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桑榆从来都知道,这厮就是毒舌,在大学里的时候,他是经管系的高材生,可是却经常跑到法律系去旁听,辩论会上,他从来所向披靡,由此得到“毒舌”之称。
那时候的他将她宠上了天,整个宿舍的女孩子都羡慕她,说她眼光真好,找了这么一个可靠的男人,不仅可靠,关键是漂亮得一塌糊涂,养眼啊!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她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只是一张侧脸,便足以让她倾心。
“你要是怕耽误的话,明天一大早我们是民政局把离婚手续给办了。”
“不好意思,我最近一段时间都会很忙,明天我还要去欧洲出差,你或许可以找个其他的时间。”
他说得风轻云淡,而她却气得七窍生烟。
“你!”
“阿榆,你的脾气还是这么倔强,看来除了我,没有人能够受得了。”迟暮笑得像一只狡猾的狐狸。
秦桑榆突然沉默了下来,阿榆,阿榆……曾经,他总喜欢将她搂在怀里,一遍一遍唤着她阿榆,除了外公和外婆,就只有他这样亲昵地称呼她。
从酒店一路被他扛着离开,引来无数道探究和好奇的目光,秦桑榆只觉得浑身上下难受的厉害,尤其是胃部,即使已经在洗手间吐得翻江倒海了,可是被他这样压着……
刚想要让他放她下来,却已经来不及了,只听到一阵哗啦的呕吐声,顿时,一阵难闻的污秽散发出来。
“就知道逞能,现在晓得厉害了?”迟暮紧紧地蹙着眉心,他有轻微的洁癖,如今遭受着这样的“酷刑”,一张俊美无铸的脸早已经变了形,直接将她扔进了轿车的后排座。
“啊!”额头撞在前座的靠背上,痛得她连眼泪都快掉下来了,酒意顿时醒了一大半,看着他的那一张黑沉着的脸色,吓得连话都不敢说。
迟暮美人,在她的面前几乎很少发脾气,记忆中,这是她第二次看到他这样阴郁的脸色,那是暴风雨来临前的预兆。秦桑榆很识时务地闭上嘴,看着他将自己的衬衫月兑了下来,直接卷在一起扔进了垃圾桶里,然后又从后备箱拆来一件新的白色衬衫。
浪费!可耻!暴殄天物啊!那可都是范思哲这个季节的新款,一件衬衫至少都是她半个月的工资。
淡定,淡定。
等他换好干净的衬衫,上了驾驶位,回过头淡漠地看了她一眼,“去你家,还是去我家?”
“废话,我当然回我自己家。”秦桑榆很佩服自己在吐得一塌糊涂之后,才能把话说得这么清晰,“有水吗?我想漱口。”
似是这样陌生的称呼刺激了他,迟暮瞪了她好一会儿,才将一瓶打开了的纯净水递给她,“这是我喝过,你要是不介意的话可以用来漱口。”
呃……秦桑榆诧异地望着他,下一刻的时候,那一瓶水已经被她稳稳地抓在手里,连忙打开车门,站在路边用剩下的半瓶水漱了口,一直到嘴里没有其他的异味,她才放下心。
三年的时间,再相遇却是这样的情景,她怨过,她恨过,甚至自暴自弃过,可是依旧,她不曾忘记他,不曾忘记他对她的承诺。
用未央那妮子的话说,上辈子一定是她欠了迟暮的,这辈子遇上他,她是专门来还债的。她想,也许真的是那样,遇上他,她只是来还债的。
秦桑榆伸手却开后排座的车门,却听到他命令的语气,“坐前面,别让我说第二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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