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戚继光平倭
郑成功收复台湾
明朝末年与西夷的战争,料罗湾海战是中国古代是规模比较大的海战之一,明方面投入了战舰150多艘,士兵几万人,荷兰人方面印支殖民总部派遣了最强大的武力,共计数十艘最新式带加农炮的战舰。在规模上不亚于鸦片战争,同样是武器落后于西方,但是结局却迥然不同。料罗湾大捷使荷兰人不得不屈尊于中国海商集团的实力,从此荷兰人每年向郑芝龙商的船队缴纳12万法郎的进贡,才可以保证荷兰东印度公司在远东水域的安全。在17世纪的远东水域完全变成了由中国海商一家说了算的天下。
清朝:雅克萨保卫战,最终签订尼布楚条约,满清割让尼布楚等地区(三千多人打几百人打不赢,还靠围城围了几个月,还割让了尼布楚等地区,现在溢美为一场胜利,一个平等的条约)
鸦片战争,第二次鸦片战争,甲午战争,八国联军侵华,中法战争(满清不败而败,法国不胜而胜),左宗棠收复新疆
不平等条约,主要不平等条约:
1.中英广州和约余保纯六百七十万两27-5-1841;
2.中英南京条约耆英,伊布里二千一百万两29-8-1842;
3.中英南京条约补充条款耆英22-7-1843;
4.中英虎门条约耆英8-10-1843;
5.中美望厦条约耆英3-7-1844;
6.中法黄埔条约耆英24-10-1844;
7.中俄瑗珲条约奕山六十万方公里28-5-1858;
8.中俄天津条约桂良,花沙纳13-6-1858;
9.中美天津条约桂良,花沙纳18-6-1858;
10.中英天津条约桂良,花沙纳26-6-1858;
11.中法天津条约桂良,花沙纳27-6-1858;
12.中英天津条约补充桂良8-11-1858;
13.中英北京条约奕欣一千叁百万两24-10-1860;
14.中法北京条约奕欣25-10-1860;
15.中俄北京条约奕欣四十多万方公里?4-11-1860;
16.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明谊四十四万方公里10-7-1864;
17.中美增续条约前美公使蒲安臣7-28-1868;
18.中英新修条约普后章程不详23-10-1869;
19.中日修好条约李鸿章13-8-1871;
20.中日北京条约奕欣31-10-1874;
21.中英烟台条约李鸿章13-9-1876;
22.中俄里瓦几亚条约崇厚2-10-1879;
23.中俄伊黎条约曾纪泽七万方公里二百八十万两24-2-1881;
24.中法会议简明条款李鸿章11-5-1884;
25.中日天津条约李鸿章18-4-1885;
26.中法新约李鸿章9-6-1885;
27.中英烟台条约续增条约不详9-6-1885;
28.中葡北京条约奕□1-12-1887;
29.中英印藏条约升泰17-3-1890;
30.中美华工条约杨儒7-3-1894;
31.中日马关条约李鸿章二亿两7-4-1895;
32.中日辽南条约李鸿章叁千万两8-11-1895;
33.中俄密约李鸿章3-6-1896;
34.中德胶澳租借条约李鸿章6-3-1896;
35.中英展拓香港界址条约李鸿章9-6-1898;
36.八国联军辛丑条约李鸿章十亿二千二百七十万两7-9-1901;
37.中英续定印藏条约罗生戛尔曾7-9-1904;
38.中日会议[满州善后条约]22-12-1905;
明朝与清朝的战绩一目了然,明朝全胜,满清除了左宗棠收复新疆可圈可点外都是惨不忍睹
其实,俄在明亡前侵入阿穆尔河流域(俄在明朝没灭亡之前是不怎么敢跟明朝硬碰硬,顶多偷偷占领一点没什么人的地方)而《尼布楚条约》是沿阿穆尔河以北外兴安岭一线划分的,哥萨克于1644年(明毅宗于1644年自缢殉国)攻占阿姆尔流域,清朝收回了阿姆尔流域。也就是说,《尼布楚条约》是平等条约(不过绝不是第一个)
