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之后我们有三个约定,首先,彼此在对方好友名单里的首要地位永远不可动摇花火小札。第二,不管什么时候跟外人有冲突,无论对错,都要坚定的站在自己这边。第三,永远都不能为了男生吵架翻脸。
我们还说好,将来谁先结婚,另外一个就要当伴娘。谁先生宝宝,另外一个就做干妈。你笑嘻嘻的揉我的脸,你说,周嘉言,如果我们喜欢上同一个人,你要让给我。我也笑,你比我小,要学习人家孔融让梨。
你想了一下,再说吧,不到那个时候,谁知道怎么选啊。
那时候我们根本不懂得,爱情这回事跟你漂不漂亮,身材好不好,并没有多大的关系。并且,它发生的时候,其实根本由不得人退让。
[四]
我们是同类,所以相惜,可是我们忘记了,同类往往也相残。因为了解对方如同了解自己,所以当摧枯拉朽的那一天到来时,同类总能找到对方身上最隐蔽的软肋,然后,执刀狠狠的捅下去。
高三那年学校来了一群艺术生,他们每天都背着画纸和画板在学校里进出,他们拥有修长白皙的手指和干净澄净的面孔,林皓予就是其中最惹眼的一个,当他穿着白色t恤从我面前走过,对我笑了一下的时候,我就知道,我完蛋了。
晚自习下课之后我趁所有人都走了,偷偷溜进他们画室,找到林皓予的画板,贪婪的翻看着他的作品。忽然,门被推开,他笑意盈盈的看着我,我的脸像火烧一样炙热,结结巴巴的想解释什么却哑口无言。他关了灯,走过来轻轻的抱着我,月光洒在画室的地板上,那个夜晚美得让人简直想掉眼泪,他轻声说,把眼睛闭上。
然后,他亲了我。
那段时间我变得很神秘,我不好意思告诉你我谈恋爱啦,因为林皓予说在这个风口浪尖一切行动都要低调。而你竟然也出奇的配合没有追问我,似乎也背我在搞什么见不得人的名堂。终于,你生日的前一天,你跑到我们班来对我说,明天晚上一起吃饭吧,介绍我男朋友给你认识花火小札。
第二天我跟林皓予说,我最好的朋友生日,陪我一起去吃饭吧。他抱歉的笑,今天不行呢,我还有一张素描没有交,老师不让我走。
没办法,我只能形单影只的去赴约,灰头土脸的想象着你八婆似的炫耀你的幸福。可是当我推开包厢门的时候,我的笑容僵在了脸上,你过来拉我,嘉言,怎么了,手怎么冰凉的?
你的男友站起来看着我边,他穿着和林皓予一样的白t恤,面孔像林皓予一样英俊,我看着他,笑出了眼泪,你是不是有个双胞胎兄弟叫林皓予?
那晚我们不欢而散,一桌子的菜都没动,他走了之后我和你隔着桌子看着彼此,第一次觉得面对对方不知道说些什么。最后,我端起酒杯对你说,落薰,无论如何,生日快乐。你的眼泪滴滴答答的落进了酒杯里,那是你第一次在我面前哭,我才知道,原来你哭起来也是不好看的,眼睛眉毛皱成一团,妆也花掉了,两道黑黑的泪水顺着脸颊流下来。
你说,嘉言,我从来没有求过你什么事,这一次,算我求你。
你的样子那么认真,我难过得说不出话来。
你的声音在空旷的包厢里显得那么势单力薄,我只觉得心脏一阵绞痛,我笑笑,说什么傻话呢你,我本来就不喜欢他,我只是对恋爱好奇而已,既然你喜欢,你就跟他好好在一起吧。
你用那种特有的,像穿透力一样的目光看了我好久,你再次确认一遍,是真的吗?嘉言,真心话吗?
那是一个注定违背初衷的年代,本来我想说的是,我也喜欢他,请你成全我们吧。可是看到你那个志在必得的样子,我就什么都说不出来了。
就为了那一句话,我疏远了你们。因为是同类,所以我了解你,你想要的,谁也拿不走。
我告诉自己要忘记他,忘记最初的爱情。
[五]
等到我知道你失恋的消息时,林皓予已经离开了半个月。
我犹豫着要不要去找你,谁知道你先来找我了。你还是那么坦荡磊落的样子,买了一盒香草冰淇淋给我,自己吃巧克力的,你说,他跟我分手的时候说,还是喜欢你多一点,嘉言,还是你赢了。
我把冰淇淋挖了一个大坑,他并不是喜欢我多一点,只是因为我是先放弃他的那个人。
人们总是怀念自己失去的,和未曾得到的,我对于林皓予来说就像是夜晚的昙花,因为消逝得太快了,反而有了令他惆怅的意义。
两盒冰淇淋都吃完了,我们始终没有多说什么,分别的时候你背对着我说,嘉言,其实那时候我知道你也非常喜欢他,可是我是小气鬼,我舍不得让给你,你别恨我。
我怔了怔,别傻了,怎么会呢。
你的背影一如从前铿锵,落薰,有时候我会想,这个世界上还有没有什么是能打击到你的,是能把你的锐气磨掉一点点的。
事实上,我是怪过你的,当初我们不是说好了,如果喜欢上同一个男生,应该是你让给我的呀。我比你大,按照长幼排序,他该是我的。我的名字是二十九画,你的名字是四十一画,按照笔画排序,他也该是我的,可是你那么哭得那么可怜,我不得不做先退场的那个人。
然而那时,我们还太小,一个英俊的男生对我们笑了几下,我们就傻乎乎地认为那是爱情。
我们沉默了很久,你忽然跑过来用力的抱了抱我,然后又飞快的跑掉了,你那么骄傲的姿态,就像一只奔跑在山上的小鹿,我怎么都没想到,那竟然是我最后一次见你了。
第二天上课的时候我收到你快递来的信,你在信中说,你这样是考不上什么好大学的,所以家里一早就决定送你出国留学,所以你每天只要玩得开心就够了,因为不想在出国之前留下什么遗憾。那封信很短,你最后说,嘉言,我从来没有觉得自己亏欠过任何人,除了你,因为我的自私而对你造成了伤害,我真的很抱歉,嘉言,希望你原谅我,希望在你的心里,我依然是你的好朋友,因为在我的心里,始终都记得当初的那些约定。
落款是,你的朋友程落薰。
那封信和你送我的脚链我始终带在身边,直到我高中毕业,直到我读大学,又认识了新的朋友,并且遇见了一个爱穿百t恤的男生,我跟他说,我最好的朋友也喜欢你这款的男生哦。
是这样吧,落薰,第一次喜欢的人,以后也会一直喜欢,是不是。
后来我也遇到当初跟你一样的难题,新晋的师妹喜欢上我的男朋友,我像当初的你一样直接,我告诉她,从我手里抢人?没可能的。
当时没有镜子,可是我知道,那一刻,我势必有着跟你极其相似的表情。
落薰,你游离在我生命之外的这些年里,我总是在不经意的时候想起你来,你清亮的眼神和倔强的眉目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未曾沾染一点烟火的痕迹,时光过去你没变,我喜欢的一切你都还保留着。而我,也一直鞭策自己,告诫自己,要有足够强大的内心,来应对这多边的人生,以及人生中不断兜头而来的暴雨风霜。
经历了很多艰难之后,后来的我才觉得那些曾经被我鄙夷的词语,那些我曾经觉得厌烦的说教,原来是会受用一生的信条。
最后,就用我最喜欢的一句话作为结尾吧:假如有一天我们湮没在人潮中,庸碌一生,那是因为我们没有努力活的丰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