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桑榆淡然一笑,大厅里昏暗的灯光落在她的脸上,唇畔的那一抹笑容宛若盛开的花儿。她说:“没想到这里一点都没有变,还是老式的唱片机,还是东方卿画的画……”
“阿卿说,这里有他的回忆,他不想改变什么。”阿木微微笑了笑,忽又想起什么,“阿卿晚一些会过来。”
桑榆环顾四周,这理由很熟悉的味道,很久前的一个晚上,她和未央在这里畅谈了很多,未央说,东方卿向她求婚了,那一刻,她的笑容是那样的美好。
“阿榆,好久没见,还好吗?”迟暮走到她的身边,性感的薄唇微微扬起,漾出一抹极浅的笑容,他的眸底波澜不惊看不出丝毫的起伏。
要不是因为爱着你,怎么会夜深还没睡意,每个念头都是关于你,我想你,想你,好想你,要不是因为爱着你,怎么会有不安的情绪,每个莫名的日子里,我想你,想你,好想你,爱是折磨人的东西,却又舍不得这样放弃,不停揣测你的心里,可有我姓名,要不是因为爱着你,怎么会不经意就叹息,有种不完整的心情,爱你,爱你,爱着你。
“没关系了,事情都已经过去这么久,很多的东西我都已经忘记了。”桑榆微微笑了笑,那是一种释然的笑意,彼此的心里都明白,却谁都没有说破,过去了的事情都已经过去了,再回首,他们也已经回不到过去了。
时间一分一秒地在流逝,即使是三年的时间,也如弹指一挥。他们彼此沉默着,偶尔抬头相视一笑,不是没有话说,而且心里有太多的话想要说,却找不到一个突破口。
桑榆抬起头,静静地凝视着那一张俊美无铸的侧脸,这世上再美好的词语也堆砌不出一个比你更完美的男人了。
“我这不是就在你的面前吗?阿榆,如果可以,我宁愿我们不曾遇见过。”
关于这座城市,关于这家酒吧,关于未央……那些不曾想起的往事一瞬间涌出来,几乎令人窒息的感觉。
“迟美人,没有我,你也一定要过得快乐,知道吗?”
爱是折磨人的东西,却又舍不得这样放弃,不停揣测你的心里,可有我姓名,爱是我唯一的秘密,让人心碎却又着迷,只会只会思念你,要不是因为爱着你,怎么会不经意就叹息,有种不完整的心情,爱你,爱你,爱着你……
良久,一直到脸颊上染上了一酡透着醉意的绯红,桑榆双手握着玻璃杯,一双迷离的眼眸就那样直勾勾地望着近在眼前的男人,三年的时间,一千多个日日夜夜,她刻意地去忘记他,关于他的一切,她都主动摒弃掉,与所有的人失去了联系,就是为了不再得到关于他的消息。
“好,有事的话叫我。”
她是真的喝多了,所有的言行一点都不受自己的控制。
所有的一切,在她听到无忧跳楼自杀的那一刻,烟消云散。
在三年前,他已经丢了她。
“不要!我不要回去!”桑榆嘟着嘴,她是真的不想离开,不想回到空旷的酒店房间,这个城市明明是她的家,可是她竟然还要住在酒店里。
真的如多年不见的好友一样,也许只是彼此在刻意的伪装,每一个人的脸上都戴了一张可以掩饰自己内心慌张和不安的面具。
她朝着他微笑,就像是久违的朋友一样。
“迟美人,当初,你为什么不肯不相信我呢?既然要跟我离婚,为什么还要把你所有的财产都留给我?你知道的,我要的并不是那些……”
梦境,依旧是那种颜色,也是那个熟悉的味道,就像是爱情一样,经过了甜蜜,然后苦涩,最后的结局却是让饮酒者自己品味,是甜,是苦,是涩,除了他们自己,谁也无法说出,爱情的结局究竟是什么味道。
如今,他就站在那里,隔着那么远那么近的距离,他那一双幽深的瞳孔里映着她的容颜,流光溢彩一般。
只会什么?
