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同里的风流 13.第十二章 蓝凤凰大酒店

作者 : 含笑红尘

第13节第十二章蓝凤凰大酒店

十二蓝凤凰大酒店

蓝凤凰大酒店是新城西区最大的一家酒店,里面饮食、娱乐设施一应俱全,当然,能来这里消费的,也大多是新城的富贵人家,一般的工薪阶层,是舍不得把大把的票子花在这里的。在他们看来,这里的饭和其他地方的饭差不多,味道也就是好了那么一点点,但价格却要贵上好几倍,这是坑爹的事,傻瓜才会来。虽然许多人认为来这里消费不值,但这里依旧是顾客盈门,并且生意好得让老板都不好意思,如果想订餐,就得提前订,晚了连老板都不好意思说:“真不好意思哦,已经没有空房间了!老兄你想订房间,就早说呀!屎憋了,才来找我,我也没办法嘛!”

李水仙坐在一张桌子旁,双手捧着一杯女乃,慢慢啜着,一边不错眼珠地盯着舞池里紧紧拥抱在一起的李思梅和王百立。

王百立的舞跳得很好。他身材高大,风度翩翩,引得周围的人频频向他掷眼珠子。而李思梅,似乎就比他差远了,个头才刚到他的肩膀处,脸也没他好看,身材吧,还多少有些胖。总之,这个李思梅配王百立,真是老瞎了眼呀!

但是呢,不管老瞎眼了没,反正眼前这一对小鸳鸯正恩爱得欢,身子紧紧拥在一起,王百立一边跳舞还一边把嘴巴凑近了李思梅的耳朵,讨好似地对她说着什么。于是,正在跳舞的李思梅就一边紧搂着王百立,一边放肆地向后仰着身子,哈哈大笑着。很恩爱,很甜蜜,幸福得让人嫉妒!

是,李水仙从不回避,自己嫉妒李思梅,尤其嫉妒她是王百立的未婚妻!王百立多优秀呀,长得又帅,家里又有钱,那是所有女人向往的目标呀。但凭什么,偏偏他就找准了思李梅呢!

李水仙有些丧气地从他们身上收回眼光,觉得老非常不公平,从来都是给李思梅的比给自己的要好得多!自小,两人在一起玩,小伙伴们明显待见思梅而疏远她;从小到大,她李思梅穿的、吃的,从没有输过她;而现在,更让她感觉气不畅的是,就连她这个未婚夫,在李家胡同所有的小姐妹们中,也是拨类的,家世好,人也潇洒。有一次王百立去李思梅家时,就那么从胡同里一过,身后立马就飘来一阵言语:呀,这是思梅的对象呀?可真拨了尖了!没人能盖啦!

他人好,家更好。王百立的家,李水仙曾去过两次,是思梅带她去的,思梅说,她顶不待见王百立的妈,一看到她就嚷嚷着说邻居家谁家添孙子了、邻居家谁家女儿和百立一样大,都当妈了……

“她当我是啥?是专门嫁给王百立来生孩子的?我是生育工具?”

每说起王百立的妈,李思梅就愤愤不平地说,因而,每每要必需到王百立家去的时候,她就想方设法地要拉上李水仙。这除了她是自己从小好到大的伙伴外,还有一个目的,有个外人在场,王百立的妈总不能不分场合地急巴巴宣布她的造孙宣言吧。

李思梅大方,李水仙也就不客气,跟着她来到王百立的家。第一次,李水仙的眼就直了:这才算是个家呀!房屋是新盖的,欧式的三层别墅,在他们那村子里,绝对是一流的。再看屋里的家具,不但式样新颖,质地也是上等货,总之是满屋生辉呀。能嫁进这样的人家,那真是一辈子烧高香啦!

那个王百立,竟然还当着她的面,拥抱着李思梅说:“梅,咱们赶快结婚吧,我这可是专为你建的宫殿。你就是这里的女王,你还犹豫什么呀!”

李水仙脸上挂着笑,心里可是嫉妒得恨不得咬李思梅一口,凭什么老这么照顾她呀,论身材,思梅没有我窈窕;论容貌,思梅没有我妩媚,凭什么她李思梅有的我李水仙却没有?

