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的新欢 105.去TM的爱情(10000字,二更哦)

作者 : 十里红妆1

男人慢慢闭上眼睛,头微微一侧,手指轻轻地滑落。

兰惜惜仍然发狠的捂着他,直到失去力气,瘫坐在身后的地上。

她终于杀死了他……不会再有人来害她了……不会了……

她心头窜起一股狂喜,进而,是一阵深深的茫然。

她迷迷瞪瞪的站起来,循着一阵隐隐约约的风铃声,像被人操纵的木偶,浑身僵硬的迈动着步伐朝外走去嫣。

漆黑的花园深处,一个带着狐狸面具的女人站在清冷的夜风中,白色的长裙被风鼓起,她的嘴角鲜红欲滴,如同嗜血的鬼魅。

“宝贝儿,告诉我,你做了什么?”女人柔媚的声音传来。

“我杀了他,”她双眼无神的蠕动着嘴唇,“我用枕头捂死了他。鹆”

“枕头?”女人闻言咯咯一笑,“他一定在骗你,枕头怎么捂得死他?宝贝儿,下次要用匕首,剖开他的胸膛,取出他的心脏……记住了吗?”

“哦,”她喃喃的点头,“我记住了。”

“宝贝儿真乖,你回去吧,你要记得,你只是出来透透气,你什么人都没见到,什么话都没听到,但是你发誓下次一定会用匕首杀死他。来,重复一遍我说的话。”女人的声音仿佛带着一种蛊惑力,随着阵阵夜风,句句直达心底。

她眼神直直望着前方,茫然的重复:“我只是出来透透气,我什么人都没见到,什么话都没听到。我发誓,下次一定会用匕首杀死他……”

顾崇煊独自坐在黑暗中。

他输了。

在窒息带来的缺氧中,他短暂的失去了意识,醒来后,发现房中空无一人。

那一刹那,他心如死灰。

她果然不爱他,果然恨他恨到不惜杀死他。

现在,她去了哪里?

是去投奔她的情人了吗?

那么着急,连他这个“尸体”都来不及处理呢。

他自嘲的牵起嘴角,站起身,走到窗前。

拉开窗,冰冷的夜风划过他的脸庞,使他的头脑渐渐清醒起来。

他认为自己刚刚是在发疯。

拿自己的性命去为了一个女人打赌,不是疯了是什么?

从这一刻开始,那个爱她的他彻彻底底的死去了。

他再也不要去爱她,再也不要去爱任何人。

能够活在这个人心险恶、充满变数的世界上,能够活的体面而有尊严,能够拥有财富和地位,已经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情,难道还想去奢望爱情吗?

爱情,只会让人变得头脑不清醒,干出一些蠢事而已。

爱情,去他妈的爱情!

夜风渐渐静止下来,风铃声也渐渐化成一条细细的线,消散在空气中。

兰惜惜猛然清醒过来——

她怎么就大半夜的跑到花园来了?难道是梦游吗?

她伸手敲了敲自己的脑袋,好奇怪,先前在做什么,她有一点都不记得了。

夜晚森凉的空气令她浑身鸡皮疙瘩直冒,她抱紧双臂,朝楼上走去。

顾崇煊没有想到兰惜惜会回来,更没有想到,她会一脸的若无其事。

刚刚断掉的电源在兰惜惜走后便自动恢复了,一片明亮的光线中,她完全不记得她曾经做过多么疯狂的事情。

看到房间中的一片狼藉,她甚至以为是顾崇煊莫名发怒,摔坏了这些东西。

反正他也不是第一次这样狂暴了,她蹲,一面整理房间,一面木然的想。

顾崇煊目光平静的看着她,发现自己实在低估了她。

这样一个险些杀人后居然心理素质强大到这种地步的女人,还是那个傻兮兮的兰惜惜吗?

