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年少时,我们许下不离不弃的誓言花火小札。沧桑后,才知道不离不弃的意思是,不是离就是弃。
洛戈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们正在街边的烧烤摊上大快朵颐。我侧头看他,这个眉目干净的男孩正叼着烟,静静的看着天空,袅绕的烟雾中是他俊秀的脸庞,乌亮的眸子里有大片大片的雾气氤氲。
不远处的广场上有执手的情侣,燃起绚丽的烟花,那些华丽的花朵盛开在天际,刺得我双眼生疼。
那一瞬,我突然发现这个陪我走够大半个青春的男子,原来已经变了,变得面目全非,变得我已经完全不认识。咫尺天涯,我拙笨的小脑瓜突然蹦出了这个词。
我知道,洛戈是想起了叶浅墨,那个美丽如妖精的女子,那个喜欢璀璨烟花的女子,那个笑起来有浅浅酒窝的女子。
>>>01.
以前,我总是无法给我和洛戈的关系下定义,虽然洛戈总是说我们就像是兄妹一样,可是我实在无法理解什么哥哥会那样剥削自己的妹妹。
彼时,我们住在长长的弄堂里,过着简单而欢愉的生活。当然,简单是对我而指,欢愉却是对洛戈而言,我每天只知道跟在洛戈身后,绊泥巴,打土仗,玩一些毫不优雅的游戏。而洛戈,则总是命令我做这做那,包括他的笔记和课后作业。
就在我为这个问题困惑不已的时候,我在语文课本上看到了一句诗,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伟大的李白太爷爷爷爷爷……终于帮我破解了这个困扰我13年的疑难,同时我学会了一个词,青梅竹马。
当我向洛戈解释我的重大发现的时候,却发现他的眼睛一直盯着弄堂口,我顺着他的眼神望过去,我第一次看到了叶浅墨。穿着粉红的蓬蓬裙,乌黑的发上扎着漂亮的蝴蝶结,大大的眼睛里闪着灼目的光。
她走到我们面前,伸出光滑的小手,露出友善的笑,脸颊上有浅浅的酒窝。你们好,我叫叶浅墨,是刚刚搬来的,以后我们就是邻居了。
你……你,好。我叫洛戈。没出息的洛戈挠着头,结结巴巴的回答着,完全没有跟我说话时那颐指气使的气势。
我站在一旁暗暗生气,重色轻友的家伙。而显然,白痴的洛戈并没有发现我攥紧的拳头和用力抿着的唇,望着叶浅墨离去的背影,低声的问我,若昕,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天使么?
回答他的是他上纹路交错的鞋印,和我扬长而去的身影。
>>>02.
叶浅墨的出现完全打乱了我和洛戈原本简单的生活,从那以后洛戈就像一个跟屁虫一样粘着叶浅墨,而我也还是依旧像一个跟屁虫一样跟着洛戈。
叶浅墨总是喜欢带我们去河边的草地上,我们并肩躺下,头枕着手臂,说些无关痛痒的话,经常这样一躺就是一天。我无数次向洛戈抱怨这种白痴行径的无聊,可是洛戈却乐在其中。
在他看来,只要能和叶浅墨在一起,再无聊的事也会变得有意思。
我实在不能理解家境优渥的叶浅墨,为什么会喜欢上这么无聊的事情,在我看来,像她那样的女孩应该是喜欢洋女圭女圭和游乐场的。我去过她家,她有一个容颜美丽,举止优雅的母亲,装修精致的小房间里有很多很多的玩具,那是我梦寐以求的东西,而她却将之当成摆设。
于是,我给她下了个定义,怪胎。这个想法伴随了我很久,直到叶妈妈的离开。
那个美丽的女人在自家的浴室里,用锋利的刀子划过了手腕,结束了自己短暂的生命,留下了一个孤零零的孩子。
看着被穿着白大褂的人抬走的母亲,叶浅墨显得很沉着,漂亮的脸上依旧是浅浅的笑浅浅的酒窝。在那一刻,我突然觉得这个与我朝夕相处了2年的人,原来是那么陌生,陌生到可怕花火小札。
好心的妈妈将叶浅墨接到我家,等待她的外婆将她接走。也就是在那一个我与叶浅墨共枕而眠的夜晚,我才知道那么多我不曾知道的故事。
我的母亲是个见不得光的情妇,她还是个傻瓜。她一直相信那个男人的话,她相信那个男人会娶她,她一直沉溺在那个男人编织的谎言之中。不惜背负着屈辱生活这么多年,让人指指点点,一次又一次搬家躲避邻里的唾骂。可是最后呢,被那个男人的老婆知道了,他只留下了一点钱就离开了,而她竟然选择了自杀,若昕,你说她是不是个傻瓜?可是,我却爱这个傻瓜。
古井不波的口气,似在说着与自己毫无关联的话语,可是我清晰的听见她话里微微的颤音。我逆着月光看过去,叶浅墨倔强地抬着头,有淡淡的光晕镶满她的身,双肩微颤。那一刻,她孱弱的背影似若沧桑了很多。
>>>03.
