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风录 108.夜色

作者 : 東方既白

梅开二度之后,陆飞抢了小黑的储物袋跑了。

小黑是个体面人,自从出关后,再也不用那个麻包了,也不顾念多年感情,生生拆了重编,愣是炼出了三个体积一千立方的储物袋,由此可见陆飞当年的废材。陆飞趁乱从小黑的裤头上扯下一个,抢了就跑:里面啥玩意没有,就那么霸着袋子,小黑太可恶了。

死狗也是可怜,借一债去搞面子工程,就是没存下一分家当,这苦逼的。陆飞感慨地摇摇头,心中欢喜,紧紧握住手中精致的袋子。

十点多了,桑丽斯还没睡,傻不愣登地躺在床上,慵懒痴情。陆飞灵力一散,那身破衣服登时化为碎片,从水池里打了个滚,猛地朝床上扑去。又是一番折腾,陆飞琢磨着得为女人办个刊物,要不老这么呆愣很容易胡思乱想,比如现在。

“我们去玩吧。”桑丽斯伸了个懒腰,兴致勃勃地提议。

陆飞不敢置信地看着怀里的丽人,那双漂亮的眼睛分明透着精神:难道我刚才没尽力所以她没尽兴?陆飞心中一阵失落。能怎么办呢,穿衣服去逛街吧,反正他可以不吃饭不睡觉,早就不像人了。

墨镜这种东西陆飞是有的,不过他自认为戴上墨镜,那股出尘的彪悍气质也阻挡不住,所以戴了也白戴,更何况是大晚上。将几个金币和自行车收入储物袋,一身休闲装以及下摆有些歪的风衣,城主开始携美夜游了。全是为了讨好女人,陆飞不得不穿那件十分具有纪念意义的风衣:切切提斯首款纪念装。城主嘛,啥好东西都得紧着他。

出门蹬车,桑丽斯轻巧地跃上加了垫子的后座,双手环住男人的腰肢,小脸靠在自家的风衣上,事业爱情双丰收的女子,哪怕一身轻衣粗筒裤,也可以在自行车上慢慢幸福着。陆飞将长发绞在头顶,生怕春风逗弄了佳人,他慢慢蹬着脚踏车,仿若骑着自行车在穿越时空。虽然现在两轮的车子也很贵重,虽然这种温馨甜蜜充满着必然,但是陆飞尽量不去想,只当自己用单车俘获了师妹,只当爱情战胜了世俗……

夜游的人很多,骑车的更多,宽阔的街道保证了速度,也保证了生命的长度,人们在热闹的地方消磨着时光,妄图在岁月的长河里吐下一口自己的唾沫。

夜里最好逛的地方,除了歌剧院,就是夜市了。歌剧院陆飞是没兴趣的,他是伟大的作曲家,伟大的歌唱家,伟大的艺术家,伟大的启蒙导师……虽然这些头衔有很多华而不实,不过也从侧面说明了陆飞对这些方面的贡献,而心中发虚的陆飞不想再次面对“自己的”作品,于是很少去听去看。

那就去夜市。

夜市在三环,离中心比较远,人少时骑车也要四五十分钟,陆飞将特制的车子踩得飞快,于是半个钟到达。依然是些叫卖的商贩,长头发的居多,陆飞和桑丽斯嘀咕几句,进了一家火锅店。以前就和手下打过招呼,外面见了不用行礼,于是手下自然而然地装作不认识。点了个大盆,辣锅底,桑丽斯这方面和陆飞很有共同语言。

火锅无论在哪个世界都是受欢迎的,小铺子里坐满了人,陆飞和桑丽斯热火朝天地涮肉,羊肉很贵,山中那些怪兽的肉很多,蘑菇调料什么的更多,别有一番滋味。以前陆飞吃东西就图个饱,你要让他说饲料鱼和野鱼的区别,他真说出不来,也不知道鱼头为毛比鱼身子好吃。一听郭德纲报菜名就两眼发晕,知道说啥但就是没吃过没见过,不饿的时候也不怎么琢磨。最喜欢的是火锅,嘴烫麻了捞啥都好吃,要的就是这股无知劲。

“城主大人?”一个家伙抹了一把满是汗水的脸,雾蒙蒙中隐约看见了大人物。壮汉偏过头避开火锅的雾气,这么一瞅,果然是城主。城里穿衬衣的多,长头发的多,但是城里大部分人能一眼认出年轻的陆飞。

陆飞朝他摇了摇筷子,脸生晦气,继续低头奋战。所有人都认识城主,就这个缺心眼地打招呼,没见城主正约会吗?

五大三粗的汉子一坐到陆飞边上,笑道:“我是红龙的阿特拉,昨天去城主府拜见过您的。”

“我记得你,给我买了一大箱子烟一大箱子酒嘛。”陆飞朝红龙佣兵团的团长点点头。一大箱子暗月的顶级烟一个金币,一大箱子顶级酒两个金币,这就是阿特拉送的礼。关键不是价值高低,而是那分量,真是没的说,豪气。

“您还记得,可惜东西太少您看不上啊。”阿特拉从戒指里翻出一瓶酒,给自己和陆飞斟了一杯,要给桑丽斯倒时,女孩轻轻摇头。

不敢多看美女,阿特拉举起杯,要和陆飞走一个。没修为的时候陆飞就能喝,有修为了就更能喝了,拳头大的杯子一口闷。店老板见有人自带酒水还要来说道,看城主都喝上了,还是不费那个劲了。

“爽快。”阿特拉也干了,说着又要倒上。

陆飞还要夜游,不想多喝,拿开杯子说:“明天去找弗兰奇,和他办手续,那栋房子七千金币归你了。”

阿特拉似乎不相信,紧紧抓住陆飞的衣袖,十分激动:“真的?我跑了一个月,就这么卖给我了?”