不,是他一直看错了她,进而错爱了她。

好在,这一切都结束了。

他淡淡的起身,朝另一件卧房走去。

房门在她身后静静的合上,她手中动作顿了顿,便低下头继续忙碌起来。

第二天是周末,兰惜惜照旧被辛妮电话传唤,她只好将自己收拾一番,忍着胸口一阵阵恶心和发晕的头脑出门。

刚刚下楼,就听到一阵银铃般的笑声传来。

这笑声让她感觉有些熟悉,她隐隐猜到来人是谁,却完全不敢去相信。

一对男女出现在门口,女人身着一件宽松的波西米亚长裙,长发卷曲着垂在胸前。虽然月复部微微隆起,但仍然美丽而风情无限。

她挽着他的胳膊,神情中带着浓浓的依恋与欢喜。而他高大身材包裹在纯黑色西装内,看上去冷漠而英俊,只是唇边流露着淡淡的宠溺。

真是一对璧人啊。兰惜惜望着他们想。

可是,这两个人,一个是她的丈夫,一个是她的昔日好友。

顾崇煊已经不顾夫妻情分,执意要带着丁玫登堂入室了吗?

她伸出手,颤抖着扶住一旁的黑色雕花扶手。

这时,顾崇煊抬头朝她看来:“你要出去?”

兰惜惜发现自己说不出话来,于是只轻轻点了点头。

顾崇煊眼神漠然的看着她:“也好,从今天开始,阿玫跟我一起住主卧,你的东西我会找人帮你搬到隔壁的房间去。”

兰惜惜身子一晃,险些从楼梯上跌倒下来。

丁玫笑微微的看着她,故作担忧的问:“惜惜你脸色不好,该不会是哪里不舒服吧?”

兰惜惜还未说话,就听见顾崇煊对丁玫说:“阿玫,别管她,你只要安心照顾好你肚子里的宝宝就好。”

“崇煊,你这样说,惜惜可是会不高兴的呢……”丁玫娇滴滴的说着,一面偷偷拿得意的眼神去瞟她。

兰惜惜脸色灰败,站了好一会儿,才积攒起力气慢吞吞的把自己挪下楼梯。

经过丁玫身边时,她淡淡的说道:“我不会不高兴,你的孩子,不就是我的孩子么。”

丁玫一下子变了脸色,连顾崇煊也没有想到一向温顺的兰惜惜会出言回击。

在两人各异的眼神中,兰惜惜挺直着背,克制住一阵阵眩晕,终于远离了他们的视线。

她这种状况开不了车,便叫了司机来送她去孤儿院,谁知道去了之后,竟发现只有九儿一个人。

一问才知道,辛妮早上和九儿一起把阿月哄去了溜冰场,辛妮好不容易得到机会和阿月相处,自然是毫不留情的把九儿甩下了,兰惜惜也知道这种时候不好再去找辛妮,于是和九儿一起坐在孤儿院的图书室,翻看起那些旧旧的连环画来。

她看连环画,九儿看她,看了好一会儿,九儿开口说:“惜惜,你今天心情不好。”兰惜惜低着头,眼睛仍然看着书本,嘴角牵了签,说:“我没有。”

“骗人,”九儿笃定地说,“你心里想什么,可都写在脸上了。”

兰惜惜不说话。

九儿那张笑眯眯的脸慢慢变的严肃起来:“他又欺负你了?他又对你不好了是吗?”

兰惜惜沉默了一会儿,目光安静的说:“没有,九儿你不要乱猜。”这是她自己的事,确实不该让九儿操心。

九儿却像没听到她说话一样,漂亮的眼睛中露出怒气:“我就知道他不是个好东西!”

兰惜惜无力的说:“不是你想的那样……”

“惜惜,你不用为他辩解了,他是个什么人,或许我比你知道的更清楚,”九儿上前,伸手握住她的肩膀,眸子亮亮的看着她,“以后就让我来保护你,好吗?我越流光说话算话,今生今世绝不会背叛你,绝不会再喜欢上第二个人,如违此誓,就让我死无全尸——”

“九儿!”兰惜惜急急唤道,“你不要这样说,我不值得你这样,九儿,你还年轻,你——”

“我知道我喜欢你,并且会一直喜欢下去,无论发生任何事,”九儿认认真真的看着她,阳光照在他脸上,那张年轻的面容是那样的纯净,眼神中没有一丝一毫的虚伪,“我不指望你会立即回应我,你只要知道这件事就可以,在任何你需要的时候联系我,我都会出现在你面前。”

“九儿……”

他轻轻伸出洁净纤长的手指掩住她的嘴唇,眼神温存的望着她,仿佛要径直望到她的心里去:“惜惜,还记得你说过,会答应我三件事吗?”

