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代明珠 第十九章

作者 : 金吉

数天后,明珠到达千夜坊。仇余凤终究还是耍了些小手段,给明珠的都是些俗气至极的粗布衣裳,在明珠到了雁城后,也不让她有时间休息梳洗,一脸风霜地就去见了千夜坊主人夜合欢。

但是,仇余凤不仅太小看夜合欢,也太小看明珠了。

先不说夜合欢一双眼多利,好苗子坏苗子如果换了衣裳乱了头发不抹胭脂就分辨不出,那她千夜坊岂有本事成为天朝三大妓院?

再说明珠,尽避脸色有些疲倦,身上尽是些俗气至极的衣裳,那股沉静的气质姿态仍是让人眼睛一亮,更不用说她姣好的五官,恐怕抹上泥都会让人好奇地再瞧两眼,想探究为什么那样一双眼,那样一张小嘴,和那样漂亮的鼻子,竟然一脸泥污?外在条件越差,却仍暧暧内含光,那才叫绝色无双!

何况,夜合欢还招待明珠在千夜坊住了一晚,当她沐浴饼后,换了件素白衣裳,恐怕只有瞎了眼的才会不知道绝世美女是什么模样!

千夜坊,不愧是天朝三大妓院之一。坐落于雁湖畔的千夜坊,正面是三栋宫殿式大楼房,正中央规模最大,左右两栋陪楼次之。另外还有三艘画舫,其中两艘是一左一右地固定在湖面上,以游廊衔接岸上左右两栋陪楼,另一艘则随时能在湖上悠游。

主楼顶层,是坊主夜合欢的房间,面湖的方向有一片屏风和竹帘,此刻竹帘是垂下的,但隐约可见外头的湖光山色。整个顶楼都是一片光可鉴人的木质地板,入内必须月兑鞋,夜合欢身着霁色云纹底绣粉月季的对襟坦领华袍,云髻上簪了一支金凤簪,正斜倚在一张紫檀罗汉床上抽水烟,身子底下是几个缀着金流苏的引枕蒲团,小几上铺了一条杏黄底赤红柿蒂纹缀黄流苏的羊毛桌毯,除了一只鎏金瑞兽香炉,一个白玉酒壶,还搁了一迭帐册,合起的帐册中夹了一枝蓝琉璃笔管的毛笔。

“十六岁,有点晚了。”这么好的苗子,就卖脸蛋和身子,简直蹲蹋,偏偏花魁都是要自小训练啊!夜合欢捧着心,简直要呕血了,不能把这样的苗子训练成色艺无双的绝代花魁,她鸨娘生涯所有的成功都会黯然失色。天啊,为什么让她现在才遇到这丫头?

“卖身青楼,不能是十六岁吗?”明珠当然不懂这些。

“看在你资质不错的份上,我不追究你的失言。”夜合欢故意朝她吐了一口烟,惹得明珠呛咳了起来,她嗤笑道想卖身,最好习惯这个。“她慵懒地起身,踅到门口,对外边的人吩咐,”叫蝶儿上来。“然后一边走向明珠,一边解说下等的妓女才只卖身,提供的就是一副破烂身子,让男人蹲蹋到死。你以为那样能让你得到你想要的吗?尤其……”她突然眯起眼,在明珠身上嗅了嗅,“你不是处子?!”她简直要尖叫了。

要是在过去,明珠肯定难堪得无地自容,但经过帝都那一回,她只是镇定地反问道“不是处子,当不了好妓女吗?”她希望自己表现得够诚恳好学。

夜合欢楞住了,沉吟地看着明珠,喃喃道“也是,不是伤透了心的,怎么会答应这种事?”她哼笑,“算啦,关起灯来,男人蠢得跟猪一样,也不是没别的法子。重点是,出卖身子,是最凄惨又最不值的方式,如果你想要倾倒众生,让所有的男人都迷恋你,绝对不能出卖身体——起码在吊足他们胃口和榨干他们荷包之前!一旦你卖了,你的价值会随着年纪,一年贬得比一年快,因为多的是比你年轻美好的。

“而能够在卖身前就把男人荷包榨干的女人,通常也足以成为一家妓院的花魁,只不过不仅好苗子难觅,花魁更是得自小训练,才能才貌兼备、手腕魅力一流。大概十三四岁可以让她们亮相,看妓院的老板有没有良心,没天良的大概十六岁就拍卖初夜,我朝男人不时兴吃女敕草,有价值的留到十八再卖初夜也大有人要。卖了初夜,看有没有大爷包养,你也可以从那堆火山孝子里选一个你最顺眼的,让大爷包了你。包花魁当然有公定价码,不是普通人花得起的,有那种本事包花魁的男人,自然也值得你花时间,在那段时间里,你只须服侍他,不用周旋在不同男人之间,这也是让花魁的身价慢些贬值的手段。要知道越多人睡过你,你就跟茅房没两样了,那些男人还会希罕你吗?

