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美国的时候刚好是上午十点钟,诸葛诗托着疲惫的身子走进了酒店套房里的浴室,舒舒服服的泡了一个小时,才磨磨蹭蹭的从里面走出来。
当她看到坐在客厅里的宇文贤闵,眼睛瞪的大大的,一时间僵在了原地。
“你,你怎么会在我的房间里?”诸葛诗用力的抓紧了浴巾,生怕它一不小心会掉下来。
宇文贤闵扫了她一眼,诸葛诗只感觉浑身凉飕飕的,纤细的手指差一点抓不住浴巾。
“我为什么不能来?”很显然,诸葛诗刚刚的反应取悦了他,令他的心情大好。
诸葛诗皱眉,“这是我的房间,你就算是有事也要先敲门,还有男女授受不亲。你这样随便进入我的房间,对我的名声很不好。你是公子无所谓,但是我还是要嫁人的。”
殊不知这一番义正言辞的话,差一点上宇文贤闵掐死她。
嫁人?这个女人竟然还想要跟她撇清关系,想要嫁给别的男人?
她浑身上下他都看过了,该模的也早就模过了,甚至把她自己还要熟悉。她竟然想要把他甩开,难道是因为那个少年?想到这里宇文贤闵的脸色紧绷,站起身来一步一步的朝着诸葛诗走去。
这个丫头只要一离开宇文宅,就会变得肆无忌惮,好似关在笼子里的鸟被放了出来那样兴奋。骨子里的固执和坚持,也都一一的展露出来。
就是这样的她,才更吸引他的目光。
看着他一步一步的朝着自己走过来,诸葛诗吓的往后退去,心里忐忑不安,不停的告诉自己要冷静。可是看到他眸子里的怒火,深邃的看不见底,幽深寂静,她连呼吸都跟着缓慢了下来。
诸葛诗艰难的吞了一下口水,想要开口试着解释,可是还没来得及开口,就听到了尖锐的尖叫声。
她整个人跌倒在穿上,因为惊慌不小心撤掉了浴巾,整个人呈现一种暴露的状态。
宇文贤闵看着面前的美艳场景,只感觉小月复一股热流涌了上来,浑身都变得燥热了起来。特别是当他看到了她眸子里的惊慌,还有那粉色的蓓蕾,暴漏在空气中颤抖着。那一抹粉色的惊艳好似在做着邀请,他极力的克制着自己,慢吞吞地转过身,缓解着心里的火苗。
“赶紧把衣服穿好。”沉稳的声音里带着一丝**,吓的诸葛诗连忙裹紧了浴巾朝着更衣室跑去。
一走进更衣室,她整个人都瘫软在毛毯上,想着他刚刚看自己的样子,浑身都颤栗了起来。他的目光停在她的身体上,停在哪里都会带起一股酥麻的感觉,舒服的想要令人申吟出声。
诸葛诗只感觉有东西流出,身子也变得粉红,随后无力的倒在地上。
听到里面传来的申吟声,宇文贤闵差一点冲进去,脑子里又想起她那惊慌的样子,瞬间冷了下来。他大步走进浴室,用冷水冲刷着自己的身体,一个小时之后,才从里面走了出来。
出来的时候,诸葛诗已经换好了衣服,看到宇文贤闵的目光有些躲闪。想到自己在里面那令人害羞的场面,无论如何也不敢去看他。宇文贤闵看着她的神色,若有所思,如果不是因为她还太小,他不介意要了她。
直到晚上的时候,诸葛诗才发现,原来宇文贤闵只订了一间套房。
看着那舒服的大床,诸葛诗只好抱着自己的电脑朝着另一个房间走去,那是一张粉色的心形的床,很可爱。房间里的布置也都是可爱的类型,诸葛诗恍然明白,原来这里才是自己的房间。
她的脸瞬间红成了苹果。
该死的,什么事情都被她遇上了,真是丢死人了。
因为白天的事情太尴尬,加上因为时差的关心,诸葛诗早早的就睡了。等到宇文贤闵处理完公事回到房间里的时候,并没有看到诸葛诗的影子。他走到另一个房间,打开门,看到床上那睡的并不安稳的身影,眼底柔和万丈。
他走过去把穿着白色睡衣的她抱了起来,放在那张大床上,才掀开被子在她的身侧躺了下去。
闻着她身上散发出来的香气,他从心底里觉得满足。
从来没有一个人能像她一样,给他温馨的感觉,让他贪恋着她的味道。