兰惜惜点了点头。

九儿微笑起来,狭长的双眼眯起来,像一只漂亮的小狐狸:“第一件事,就是我刚刚说的那件事,当你遇到任何麻烦或者危险的事,都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告诉我,知道吗?”

兰惜惜缓缓地点头,目光中蓄满感动。

九儿满意的伸手拍了拍她的头顶:“真乖。”

兰惜惜又好气又好笑:“九儿,你比我还小呢,为什么老是装成个小大人似的?”

九儿想了想,理所当然的说:“因为我是男人,你是女人,所以我要学着照顾你,把你当成小孩子啊。”

兰惜惜登时说不出话来。

九儿很得意的笑:“我说的很有道理吧?”

兰惜惜忍不住笑:“好吧……还有两件事呢?”

“这个啊……我还没有想到呢,”九儿说,“你别催我啊,也许时间久了我都忘了,这对你来说不是更好吗?”

兰惜惜摇摇头说:“我答应你的事情,就一定要做到。”

九儿看着她促狭的笑:“那我现在要你亲我一下,你答不答应啊?”

毫不意外的,兰惜惜脸上露出为难的神色。

九儿又伸手揉了一把她的头顶:“好啦,不逗你啦。你看书吧,我去给你拿点儿吃得来,一边看书一边吃零食才是享受人生嘛。”

兰惜惜从小家教严格,至今没有试过“一边看书一边吃零食”的待遇,此刻禁不住有些怀疑自己是否从未“享受过人生”……

不多时,九儿果然抱来一堆零食,有牛肉粒、海苔、棒棒糖、麦丽素、小熊饼干、棉花糖、薯片,还有一大堆五颜六色的果冻,他张开手臂,“哗啦”一声把这些零食全部散到桌子上,兰惜惜面前顿时被各种零食占据。

“怎么样,是不是感觉到幸福的快要死掉啦?”九儿脸上笑容灿烂,简直比窗外的阳光还要耀眼。

兰惜惜努力的露出一脸“幸福的快要死掉”的笑容:“你从哪里弄来这么多东西的?”

九儿厚颜无耻的回答:“找小胖他们借的!”

兰惜惜:“你怎么可以找孩子们要东西吃……”作为同伙她感觉好丢人……

“没关系啦,你快吃吧!”九儿剥开两颗棒棒糖,一颗塞到兰惜惜嘴里,一颗塞到自己嘴里。

兰惜惜腮帮子鼓鼓的,感觉甜蜜的味道在自己口腔中蔓延。

“是很幸福的感觉吧?”九儿笑眯眯的说。

兰惜惜点了点头。

九儿鼓着腮帮子含糊不清的说:“说以窝追喜欢甜食啦……吃甜食赶脚整个人都要随着糖分一起融化掉啦!”

兰惜惜呆了呆,小时候她从来不被允许吃棒棒糖之类的东西,理由是这些东西毫无营养还会使人发胖、蛀牙。她和顾崇煊的食物都是由高级营养师调配好的,世界上所有的食物对于他们来说只有两种,一种是有营养价值的,一种是没有营养价值的,九儿拿来的这一堆东西,按照营养师的标准,大概全部都要归到垃圾食物那一类去吧……

但是,她不得不承认,九儿说的很对,甜食真的给人一种幸福的感觉。吃糖的时候,感觉自己好像变小了许多,可以永远被人宠爱一样。

她在九儿这里,暂时的忘却了烦恼,这所孤儿院就像一座小小的永无乡一样,让人暂时停止了成长。

兰惜惜在这间充满阳光的小小图书室内看了一上午的连环画,吃了满满一桌子的零食,她觉得自己好像从来没有这么轻松过,她忍不住希望,自己可以一辈子呆在这里。

她不想回家——如果那也可以称为家的话。

她合上书,望向窗外,楼下是一座小小的篮球场,站在窗边,可以望见带着孩子们玩篮球的九儿。他短短的头发上满是亮晶晶的汗水,白皙的皮肤被汗水浸润,使他整个人在阳光下看起来闪闪发亮。仿佛是感应到兰惜惜的目光,他忽然抬起头来冲她微微一笑,然后帅气的转身,一个标准的三步上篮,令孩子们发出一阵欢呼。

