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烧?抽不开身?
唐佑没有再说什么,只是轻轻掐断了电话。
他本来就不矫情,也不是个死皮赖脸的人,他给慕少斯打了这两个电话,已经是他能做到的极限。
唐佑握紧了手机——他和慕少斯在一起时,从没有撒娇耍赖过,分手后却开始玩起这一招,是他没有管好自己的情绪,是他唐突。
蹲久了脚麻,唐佑站起身,将手机递给一直在他身边不做声的救命恩人,礼貌性地说了句:“谢谢你的手机。”
“看来,你把手机看得比你的命更重要,你不应该先谢我救了你么?”男人的声音很好听,这么近距离地听到,唐佑脑子里只出现了两个字:声优。
唐佑抬起头,看向救命恩人——救命恩人的个头和慕少斯一般无异,蓝衬衫、牛仔裤,很休闲的装扮,将完美的身材显露无余,一张棱角分明的脸上,深邃的眸子勾人心魄。
高贵与硬朗,在这个男人的身上得到了印证。
他很帅,真的,和慕少斯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帅。
慕少斯的帅气,帅在脸蛋身材,是那种温柔的帅,而眼前男人,比他多了几分骨子里的贵气与……气势,对,气势。
唐佑的评价很中肯,他不会因为喜欢慕少斯而忽略事实。
“谢谢你将我从生死存亡的紧急时刻拉回来。”
肋骨处传来的痛很是顽固,唐佑眼前一花,收回了看帅哥的视线,捂住肋骨处,然后又觉得好像心脏、脾脏、肺脏,一窝蜂地开始疼,一双手,又不知道往哪里摁。
“你真逗,我姓许,许钦辰。”
许钦辰轻笑一声,对唐佑伸出了手,那是双很干净的手,指甲修剪得很是整齐。
很明显,许钦辰是想握个手认识一下。
唐佑颤颤巍巍地伸出手,这才发现,他的右手,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蹭掉了很大一块皮。
那么大一块疤,伸出来和许钦辰堪称完美的手对比一下,真是汗颜。
于是,唐佑把手缩了回去。
但许钦辰比他更快,一把抓住了他的手,放在眼前仔细地瞧着,像是在辨别着什么。
许钦辰的手,触感很好……唐佑愣了三秒钟,然后,狠狠地甩开他的手:“你干嘛?”
“我见过这块疤。”被粗暴甩开,许钦辰只是微微皱眉,解释。
“我没有说错的话,斑马线这次,是你第二次寻死了吧?不过,怎么你寻死两次都被我给救了,是缘分么?”
寻死?还第二次?还都是他救的?
“我什么时候寻死了?”唐佑气闷反驳,顾不得肋骨的疼。
“大溪河那次,救你还真的费了我好大的力气。”许钦辰勾起嘴角,扬一抹爽朗干净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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