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门口,元薇瑟瑟发抖的靠在孙霁旁边,等饭店的泊车人员把车子开过来,明明是台湾啊,为什么会这么冷?还有,她的小毛披肩居然放在车上了,呜呜。
孙霁见状,月兑下外套将她包住,又把她搂向自己,“忍耐一下。”
男人亲密的举动让元薇一呆,继而一喜,看来,即便追求者众,他对她也还是有点感觉的,泊车小弟慢慢来,别这么快找到他的车子……
结果,泊车小弟还没来,倒是看到正在下车的罗蔓文。
罗蔓文看见他们,微一皱眉,“怎么现在就要走了?”
还不到八点呢,以前的话,他至少也会到十点才慢慢离开,而他们年龄接近的一群,多半还会去会员酒吧喝点酒,看看比赛什么的,这才是她问他能不能来的原因。
男人很自然的回答,“元薇身体不舒服,我先送她回家。”
元薇闻言,知道他想要快点月兑身,于是立刻装得虚弱些,彷佛下一秒就要昏倒似的有气无力。
“这样……那晚一点的聚会还来吗?”
“不了,你们自己玩吧。”
虽然早知道他会这样说,但罗蔓文还是觉得失望。
好不容易回来,好不容易见到他,他是没有什么变,但却好难接近,总觉得用尽方法,还是无法走到他的世界里,而元薇什么都没做,就轻易得到她想要的。
明明可以自己搭捷运,他却坚持送她回家,明明不是她可以受邀的餐宴,他却带着她出席,甚至是现在,她身体不舒服,他便要走人——他不知道,她有多期待每次餐宴后的酒吧聚会,因为只有在那时候,他才显得好接近一点……
“孙先生,您的车。”
孙霁给了泊车小弟小费后,取了钥匙,将元薇扶上副驾驶座,扣好安全带,自己也上了车,很快的将车驶入车流里。
罗蔓文看着车子绝尘而去,难掩失望。
车里,元薇歪着身子,直到车子转了弯,这才坐正起来,“女人找女人的麻烦是上流晚宴的固定节目吗?”
孙霁一笑,“罗蔓学那人比较没水准,老是带斗鸡女伴来,那种以为自己有名,但却没几个人认得的最麻烦,倒也不是针对你,上次老程的女伴也被罗蔓学带来的小明星刮了一顿。”
“说到这个,MK的手工鞋是什么东西?”
男人面不改色的说,“随便编出来的。”
元薇噗的一笑,“这样也行?她应该对品牌很了解吧?”
她的鞋子是从网拍上买来的,一双才五百多,这种价格,能跟手工扯上边的大概只有打包与装盒的部分而已。
“时尚是没有边际的,英美法引领主要潮流,但如果我说的是西班牙,瑞士,甚至一些精致的北欧品牌呢,她既然不可能懂全部,就不敢贸然反驳。”
元薇不禁暗喜——彬彬有礼是他的主要性格,基本上来说,就算再讨厌对方,他都不会给女士难看,但他为了她,开枪了呢……
气氛这么对,要不要找个机会叫心心去天妮家,然后她再来说一次“猫咪很可爱哦”——只是,同样的招用了两次,不知道还有没有用……没用的机率应该比较大,他又不是呆子。
心心说得对,易地而处,一切就很明朗。
假设当年是孙霁跟她分手,几年后重逢,没有道歉,没有解释,若无其事的想再续前缘……怎么想都很难接受,她一定会要求至少把当年的事讲清楚,然后给本小姐好好道歉,写一封真心诚意的悔过书呈上,本席或许可以考虑考虑——莫名奠妙分,莫名其妙合,把她当成什么了?
张玉宁青春可爱,罗蔓文门当户对,而她元薇只有新仇旧恨。
现在他虽然对另外两个女生没什么兴趣,可是她再蘑菇下去,会变成什么样就很难说,就拿刚刚的宴会来说好了,说不定下次就会出现谁家刚留学回来的女儿,还刚好是他喜欢的类型。
看来,她还是先回家,上感情论坛看一看,研究一下,趁着明天还有一个假日,把悔过书先写出来再讲……
手机的声音响起,是天妮的来电钤声。
“元薇,你现在有没有空?”
元薇听到声音,眉毛就皱了起来,天妮的声音好怪,“有,怎么了?”