兰惜惜也笑,伸出手,朝远处的九儿比了一个大拇指,九儿笑着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那种浑身洋溢着青春活力的模样,足以令最骄傲的女孩子怦然心动。

兰惜惜下楼,站在篮球场边上看他们打球,有了观众欣赏,孩子们打得更加卖力的。九儿更是满场耍帅。兰惜惜被他都得忍俊不禁,正想说什么,忽然感到胸口泛起一阵恶心。她抿着唇,往后退了退,使自己站到一片树荫底下。然而那种恶心感并未消失,反而愈来愈严重,她知道自己的脸色一定很难看,却不敢猝然离去,叫这些孩子们失望。

随着时间的流逝,她额角的汗水越来越多,双手却一阵阵的发凉,孩子们每一次投篮她都竭力露出微笑大声鼓掌,可是渐渐的她感到头晕目眩,身子止不住的摇晃……

九儿最先发觉兰惜惜的异常,他丢下球朝她跑来,一面跑一面担心的大声问:“惜惜,你怎么了?”

兰惜惜蠕动了一下嘴唇,说:“我没事……”

九儿远远的看见兰惜惜嘴唇动了动,然后就整个人软软的往后倒去……

“惜惜!”九儿焦急的大叫,却根本来不及,眼睁睁看着满脸苍白的兰惜惜倒在了一片尘土中央。

九儿箭一般冲过去,将陷入昏迷的兰惜惜从地上抱起来。她苍白如纸的小脸上汗水密布,在落地时一面脸上沾满了灰尘,他慌忙伸手去擦,这才发现她柔女敕的脸颊上还有轻微的擦伤。

他心痛不已的望着她,她双眼紧闭,微微开启的嘴唇犹如一朵失色的海棠。他握住她的手,她柔弱无骨的手指是那样的冰凉,只有胸口微弱的起伏能够证明她还活着,而不是已经死去。

孩子们纷纷围过来,担忧的望着忽然睡过去的漂亮姐姐,有个年纪小一点的孩子“哇”的一声哭起来,大声说:“漂亮姐姐是不是死掉了,呜呜……”

九儿来不及安抚这些孩子们,只匆匆朝年纪最大的小胖交代了几句,便抱着兰惜惜朝外面走去。

他开着车,将兰惜惜放在副驾上头搁着自己的肩膀,一路风驰电掣的赶往市区最近的医院。

一下车,他便抱着兰惜惜风风火火的直奔急诊室,那副着急的模样令一干路人侧目。

急诊室外,九儿焦急不安的走来走去,犹如在产房外等待妻子分娩的丈夫。大约半个小时后,一个面目和蔼的医生走出来,看到九儿,脸上首先露出一个安抚的笑容来:“别急,你妻子已经醒了,不是什么大问题。”

“那她为什么忽然晕倒?”九儿着急的问。

医生看着他慈爱的笑道:“年轻人,恭喜你,你老婆怀孕了!”

犹如被一道闪电劈中,九儿瞬间呆立当场。

医生只当是这小年轻骤然当了爸爸,一时间喜悦的反应不过来,笑着拍拍他的肩膀便离开了。

九儿怔怔的站在原地,满脑子盘旋着刚刚医生的话语——

她怀孕了?

她怀孕了!

孩子是顾崇煊的——不,应该来说,是那个可耻的冒牌货的。

他并不爱她,并且迟早有一天,他的身份会被揭穿。

所以,这个孩子的将来,未必是幸福的。

除非——由他自己,来给这个孩子当爸爸。

他想来想去,终于想出这么一条应对之策,这才伸手揉了揉脸,缓和一下面部肌肉,微笑着走进病房。

兰惜惜虚弱的靠在病床上,手腕上挂着吊针,脸色仍然苍白,但已经不像先前那样可怕。

她看见九儿的第一句话是:“我怀了宝宝了……”她的脸上,充满着初为人母的喜悦。

九儿点点头,说:“我知道了。”

兰惜惜说:“我好高兴……我以为,我这样的身体,根本不会怀上孩子……”

