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律重贵虽被李爽气得面红耳赤,头脑却没被气糊涂。听了李爽这话,立即向朝中大臣们说道:“大家可曾听清,这汉家小儿狂悖到了什么程度了,就因一句话,就杀了我的夷离毕。不知现今国家到底还有法度没有?”
这耶律重贵自从上京逃到南京道之后,借着自己的大于越之崇,手下的一帮契丹人骄横跋纵,朝中的很多汉臣都受过他们的窝囊气,却都是敢怒而不敢言。但这大于越的身份虽然为百官之长,所倚靠的却是他在草原上的那些皮室部落兵马。辽人原有的兵马跟着天祚帝早就被女真人给打了个落花流水,耶律重贵只带了一百多人逃了出来,早已是只剩一个虚壳了。
李爽既然承认人是自己杀的,就不怕耶律重贵反咬,见这老家伙果然咬着自己杀了什么夷离毕的事情不放,就缓缓地说道:“大辽律法,无故挑起汉,契丹各部民人械斗者,按十恶罪论。契丹与汉人相殴致死都,一等科之。契丹杀死汉儿,罚赔老者家牛三匹。我现在杀了大于越手下的夷离毕,也就赔给大于越三头牛吧,还望大于越笑纳。”
李爽穿越过来后,对辽国的国制,法律,食货,营卫等情况大体作过些了解。但是契丹的所谓法律是非常粗疏的,辽国初年,法律规定契丹和汉儿械斗,杀死了汉儿,赔三头牛。到圣宗年间,觉得这样的规定不太公平。就新增了一条:一等科之。意思就是受同样的处罚,但具体如何处罚,大辽律法却并没有具体规定。所以李爽今天就对耶律重贵耍起了无赖来,赔给你三头牛就是了。
李爽如此胡闹,一方面是那些顽固的契丹人动不动就骂汉人为汉狗让他实在有杀人的冲动,另一方面他也知道这耶律重贵不管如何地抓住自己杀人的事情不放,自己也不可能给对方抵命的。更重要的是。几天前和萧普贤女谈话时,皇后对大于越纠结一邦上京中京西京来的所谓重臣逼迫着立太子,又建议什么限汉人兵权。甚至还有人上奏本要迎回耶律延禧。或者让南京道派兵去云内州打探天祚帝的下落。所有这些都早让萧普贤女忍无可忍了,今天自己这样胡闹一场,不过是替皇后下下决心罢了。
李爽要想以后重新整合辽国的力量。这些来自草原的没落贵族们是最大的障碍,历史上北辽的迅速灭亡也是这些顽固势力们一次次地掀起内斗导致国力迅速衰退引起的。所以李爽想趁现在南边的宋人还在相持的初期,北边女真把精力还用在追剿耶律延禧的事情上,正好在这个空档上鼓动萧普贤女用铁腕手段清理这些顽固势力的不稳定因素。
耶律重贵又被李爽曲解大辽律法气得说不出话来了,那秃着顶的惕隐耶律休又跳出来说:“古来律法都是杀人尝命,这李爽无故杀了大于越府的夷离毕,按律当斩。还望皇后娘娘主持公道。”
萧普贤女本来被李爽的胡搅蛮缠气得满是怒火了,但听这耶律休叫嚷着要杀人偿命,更是肝火上涌,“啪”地拍了一下御案。站起来提高声音问道:“耶律休,你是要让我斩杀了驸马都尉,让我女儿还没过门就守望门寡吗?”
那耶律休刚才也是一时气愤才说出杀人偿命的话的,但现在见皇后明显偏坦李爽,却是不想再示弱。愤愤地说道:“夷离毕的妻子已经守了寡,不知这个公道却又该何人来承担?今日皇后娘娘不给个公正的处置,我大于越府绝不会罢休!”
“你们这是在逼迫本宫?”萧普贤女提高声音问。在辽宋时,皇后,公主的自称一般都很随意,多是象普通人一样自称为我。不象李爽前世的辫子戏那样张口闭口哀家,本宫之类的那么恶心。但在正规的场合,皇后为提高自己的身份,还是可以自称本宫的,这样的称呼,也是表示了自己和对方的疏远并强调自己的身份。萧普贤女临朝摄政以来,一直在群臣前自称为“我”的,现在对耶律休自称为本宫,从而使口气变得更加严厉。
有辽以来,三父房出身的大于越和惕隐,皇帝和他们说话都要客气上三分的。向来皇帝捺钵出巡,三父房,五院部随行护卫,分守在御帐四周,合称为遥辇九帐。在早期皇权不稳的时候新任皇帝即位更是要首先安抚好这些太祖的亲族们,其地位相当于后世皇清的铁帽子王。耶律淳得位不正,这些逃到南京来的三父房,五院部的贵族们原以为耶律淳为巩固自己的地位,会错自己这些贵族的势力来巩固皇权的。却没想到南京道的体制是自成一体,南面官们仅仅是面子是对他们客气客气,根本就不给他们插手朝政的机会。他们逃过来后更是失去了原有的势力,耶律淳病重后,萧普贤女更因萧迭刺的叛乱对他们防范有加。
就是这样,大家还没有撕破脸面,失意的贵族们也只是暗地里做些手脚。现在萧普贤女在朝堂公开如此严厉地喝斥地位尊崇的耶律休,耶律休这张老脸就挂不住了,用手指着萧普贤女说道:“天祚帝还在云内州和女真死战,你们却在南京道另立朝廷,我三父房现今不认伪朝,就此别过!”
朝堂上属于三父房的,除了耶律重贵和耶律休外,另外还有三位。耶律重贵被李爽气得早就不想在朝堂上讲什么道理了,见耶律休已放出狠话,狠狠地哼了一声,招呼也不打就转身向外走去。另外三人只好红着脸跟着两人的步子,还有几位属于五院部的贵族,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留也不是,走也不是。正为难间,萧普贤女终于气呼呼地发话道:“退朝,李爽留下,其余人等去各司办事吧。”
原来辽国的早朝,商议今天需要处理的大事后,各省各部官员并不是就能没事回家了,而是要回所在的省部处理属于自己的公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