《俄罗斯简史》中说:康熙是俄在亚洲扩张第一阶段的结束者,直到鸦片战争以后,俄一直停留在阿穆尔河流域之外。
当然,康熙也绝不是那么伟大,当时平民思想家唐甄《潜书》中说到:清兴五十年以来,四海之内,日益穷困,农空,工空,市空,仕空。吴中之民,多鬻子女于北方。
还有文字狱,《南山集》《明史》,禁止民众学习科技,销毁书籍,明朝时期开花弹,踩踏式地雷,火铳……在清朝已经被毁《天工开物》在中国销毁得一干二净,一本都找不到,近代在日本才发现。为了在臣民面前显摆,康熙自己学,但不允许别人学。
其实清朝和元朝的统治者根本就没把中原当作他们的国家,对他们来说,这是他们的领地,他们从没有忘记他们是侵略者(清朝时期东北禁止有人进去,就是给自己留条后路,实在不行就准备跑回东北。元朝时期,想把中原人屠杀干净,好方便他们放牧,马可波罗看到的繁华景象不过是他们摧残不干净的部分南方地区而已),所以为什么要发展中原的实力让中原人把他们赶出去呢?这样的想法下,元清统治者一切的行为就都是非常合理合法而且很“聪明”的。
作者之力荐《明史》
《明史》是二十四史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明代史,记载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多年的历史。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但其修纂时间之久,用力之勤却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修成之后,得到后代史家的好评,认为它超越了宋、辽、金、元诸史。清史学家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背景
清朝入主中原之后,转年即顺治二年(1645年)四月癸亥(十一日),御史赵继鼎奏请纂修《明史》(注:赵继鼎奏请纂修《明史》的记载,见于《清世祖实录》卷15,何冠彪《顺治朝〈明史〉编纂考》一文首揭此事。但清廷何时决议纂修,尚无确切史料证实。清代官书中亦不见有关纂修《明史》的诏令,《清世祖实录》中仅见几位总裁于顺治二年五月癸未的上奏,其中言,“臣等钦奉圣谕,总裁《明史》”,并提出副总裁及纂修人员名单。这种“钦奉圣谕”,很可能仅是早朝时的口头指示而已。以往论著称顺治二年五月“诏修《明史》”,表述确实有所不当,准确言之为:顺治二年五月,清廷组成《明史》的纂修人员。),得到了清廷认可。其后,大学士冯铨、李建泰、范文程、刚林、祁充格为总裁,操办此事。是年五月,由总裁提名副总裁和纂修官,并设收掌官七员,满字誊录十员,汉字誊录三十六员,揭开了清朝官方纂修《明史》的序幕。康熙四年(公元1665年),重开明史馆,因纂修《清世祖实录》而停止。康熙十八年(公元1679年),以徐元文为监修,开始纂修明史。于乾隆四年(公元1739年)最后定稿,进呈刊刻。《明史》是我国历史上官修史书中纂修时间最长的一部。如果从清顺治二年(1645年)开设明史馆起,到乾隆四年(1739年)正式由史官向皇帝进呈,前后历时九十四年。假如从康熙十八年(1679年)正式组织班子编写起至呈稿止,为时也有整整六十年之久。
修纂第一阶段
主要是当时政治上不稳定的原因。《明史》的正式开馆修纂始于清顺治二年五月初二(1645月26日)。据清朝顺治实录记载,当日以修《明史》总裁官内三院大学士冯铨、洪承畴、李建泰、范文程、刚林、祁充格等奏请,正式设置副总裁官,以学士、侍读学士詹霸等十一人充任,并且选定纂修、收掌、誊录官。
此时正值清军入关之初,立足未稳便急于诏修《明史》,其目的是显而易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