“找到了大爷,如果他高兴,也许就替你赎身,又或者他厌烦了,你就再去挑下一个火山孝子,通常是越挑越差。不过你也可以选择不被包养,那你就得天天跟不同男人应酬。总之,如果想要真正成为一样“武器”……”夜合欢说到这儿,名唤蝶儿的女子已经上楼来,她意有所指地继续道“只有名闻天下的花魁才够资格,只让人睡的女人,任何一个都行。”

“娘,您找我?”蝶儿问道。

明珠见蝶儿一袭桃色素锦底绣紫凤蝶的坦领华袍,云髻上左右各簪了两大团亮晃晃的粉晶紫晶琼花步摇,不仅貌美,身段姿态都不比一般,起码绝不是她过去想象的,卖身青楼的那种俗艳女子,言行举止甚至可比大家闺秀。

“双花和四喜有一起上来吗?叫她们替你伴奏,跳霓裳曲给这丫头看看,什么叫花魁。”

蝶儿一看身着素衣的明珠,也知道自己来了对手,就连她身为女人,都要赞叹那副超凡绝俗的仪态和容貌,但她可不轻易认输。她的两名婢女一听见夜合欢的吩咐,立刻跪坐在一旁,拿起琵琶和箫演奏乐曲,蝶儿随即翩翩起舞。

果然是自小锻练,舞姿完全非寻常舞者能比拟,连明珠都看得目不转睛。

她这辈子可没见识过这样的舞蹈。

“蝶儿三岁就被卖到千夜坊,我看她资质很好,从那时就开始教她,琴棋书画要有一手,诗词歌赋也要能专长,言语不能乏味,见识不能浅薄,要知道真正手腕高的花魁,留客人一个晚上,可以整夜喝茶下棋,谈天说地,把他的钱掏出了荷包,手也没被碰一下,这才叫高招。”

蝶儿一曲舞毕,夜合欢看向明珠,“轮到你了,让我看看你敢向我毛遂自荐,究竟有什么本事?应该不是以为只凭一张脸就能成为花魁吧?”虽然她那张脸确实是非常好的筹码,不过夜合欢多多少少想给这个对青楼只懂皮毛,却被组织派来要她训练成花魁的丫头下下马威!

当花魁那么好混吗?哼。

“可以借我琵琶吗?”明珠问。

在夜合欢示意下,双花上前将琵琶借给明珠。

连琵琶都非坊间俗货呢,千夜坊啊千夜坊,究竟多少男人在此挥金如土?

方才在双花手上仅仅只是陪歌伴奏的琵琶,经明珠调转琴弦,素手拨弄,净琮之声,竟是瞬间让人屏息。待到明珠开口,只觉那嗓音入耳,像天堂里的灵鸟呢喃,说不出的绝妙动人,连五脏六腑和四肢百骸,都仿佛被仙境的灵泉冲刷洗涤而过,无一处不服贴畅快,房内四个女人都变了脸色。

“皑如山上雪,皎若云间月。闻君有两意,故来相诀绝……”

夜合欢笑了起来。她的千夜坊虽有蝶儿和香儿,但名气却始终较吟雪阁和飞花楼逊色一筹,因为至今天下三大花魁,吟雪黄鹂,飞花双璧,就是没有她千夜坊的份!她仿佛预见了,她终于能训练出和黄鶸双璧齐名……不!能击败黄鹂双璧的天下第一花魁!

而到底是靠花魁的身分才能得到礼遇,蝶儿的脸色称不上好看。只是,明珠这一首白头吟唱得真好,当唱到“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时,双花和四喜两个不济事的丫头都哭了!她狠狠地瞪了两个丫头一眼,可惜也是鼻腔吸气,气势不足啊……

明珠——如今唤作夜明珠——只有一个要求,就是不喊夜合欢“娘”,而唤她作“师父”。夜合欢也不勉强她,毕竟不是自小卖身,不想喊别人娘也无可厚非。况且,夜合欢简直不敢相信,她真是捡到宝了!又或者该说,仇余凤太会找人了!原来明珠本是官家千金,她的家人想必也是极用心栽培她,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没一样能难倒她,举手投足间更是充满闺秀般的气质、仙女般的灵气。相较之下,那些沦落青楼后才开始努力培养的,终究还是不如她这位地地道道的真正官家千金啊!

