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浩宇微微眯眼,几乎一眼便看到了那个多日不见的女孩身上,瞬间所有的好心情荡然无存,哪个男人忘得了第一个女人?加上完全没有美好回忆可言,更是记忆深刻,想不通当时怎么就和这么一个荡妇发生关系了?
莎莎依偎在卢冰的怀里早已睡去,双手环抱着男人的键腰,嘴角透着幸福,这一幕再次令邱浩宇无比的厌恶,果然还是在正常人家长大的女孩比较值得人怜爱,该死的,她就不知道羞耻吗?长这么大,就没见过这么下贱的女人。
更憎恨自己,怎么就和这种终日盼望着被千人骑的女人发生了关系,一想到对方在无数个男人身下娇喘,胃里便泛酸,更可恶的是,多次在梦中惊醒,每次都会梦遗,主角却是这个……可恶!
程七哪里知道还有外人在?脑袋醉醺醺的,敏锐的感官也失去了能力,乐道:“真不骗人,那个男孩长得……啧啧啧,非常的漂亮,眼睛跟个绿宝石一样,闪闪发光的那种,只可惜是个瞎子,什么都看不见!”
这下,别说骆炎行了,连邱浩宇都知道她说的就是身边这位主!
骆炎行勾唇,以前身边的人说他好看,他全当恭维,看来外表上,确实无人能及呢,大手模向下颚,算她识相,其实能言善辩也挺好的。
“这……这也太玄了吧?”麻子不相信。
“我骗你干什么?还记得我那时候才九岁,他也有个十来岁了吧,我从来就没见过那么漂亮的孩子,头发黑得跟刷了油漆一样,亮得晃眼,小嘴唇红艳艳的,那种看了就想啃一口,鼻子,耳朵……”百般夸赞后,也就在某男被夸得微微面红耳赤时……
“可惜了,整个一白痴,我跟你们说,其实当时我真不想救他,我这人,打小就怕麻烦,不过那孩子穿的,啧啧啧,阿玛尼名牌小西装,戴的是百达翡丽的名表,连胸针都他妈是纯金的,小皮鞋一模就知道价值不菲,可以说,那身名贵的穿着救了他!否则估计当天就得失血过多而死了!”
如此大的转折点,令骆炎行形同被泼了一盆冷水,淋得心都拔凉拔凉的。
麻子一头雾水:“您发现他时,他受伤了?”
程七认真的点点头:“全身是伤,也不知道哪个缺德货这么狠,对一个孩子下这么重的手,本想扒光他任他自生自灭的,又怕万一被街坊看到送到警察局,他醒来发现东西不见了,还不得来杀了我?只能给扛回去,想起这事就后悔得肠子都青了,这就叫一步错,步步错,醒来后就不肯走了,说什么敢轰他,就去告我,说是我把他砍成那样的,我当时不懂法律,害怕啊,只能当祖宗一样供奉着他,好在后来把那一身给卖了不少钱,天啊,三万块啊,你们知道那时候的三万块对我来说是多少钱吗?现在的三千个亿啊!”想起当时拿着三捆钱的情景,至今都忍不住口水直流。
“哇!那您不是发大了?”全体仰慕,那个时候,他们并不认识她,越加好奇了,都可以去写自传了。
“他就不生气吗?”
程七摇头:“都说是傻子了,我随口说说,发现他时,他就这幅鬼样子,什么都没有,他丁点都不怀疑,太好骗了,就是个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大少爷,要求贼多,饭要吃西餐的,洗澡必须要香皂,特别难伺候,赶又赶不走,我他妈一年才洗一次澡,他倒好,天天都要洗,后来我实在受不了就让他滚蛋,他又来吓唬我,你说气不气人?”
“那后来是怎么让他走的?”麻子双眼冒红心,她怎么就遇不到这种傻帽帅哥?一定好好圈养起来。
某女一脸的无奈,长长叹息:“说起来,真跟打游击战一样,装穷,装可怜呗,每次大鱼大肉完了,回去就买个肉包子,我说为了给他抢包子,被打得腿都差点折了,他还真信了,感动得眼泪哗哗的,内疚是有的,可我自身难保,哪有本事来养他?还是个瞎子,什么都不会做,就知道吃,没得办法,我只能送走他,你们会不会觉得我很无耻?”
大伙倒抽冷气,何止是无耻?简直是灭绝人性了,七姐小时候这么可恶呢?
“我知道你们鄙视我,可你们想过没有,他是个有钱人家的大少爷,回了家,吃香喝辣,总比跟着我强吧?而且他的家人也一定很着急,儿子在外被人差点搞死,下落不明,我只是在做好事,希望他过得好一点对不对?有错吗?没错吧?”尼玛的,为什么就没人理解她?
全体挑眉,心里格外鄙夷,分明就是在为您自己好不好?
程七见没人赞同,只得抓抓头发,扯开话题:“拿出三千多块给他把病看好了,给他洗澡,床都给我霸占了,看在钱的份上,我让着他,可也不能一直这样吧?实在没招时,无意间看到大街上好多寻人启事,于是他就被接走了!”
