过,在细分的时候,又分成了近战的斗气士,他们大多是平民,学了斗气,出来闯荡。还有骑士,家里有钱的,可以搞到魔兽,再学一些基础魔法,就可以成为一名骑士,骑士往上,可能进阶成魔剑士。一名骑士也许不会魔法,但会魔法的骑士必然是魔剑士。
此外,还有弓手,刺客,等等。一个最全面的冒险团,会有斗气士,骑士,魔法师,刺客,弓手,和牧师。
不要小看冒险者,他们的实力,可能会非常强大。一些强大的冒险者,甚至可以集合大多的冒险者,组成强大的佣兵工会。这时,连一国一城之主,都得给足他们面子。
因为一个国家,可养不起这么多,强大的战职者。
战职者,即使是最省钱的,也是在烧钱。
只有冒险者,喜欢寻找刺激,本身实力又强,才会深入到如此之境。
刘郁刹那间,明白了,这次出来,杀的,可能并不是所谓的福布斯的人,而是这些冒险者。他们,可能更危险。你永远不知道一名冒险者的身份下,真正的身份,是什么。他们鱼龙混杂,什么事都可能干得出来,可能有那些一心理想,热血的白痴,也有老间巨滑,什么都做得出的败类。很可能,这些冒险者中,就不乏有,想要利用福布斯伯爵和绿芙萝的战争,来大捞一笔的,哪怕抓一个绿芙萝,他们都赚翻了。他们就是这颗星球上的真正商人。比地球上的那些,还要狠,还要贪婪,还要黑心。
为了钱,为了他们本身的实力,为了他们日后可以当上贵族老爷,拥有强大的力量,他们什么事情,都可以干的。他们当中,也因此,出过太多的传奇,故事。每个冒险者团队,只要混出名的,身后,都有一连串的血迹。
“走吧……”刘郁想要看看这个所谓的冒险者团队,到底是多么的厉害,到底是怎样的一支部队。
他很快就遇到了。
首先,是一枝箭,这枝箭,是射向小男孩的。但刘郁一伸手,就把这支箭,给硬生生的抓下来了。随后,一声咆哮。
一个大个子的男子冲了出来,他穿半身的盔甲,只挡住左边的心脏,手提一把大斧子,一看就是那种力气贼大的。发出怒吼后,他就迈步冲过来。
刘郁身边的女孩拉弓就射。
她的箭几乎没用。
大个子男人信手一挥,巨斧就把这支箭给格开了。
那一箭根本什么力量也没有。
一把声音响起:“出来吧,不是魔法箭。”
他们看透了刘郁一方的底子。至少,他们是这样认为的。
虽然,他们也感觉到了怪异,但,人为财帛动心。至少,刘郁身边的那个半精灵的女孩,长得还是不错的,如果可以抓到,虽不是真正的绿芙萝,仍是可以让他们赚上一笔。特别是,他们感觉,这一队人,并不强大。不是么?
一个只有一条胳膊的小男孩,不成为累赘就麻烦了。
还有一个小女孩,也不是魔法箭师。就算是,看她的样子,又能有多少的魔力。又能射出几箭?唯一郁闷的,是那个男人,但,这个男人,看上去挺年青的,谁都知道,修炼魔法的,往往要看年龄,再天才,你没有足够的时间,去积累体内的魔力,也是碴儿。
所以,他们跳出来了。
和地球上一些游戏里的团队战斗一样,没人是傻子,不会出现魔法师冲锋的蠢事。
近战的斗气士先一步杀出,他是肉盾,看上去是这样,身上随即就出现了一团白光,那是治愈之光,顶这样的光战斗,几乎就是小半个不死之身。如果不是重伤,根本不会让他停下来。
还有一位魔箭师,这位,刚才射了一箭,虽不是魔法箭,但现在射了。
他的目标,就是刘郁。
这一会,感觉到分子链式的那一箭,刘郁没有托大,用手去抓。他虽强大,也不是傻子,血肉之躯哪怕进化了,成为二阶生命,他也不觉得自己就是不会受伤的铁人。
一指点,天狐刀就斩去,斩得空中,暴起了一团火光。这团火光,就是那一箭里,孕启的火元素力量。很不错的一记魔法箭,放在这里的规则,该是三级以上的水准。
“他只是一个低阶的魔法师……”又是一把声音。
同这声音一起的,还有一声,被撕碎的声音。
