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十二点,虽然已经是夜深人静的时候,大部分人都进入了梦乡,但是在夜店的门口还是灯火通明,来来往往的堕落男女络绎不绝。文字首发
“行了,你们哥几个别管我了!我先把孟庆雅送回去!”站在酒吧门口,王天佑领着连走路都有些摇摇晃晃的孟庆雅,冲华飞几人挥手说道。
“卧槽,那你晚上还回来吗?”潘军一脸鄙视地看着王天佑,邪邪地说道。
“废话,老子不回去还能去哪?你们先走,我一会儿找你们去!”王天佑瞪了他一眼,转身一拉孟庆雅,“孟大警官,你还知道自己的家在哪不?”
“家?”孟庆雅一脸的茫然,眼神有些发直,“我有家吗?”
“靠!”王天佑顿时有些郁闷,看来这个小虎妞真的是喝了不少,否则哪会这么听话。不知道现在要是一亲芳泽的话,她会不会反抗呢?
不过王天佑也就是在脑子里yy一下,还真不敢这么做!万一她还没醉彻底,那自己千辛万苦在她心里树立的良好形象岂不是毁于一旦了?不行不行,得不偿失!
“咱俩去哪啊?”孟庆雅拉着王天佑的手,憨声憨气地说道,红扑扑的小脸在灯光的照耀下异常诱人。
王天佑看着孟庆雅那娇艳欲滴的小脸,心中不住的狂吼,“去宾馆吧,去宾馆吧!”
“咳咳!”王天佑使劲咳嗽了两声,摒弃了心中的杂念,一本正经地说道:“你连自己的家都不认识了!咱俩总不能在外面冻一晚上吧?”其实王天佑话里深层次的意思就是:这大半夜的,咱俩总得找个地方睡觉吧!你既然找不到家,那咱俩就去宾馆好了!
可惜孟庆雅现在醉的连家都找不到,哪里能听出他话里深层次的意思。只见孟庆雅皱着秀眉,沉思了片刻,随即使劲打了一根响指,“有了!”
“啊?什么?”王天佑心中一动,满脸希冀地看着孟庆雅。
“既然咱俩不能在外面冻着,那咱俩就在大街上溜达吧!至少走起来还不冷!”孟庆雅一字一句地说着,一双大眼睛充满了喜悦,竟然拉着王天佑的胳膊撒起了娇,“咱们这里的夜景还是很不错的呢!好不好嘛?”
“我擦!”王天佑一头的黑线,心中无比郁闷,难道现在这才是小警花的真面目?
孟庆雅看王天佑不动,顿时不干了,小嘴一撅,一把甩开了王天佑的手,转身就走,“哼,你不陪我,我自己去!”
“别呀,我跟你去!”王天佑看着孟庆雅那深一脚浅一脚摇摇欲坠的样子,连忙跟了上去,顺手月兑下了自己身上的外套,披在她的肩膀上,紧紧将她搂在怀中,语气中满是柔情,“喝了这么多久,出来肯定冷吧!”
“嗯,冷!”孟庆雅轻轻应了一声,依偎在王天佑的怀里,小鸟依人,哪里还有半点彪悍女警的影子,完完全全是一个处在热恋中的幸福小女人。
王天佑高过孟庆雅一头,搂着孟庆雅一点都不费劲,还显得颇为般配。俩人就这么互相依偎着,在这个夜深人静万籁俱寂的时刻,缓缓地行走在某条大街上。俩人相对无言,但却能清晰地感受到彼此的体温和心跳,任何的甜言蜜语在此刻都显得苍白无力。
你的衣裳今天我在穿
未留住你却仍然温暖
徘徊在似苦又甜之间
望不穿这暖昧的眼
爱或情借来填一晚
终须都归还无谓多贪
犹疑在似即若离之间
望不穿这暖昧的眼
似是浓却仍然很淡
天早灰蓝想告别
偏未晚。
夜的绚烂,生如夏花。王天佑并不认为自己是什么正人君子,也不是什么坐怀不乱的柳下惠。花心,没有哪个男人不花心。但是花心也要有花心的底线和原则!
“暧昧,这只是暧昧,仅此而已。至少,现在我并没有做任何对不起雪晴的事情。”王天佑在心里这样安慰着自己。
王天佑的脚步很慢很慢,紧紧的搂着孟庆雅的娇躯,感受着孟庆雅身上散发出的气息。
他不知道,天明之后,孟庆雅还能否记得起今夜发生的事,还能否记得起和自己走过的路。甚至,在天明之后二人会处在何种立场上对话!
毕竟王天佑要踏上的征程,是怀中这个女人警察生涯中的宿敌,势不两立的宿敌!
“过了今夜,是否还有明天?”孟庆雅依偎在王天佑的怀里,抬头看着王天佑那如刀削般刚毅的脸颊,眼神有些迷离。
孟庆雅虽然虎,但这跟她的聪明并不冲突。正因为有了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虎妞性格,才让她更加可爱。如果没有这一点的话,孟庆雅只是个聪明女人,强势好胜,生人勿近!
其实刚才孟庆雅一直处在半醉半醒的状态,她的理智一直在和她心中不愿意承认的那个事实做着激烈斗争。是的,她喜欢王天佑,但她从不承认!在她的心中,这只是个错觉!虽然现在年龄不是问题,身高不是距离,但是孟庆雅还是没法接受这个现实,王天佑的身份证,她是看过的。孟庆雅的理智告诉她,你是绝对不能喜欢上这个比你小五岁的孩子的!他只是个孩子,孩子!
可惜,理论终究是要经过现实的验证的!王天佑的言行举动和“孩子”这两个字,根本搭不着边际。或者说,王天佑的外表与心理,都不是一个不到十七岁的孩子可以具有的!王天佑的雷厉风行,王天佑身上的铁血阳刚,嫉恶如仇,这些硬汉性格无一不在深深吸引着孟庆雅。
因为孟庆雅的父亲,她最敬佩的男人,就是这样一个人。他一名缉毒干警,早年死在了穷凶极恶的贩毒分子枪口之下,为国捐躯,壮烈牺牲。那年,孟庆雅才十岁。在孟庆雅的心目中,自己的父亲是一名顶天立地的铮铮铁汉,嫉恶如仇,从不向罪恶低头!家里始终放着父亲从当上缉毒干警时就写好的遗书,孟庆雅清楚的记得遗书后面最后一句话: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也正是因为这句话,孟庆雅才立志要当上一名警察,来替他的父亲完成那未了的心愿:抨击罪恶,弘扬正义!而孟庆雅之所以那么天不怕地不怕,表现的那么虎,多少也是遗传了她父亲的性格。
其实这才是最主要的原因!从王天佑身上,孟庆雅找到了父亲当年的影子,甚至对王天佑产生了一种依赖感。和王天佑在一起的时候,有一种莫名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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