“勤勤又吐又发烧,我带他来儿童医院挂急诊,可能要住院几天,你帮我拿几件衣服过来好吗?还有健康手册,在电视柜的抽屉里。”
勤勤是天妮的小孩,因为体质关系,一旦发烧,势必住院。天妮是单亲妈妈,她跟心心总是尽可能的帮忙,好让她在时间安排上充裕一点。
从小看到大,元薇自然也是知道小朋友的状况,“好,勤勤现在好些了吗?”
“嗯,已经睡了。”
元薇听了顿时放下心,“那我现在就过去。”
“元薇,谢谢你。”
“少内麻了,等我,我很快到。”
挂了电话,又发了讯息给应该还在加班的心心,车子刚好也差不多到了她公寓转角,因为施工关系,再往前就是单行道,要绕上好大一圈,元薇连忙说,“这边就好了,如果开过去你要多花十分钟才能回到原本的路上。”
男人停了车,元薇想开车门却推不动,以为他忘了开安全锁,她提醒他,“锁没开。”
“刚刚是谁?”
“天妮啦,小朋友住院,我要拿换洗衣服过去。欺,你快点开门,她一定还没吃晚饭。”
元薇说完,却发现车子又往前移动,“我跟你说了,这边施工,跟你家超不顺路,你怎么还把车子往前开?”
“我送你过去。”
元薇想想也没什么不好,“那你等我一下。”
勤勤发烧不是第一次,元薇上楼后,拿了备份钥匙进了天妮的屋子,很快的收拾好衣服,健康手册,又拿了几个小朋友平常喜欢的玩具,车子便一路往儿童医院去了。
从医院出来已经十点多,回市区的路上,元薇心想,今天的情绪起伏也真够累人的了——喜孜孜的等待孙霁来接她,略有不安的晚宴,莫名其妙的暴露女,听到勤动发烧时的担心,看到本人睡相时的放心……
情绪起伏大到她都饿了。
想想,她上一次正餐是中午,而现在都快十一点了,嗯,她等一下要去便利商店买一堆吃的,回家大吃特吃……
正当她满脑子吃食时,孙霁突然问她,“饿不饿?”
“嗯。”
“找地方吃饭吧。”
“穿这身衣服,上哪吃饭都奇怪,去得来远吧。”
男人笑道,“好。”
于是两人去了最近的麦当劳,买了套餐,车子一停,就在路边开吃。
元薇莫名想起以前,有一阵子,她很迷麦当劳的薯条,数不清楚有多少次,他把车子转进得来速,然后她在副驾驶座上开心啃薯条,自己吃,也喂他吃,当时很甜蜜,现在想来却很伤感。
“汪天妮的小朋友,很常这样吗?”
“一年大概有一到两次吧,体质的关系,没办法。”
男人点点头,“那么刚才,接电话的时候你就在我车上,怎么不直接叫我送你到医院?”
元薇没想到他居然会问这个,而且如此直接,足足傻了几秒才回答,“就……不顺路啊……”
“私家车的用途之一,就是让不顺路的地方变成顺路的。”
“都这么晚了……”
“我们都是大人,今天又是周六,时间当然可以自行安排,晚点回家,也不奇怪。”
“这样说是没错……”
女人心里想的是,我们现在是什么关系,我怎么好意思麻烦你?既然勤勤没事,也就没差那几分钟等计程车的时间。话说回来,孙霁怎么莫名其妙介意起这个问题了?这么刨根究底,很不像他的个性。
女人不知道的是,得来速勾起了她的回忆,当然也勾起了他的,因为两个人的共同回忆是一样的,他们各自的人生中,有四年的时间是重叠在一起,很多东西不需要刻意记得,早就成了一种精神反射。
孙霁想到以前,元薇对他总是小女人般的依靠与依赖,而今他明明人就在旁边,手都还放在方向盘上,她却没有任何请他帮忙的意田心,连不顺路,时间太晚这种说法都提出来了。
他送喝醉的她回家,不放心跌伤的她一个人上楼,隔天还打电话问状况,交代注意伤口,别碰水,今天对她也多有维护,这女人居然还把他当普通同事?他给予的正面讯息,不够明显吗?
刚刚她拉着汪天妮的手说,明天下午她会过来接替,汪天妮连忙说不用,已经跟心心说好了,反而交代她,难得放假多休息——他才知道,原来女人这几天睡不好。
男人突然有种感觉——他是不希望重蹈覆辙,所以给予很大的空间希望她这次能想清楚,但这些对她而言,或许是一堵高墙,她无法跨越雷池一步,所以才对他小心翼翼,只保持普通的关系。
或许,这种步调已经不适合二十七岁的他们,他该改变方法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