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个嫁给他的理由——盛放 非婚得以18

作者 : 胡杨三生

婚礼当天,葛小菲做了万能的保险,不仅因为大姨妈来了穿了两条内裤一条安全裤,同时安全裤还是有个小包的那种,她在那小包里塞了卫生棉和手纸帕。

帮她换婚纱的服装师看见了,被她这种幼稚可笑的行为弄得很无语,她还从来没有见过哪个新娘是这般准备的。

“你这肚子上塞得厚厚的不好看,拿出来吧,”服装师是从审美的角度来说话的。

“没事,并不影响外观,”葛小菲一本正经的开口道:“我这裙摆是蓬松性的,除了我自己,任何人也不知道我这里面还藏着这样的秘密。

服装师听看她这话哭笑不得的道:“你这是何苦呢?等下你有伴娘的,你去洗手间或者来化妆间都有伴娘陪着你,你把自己的包交给她,要什么让她给你不就行了。玺”

小菲就呵呵的笑了两下,心说那伴娘还不定正想各种办法整蛊我呢,我把希望压在她身上不如把希望压在自己身上更保险些。

今天所有的宾客里,除了自己的母亲,她是谁都信不过的,而自己的母亲作为贵宾可能会和谭老夫人坐一块,所有没有来陪她的机会,于是她就只能靠自己的。

化妆师好像是谭月娇邀请来的,或许谭月娇特定叮嘱过他,所有给小菲化这妆的确非常的上心,同时也花了些功夫,总之半个小时候,小菲已经有些认不出镜子里的自己了径。

好吧,以前她做狗仔时,总是听说这个明星整容那个明星动刀的,对于这样的消息,她以前倒也是将信将疑的。

不过,经过今天这一次鬼斧神刀的化妆之后,她觉得娱乐界明星动刀的估计也还是有,但应该不是绝大多数,更多的人还是依靠着化妆师的鬼斧神刀吧。

好吧,在化妆师的鬼斧神刀之功力下,她和闫凤栖站在一起总算是没有被她那张娇弱如林妹妹的脸给抢了风头,勉强打成了平手。

至于身高,好吧,这一点恐怕没有人能帮得了她。

因为昨天彩排她脚后跟磨破皮的缘故,谭唯仁让她今天穿双平跟鞋,说反正那裙摆长,人家也看不出你的鞋跟,要走很多路,还要去敬酒什么的,平跟鞋安全,最主要的是脚舒服。

对于谭唯仁的建议,小菲完全的赞同,昨天彩排穿一天高跟鞋让她完全体会到了鞋子只有穿到脚上才知道合适不合适的道理。

而那闫凤栖小姐,估计是长期踩高跷的角色,昨天还假模假样的为了配合她穿了双低跟鞋,今天却踩了双10厘米的高跟鞋过来了。

伴娘比新娘高,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好在小菲想得开,觉得这不算个什么事儿,所以并未往心里去,直接无视闫凤栖的身高。

在万事俱备的情况下,婚礼总算是准时举行了,随着主持人那声‘有请新娘就位’,闫凤栖面带微笑的过来挽了葛小菲的手臂一起朝前台走去。

“土鸡就是飞上枝头,也只能是土鸡,打扮得再漂亮也变不了凤凰,”闫凤栖在小菲身边低声的说,而她的脸上却面带微笑。

小菲也面带微笑的反驳着:“说的是,所以人要认清自己的位置,是骡子是马要拉出来溜溜才知道,井底之蛙能看见的也就是簸箕那么大个天,别说凤凰,恐怕连土鸡都不是,没准还是只速成鸡呢。”

跟麻辣记者葛小菲比骂人,闫凤栖根本就是差了不止十万八千里,才一个回合,就被打回到井底去了,半响没回过神来。

于是,她气得挽住小菲手臂的手都在颤抖,忍不住低声的道:“葛小菲,你不要得意太久了,你和唯仁哥哥的婚姻顶多也就不到一年而已,等谭老夫人一死,你还不是只有乖乖滚蛋的份?”

“什么?”小菲惊讶失声起来,睁大眼睛看着闫凤栖,忍不住故意提高声音道:“闫小姐,你说谭老夫人活不过一年了?”

