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弦还是被朝歌带了出去,不过并不是为了过圣诞节。舒骺豞匫
当夜弦换好衣服出来的时候,已经大变了模样。
她穿了一件高领的白色的毛衣,大红色的长款毛呢外套,里面穿了撞色的百褶裙,黑色的裤袜,外加一双黑色的皮靴,长长的黑发随意的披散了下来,她就这样走到了朝歌的面前。
第一次,朝歌觉得站在楼下等女生,其实还是有点值得的。
“换好了?”朝歌看了一眼手表,他和路以远约的时间是八点半,现在还有十分钟的时间。
夜弦点点头,“我只是电脑坏了,跟你出去蹭饭吃的。”
朝歌轻笑点头,对她的回答半点也不在意。但见她将目光停留在周围的人身上,复又笑道,“我还以为你真不在意呢。”
因为害怕有人将刚刚那个在雪地里有些笨拙的自己认出来,所以才故意将自己打扮一新的吧!
那天,唐朝歌带着她去路以远的教师宿舍蹭了一顿火锅,那一顿,是夜弦在大学生活里吃的最吐气扬眉的一顿饭!
回去的路上,朝歌送夜弦回去,夜弦忽然问他,“唐朝歌,你为什么对我这样好?”
送她回宿舍,安慰她,还带她出来吃饭。
唐朝歌抬头,那时漫天的雪花扑簌如一张张用白色珠蕊拼缀的珠帘,他望着在雪地站的人,她的脸蛋娇俏可爱,一对眼珠正不解的看过来,带着疑惑与思虑,她的脸颊被衣服映的几分红。
“因为我喜欢。”你。
朝歌只说出了前五个字。
等不到后面的那个字,夜弦有些失望的垂下脑袋,十分懊恼。
喜欢送她回宿舍,喜欢安慰她,喜欢带她出来吃饭,这些全都是因为一个喜欢,但如果不喜欢了呢?不喜欢了,他是不是就不会出现了?
“唐朝歌,你不觉得我们很有缘分吗?”看着走在前面高大的背影,夜弦忽然下定了某种决心。
朝歌在前面停了下来,“缘分?”
“我们两次见面,都很,很特殊!”夜弦在最后的一个形容词上,颇费了点脑筋。
朝歌想了想,“如果每次都要这样见面,我们还是不见的好。”
夜弦咬了咬牙,这人也忒不解风情了吧!
如果这件事晚发生个几年,她肯定不会这样绕弯子,还会直接扑上去,让他彻底知道什么叫缘分!
那天晚上,寝室的众姐妹约会回来的时候,看到夜弦坐在床上哭的很伤心!
当夜弦哭着将事情经过说了一遍之后,众姐妹忙安慰她,“没事的,男人都这样闷骚,等今天过了,保不准明天会抱一大束玫瑰站寝室楼下,到时候我们去阳台上倒水,一直倒到你心疼为止!”
在众姐妹的保证之下,夜弦终于破涕为笑,终于安心的爬上了床,做了一个十分甜美的梦!
可是当第十天还没盼到唐朝歌的人影的时候,夜弦有些急了,此时老大忽然冲到了寝室,带给她一个消息,“夜弦,不得了了,我看到你们家唐朝歌被陆煦妍给招安了!”
听到陆煦妍这个名字,宋夜弦顿时如被打了鸡血一般,一把抓过老大的衣服,“那个勾·引我家男人的死女人在哪里?”
“在,在食堂!”老大被她陡然的斗志给吓到了!
得到答案,宋夜弦拿起大衣套上了身,带着一丝恶狠狠的笑意走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