九儿坐在她身边,拍了拍她的手背:“放心,孩子一定会健康长大的。”

兰惜惜笑了,从她的眼睛里,仿佛可以看到那金色的闪着光的未来。

她已经浑然忘却了现实是如何的残忍,忘却了顾崇煊是如何的残暴而冷漠,忘却了丁玫是如何大模大样的登堂入室。

这些烦恼,在怀孕带来的巨大喜悦中,已经完完全全的被冲散了。

或者,对于她来说,只要有孩子呆在她的肚子里,其他的一切的一切,都算不了什么了。

她在度过了漫长的充满抑郁、痛苦、不安的生活之后,终于迎来了命运之神赐给她的礼物。

活着,原来真的是值得的。

她感谢这个已经存在四周的小生命,在一场又一场向她扑面而来的狂风暴雨中,顽强的活了下来。

我的孩子,妈妈一定会让你成为世界上最快乐的小孩。她在心里默默的对它说。

九儿在床前坐了一会儿,便去医院前台缴费。兰惜惜独自躺在床上,正沉浸于各种美妙的幻想中,这时,门外传来一阵低而压抑的啜泣声。

她好奇的站起来,拔掉针头走出门外。

走廊的长椅上,坐着一个衣着朴实的壮汉,他的裤脚上满是泥水,露出来的皮肤上干燥枯黄,交错着一道道的因辛苦劳作而产生的划痕。

他此时正低着头,将脸埋在一双粗糙的大掌中,悲哀的哭泣着。

“您怎么了?”兰惜惜在他身边坐下,声音温柔的问。

壮汉抬起头,露出一张黝黑而朴实的面庞,当他转过头,看见眼前是一位年轻漂亮、而又打扮的十分高贵的小姐时,忽然站起来退后一步,朝着兰惜惜“扑通”跪了下来!

“求求您,救救我的儿子,求求您了小姐……”他哽咽着说。一面砰砰的往下磕头。

兰惜惜连忙伸手扶起他:“有什么事您慢慢说,好吗?如果我能帮忙,一定义不容辞。”

那壮汉将她说话诚恳,眼睛中禁不住透出了光亮,然而还是执意跪着不肯起来。兰惜惜无奈,只好不再劝他。

原来那壮汉的儿子今年刚满十六岁,还有三个月参加高考,却在某天上课时突然晕倒,送到医院一查,才知道是患了肾病。

治疗肾病需要大量的金钱,而这壮汉在附近的一家工地上打工,一个月才不过两千元,供孩子读书已经十分困难,哪里还有余钱替孩子治病?

只不过短短一个星期,就花光了他所有的积蓄。就在刚刚,他接到医院通知,再不缴纳费用,将不再为孩子治疗。“我老婆在娃儿三岁时就病死了,她临死前千叮咛万嘱咐,要我一定把娃儿拉拔长大,不求大富大贵,只求平安健康,谁知道……谁知道竟出了这种事,都怪我这当爹的没用啊……娃儿要是不在了,我就一头撞死,哪里还有脸活在这个世上啊!怕只怕,等到了阴间,也没脸去见我老婆啊!”那壮汉说到最后,又呜呜的低头哭泣起来,一个身材高大的汉子,这样痛苦的流泪,那情形竟然比老人或小孩流泪更加更人心中酸楚、难以接受。

“大哥,您别哭了,您告诉我,这个病,大概要多少钱?”兰惜惜柔声问道。

壮汉伸手抹了把眼泪,低声说:“三十万……我就是砸锅卖铁也凑不齐啊……”

三十万,对于豪富来说,也许只是一个夜晚的狂欢,也许只是随手送给某个小明星的一条项链、一只手表,然而对于普通人来说,却关于一家人的存亡。

兰惜惜从小对金钱没什么概念,此刻却头一次意识到,她眼中微不足道的金钱,竟然可以拯救一个年轻孩子的性命。

莫名的,她为自己奢侈的生活感到羞惭起来。

她低着头,双颊发热的从钱包中抽出一张空白支票,填上整整四十万的金额,然后工工整整的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大哥,您先起来好吗?”