葛小菲这声有些大,刚好她们经过谭唯仁婶娘谭月娇母亲的身边,她的脸色当即一沉,随即就用冰冷的目光从闫凤栖的脸上扫过。

闫凤栖当即就吃了个哑巴亏,尤其是被谭月娇的母亲用那样的眼神看着,心里非常的不爽,想着如果这话传到谭夫人的耳朵里,那她就失去了支持的后盾了。

两个回合,她被葛小菲打得只有招架之功毫无还手之力了,于是路过中间这条红毯时她即刻变得老实了起来,站在小菲的身边,面带微笑把一个伴娘演绎得非常的到位。

只不过,在即将到达礼台的时候,她突然侧脸看着身边的小菲,眼神在瞬间变得恶毒,在礼服裙摆的掩饰下迅速的抬起脚朝旁边小菲裙摆下的小腿勾去。

只是,小菲今天穿的是平跟鞋,所以她这用力的一勾不仅没有把葛小菲给勾倒,反而因为小菲抬脚的缘故站不稳,最后自己倒在了礼台边上。

伴娘倒了,众人大惊,小菲即刻伸手去拉住她,然后微笑着关心的问:“闫小姐,你没事吧?要不要下去休息一下?”

当然要,因为闫凤栖穿了十厘米高跟鞋,这猛的一下子倒下去,当即就崴到了脚踝,所以她不仅痛得呲牙咧嘴眼泪双滚,同时也失去了给小菲当伴娘的机会。

没有伴娘,小菲一点都不遗憾!

她的人生,从来都是她是主角,哪里容得人家来抢她的锋芒,闫凤栖那一双十厘米的高跟鞋想要把她这平跟鞋压下去,那简直就是痴人说梦。

闫凤栖被人搀扶着走了下去,婚礼举行的时间也到了,因为没有伴娘的缘故,原本做伴郎的安文俊也只好出席。

婚礼举行得非常的顺利,谭唯仁和葛小菲几乎没有考虑就说出了‘我愿意’三个字,谭老夫人一直乐呵呵的,看着礼台上的一对新人,高兴得嘴都合不拢了。

安文俊看着礼台上的新人,忍不住对身边的谭月娇说:“麻辣记者葛小菲,果然不是那么好对付的,凤栖如果想要把她挤走,估计还要花点心思了。”

谭月娇听了这话淡淡的道:“你还是劝凤栖不要花心思了,我觉得她一点胜算的把握都没有。”安文俊听了这话一愣,正想问这话从何说起,可谭月娇没有给他八卦的机会,说完这句话即刻转身就走开了。

葛小菲觉得顾晓苏昨晚说那话是对的,其实对于婚礼,真没什么好惆怅的,不就是来演戏给人看。

当然,演戏的过程中,免不了会遇到一些突然出现的情况,这就好似在荒山野岭演古装戏一样,演员正完全投入说台词,身边突然跑出来一只野猪或者野兔子什么的。

其实不用慌张,不是有那么句话么,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只要沉重稳定,其实野兔子野猪什么的,完全不会影响到你的正常发挥,所以你不必先自己吓晕了自己。

总的来说,一切顺利,就是在和谭唯仁一起去敬酒的时候,遭遇他表弟带领的一帮人闹着要逐个的喝酒,好家伙,那玻璃杯居然是大号的。

葛小菲觉得,安文俊拿出这么大杯子出来拼酒,其实和古装戏里男女主角深情拥抱互诉衷肠时跑出来一只野猪差不多。

一般这种情况不用慌张,只要男女主角站起来捡起木棍瞪着那野猪,其实这个时候往往被吓跑的是野猪而不是男女主角。

所以,葛小菲看着那大杯子时眉头就皱了一下,淡淡的开口道:“跟表弟喝酒怎么能用杯子呢,这不显得太过小家子气了,让服务员把酒杯拿下去,换海碗上来,我和唯仁一人敬表弟三大海碗白酒,不干杯没有诚意!”

安文俊听了这话当即吓趴,三大海碗白酒,乖乖,那是多少?差不多三斤把?

别说一人敬他三斤,就是葛小菲一个人跟他喝三碗白酒,他不醉死才怪呢?