陆飞使劲拽袖子,愣是不能动弹:“松开,你松开。”那模样就像被非礼的姑娘在挣扎。

阿特拉不好意思地笑笑,从佣兵之城大老远跑到这,就瞧上那栋房子,家底不厚的红龙好不容易凑齐了钱,他也跟城主磨叽老长时间,终于如愿以偿了。他现在想感谢城主,感谢红龙的兄弟,感谢他老子,也就是佣兵王。他老子说:娃啊,你脑子和别人一样灵光,如果再加点持之以恒的精神,接我的班指日可待……

脑子“灵光”的阿特拉一直认为,持之以恒的精神就是死缠烂打,没皮没脸……想他被老爹赶出来创业的时候,就是凭着他的精神才感动无数老兵,拉起了队伍……

陆飞哪里知道这些,只以为红龙是从佣兵之城“毕业”的普通团队罢了,根本没敢往佣兵王身上想。他也不是要气那个萝拉小姐,实在是被阿特拉的愚公精神“感动”了,谁也架不住他天天往自己和弗兰奇那里跑啊,就差派人盯梢了。

脑子“灵光”的红龙匪首得了老佣兵的叮嘱,礼是一定要送的,在外面办事,哪个不得给贵族送点特产。他将一箱子酒和一箱子烟倒腾出来,本就不宽敞的小店更显狭隘。

“城主大人,这是一点小意思,还望笑纳啊。”阿特拉指了指箱子,真诚地说道。他觉得自己说话实在太有水平了,老佣兵教的好。

陆飞看了看那缩了水的箱子,也不客气,收进储物袋:宁愿担着受贿的恶名,也不能被他缠着。阿特拉一高兴,又给陆飞满上。

“你们租房子干什么的?”陆飞也饱了,习惯性地和阿特拉走了一个。

“是买。”阿特拉神色一正。见陆飞肯定地点头,这才放松下来,笑道:“我准备建一个传送阵联通佣兵之城,运矿。”对他来说,建传送阵是小事,运矿才是大事。逍遥城的矿产大部份来自外界,矮人工坊天天开炉,矿石消耗很大。佣兵之城是权杖关附近最大的自由城市,那些不知死活的佣兵总喜欢去黑暗深渊附近刨地挖矿,然后在城里倒卖。阿特拉就想带着那帮老胳膊老腿的兄弟做二道贩子,卖了矿产再运回货物来回跑商,等以后再和城主磨磨开放装备出口,捎带些矮人出产的神器回去。

逍遥城这地方有些偏僻,最近的传送阵在波塞城,还只能连接科迪费斯国内而已。不过陆飞现在并不在意,为什么?因为传送阵只能带来游客,搞运输那绝对要赔死。传送阵开启一次就要消耗能晶,消耗和距离成正比。比如从波塞城到伽桑克尔要五十银币的启动费,那么从伽桑克尔到佣兵城就要三四个金币往上。所以这东西一般都是给有钱人出差或者游玩用用,没钱不行,人多了也不行,启动不了,就是这么娇贵。用空间装备运输也不是不可以,如果里面都是金子宝石绝对划算,可如果是酒水饮料、衣服鞋帽,那就坐等赔钱吧。有储物戒指的人是绝不不会在乎那点利润的,而且支出和收入差别极大,更没有傻子愿意干了。

可俩傻子就坐在一起喝酒:一个是因为有储物袋,用一个麻包装一包储物袋,那运货量绝对超过累死累活的篷车队。另一个呢?不知道。

不知道就问,陆飞实话实说。

阿特斯的脑子何其“灵光”,他说:“那些普通的矿石我们是不屑运的,只运那些珍贵的,还有一些深渊旁边的特产,老值钱了。再说了,权杖关出产的某些魔晶还能启动传送阵,连能源都省了。”这是一个老魔法师出的主意,却由他来实现,这种成就感真是没话说。

特产?联想到那箱子酒和烟,陆飞觉得这个特产应该比自己的产品值钱。

特产品类说起来也简单,就是些魔龙的皮啊骨头啊,特殊晶石啊,还有一些深渊特色植物等。阿特拉说得轻描淡写,陆飞下巴都要掉到地上:一个佣兵团五十个老爷们,平均一人两个体积超过一千立方的储物戒指;一头魔龙要一个圣级强者带着近百的大剑师或魔导师才能屠掉;镶嵌法杖的晶石既非魔晶又非能晶,却能让魔法振幅增强一到二成;某种植物精制后磨成粉,能麻翻一个大剑师……

这还叫没钱,这还买房时死乞白赖不讲价。

喝了口闷酒,陆飞觉得天底下的牛人真不止他一个啊,简直遍地是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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