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骚无比,又热热闹闹的妓者大游行过后,马车终于把崔泰邦和科瑞恩送到了市中心的公共马车终点站。
崔泰邦本来是打算去面包店的,看看高明雪是否有过来,但是后面跟着一个满脸幽怨、亦步亦趋,把崔泰邦看得比自己情人还紧的科瑞恩,看样子,这是没法去了。
无奈,崔泰邦只得在市里面到处闲逛起来。
一圈走下来,崔泰邦发现,热热闹闹的抗议其实并没有给大部分市民造成什么影响,该开店的开店,该上班的上班,偶尔会有人停下来看一眼千奇百怪的游行,但是过一会儿又匆匆而走。天大地大,吃饭最大,游行虽然稀奇好看,但是不能吃不能用,自己上班要是迟到了,这工钱可就会少了。
其实,这游行也不算真的声势浩大,三拨游行队伍只是在市中心,人最多的一个小小区域里绕圈而行,让每个来市中心的人都看到了这三群人,从而显得游行颇为壮观。
政治就是这样,说起来热热闹闹,实际上,有关的只是一小撮人。
崔泰邦笑了一下,推开一个小酒馆的门走了进去。
崔泰邦知道这个酒吧“锤子与锯子”,很有名的一个下层工人聚集场所。
虽然没穿脏兮兮的工服,但是一身的粗麻布衣服,让崔泰邦和科瑞恩看上去也跟那些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普通工人们差不多。
找到一个靠角落的位置坐下,崔泰邦随便点了一大扎麦酒和一碟最便宜的小吃,跟这来这里消费的大多数人一样。
看到科瑞恩喝下卖酒后深深锁起来的眉头,崔泰邦哈哈一笑,“别这么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我以前可是做梦都想每天来这里喝一杯带着苦涩的麦酒,吃一点咸咸的酱菜。”
崔泰邦举起手中的大号酒杯,把淡黄色的液体就往自己嘴巴里灌下去。
一口气,比拳头大两倍的酒杯就被喝得见底了,崔泰邦粗鲁地用手一抹嘴巴,“爽!”就跟旁边那些正在拼酒的壮汉一样。
这时,科瑞恩感觉到原本从两人进来就一直注视着他们的目光迅速散去,自己似乎也逐渐融入了酒吧的整体环境。
刚才,两人刚进来的时候,虽然穿着最为简单粗陋的衣服,但是崔泰邦那细腻超过女人的比皮肤和精致的脸蛋却是看上有些与这里的人们有些不同,再加上科瑞恩膀大腰圆的,别人还以为是哪个富家子跑到这个中下阶级的酒吧来看稀奇了。
但是,随后崔泰邦的粗鲁动作倒是打消了人们的疑虑,那些贵族家的子弟可没有人会像自己一下大口喝麦酒,然后用手抹嘴巴,贵族们可是动不动就摆一些“古老礼仪”、“贵族范儿”来鄙视自己这些泥腿子。
既然觉得崔泰邦是自己人了,工人们可就放开了继续大声嚷嚷,毫无顾忌,这个漂亮娃儿也不知道是哪个工友生的,真漂亮呢。
“兄弟们!姐妹们!你们这是不知道啊,明珠集团真不是一般的吝啬。”突然,有个醉醺醺的大汉站了起来,摇摇晃晃地大声说道:“我在他们的一个红酒店打工,我卖过的最便宜一瓶红酒竟然都要十个金币,你们猜猜他们卖一瓶红酒才给我多少提成?十个银币!他娘的,才十个银币!我草!明珠集团,真尼玛吝啬!”
崔泰邦嘴唇一抿,十个银币看起来不多,但是一个卖酒的业务员总不至于一个月只卖一瓶酒吧,只要卖十瓶,那么你最少每个月都有一百个银币,或者说是一个金币的提成了,再加上你的底薪,绝对比贝因市大多数平民的收入都高了。
大汉继续说道:“那些有钱佬每天都是喝十多个金币的红酒,我们却要为了区区十个金币每天忙死忙活,真尼玛不公平,我上次看到我们经理竟然直接打开一瓶酒给他朋友去喝,老子辛辛苦苦都喝不起的红酒,他们竟然当水一样喝!”
这已经是有点说胡话了,当有大客户去买酒的时候,只要不是孤品或者绝品,红酒店一般都会提供少量的给客户试喝,但是也绝对不会存在什么当水一样喝。
大汉继续再鼓噪着,醉醺醺的说话样子让人更觉可靠了一点,毕竟,每个人都会有种“酒后吐真言”的潜意识。
他在不停地重复着自己赚得相对于他卖出去得东西多么的少,他打工的红酒店里有多少昂贵的红酒,诸如此类。酒馆里,男人们的眼睛都红了,如同一头头发了情的公牛,醉汉口中的红酒仿佛都变成一颗颗黄澄澄的金币,在他们面前晃动。
崔泰邦一看不好,这个家伙已经明显是在进行煽动了,崔泰邦连忙压低声音对科瑞恩说道:“你赶快去通知集团下属的各个红酒店,要他们小心防备,实在有危险就关门。”
看到崔泰邦坐在那里没有跟自己一样站起来,科瑞恩有些犹豫,“你不走?”
“我在这里看看他们到底要做什么,以防事情有变。”
“可是……”
“没什么可是的,我刚才的那几个粗鲁的举动,他们已经认为我是哪家的孩子,不会起疑的,你快去快回。”
科瑞恩脸色变化了一下,最终一跺脚,对崔泰邦说道:“你一看见有什么不对,马上就走。”
“好的。”
科瑞恩离去之后,酒馆里的气氛愈加躁动,已经有不少同样喝醉了的汉子也开始大声咒骂明珠集团,他们把手中的酒杯用力砸在桌子上,溅起一股股浪花,使得淡黄色的酒液飞了出来。
还好,酒杯是木头做的,经久耐用,看样子,店家已经充分考虑到了这些工人的“豪放”作风。
“走!我们去把那些红酒抢出来!我们也尝尝做有钱人的滋味!”醉汉高举手中的酒杯,大声疾呼,然后,把手中的酒杯用力往地上一摔,一群同样满脸潮红,气势汹汹的彪形大汉纷纷跟在醉汉身后,就准备去红酒店抢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