“嫂子哪里人啊?”安文俊面带笑脸,手心里已经暗自有冷汗在往外冒了。

“现居滨海,祖籍云南贡山,”葛小菲淡淡的开口:“我们那的人一日三餐都要喝酒,就连做菜都用白酒煮的,不用酒煮的菜没味道。”

好吧,葛小菲这纯粹是从顾晓苏那听来的独龙族的故事,她并未去鉴别过真伪,不过用来唬唬这张牙舞爪的野猪安文俊却是足够了。

果然是足够了,安文俊即刻就不跟他们喝酒了,让他们先去敬旁边的宾客,说他等下要开车不能喝酒什么的。

把安文俊这只野猪吓趴后,到其它地方敬酒就显得愈发的顺利了,葛小菲刚刚吓安文俊的话已经悄悄的流传出去了,大家见到她时就好像见到酒神了一样,谁也不敢站出来和她单挑。

于是,整个婚礼就显得无比的顺利,因为没有穿高跟鞋的缘故,所以就连别人那种脚被鞋子夹得痛苦不堪的感觉都没有体会一下。

婚礼终于顺利的落下帷幕,谭老夫人很满意,谭先生也总算没有露出失望的目光,还对唯仁说了句,怎么以前没听你说到过,小菲不错啊,这姑娘挺好的。

小菲听了这话忍不住激动得内牛满面的,在这个谭家,总算有第二个人觉得她不错了,看来距离站稳脚跟又前进了一步。

只是在她换下那条自己缝了口袋的安全裤时,她忍不住在心里感叹了一番,早知道闫凤栖那么容易就打败,她根本不需要在安全裤上缝这么个东西的。

好吧好吧,情敌并不强势,三两下就被她打得毫无还手之力。

于是她就有些意犹未尽,不过躺下时又想,她和谭唯仁连爱情都木有,那闫凤栖算情敌吗?

不算,她非常肯定的自问自答,其实说穿了,顶天了也就是一个对谭少夫人这个位置的竞争对手而已,什么情敌哦,乱七八糟的。

虽然婚礼极其的盛大,不过新婚夜却是极其的安静,因为葛小菲大姨妈提前光顾的缘故,所以什么洞房花烛夜两情绵绵时都已经被大姨妈给无情的赶走了。

好在谭唯仁对这所谓的洞房花烛夜也并没有真正的去期待,反而是他上来时还给她送了碗红糖水上来,同时还问她小月复冷不冷,要不要给她装个热水袋什么的?

小月复就摇摇头说她小月复不冷,什么热水袋之类的就不需要了,不过红糖水倒是可以喝一些,反正权当喝水得了。

喝完红糖水,她才侧脸问站在阳台上抽烟的谭唯仁,纯粹是开玩笑的语气:“貌似你对这个很有经验啊,以前是不是经常给你女朋友煮红糖水喝啊?”

谭唯仁本能的一愣,身体僵了一下,把手里刚抽了一半的烟掐断,这才回过头来,漫不经心的说:“没有,我大学未毕业就去德国了,在德国倒是交过一个女性朋友,但是算不上是女朋友,而且欧洲人都没有中国人这种讲究,她们是有病进医院,没病不理会,没有养生一说。”

葛小菲听他这样一说,貌似也有几分道理,于是不再纠结这个事情,只说这婚礼也举行了,等她妈回去后,她也就该找工作了。

对于葛小菲要找工作一事,谭唯仁倒是没有反对,只说她不需要去找什么报社狗仔之类的,他帮她联系了一家杂志社的采访编辑,她每天只要过朝九晚五的日子就可以了。

于是,葛小菲在婚礼的第三天把母亲刘佳玉送走,就跟着谭唯仁回到了市区的公寓,然后开始了朝九晚五的生活。、

工作比想象的还要顺利,报社的总编对她非常的好,虽说是采访编辑,但是因为不像报社那样要抢头版头条的缘故,所以工作就显得很轻松,一般要去采访某个人物也都是提前预约好的。

日子就这样平静了下来,周五晚上回谭家,周一早上回市区。

周一至周五,每天早上俩人一起出门,谭唯仁开车送她去报社然后再去他公司上班。

下午下班的时候,谭唯仁如果不加班会来接她,俩人一起去公寓附近的超市买菜回家做饭,如果加班,会给她来电话,然后她一个人拦出租车回家买菜做饭等他回家。

当然,每周回谭家免不了要遇到闫凤栖小姐,对于她那怨恨毒辣的目光,小菲根本就不放在心上,完全当她那个人是空气。有一次她又说话来刺激她,小菲忍不住就淡淡的提醒她道:“闫小姐,你说你这么厚颜无耻的以我为敌做什么呢?如果说谭唯仁喜欢你爱你,那么我还算是你的情敌,关键是唯仁他根本就不喜欢你,你一个人演苦情戏不累吗?”