虽然李水仙百般不爽,但命运就是命运,她不得不承认,自己命不好!

命不好那就谁也怪不得,就得接受现实,顺从现实。所以尽管心里嫉妒得发狂,但李水仙很有股忍劲,从不对李思梅表现出她半点的不满和嫉恨之情,总是对她甜言蜜语,就像亲姐妹一样。

而李思梅呢,她从来不计较李水仙的心思,她一厢情愿地认为,李水仙是自己最好的朋友,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姐们,可以无话不谈,可以交心换肺,所以她从没有秘密背着李水仙,就是约会,也要拉着她一起来。

如果不是跟着李思梅来约会,李水仙是没有机会踏进这蓝凤凰大酒店的。自己的工资一个月也就不到400元,又要买衣服,又要买化妆品,还要再上交一些孝敬老爸老妈,余下的就所剩无几,那里有来这种场合奢侈的份!

所以,虽然有时候,她也觉得跟着李思梅来约会,有点下作,但她就是控制不住,想品味这种高级场所带来的快感和刺激,所以就心甘情愿地当着电灯泡,借着李思梅来满足自己的小小**。

平时,李思梅如果不是约会的话,她一般也不往这地方来,她不是没钱,而是傻冒,每钻在她的房间里写那些狗屁不是诗歌和小说,名没名利没利的,真是脑子进水了!

一般情况下,王百立和李思梅约会的时候,都要来这里,因为这里不但可以跳舞,也可以吃饭,还可以游泳听音乐,总之算得上是想要什么就有什么,王百立就尽情显摆,讨好着李思梅。

正当李水仙在品着纯女乃心情纠结的时候,王百立也抓紧时间,向思梅展开攻势,对她说:“你真是个害人精,我这辈子算是栽你手里了!你到底要熬我到什么时候才肯结婚呀!”

“我怎么个害你了?我这么善良!”李思梅吃吃笑着说。

“哼,你就装吧!我都快成我们家的千古罪人啦!你说你是不是脑子进水了?迟早都要嫁给我的,干嘛让我受这煎熬呀!”

“看你说的,真好像你就是窦娥似的!咱们刚谈的那时候,你怎么答应我的?!那时候,你可是响当当地说,支持我的事业,我说什么时候结婚,那就什么时候结婚。这才几呀,你就得健忘症啦。”

这倒是事情,当初为了追李思梅,就胡乱答应了她的满口胡言,他哪里会想到她会这么当真呢!

“好好,算我是小人,说过的话不算数,行了吧。我亲爱的思梅,我现在收回我曾说过的话,现在向你求婚……”王百立说着,猛地一用力,让思梅的身子更紧地贴在自己身上,俯向了她的耳边说:“你看我血气方刚的,你就不动情?不想要我……”

“作死吧你!勾引良家少女!”李思梅哈哈笑着,一边用力挣月兑了王百立的拥抱,说:“小人,对于你使坏的惩罚,我今的舞到此为止!”说着,媚眼一瞟,转身向李水仙坐着的桌子走去。而刚好这时舞曲也停了下来,王百立也只得跟随着走了过来。他瞟了一眼桌子旁的李水仙,低头对李思梅说;“你真不解风情,每次约会都带个不相干的人,让我想搞点小运作都难!”

“得,你闭嘴吧,她可不是不相干的人,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亲如组姐妹,将来我出嫁,她肯定是伴娘,所以别小瞧她也别冷落她,小心到时候,她可劲报复!”

在新城这地方,有个规距,结婚的那,新娘子的姐妹、嫂子、朋友可以任意欺负新郎倌,她们向他提出任何条件和要求,新郎倌要是不答应,或者显得不高兴,那得,倒霉的肯定是新郎倌,她们就霸着不让新娘子上轿。为了不影响吉辰,也为了不影响喜气,一般这一的新郎倌都可听话,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当然光在这一乖也是不行的,有些聪明的在没结婚前,就开始讨好巴结新娘帮,来给自己铺路。所以,听了李思梅这样一说,王百立只好装作不在意的样子,不好再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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