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如,你真糊涂啊。”任父也附和女儿的说法,很是不能理会往日里聪明的妻子为什么会这样做?
“眼看阿默这么多年终于有成家的***了,现在好了,都没了。”任老夫人很是失望地叹气,总想快点抱曾孙,她的美梦又破裂了。
任默生依旧慵懒地靠在沙发上,恍若没有听到任家其他人的讨论,对他来说,一切都已经不再重要。
慕宛如接受着任家人的责怪,神色不变,神态自若地抿着茶,端庄美丽的女人轻轻开口。
“你们只知道我这样做,可是,你们又是知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这样做?”慕宛如仿佛在看一出好戏,最终掌握主权的,还是她丫。
任家人很是疑惑地看着慕宛如,看着她的红唇里轻轻地吐出一句话,那话语从那红唇皓齿之间跳跃而出,伤人至深。
“她曾经是云霄的心头宝。”慕宛如说到这,感觉头顶的目光灼热,抬起头,便看见从那金色回廊里缓缓走下的英俊男子,混血俊朗的五官,深沉阴冷媲。
慕云霄听见了慕宛如的话,只是轻轻地迈开长腿,不动声色地叫了在座的人,然后潇洒地离去。
任默生早就知道了秦玖和慕云霄的纠葛,只是却不知道他们两个到底经历过什么,让慕云霄每每看见秦玖,总是冷漠嘲讽。
但是,慕云霄和秦玖的这一段,始终是梗在任默生和秦玖之间的一道坎,就算他过去了,秦玖却还在那边徘徊不已。
任家还没有消化掉这如此可笑的消息,任默生就已经站了起来,身影萧索地离开。
把身后的那些人的纷纷不可思议的议论声都抛在身后,心底的膈膜,怎么也挥不去。
任家巨大的游泳池里,慕云霄赤着上半身在水中不断地游动,很是专注地用力向前。
任默生站在池边看了许久,慕云霄才悠悠地停下来,爬上了池边,水珠顺着他精壮的身体线条滑落下来,男人冷硬的线条,无不透着出色的骄傲。
“如果你是来问我秦玖的事情,那你就别问了,我无可奉告。”慕云霄口气淡淡的,头发湿漉漉地挂在额头前,散漫的模样,忽然让任默生想起了秦玖,她也曾有过这样的神态。
心底酸涩无比。
任默生忽然就笑了起来,慕云霄已经拧开了矿泉水,仰头喝了一口,任默生坐到他的身边,两个同样优秀的男人,看着一池闪着波光的水,想的,却是同一个名字。
“你现在想的是谁?”任默生哑然失声,他并不排斥慕云霄和秦玖的过去,介意的是秦玖对慕云霄的念念不忘。
“秦玖。”慕云霄干脆利落的回答,虽然有些掩盖不住的别扭,但是,却直爽得一点也不想隐瞒。
“嗯,我也想她。”任默生躺在摇椅里,想着那个女子现在到了什么地方?
是不是还是一双漂亮的帆布鞋,行李很少,脚步轻快,总是那么任性地四处游走。
“你最爱秦玖的是什么?”慕云霄忽然问了一句,声音逐渐地变得低了下来,到了最后,竟然像是呢喃。
任默生微微地轻笑:“最爱她的脚步如风,却也最怨恨她四处奔走,很矛盾吧。”
他仿佛觉得自己这样的答案很是纠结,遂干脆停了下来,不再开口。
慕云霄轻轻地点头,那个女子应该是这样的,任性地不把一切装进行囊,游走在天地间。
她秦玖从来都不知道,他慕云霄最爱,便是希望和她走遍这天下九州,可是,她却不需要他同行。
“想不到这么多年了,兜兜转转,我们竟然爱上了同一个女人,这还真是一个笑话。”慕云霄自嘲地开口。
任默生望着高高的穹顶,身边的慕云霄急促的呼吸落在他的耳中,他知道,每每想起秦玖,心跳总是不能控制。
“你们分开了这么久,你还想着她?”任默生希望他的答案是否定的,但是,却突然觉得这个答案肯定是不能如意的。
爱情是一剂蚀骨的毒药,能在日渐深远的时间里,渐渐地把思念,刻骨铭心。
“任默生,小时候我什么都未曾争赢过你,这一次,你觉得我还会输吗?”慕云霄眼底傲然的自信,那样深沉的感情,让任默生微微的感到自愧不如。
“既然你一路都是输,我为什么不让你输得更彻底一些?”任默生阴邪的眉目尽是冷酷的笑意。
两个男人的声音轻扬,却已经开始了明争暗斗的火药味,不争到底誓不罢休。
“我一路输,那是因为我不喜欢那些东西,我喜欢的,谁都拿不走,必定是我的。”慕云霄狼一般的眉目,掠夺性极强地低低地哂笑不已。
任默生看着这样胜券在握的慕云霄,心底微微作痛,慕云霄这么多年的坚持,定然是处处筹谋好了的。
他应该怎么样去打这场仗,才不会输?