那壮汉怔怔的看着她的举动,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气,但还是依然直起身来。

兰惜惜也站起来,双手捧着支票送到那壮汉手上:“我的一点心意,希望孩子能够尽快好起来。”

壮汉傻傻的看着她,张了张嘴,一时说不出话来。

兰惜惜不好意思的笑了下:“您就收下吧,大哥。”

那壮汉接过支票,张口结舌的看着上面的数字,眼看又要跪下来,兰惜惜立刻扶住他,冲他微微一笑,然后拔腿就逃。

她觉得自己受不起那样的千恩万谢。因为那些钱,对于她来说,确确实实只是举手之劳。

可是她又做过什么呢?那壮汉双手沾满泥土,却凑不齐孩子做手术的费用,她整天无所事事,却平白拥有数之不尽的金钱。

再多呆一秒,她都会为自己感到面红耳赤。

兰惜惜在医院楼下撞见站在过道上抽烟的九儿,两人都是满脸惊讶的看向对方。

“九儿,你怎么抽烟?”

“惜惜,你怎么跑出来了?”

顿了顿,兰惜惜说:“病房里太闷,我就出来了,你看,我现在已经没事了。”

九儿皱眉:“你怎么这么任性?”淡蓝色的烟雾中,他的面容看起来不像平日那样单纯无害,多了几分深沉。

兰惜惜好脾气的说:“我真的没事儿了,九儿,你别抽烟了,我们去吃饭吧,我饿了。”

听到兰惜惜说饿,九儿脸色才缓和下来,摁熄了香烟丢进垃圾桶中,和兰惜惜一起朝车库走去。

路上,兰惜惜心情很好,脸上一直带着淡淡笑容:“九儿,你想吃什么?”

九儿想了想说:“中餐吧。”

兰惜惜往外看了看,指着前方说:“那里有一家,装修挺气派的。”

九儿看了眼说:“还挺有古代风味的,就那家吧。”

这家店叫做玉锦阁。

九儿泊好车,两人一起踏进饭店大堂。果然内里装修十分古色古香,连侍女们都身着古代服饰。

两人被带进雅间,兰惜惜兴致勃勃的点了一堆菜,九儿好奇道:“今天胃口这么好?”

兰惜惜笑道:“是你说的,吃东西时会有幸福的感觉。”

九儿也笑:“你学的倒是挺快。”

这家店效率很高,不一会儿就上齐了菜,两人边说边吃,兰惜惜这些日子以来难得吃进去这么多东西。九儿看着她这幅大快朵颐的样子,心里十分满意。

这时,门外传来礼貌的叩门声,一个柔媚的女声道:“客人,打扰一下,我可以进来吗?”

“进来吧。”九儿说。

一个身材丰腴,身着一袭轻纱长裙,面容极其妍丽的中年女子姿态优雅的托着一只餐盘,徐徐走了进来。

“这位少爷您好,这是今天特意为二位免费送上的菜肴。”那女子一面说着,一面轻佻的打量着九儿,眼角含春、媚态天成。

正在埋头吃饭的兰惜惜莫名的感觉这声音十分熟悉,抬头一看,不由大吃一惊:“三太太!你……怎么在这里?”

她并不记得赵雪卉曾如何的折磨她,在她的印象里,每次回顾宅,这个长得特别妖艳的三太太就总是用一种冷飕飕的眼神观察她,在她发觉时,立即若无其事的错开目光,紧紧的盯住她身旁的顾崇煊。

她对于她,本能的感到一种恐惧。

赵雪卉见她认出她,也不觉得惊讶,慢悠悠的将盖着的餐盘搁在桌上,眼光扫向一旁的九儿:“我就是这里的老板啊,为什么不能在这里?惜惜你为何满脸惊讶,仿佛不小心被捉了奸的表情?”