“是啊,回到家里,总比在您这边吃苦受累强,七姐,您做的是对的!”
“要是我,我也受不了照顾那些大少爷!”
“有钱人家的孩子都娇气,七姐您能忍受两个月就不错了!”
程七好不心虚的接受,连连点头:“哎,为了照顾他,想死的心都有了,简直就是个祖宗,动不动就威胁我,哼,真以为我拿他没辙一样,呵呵,走的时候我还说等你出人头地了一定要回来报恩,我看那傻子肯定还记着呢,我可是他的救命恩人,说不定哪天就回来了,到时候再狠狠的敲他一笔,保不准比那二孙子还要威风,我们的苦日子也就到头了!”只是十多年了,也没回来,太没良心了。
虽然程七描述的人与骆炎行几乎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但却没一个人将这两人联想到一起,因为骆炎行不是瞎子,而且飞云帮落魄至此,也是骆炎行的杰作,骆炎行不是傻子……
得出一个结论,混血的孩子就是上帝的手笔。
这边聊得正欢,那一头却阴云密布,骆炎行满眼的阴桀,确实像个傻子一样记了十七年,更可悲的是自从舅舅死后,他便除了邱浩宇,不再相信任何人,而当年那个小女孩,是他第二个最信任的人,可笑的是真相居然是这般。
可谓是失望多出了气愤百倍千倍,或许舅舅说得对,这个世界上,除了浩宇,不会再出现值得他去信赖的人,因为他们都是外人,就是那个同父同母的妹妹,也得有三分防备,而他却坚信那个小女孩是一个善良的存在……
爱情这个东西,不光是女人会做的白日梦,男人也会,舅舅说,女人是红颜祸水,有可能会让您血本无归,她们只会想方设法骗取男人身上的钱财,真爱是不存在的,就连母亲,也非真的爱过父亲,否则那个家不会搞成现在这个样子。
一直没确定过对这个程七的感情是出于感激还是真心喜欢,这一刻的心痛告诉他,或许真的喜欢过,不管是当年那个天真无邪的七七,还是如今这个为了毫无血缘的兄弟冒死的程七。
外人,对她来说,他只是个外人,她可以为了她的兄弟出生入死,却不是为了任何一个外人付出丁点心思,只能说他是个名副其实的傻子,不管是以前,连现在都被坑骗了两次,嘴里没一句真话,说什么归隐田园,说什么七千万买了快破地,真是滑稽!
越想越恼火,对方还在那里拿着他以为最神圣的事当笑话,不再多看一眼,转身远离,会不会惊动他们,也一副无所谓。
声音过于明显,东方铭果断起身怒喝:“谁?”
程七也听到了,沉下脸掏出怀中手枪,示意大伙稍安勿躁,如果是警察,不会这么不谨慎,思即此,率先阴森森的走了出去,当看到骆炎行的背影时,半天回不过神来,怎么是他?而且被发现了也没任何反应,好似脾气还挺大,步伐谈不上急促,也不见得有多慢,跟她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一样,白天不还好好的吗?
装好枪,狗腿的冲过去和男人并肩,边走边道:“哟!今儿又是什么风把二爷您这尊大佛给吹来了?”还真生气了?她有惹他吗?没有吧?
没有邱浩宇在密室辅助,所以骆炎行并未去看女人,却也停住了步伐,无表情的盯着前方,发现想给一副假笑,来隐藏内心的想法,都给不出,十七年,一段很漫长的路,中间经历过太多太多,逼死爷爷,杀死父亲,继母,兄长,姐姐,从一个什么都不是的少年到一个国际黑帮的当家,九生九死……却从没忘记过当时两个月的相处是多么的安心,虽然女孩总是对着他大呼小叫,从没真心想害过他,临走时的哭声犹记于心,盼望着那种无忧无虑,不用担心会被人陷害的日子可以重来,两个人一辈子都那么过下去。
听着她给他讲白雪公主和白马王子的故事,什么时候天亮,天亮了后都要做什么,天黑了,就是他如今心里的颜色,人们会和他一样,什么都看不见,而他却比其他人强,在黑夜里,懂的比正常人要多,走的路比正常人稳,听的比正常人远,那一刻,他感到了自豪,知道那才是真正的快乐,向往了十七年,十七年呢……
“我就是你所谓的那个‘傻子’!”
傻子二字,咬得极为沉重,说给她听,亦是警告自己,不是正常人,自然不能去试图与正常人交心,因为在他们心里,他永远都是个非正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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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咔咔,女主这次踩到地雷了哦,猜猜她会怎么来扭转乾坤?还别说,真特么给转过过来了,男主这辈子都得当女主的傻子呢,因为这是大蒜注定的,他逃不掉的。
啊啊啊啊啊编辑通知我说可以入V了,我懵了,开心死啦,终于有钱吃饭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