翌日一早,诸葛诗睁开眼睛,看着陌生的环境,露出了恍然的神色。她坐起身看着房间里的摆设,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自己怎么会睡在这张床上。
“醒了就去洗漱,早点吃饭,上午有人过来。”一身灰色装扮的宇文贤闵从书房里走出来,把一分文件丢在桌子上,“这是最新的资料,你自己先看看。”
诸葛诗看着他面无表情的脸,实在是问不出口原因,只好闷闷地起身洗漱吃早餐。等到她把所有的资料看完,又查阅了自己所需要的东西之后,还是没能看到宇文贤闵。
“不是说有客人要来的吗?为什么还没来?”诸葛诗小声的嘀咕了一句,站起身走到窗前,看着外面的景色,伸了一个懒腰。
坐在地毯上舒展着身体,让自己的身体始终都保持一种最佳的状态。
这具身体比起前世的那一具并不遑多让,柔韧度好似进过训练似的,非常的好。明明只有十几岁,却十分有美感,虽然脑子里的记忆被封印了,身体又浑身带伤,但是不得不说的确是万中无一的好。
也不知道本尊到底是经历了什么,好好地一个娇小姐,变成了这个德行。
每个人都有着不为人知的一面,也许她也经历了许多不为人知的事情,所以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也许本尊的死亡就是因为受到了迫害,才导致她的重生。面前犹如遮盖了一层迷雾,让她看不清真相。
诸葛诗已经想好了,等到这件事情一结束,她会尽快的解决他们之间的恩怨。然后查清楚自己的身世,找到杀害本尊的凶手,也算是为本尊报了仇。
这一切都做完之后,她算是真正的重生了。
“我们这一次的目标就是这颗价值连城的古钻?”诸葛诗看着照片上的资料,眼睛里露出了一丝迷茫。
宇文贤闵看着她的样子,就知道她是在疑惑,“有消息称这颗钻石现在在美国的一处庄园里,住在那的主人是英国人,这一次来美国就是为了做一笔交易。至于交易的内容你不需要知道,只要你明白,美国那位需要的是这个钻石。只要他得到了钻石,那么这个世界的格局就有可能会改变。”
“我就说为何这颗钻石会出现,原来不是没有原因的。看来血统有些时候是无法改变的,野心勃勃的人永远都存在着。”诸葛诗嗤笑。
“可以这么说,所以我们这一次的目标就是这个钻石。”宇文贤闵把照片放在了桌子上,诸葛诗拿起来又仔细的看了一会儿,终于把手里的照片放了下来。
她手上的资料显示,这枚紫钻的名字叫做光之山,又称光之山巨钻。初磨成玫瑰型,重191克拉。1526年曾归苏丹。巴卑尔所有。后来成为莫卧儿帝国的珍宝。1738年又成为波斯王纳狄尔沙赫的战利品。
后来的事情,就众说纷纭。
可以想象,这样充满了历史意义的钻石,是很多人想的也得不到的。于是,有心人便开始不停的寻找着,有些人也在利用这颗钻石为自己创造着巨大的利益。
而这个钻石的神秘来历,更是让人趋之若鹜,从而也塑造了它的传奇。
“据记载这颗宝石可能在不同的人、不同的国家之间流落了五千年之久了,因为有些人认为古美索不达米亚早在公元前3200就有了关于宝石的记载。它最初可能有793个棱角,但经过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宝石匠的修饰和几次小的精雕后,它现在仅仅留下了109个棱角。莫卧尔王朝在16世纪拥有这颗钻石,但天有不测风云,这颗钻石却被伊朗人偷走,而伊朗人又将其丢失在了阿富汗。随即又辗转到锡克教徒手中,最终它在英国停止了流浪。”后面的话就算是宇文贤闵不说,诸葛诗也知道是什么,她低着头眼里流光闪耀。
不得不说,这真的是很引人的宝贝,哪怕是带着诅咒也不能阻挡趋之若鹜的人们为它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