那是一个魔法卷轴,对方,想要用卷轴,来杀他。
这有些浪费,因为前一个人说刘郁是低阶魔法师,为的就是要自己这边的,出手,主动的杀他。马逼的,这魔法卷轴,好是好,但是死贵啊。可是,那个魔法师,还是选择了撕毁一张卷轴。因为,他是魔法师,他更相信冥冥中的直觉,直觉告诉他,不太好。
随后,一名女子出现,她骑一匹马,这,就是那所谓的魔兽了。一头大角羊。
大角羊,虽然是魔兽,但是相当便宜,很适合冒险团这种不是很有钱的组织拥有。
而且,大角羊只是样子不好,但并不是说没用。其实,真正的骑士都知道,在骑物之中,大角羊,是最好的,温和的行情,快捷的速度,和强大的耐力,哦,耐力也许差了,但你要的是战斗,而不是逃跑,不是么?所以,大角羊,是很好的。
大角羊,虽然是魔行生物,却没有什么魔法。它拥有的,只是一个基础冲撞,用它的那对大羊角。这对大羊角,十分的坚固,十分的大。最重要的,是大。够大,足够的大。正是因为这大,连城墙都是可以硬闯,硬撞的。谁要挡在这羊角前,必会惨不可言。会被撞得骨断筋折。
现在,那位女骑士,就发动了这头大角羊,往这里冲杀来了。她还抽出了她的配剑。显然,她把刘郁,看得很高,觉得,可能一下撞不死他,还得补剑什么的。同时,她的身上,散发出了一层光,是她身上的魔法之光。还有一些宝光。她是这个冒险团里的团长,实力强大,拥有不止一件的魔装,所以,身上可以有这样的宝光,不激发的时候,不显眼,一战斗,什么光都出来。
刘郁没看她,而是又御起了剑。赤血剑。
一指,长剑如虹。
那个女骑士,和她的同伴,几乎不约而同的尖叫了起来。
“不——”
是的,不。她们都这样想。
但她们的声音,无法阻止刘郁的决定。长剑如虹,让人想无可想。
刹那间,一个模糊的人影,渐渐清晰起来,那是一个刺客。刺客,是斗气士中分出来的一个偏门战职者,会一些隐身的法术,也主修这门法术。他们只修这一个,用的是匕首和短刃。但,上面一定会涂抹上足够的毒。这使他们,往往可以一击致命,哪怕杀不到你的要害,余下的毒,也会让你难受。
强大的刺客,可以把人杀光,而自己点事也没有。
可惜,这位遇到了刘郁。
秋风未动蝉先觉,暗送无常死不知。
华夏武学博大精深,岂是一般人可以想象的。
只是凭借感觉,刘郁就知道了。随后,他一注意,那刺客的脚步声,再轻,也传入了刘郁的耳朵,就算那位刺客,闭住了呼吸,可刘郁仍是可以听到他身体里,血管流动的声音,听到他心脏,微微跳动的声音。这么一来,判断他的位置,根本不成问题。一剑,也就杀了。
杀了这个人,给这个可以说完美的团队,相当大的打击。
这么一个优秀的刺客死了,天知道这个团队,什么时候才可以再找一个可以托心的人加入到他们的这个团队里。所有的冒险团就是这样,优秀的冒险团,好的团队,对成员,要求,是十分刻苛的。不是说什么人都可以加入。只有最入人心,和团队里其余人,也可以保持好良好关系的,大家可以信任的,可以把后背交出去的,可以相托生命的,这样的人,才可以成为他们的团队成员,成为队友。
冒险团队的强大之一,就是他们,足够团结。
往往,这种团结,已经到了病态的地步。
很多牛人选择隐居,可能就是因为,在冒险团队的时候,兄弟姐妹们,因为某个任务死了,使得他们太过伤心,无法承受,这才退出了江湖。
亲如兄弟的团员被刘郁一剑穿死,试问他们其余人,怎么可以放弃?他们都怒叫了起来。仅听声音,就可以知道他们的悲痛,他们的伤心,但,他们并不知道,这一切,仅仅只是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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