要说作为一个花魁,明珠差的也只有怎么对付男人罢了。花魁当然可以有脾气,需要哄男人的,是那些色相才艺平平的妓女;要紧的是,她得学会跟那些豺狼独处时别被牵着鼻子走,否则便宜都被占尽了,还卖什么?

至于年纪……夜合欢思量着,经过这一年下来,看得出明珠是天生丽质,容貌不易老,只要将实际岁数一直保密便是了。

于是来年春天,“十五岁”的夜明珠,终于要以千夜坊新花魁的身分,第一次登上舞台——

温柔的女人伤了心,会冷酷决断;那么高傲却灵魂有着缺陷的男人呢?

天知道,他那颗生来就扭曲的心几乎快要被弥补安抚了。他几乎快以为自己是完整的,多么幸运,多么开心,多么恨不得时光飞逝。他交差了事地应付着帝都里的一切,即便好像全天下所有人突然都开始跟他作对,拖延他回鹊城的时间,但因为想着能见到明珠,他忍了。

那么难挨,那么难熬,他也终于体会到她的相思成癫呵!

但,那年夏天,他捧着要哄她开心的礼物回到鹊城,才知道她走了,什么也没留下,什么也没带走,离开了他的羽翼之下……

她怎么忍心?怎么能够?他以为那是个玩笑,几乎要把金风园给翻过来,然后云嬷嬷跪了下来求他原谅,因为姑娘早在数个月前就离开了,但她怕他怪罪,才迟迟不敢说。

阳差点失手杀了他的女乃娘,幸而西河挡了下来。

她为何要走?为何什么都不留给他?至少告诉他为什么;告诉他,她会往哪里去?

她没有带走任何一件他给的东西,唯独带走了她父母的牌位,就是因为她父母的牌位不见了,才更加确定她是自己离开的,好像他完全不值得留恋似地离开。

不值吗?不值吗?她真的没有一点舍不得他吗?她不爱他吗?那些眼泪,那些缠绵,那些依依不舍,都是演出来的吗?她知不知道他的心曾经为了那一切好雀跃,好像拥有了天下的一切?

他发疯似地找了她一年,几乎没回家,每天和西河四处寻觅,幽魂般漫无目标地游荡,遇到背影神似她的,嗓音神似她的,甚至只是笑脸神似她的,他就像个疯子般冲上前去擒住那个陌生女子。

幸好有西河在,也幸好他身分尊贵,再怎么样都没人拿他有法子。

他的反常,让一向醉生梦死的养父也隐约察觉到不对劲,但那一年他在家的时间极少,养父无从问出什么。

他瘦了许多,衣袍宽大有风,而且正值春春年少,身子又抽长了,更加地形销骨立,满脸的鬅碴,只有偶尔回家时会应付地修一下,表面上的他,以前是个爱笑的年轻人,现在他却连表演地笑一下都懒了。

他开始明白,养父为何总在酗酒,镇日喝得醉醺醺的,对任何事都讥诮不屑。因为有时候,他醉到连现实和梦境都分不清了,好像就能回到过去……

回到那时,她站在红梅树下,一颗眼泪都能让他心碎。她也果真如他当时所害怕的那般,消失了!

而造就这一切的仇余凤,心里也是挣扎着。这一年来,她总会到千夜坊去看明珠,替她解决不少花魁准花魁之间的明争暗斗——真是一群蠢女人,明珠和她们是不一样的,她将会是她对付皇帝的秘密武器!只懂得为自己的好日子争个你死我活的蠢女人,跟她的大业相比,简直像虫子一样可笑,她忍着没捏死她们就算不错了!

然而,不管再怎么气夜合欢答应训练明珠,这些终究是她一手造成的,她也不想眼睁睁看着明珠到了拍卖初夜那天,任由男人蹲蹋——虽然明珠已非处子,但夜合欢的方法多着。

于是,在明珠初次登台的前一天,仇余凤将阳带到了雁城。她当然也可以当明珠的金主,但是她其实有了别的计划,而阳的另一个身分,将会是很完美的棋子。

夜合欢将有关夜明珠的一切保密到家,只让画匠画了几幅美人图,半年前开始就挂在千夜坊的显眼处,以及和千夜坊有交情的酒楼茶楼里,画像上只有一句落款——千夜明珠。

世间真有如此美人?看到图的都不信,但偏偏又有些客人偶尔隔着纱帘或竹帘,或者在画舫上远远一瞥,好似真看见千夜坊有个天仙下凡似的美人。于是这样一传十,十传百,到了夜明珠终于要亮相的那一天,千夜坊的门槛都要被踏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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