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那天看过异兽搏斗后,慕雨知道自己实力太差,又没有一技防身,以后出去遇到异兽铁定吃亏,下定决心,在修炼同时也找时间修行武技。舒榒駑襻武技分金木水火土风雷七系,金系擅攻,土系擅守,木系生生不息,火系诡异无常,水系颐养生机,风系速度制胜,雷系则借电光之能,威力无穷。
这也仅是相对而言,五行武技没有绝对的强弱之分,主要还看个人的修为。
慕雨本属风系,听肖成天的话,后来不知为何又出现金木水火土连环五系,既然七系中他身怀六系,那么六系功法武技都可以修炼。金木水火土五系武技肖成天和宇天三才的空灵戒里有一些,风系太独特,慕雨遍寻不到。他取出了一篇金系的《锐金掌》,一篇土系的《厚土盾》,一攻一守,皆是黄品高阶武技,是他现在所能修炼的最高级别武技,如能练成,将会大大提高他的战斗力。
修炼武技可比枯坐练功好玩多了,洞穴虽不大,也足够他施展,五个月以来,他每一天都在紧张而又快乐的修炼中度过。他喜欢这种感觉,这种慢慢变强的感觉,让他不再迷茫和不安。
好学者不如乐学者,孜孜不倦的修行,慕雨以的速度进步可谓突飞猛进,他不仅达到了筑基九层巅峰,而且练成了《锐金掌》和《厚土盾》,《云落心法》也只差一步即便大成。慕雨又修炼了几门武技,他灵气醇厚,修炼武技往往事半功倍。
中间他出动一趟,找到一只名为双头獒的异兽大战一场。双头獒顾名思义就是颈生双头,极为凶悍。虽不像青狼那般迅速,也不像白熊那么力大,但多一个头就多一样武器,诡异莫测,慕雨以一掌险胜。作为他平生的第一个对手,慕雨并没有杀它,只取它守护的灵草扬长而去。
那一场胜利给了慕雨极大信心,也给了他很多感悟,他知道要提高战技最好的方法就是战斗,无数次的战斗。所以他每修炼到一定层次就外出找异兽打几场架,开始有输有赢,输了运起《云落心法》逃走,赢了收取一定战果。后来功力越深,赢的次数也就越多,近一个月以来他已经是打遍方圆十里没有对手。
异兽对慕雨四处挑战莫名异常,好在他并没有随意杀生,异兽也没有联合起来针对他,倒霉被他撞到,就斗一场,输了乖乖离开就是。
对慕雨而言,异兽与人没多大区别,只要不抢他的东西,他就不会乱杀无辜。但是,哪只异兽对他动了念头,他必杀无赦。
附近大多是一阶异兽,它们的战斗力,对现在的慕雨来说已经没有了挑战性。没有了对手他也失去了四处征战的兴趣,回到洞穴调息几天,恢复巅峰状态后,他终于做出冲击启智境的决定。
盘腿坐于地上,手持聚灵花,默念口诀,慕雨在喉咙里“嘿”的一声叫唤,灵力从聚灵花上源源不绝的传来。有了上次的教训,他早知道轻忽不得,忙运功引导灵力各处游走,冲击有关穴道。盏茶功夫后,他只听到“咯噔”声响,灵力铺天盖地灌入体内,又过了半个时辰,浊气排出,一股新生的先天之气油然而生。
灵力并没有就此停步,依然源源不断的传来,直到启智一阶巅峰。聚灵花果然非比寻常,慕雨六系同修,进阶所需灵力本比他人多了几倍,聚灵花的灵气又被天缘珠化去一大部分,依然生生使慕雨跃过一个阶级,到达一阶巅峰,让慕雨又惊又喜。
神念开启,周边三十米之内,一尘一粒都清晰可闻。启智境一层的神识一般可达十米左右,但慕雨泥丸宫较于常人大上一倍不止,神境才开,就覆盖了三十米。
“启智境!终于啊。”
慕雨全身上下像掉了一层厚脂,油腻腻的,他知道是后天之气出体的缘故。人生来之时,先天之气清新扑鼻,而后因为五谷杂粮的影响,后天之气渐浓,体内之气渐浊。“启智”,又名开蒙启智,顾名思义就是修真的第一门槛,当人修炼到启智境时,又将后天之气排除体外,重新焕发出先天之气,进ru修真之列。
慕雨到洞外不远处一条小溪里美美的洗了个澡,换上白熊皮做的“新衣服”,感觉自己像换了一个人似的,挥手抬脚尽皆飘飘然。怪不得世人喜欢修真,原来感觉真是如此美妙。
“也该离去了,在这里进步已经不大,我需要磨练,尽最快速度成长,老师还在等着我。”慕雨默念着。
大森林位于红河王朝与炫火王朝之间,往回走是红河王朝境内,往西去出了森林就属炫火王朝辖地,而往北继续深入几百万里地,则是洪荒森林的范围了。慕雨决定先暂回那个小山村他最后寄身的小丘看看,七八个月过去了,虽说老师十九已经不在,可他依然不甘心,总想回去看一眼。在他心目中老师的地位谁也比不上,每次闭目沉思,浮现出来的总是老师盘膝坐在洞里的情形。
慕雨心念一动,肖成天的木轮出现在手里,他轻轻抚着老师的武器,思绪纷飞。喃喃道:“老师,你还好吧?”
现在的慕雨已不复当初没命逃窜时候的吴下阿蒙,神识敏锐,几十米外就能发现异兽的存在,远远的绕开。他虽已不再害怕它们,遇见总是难免缠斗一番有些麻烦,归心似箭的他已经没了心思与异兽纠缠。
异兽没来,人却来了。
慕雨没出山洞多久,就感到有人跟在身后,不想而知,他被盯上了。他孤身一人又仅十几岁,在他人眼中,不异于一只绵羊。慕雨装作不知,走自己的路,而且专走偏僻之路。
在大森林的几个月里,他见过不少来猎杀异兽的人,大都是佣兵团,也有独自一个的,他们实力都较为强大,就如身后这位。往日一来他善于隐匿气息,二来他人小又熟悉地形,便于隐藏,一直没人发现过他。像今天这般,被人盯上还是第一回,可以说那个人很幸运,也很不幸。
在那人心中慕雨已成待宰羔羊,见他慌不择路,专往偏僻之处行去暗暗高兴,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偏闯进。若是他走大路,他多少有些顾忌,毕竟附近佣兵团众多,经常有人进山麻烦不少,遇上惹不起的,或许他会放弃。
但是,他走了一条死路。
那人跟了不久,快步上前,越过慕雨,拦在路上,道:“小子,把你身上好东西都拿出来吧,只要有本大爷看上的,饶你一命。”一个十四五岁小屁孩竟然是启智境修士,肯定来历不小,而且,一人就敢大摇大摆在大森林里闯荡,身上好东西当然不少,至少有保命法宝。
想到法宝,那人便一阵激动,有了它,在家族里他便可拥有莫大的名声与地位,资源无限,也不用再进山来与异兽苦斗,用命去换取晶核与灵草。
慕雨笑而不语,打劫的事他经常遇见,从十岁开始,他在街头讨饭,便开始与打他主意的小乞们天天缠斗,但能从他手里抢东西的不多。因为他想活着,活着就得吃饭,要吃饭就得保住自己饭碗,一粥一食都是生命。慕雨太了解这等关系了,甚至他还有一个更高层次的认识,那便是,吃了东西就会变强,变强了之后才能去抢更多东西,活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