闫凤栖就气的眼泪双滚,好似谁戳到了她的痛处似的,忍不住就攥拳低喊:“谁说唯仁哥哥不爱我的,你胡说八道,他爱我,一直都非常爱我的,如果不是你这个小三在中间横插一腿,他肯定会和我结婚的。”

小菲听了这话就彻底的无语了,她还小三?她和谭唯仁是相亲认识的好不好?闫凤栖懂不懂小三的含义?

像她这种,明知道人家结婚了,还纠缠着人家不放,一直在说自己爱谭唯仁的女人才是想当小三的女人。

好吧,闫凤栖非常的想当她和谭唯仁的小三,不过偏偏谭唯仁没有给她那个机会,所以她就悲哀到连小三都混不上的地步。

幸福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几乎是眨眼间,葛小菲觉得才和谭唯仁回了四次谭家,就迎来了他和谭唯仁结婚一月的纪念日。

小菲不禁感叹,上天是多么的眷顾她,让她当了大龄剩女,直到31岁才闪婚,却闪来如此的钻石老公,她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老公多金而又顾家,是多少女人梦寐以求的好丈夫模范,就连她母亲刘佳玉和她通电话时都感叹着说:“小菲啊,你这辈子能嫁到唯仁这么好的男人,估计是上辈子烧了高香了。”

小菲也觉得母亲这话说得极有道理,如果不是上辈子烧了高香,她今生怎么可能会有这样的狗屎运嫁到这么好的男人呢?

以前还想着和谭唯仁的婚姻不会长久,想着等谭老夫人死了后她可能就会被谭夫人赶出谭家去,所以并没有打算用心去经营这段婚姻。

可在经历了和谭唯仁这一场婚礼后,她终于觉得自己想太多了,尤其是婚后的这一个月,每周和谭唯仁回到谭家,谭夫人看她的目光已经逐渐的有所改变。

而偶尔遇到谭月娇,她对她也亲切了不少,由最初的葛小姐改成了嫂子,态度语气都极其真诚,估计也算是承认了她这个嫂子了。

于是,她的心渐渐的安定下来,既然谭家人待她如此的好,她又有什么不满足的?何况如果真离开谭唯仁,她这辈子肯定再也找不到这么好的男人了。

于是,她就暗地里感激上苍,赐给她这么好一个丈夫,感激损友顾晓苏,要不是她的一语惊醒梦中人,她也不会想到闪婚这个念头的。

于是,就有了若干年后后,她还从一张老唱片里翻出小燕子唱的那首歌:感谢天感谢地感谢命运让我们相遇/自从有了你生命里都是奇迹/多少痛苦多少欢笑交织成一片璀璨的记忆/感谢风感谢雨感谢阳光照射着大地/自从有了你世界变得好美丽

葛小菲以为,她和谭唯仁的日子就这样安定下来,而且她渐渐的发觉,日久生情这个成语的确真实存在的。

当今这个世界,一见钟情早就被几分钟热度的恋情给蹂躏得变了性质,反而是日久生情这个成语就像女儿红随着岁月的推移显得日久醇香。

不知不觉中,她习惯了和谭唯仁一起早起,习惯了和他一起手推了购物车去超市买食材,习惯了俩人一起在厨房有说有笑的准备晚餐,习惯了一起品尝共同劳动的果实,习惯了晚饭后一起坐在阳台上喝茶看书,习惯了晚上并肩靠在一起看一场小资的电影

甚至,习惯了晚上睡觉前和他一起把温柔和缠绵重叠,习惯了他变幻出来的花样,甚至会在不知不觉的就满足他某些BT的要求。

爱一个人是什么样子的?

她以前其实是不太清楚的,而且以前对爱情的理解大都来自狗血的网络小言,总觉得貌似一定要惊天地泣鬼神才是真爱情。

如今她和谭唯仁生活在一起才明白,其实真正的爱情很简单,就是他在身边时你觉得安心,他不在身边时你就开始有了牵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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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亲们,胡杨今天抽风,六千字更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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