“阿榆,你喝醉了。”zVXC。
迟暮微微皱眉,他很想知道,为什么三年之后她会突然出现在这里?没有遇见,他可以将所有的感情藏起来,可是她突然的出现,将一池平静的湖水搅乱了,他害怕克制不住自己,害怕那一种感情伤害到她。
迟暮无奈,只得耐心地问道:“那你想去哪里?我送你去。”
“没想到我们还会再见,我以为,到死的那一刻,我们也不会见到对方。”桑榆微微笑着,只是那一抹笑容说不出的忧伤。
“阿木,你先去忙吧!我想一个人待一会儿。”
“我很好,你呢?”桑榆微扬起下颌,浅笑倩兮
迟暮静静地凝着她,手指微微战栗着,他想要伸手为她拂去落在额前的短发,却怎么都鼓不起勇气,如今的她早已经不是他的阿榆了。
迟暮无奈地扯了扯嘴角,每次喝多了,她都是这样的无所顾忌,可是他却不能,他只要她过得幸福就好。
“我送你回去吧!已经很晚了。”他起身过去扶她。、
“呵呵,是啊!我也是这样想的,要是当初没有看到你,也就不会发生之后的那么多事情。迟美人,你说,这世上的爱情怎么就这么折磨人呢!”桑榆一脸的醉意,却依旧笑得明媚如花,一杯一杯的酒下肚,胃里翻江倒海一样,可是她却依旧不想停下来,她在害怕,害怕这一幕只是一场幻影,等她醒过来的时候,一切就由回到了没有他的世界里。
“好!”他没有迟疑,笑着应了下来。
迟暮想起三年前看到的那一幕,在心里自嘲地笑了一声,也许她早就嫁人了吧!她的丈夫对她一定很好,不会像她那样,她明明要的是一个苹果,而他却硬是塞给她一框梨,还想看到她感动的样子。
桑榆微微一愣,眸中一闪而逝的诧异,她怎么也没有想到无忧竟然去世了,而且还是跳楼自杀的,一时之间,她竟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
迟暮沉默了好一会儿,才缓缓地说道:“三年前,无忧跳楼自杀了,本来已经找到了合适的心脏可以做移植手术,但是医生说成功率只有一半,而且她的身体不一定能够承受得住后期的排异反应……”
她沉默了一下,又说道:“迟暮,我请你喝酒吧!”
白希的手指轻轻地摩挲着玻璃杯的边缘,那一杯梦境的颜色依旧艳丽,如火如荼一般。桑榆抬起头,朝着他淡然一笑,问道:“无忧呢?你们有孩子了吗?”
“我也很好。”他点头应道。这什木有。
“她留下遗书,让我跟你说一声对不起。”迟暮又说道。
“美人儿,我们去山顶上看星星吧!我记得我们上大学那会儿我们还在那里看过流星雨呢!对了,你肯定不知道那天晚上我许了一个什么愿望,呵呵,我说,这一辈子我只会……”
桑榆静静地坐在那里,听着从老式唱片机里飘出来的曲子,迷离的双眸穿过一张张陌生的脸庞,然后落在不远处的那一张脸上。她想过很多种遇见,在来杭城的路上她就在想,如果再遇见他,会不会激动得不能自已,又或者早已经无波无澜,又或者相见亦如陌生人一样。
她问这句话的时候,似乎听到有什么东西崩分离析的声音,那样的剧烈的疼痛在一瞬间席卷了她的全身。以为可以坦然面对的,以为过了三年,再相遇的时候,一颗心再也不会有任何的起伏。
彼此很有默契地不去提以前的事情,只一些共同的朋友,或者她听他说公司的事情,然后她也聊自己工作上的事情,她说她现在的工作很不错,不管是老板和同事都对她很好。她说话的时候,迟暮一直认真地注视着她,怎么都看不够,三年的时间,在他看到她跟莫少廷在一起的时候,他就努力让自己不再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不去打扰她的平静,不去打探关于她的任何消息,他怕自己会忍不住跑去找她。
桑榆咧嘴一笑,落在额前的短发遮去了她迷离的眼神,已经有多久没有喝醉过了,很久了吧!这样的感觉其实没什么不好的。
仿佛,他们真的只是很久不见的老友。那些曾经刻骨铭心的爱恋被他们彼此深深地埋葬了,再见,还是朋友,至少还能做朋友……
眼神一热,迟暮到喉咙的话,硬生生地哽住了,他微扬起唇角,勾起一抹无奈的笑意。
夜已经很深了,空旷的香榭大街几乎没什么车辆,偶尔疾驰而过的私家车带过一阵微凉的夜风。桑榆静静地趴在他的背上,那一股熟悉的味道让她觉得心安,却又莫名的悲伤。
迟暮开着车,一路疾驰,半个小时之后在溪山别墅的山顶停了下来,山顶上有一处凉亭,安静得只听到有风声从耳际掠过。
他们找了一快平坦的大石头坐了下来,迟暮又从车厢后面拿了一瓶水和一包纸巾,,生怕一会儿她会呕吐。这是第一次,她喝了那么多竟然没有太多的反应,只是多了一些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