“这么多年,我已经很少没有遇上这样的好对手了,慕云霄,就算你是一匹狼,我也会是猎手。”任默生笑得像只狐狸,眯着眼睛看着水池在白色的灯光下,飞射出跳动的蔚蓝波光。
慕云霄站了起来,投进水池中,奋力地伸展着四肢,游动着,似乎想把胸口中某种积压的力量,都喷奋而出。
是那个女子在他心口划下的伤口,又开始发炎疼痛,那些疼痛夜夜在他的心底叫嚣。
秦玖曾经说过她的心底住着一只猛兽,吞噬了她的快乐,悲伤和自由,她只能不断地奔跑,才能感知幸福,
那么,他慕云霄明确地知道自己的身体里有一只困兽,夜夜在他的胸口挣扎,呼喊着着要他得到她,毁掉她。
任默生弯起身,身体前倾地看着水池里面奋力游动的男人,这是一个极其优秀的男人。
和这样的人争,让他有危机感,但是,对于他喜欢的东西,他步步都在谋划。
秦玖,你注定是我的。
任默生重新躺回摇椅,似乎是有些累了,他闭着眼睛就睡了过去。
梦里碾转过多年前的自己,少年青葱,曾对爱情痴迷执着,把自己心头的挚爱捧在手心,细心呵护,傻傻地以为,只要全心付出,爱情一定会眷顾他。
那时的何阑珊,美丽骄纵,在海城A大里,可谓是是公主级的人物,因为长得漂亮,男生呵护着,仰慕着。
因为大方开朗,女生羡慕着,总的来说,她是天生的宠儿,上帝给了她最为完美的东西。
有美丽的容颜,有显赫的家境,有良好的人缘,彼时的何阑珊,总是仰着优雅纤细的脖子,骄傲得像只美丽的孔雀。
对什么都不放在眼里,虽然任性蛮横,却很是善良无害,会因为看见路边的一个乞丐,把身上的所有钱都交出去。
任默生认识何阑珊的那天,是那年大二的春天,那时候整天没玩没了地下着雨,学校前面偶尔有乞丐逗留。
那天他撑着伞从车上下来的时候,雨下得有点大,溅起的水花落在他的衣摆上,任默生有轻微的洁癖,总是很不爽这样的天气。
可是,就是这样的天气,他遇上了那个几乎颠覆他一生的女子,何阑珊。
那天的细雨薄雾之间,少女一身素色长裙,撑着一把红伞,身姿卓越地站在哪里,但是,却任凭雨落在她的身上。
因为她把伞递给了校门口边的一个老年乞丐,任默生本来不想予以理会的,但是,看见她小脸上悲切的神色,不知道为什么的,就觉得这个女孩好美。
她不断地在包里翻找,把所有的钱,都放进那乞丐面前的盒子里,去仍然不走,美丽的脸孔忧伤地看着眼前的这人。
任默生真难想象,这个女孩竟然会这么单纯,这些乞丐成天都在校门口蹲守,他曾经亲眼看见过她眼前的这个乞丐在巷口里褪去了妆容,俨然年轻力壮。
那时候的任默生,性子虽然有些淡漠,但是,却也不冷冽,雨下得有些大了,少女站在雨丝里,却毫不知觉。
任默生就如同梦靥般走过去,把伞移动到了少女的身上,何阑珊倏然回头,看到任默生的时候,脸倏然变得有些红了。
彼时的任默生,在学校里,谁不知道?家境显赫不说,就单这皮囊,也是上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