九儿闻言皱眉道:“这位夫人,请注意您的措辞。”

赵雪卉“啊呀”一声,假意道:“你生气啦?都是我的错,我这就献上赔礼,请二位笑纳——”

她骤然掀开那盖着的精致餐盘,将内里的食物暴露在二人眼前,浓艳的红唇轻轻开启:“这道菜的名字,叫做‘只羡鸳鸯不羡仙’。”

兰惜惜看到餐盘里的东西,惊得眼前一黑,身子晃了晃差点软倒。

那雕着精致花纹的红木餐盘中,搁着两只泡在热水里刚刚溺死的野鸭,甫一揭开,整个房间就弥漫着一股腥臭的气息,兰惜惜掩住鼻,一阵阵的作呕。

九儿伸手扶住兰惜惜,朝赵雪卉怒目道:“你这是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赵雪卉无所畏惧的咯咯笑道,“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呗!我这儿媳妇不守妇道也就罢了,没想到这个不知趣的小白脸竟是赫赫有名的越九少,实在是给我们顾家长脸啊!惜惜,你这小日子可过的真是逍遥快活啊?”

九儿年轻气盛,闻言一脚踹翻桌子,淋淋漓漓的汤汤水水洒下来,尤其是那两只“鸳鸯”刚好落到赵雪卉身上,惊得她面容扭曲,身上长了虱子般跳来跳去。九儿也懒得去看她,一把抱起面容惨白、浑身虚软的兰惜惜朝外走去。到了门外,兰惜惜吸了几口气,才渐渐缓和起来,想起什么似的说:“九儿,还没结账呢……”

九儿昂然道:“爷今儿就是要吃霸王餐,咋地了?”

兰惜惜“噗嗤”一声笑了。

九儿见她笑,自己也乐了起来:“走吧,咱换个地方吃饭,行不?”

兰惜惜摇摇头:“不用了,我已经吃饱了。”

九儿说:“你吃饱了,我还没呢!就当陪陪我吧,去不去?”

兰惜惜无奈,只好被九儿拉着又去了一家餐馆。

这次是在一个又深又窄的小巷子里,一间看起来又破又不起眼的小门面。然而离得好远,就已经闻到里面传来的饭菜香味儿。

“啧啧,老李头儿做的菜还是这么香,直把人的鼻子都给馋掉了。”九儿感叹的说。

兰惜惜一面深深嗅着这股香味,一面忍不住想九儿这个把鼻子都馋掉的说法乍听之下有些荒诞,仔细一想可真是贴切极了。

两人一进门,只见里面密密扎扎的坐满了人,堪称座无虚席,恐怕连本市最大的凯悦饭店都要自愧弗如。

“哟,九儿,来了?”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男人从里面冒出来。

“来了,可想死我了。”九儿笑嘻嘻的说。

“你想什么了?说说,哥给你做!”络腮胡子豪气千云的说。

“就知道哥最好了!”九儿痛快的报了一连串菜名。

络腮胡子也不拿笔去记,就那么点了点头,目光转向站在一旁文文静静的兰惜惜身上,露出了一个看不清楚像什么的表情,但满脸的胡子都一齐翘了起来:“哟,媳妇儿?”

九儿点点头:“嗯,媳妇儿!”

络腮胡子竖起大拇指:“好!”

九儿大笑:“必须的!”

两人对着吼了几句,络腮胡子就一转身进去做菜去了。

兰惜惜从没到过这么有意思的地方,见过这么有意思的人,此时禁不住满脸的惊喜之色。

这时角落里一桌客人结了帐,九儿便立即拉着兰惜惜坐了过去:“得快,慢一步就没地儿了。”

兰惜惜一看,果然外边还等着几个人呢,这地方生意可真不是一般的俏。

九儿看了看桌上黑乎乎的油渍,又看了看兰惜惜身上的一尘不染的衣裳,忍不住问:“不介意吧?”

兰惜惜笑眯眯的:“我觉着这儿挺好啊!”

九儿笑的更开怀了:“我就知道你肯定喜欢。”

兰惜惜确实喜欢这里,喜欢这种自由的空气,自由的生活,她隐隐的,对自己金丝雀一样被禁锢的人生产生了厌倦,愈来愈厌恶那种华而不实、挥金如土的生活方式,随着与辛妮、九儿、阿月这些人的接触,她心里有一扇门,悄悄的打开了。

这时,距离她离开顾崇煊,还有半年左右的时间。一切都在不知不觉中发生着变化,只是身在其中的人,对此尚一无所知。

时光像一条河,把相守的人冲散,各自飘向远方。也许有一天,他们在遥远的海上重逢,各自变换了模样,也许有一天,他们永不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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