第二天,叶浅墨的外婆接走了她。
上车之前,叶浅墨把我拥入怀里,有温热的气在我我耳旁流过。我听到她细弱而好听的声音,一如往昔,只是多了些悲戚。她说,若昕,你是我最好的朋友,还有洛戈,你们都是。在以前没人会关心我,即使我努力的对每个人微笑,他们依然觉得我是坏女孩,是怪胎。可是你们没有,你们关心我,和我交朋友,陪我在河边白痴一样地发呆。
以后,也许是再也见不到面了,可是我会想你们的,我会永远记住你们,若昕和洛戈,两个我深爱的人……
请你转告洛戈,他是我见过的最温柔最善良的男孩,如果以后能再见,我会毫不犹豫的跟他在一起,毫不保留的爱上他。
不远处,满头银发的老人催促着,丫头,快些。
我埋着的头看着浅墨的影子在我身前拉成一条线,然后,消失不见。只有汽车启动的声音在耳旁萦绕。而我始终不敢抬头,只因为怕叶浅墨看见我满脸纵横的泪水,那么在以后相遇的时候,她一定会嘲笑我,这个没有用的人,那我也会终生抬不起头。
我把浅墨给我说的话告诉给了洛戈,当时他正在河边的草地上躺着,嘴里叼着青草,头枕着手臂,望着蔚蓝的无垠天穹,眼里有细碎晶莹的光。
以我有限的智商也可以想像得出,洛戈为什么不去送叶浅墨。每个人都必须知道,这世界上有个词叫,生离。生生分离,痛苦远远胜过所谓的死别。
若昕,她就只说了这些吗?洛戈依旧望着天际,云卷云舒,飞鸟来去。
嗯,嗯……是的。我低着头,两只手用力的互相掰扯,不用想也可以知道当时的丑态。我当然不能告诉洛戈,那最最重要的,叶浅墨类似表白的话被我扣了下来。毕竟,在爱情面前,每个人都是自私的。
是的,我喜欢洛戈。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也许是与生俱来的,我稚女敕的爱意在我看来是那么的顺理成章,源远流长。
>>>04.
那之后,三人行重又变成了二人帮。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始终完美的诠释着小跟班的角色定义,一直从自小而居的弄堂跟到繁华都市,从小学跟到了大学。
不知不觉,洛戈已经长成了俊秀的少年,细碎的发遮住了眼,澄澈的眸子,笑起来洁白整齐的牙齿会露出来。总有羞涩的少女把一封封粉红的情书交到他手上,而后转身迅速的跑开。而洛戈却总是看也不看,只是一封一封整理好,放在书房的角落。
每每此时,我都会挖苦他。丫的,仗着自己有几分姿色,就可以这么狂妄。这可是人家辛辛苦苦写的诶,你连看都不看!
他总是笑,扬起的嘴角扯着薄薄的唇,我洛戈可不是那么随便的人,几封信就想把我拽上贼船,没门。
其实我怎么会不知道呢,洛戈一直在等,等那个陪他在草地上并肩而睡的女子。他的心里只有那么大的地方,他毫无保留的全部留给了叶浅墨。而我们这些旁人妄想占据一个小小的角落,都只是天真的妄想。
那个时候,我总会很恨,恨我们的固执。因为固执,洛戈对于叶浅墨选择了念念不忘。因为固执,我对于洛戈选择了默默的守望。因为固执,我们都选择为了渺茫的希望,不顾年华流逝,天长地久只作一瞬,守着静好的时光,守着那一份小小的希冀,和刻骨铭心的爱。
我曾经想过,也许这会是一个浩大的工程。即使,我们敌不过时光敌不过命运,最终放弃等待,归于平凡。但是,总会有一分眷恋和遗憾,伴随我们走过生命的长河。那样,或许也很好,至少我们不会受伤,至少我们还有一个美好的梦。
可是,我想不到我们会再遇见叶浅墨。在一个炎热的日子,在踏出校门的一刻,我看见了叶浅墨迷人的微笑,和旁边呆若木鸡的洛戈。时隔那么久,叶浅墨似乎没怎么变过,依然是那么美丽,漂亮的脸庞上有千年亘古不变的微笑。
对于此我是那么激动,所以在下一刻看见洛戈和叶浅墨紧紧相拥在一起的时候,有大颗大颗的眼泪从我脸上划下,掷地有声。
我看见叶浅墨对我招手,嘴里在说着什么,可是我听不见,我只能逆着阳光眯缝着眼看到她的唇形,我看到她在说,若昕,我回来了。
然后我的泪水划花了我拙劣的妆容,我真的是个很恶劣的人呢,因为在那一刻我的不安战胜了欣喜,所有的泪水不过是因为嫉妒那一个拥抱。
那一刻,我终于明白,这个陪我走过年少三千繁华的少年,终于还是张开怀抱迎接了别的女子,将别人的身影映入了干净的眉目,用拥抱将别人揉进了自己的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