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个悟空混都市 第二十八章 只争朝夕

作者 : 莫愁飞

就在狼群扑上馒头的一刹那,狼王身上闪出一丝黑气,韵绕上了馒头,化为纷纷扬扬的淡淡黑雾,飘散在四周。

狼群好像很惧怕那层黑雾,急急退下,并且俯首弓腰,神态跟前面对待白毛狼王的一样。

这时馒头动了,他缓缓摆了摆头,额头冷汗直流。

“师叔,我来救你了”我大吼一声,冲了上去

刚跑几步,在馒头面前像哈巴狗一样的狼群又恢复了凶相,站起身来对峙着我。

就在我考虑要不要冲上去时,馒头挥手一扬,黑雾随之撒进了狼群。

狼群低嚎着,瞬时乖坐在地,有两只胆小的,竟然转头往树林深处逃去。

馒头应该是成功的吞噬了狼王,只是不知道那片黑雾是什么,狼王难道是靠着黑雾来指挥狼群的?

“师叔,你没事吧?看你危险,我立即赶回救援”

“别装了,我没事。”

我还没说完,就被馒头打断了话音,不过听他语气倒是不怎么生气。

“***好险,太大意了,这只狼王竟然是变异过的。”馒头擦了擦额头的冷汗,有气无力的说。

“变异?”我想起了馒头的天赋灵魂变异。

“是啊,经过变异的野兽,会比以前强大几十倍。幸亏你师叔我也不是弱者,不然,今天还就栽在这只狼王上了。”

“师叔啊,那片黑雾是什么?”既然他看穿了我的心思,就不能继续装下去,否则会引起他的反感,我故作诚恳的问。

“听说过死亡契约吗?”

“死亡契约?没有,什么东西?”我一脸茫然。

“可以说是一种异术吧,能共享野兽的能力。”

“哇,这么强大?太厉害了。”我胡乱应承着,等待下文。没想到馒头会把这么重要的信息说给我听,当然,我也不认为他已经对我已经推心置月复。有因才有果,推到妹子的后果就是要负责她的后半辈子。

“共享的还有生命。”馒头摘下头套,一脸沮丧状,再也没有了前面那种玩世不恭的洒月兑。

“共享生命?可是狼的寿命只能活十年左右。”我大吃一惊。这个天赋很厉害,同时也很要命。共享了狼王呼唤,指挥狼群的能力,同时也将馒头的生命绑在了一起。

我乘馒头出神时,偷偷又施了一个灵犀眼。

馒头

境界:兽师境。

生命:3

力量:180

天赋:死亡契约,元气强化,灵魂变异,狼王召唤。

果然,生命降为三年,力量却多少五十点,而且多了一个狼王召唤的天赋。

“哎,当时我正在吞噬狼王元气,虽然有点困难,但成功也是迟早的事。可惜狼群扑了过来,我没有办法,只能用这招了,总比被狼群分尸的好。”馒头长叹一声,盯着地上的狼王说。

“没有办法破解吗?”我这次是真的替他担心,好不容易找个靠山,却是个短命鬼。

“应该有,但是我不知道。”

“这”

“先不管了,走,带狼群去消灭了警察再说。”馒头说罢,将元气切换在狼王身上。

狼王站了起来,恢复了原先威猛的样子,只不过眼神黯淡许多。它一声长嚎,附近的狼群们纷纷前来听命,不一会,已经聚集了二十多条大小不一的野狼,灰狼。

馒头翻身骑在狼王身上,招呼我也找只狼骑上。狼群在狼王的示意下,对我没有敌意,我找到一只最高大的灰狼,骑了上去。

感觉还行,就是有点矮,行走时,我得微微弓腿。

狼王又是一声嚎叫,率先驮着馒头向林外奔去,狼群逐渐跟上。

到了山谷中,狼群才开始全速前进。顿时,群狼奔腾,呼啸而过,吓得山谷中其它动物四散飞逃,甚至有几只狮子都暂避其锋,悄悄躲过完事。

速度太快了,我顾不上风度,低伏在灰狼身上,紧紧抱住它的脖子。就这,有几次还险些被甩了下去。馒头和狼王本为一体,配合的比较好。只见他稳稳坐在白狼王身上,急速的在山谷中疾奔着,长发飞扬,身后群狼长嚎不断,倒也威风凛凛,气势十足。

太他妈帅了,这才二十来只狼,如果换做千百只虎豹,那场面将是何等壮观!!

半个小时后,我们赶到了幕山脚下。正准备上山时,却见小时满身鲜血,从山上摇摇晃晃的冲了下来。

“小时!怎么会这样?”狼王还没停稳,馒头就飞身而起,迎上小时,搀扶着他问。

小时的awp已经不见,他右手拎着那把黝黑软剑,浑身是血,细看之下,左肩像是被铁锤砸过一般,血肉模糊,白渗的肩胛骨都被砸出裂茬,显然入目。

“那个警察很厉害,感应到了杀机,偷袭了我。不过他也不好过,被我还了一剑。”小时断断续续的说。

“他到底是谁?”馒头猛地回头,原本眯成线的眼睛绷得睁圆,精光绽露,盯着我问。

我没有回答,握住小时的左手,内力缓缓输送了进去。愧疚,懊悔的情绪折磨着我,不知道怎么回答才好。

小时只是个孩子,也就十来岁。我什么时候变得折磨无耻了,连个孩子都要利用?

我确实想借小时的手去杀了废柴,但是没有想到会是这样一个结果。小时枪杀底嘉祥时的冷酷,无情,以及馒头的介绍,让我感觉他是个高手,对上废柴应该不会吃亏。而且他的职业是狙击手,一击不中马上撤退,根本不会有什么危险。

我确实没有想到废柴会有如此机警,在江湖人的狙击下,还能反击成功。

“对不起,我没有想到他会厉害到这种地步。”这是我能找到的唯一理由,不是推诿责任,而是真心的自责。

“我不是让你承担责任,而是问他是谁。”馒头怒吼道,他是真的动了杀机。

“他叫费柴,是金城市特种大队队长,也就是以前破获盗墓组织的负责人,拳法很厉害。”

“你怎么会认识他?”

“我抢了他的女朋友,也就是被你下过血蛊的那个女警察。这次我们来云南,就是为了找到你,给严小草解蛊。”我承认了一切。

馒头沉吟半刻,说:“这事不怪你,出来混的,迟早要还。小时既然走上这条路,难免会受伤,会吃亏。但是,你有责任去帮小时报仇。”

“那是肯定,我跟废柴早已结下了死仇。”小时的伤口已经止住了血,但想要复原,必须做手术。我撤回内力,坚定的说。

“走,去杀了这个废柴。”馒头跨上狼王。

“现在最重要的是抓紧时间给小时做手术,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我建议。

“报仇这玩意,只争朝夕!”他头也没有,双腿一夹,狼王呼啸而去。

“等着我们。”我叮嘱小时一声,翻上灰狼,急追馒头。

“操,这王八蛋真够贼的。”馒头一把拽下头套,扔了出去。

我们一路顺着淡淡血迹追到了山下,只找到几个越野车的轮印。

废柴被小时伤了之后,果断撤退了。

“费柴?这般手段,心智的江湖人,怎么会去混一个特种队队长呢?”馒头琢磨着废柴的来历。

“我本来以为他只有20岁左右,但见了你们之后,就不敢确认他的年龄了。他身体很强壮,有点金钟罩铁布衫之类的感觉,很耐打。武功是拳法,很普通很直接的一拳,看似不出奇,但很难招架。我有个画门的朋友,以身法见长,却还是躲不过他的拳头。他的左拳不经常用,但威力很大,能抵挡我们的指风。”我努力回忆着废柴的特征,希望能弥补下自己的过错。

“擅长防御的门派太多,没办法确认,拳头能抵挡指风的高手也不少。不过这很普通很直接的一拳就值得琢磨了。据我所知,这样的拳法,只有佛门的血手印。”馒头一样一样分析说。

“血手印?佛教能有这么邪乎的武功?”我印象中的佛教武功,什么如来天王拳,罗汉棍,金刚掌之类的都是很正义的名字,血手印倒像是邪教武功。

“佛门跟佛教完全是两个概念。真正的佛教,根本就不算江湖人,他们不问俗事,只在乎修身自持。佛门则是由佛教的一些败类组成,头顶挂个佛字整日骗钱骗女人。”看样子馒头很是看不起佛门,愤愤的说。

“真正的佛教不管这种有损自己名声的事吗?”我还是不理解。

“都告诉你了,他们不问俗事的。名声?在他们眼里还不如多敲一下木鱼来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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