惑爱 十三 谁的心不曾伤过

作者 : 浅庭樽

宽广的大街上,刘广利的车子飞一样的在前面跑着,米兰在后面拼命的追着,追着追着,路上的人和车忽然一下子消失了,前面是一个陌生的地方,布满了荆棘和野草,还有一些高大的树,在这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的鬼地方,刘广利的车子居然都能毫不减速,荆棘和野草在轰鸣的车轮下很不情愿的倒了下去,之后又颤颤巍巍的抬起身子,还没站稳,米兰的车在后面就紧跟着压了过来,它们在一片娇细的尖叫声中又多米诺骨牌似得倒下了,前面没有尽头,到处是野草,突然,从地下冒出了一堵高高的墙,挡住了去路,刘广利往左边开,墙就往左边延长,往右边开,墙就往右边延长,前面眼看前面无路可走了,米兰的车子马上就追上来了,忽然,刘广利的车子长出了两只翅膀,一下子跳出草地,飞的比墙还高,汽车里,那个蛇一样的女人发出了尖利的笑声,从车窗里向米兰扔过来一个圆圆的黑色的东西。

“砰”,车前的玻璃裂开了花,米兰赶紧弯下腰,躲在方向盘下面。黑色的东西砸在了方向盘前面的手机上,手机发出一阵强烈的音乐声。

米兰一下子醒了,出了一身汗,一模,冰凉冰凉的,手机在耳边拼命地响着。

“amy,你不打算上班了吗?”丽莎冰冷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了过来。

米兰一个激灵,睡意全无,一离开被窝,整个背上凉津津的。

最近真是要疯了,连做梦都在追刘广利。

她试探地说:“部长,今天不需要去监督了吗?”

“任务已经结束,你来上班吧。见到公司里的人,就说你这几天不舒服休假了,我已经跟公司员工打过招呼了。”

“那些照片——”米兰小心翼翼的问。

“你做的很好。”丽莎的声音仍然是没有一点感情。

挂掉电话,米兰愣了半分钟,晃了晃脑袋,清醒之后,以最快速度爬出了被窝,一番简单的梳洗打扮过后,来到了公司。

几天没见,米兰感到公司的同事更亲切了,还是正常工作好啊。

因为有丽莎事先打招呼,大家对她的回归非常热情,问寒问暖,很是让她感动。

和大家打过招呼,米兰就到了丽莎的办公室。

丽莎示意她坐下后,说:“你的工作完成的很出色,知道我为什么要你去做这件事吗?”

米兰摇摇头。

“你刚进公司不久,认识你的人不多,他们都是公司的老人儿了,做这件事容易被人发现。”

米兰这才明白丽莎为什么要选自己做这件事。

“那——昨天那些照片——”

“那些照片我看过了,果然在我的猜测之中。你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剩下的事由我来做。你出去工作吧。”

米兰虽然不能完全明白事情的内里,但听丽莎这么说,就知道自己的那些照片一定是至关重要的。

几天后,米兰他们正在办公,丽莎从外面走了进来,满面春风的,她让大家先停下手头的工作,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大家。

办公室顿时安静了下来,丽莎说:“经过大家这段时间的共同努力,凯达公司的那笔业务我们拿下了,李总对我们的工作非常满意,除了对各位最实际的奖励外,这段时间由于大家都非常辛苦,部里决定搞一个庆祝活动,待会儿大家商议一下,看看什么活动比较合适。”

说完,丽莎看了看米兰,眼神里面有赞许,有激励。

丽莎关门的一刹那,身后传来一阵欢呼雀跃之声。

“耶——”叫得最高的是玄武,他晃着肥嘟嘟的脸忙不迭的跑了过来,因为跑得太快,差点被童倩的办公桌桌角给绊倒,他趔趄了一下,扶了扶差点掉下来的眼睛,大声说:“我要去k歌,好久没有放松了!”

“得了吧,就你那破锣嗓,一声叫别把北山的狼招来。”童倩打趣说。

其他人哄堂大笑,玄武受了打击,却毫不难过,嬉皮笑脸的说:“我嗓子不好,那不正衬出你的好声音吗?俗话说,红花还要绿叶衬嘛。”

“要我说,咱们先到“宜家人”吃火锅,然后去“君再来”k歌,玩儿个通宵,怎么样?”大脸的ellen提议。

“玩儿通宵,好哇,可是部长会同意吗?”米兰说。

“你没瞧见头儿今天气色不错,就连你休息几天也没催着要你赶工,可知她心情不错,八成会答应的。反正大家也都是光棍嘛,又不拖家带口的。”

大家一致同意,便商量由ellen向丽莎提出。

“部长不严肃的时候,还是蛮漂亮的嘛。”米兰自言自语的说。

“就是嘛,明明是个美人坯子,偏偏是个冷的像块冰。”玄武不知什么时候凑了过来,搭着米兰的话。

“部长也是光棍儿吗?”

玄武耸耸肩,小声说:“再漂亮的女人,如此强势,谁敢要啊?——”

“玄武,帮我把这份文件打一下,就知道瞎聊。”那边童倩高声叫着,玄武朝米兰挤挤眼,无奈的说:“又一个,这个世界女人各个是女王。”

玄武颠儿颠儿的走过去,低声对童倩嘟囔:“说了多少遍了,叫人家玄彬,怎么老是记不住?”

米兰这才发现,办公室里的几位同仁们竟然都是清一色的光棍们,真是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丽萨一点头,这天下午一下班,一拨人便杀向了“宜家人”。

吃过火锅,又直奔三十米开外的“君再来”边喝啤酒边唱歌,刚开始大家还是男女分开坐着,有些拘束,挨着次序点歌,丽莎是这次活动的最高组织者,大家起哄让她唱歌,可丽莎死活不唱,推让了几回,看丽莎实在不情愿,玄武便发起了头炮,玄武的嗓子确实不敢恭维,高调上不去,低调下不来,惹得其他人纷纷捂起耳朵,就像童倩说的那样,要是他站在大街上唱,还真没准儿会把北山的狼招来。可玄武却怡然自乐,挤眉弄眼的陶醉其中。唱到半中间,大家实在忍受不了了,童倩一把夺过了他手里的麦克风。童倩倒真是一幅好嗓子,唱出来的声音真是又甜又脆,尤其是唱《女儿情》这首歌时,真是声情并茂,大家禁不住拍手叫好。

可气氛还是有些冷清,丽莎大概猜出是因为自己的缘故,便发了话,要大家尽情玩乐,接着就唱了一首《单身情歌》,丽莎的声音有些沙哑,唱出来很有味道,又带着一丝淡淡的伤感,这一下把大家给镇住了,丽莎告诉大家今天就是要放开了玩儿,不要拘束。

丽莎发了话,大家的情绪有些缓和,慢慢变得放松了。

放松了一会儿,情况就发生了变化,两堆男女变成了几对男女。玄武紧挨着童倩,又是捧瓜子,又是送水果,殷勤极了。童倩一副很是受用的样子。这边ellen和何一鸣正在合唱《心雨》,节拍合的很默契。米兰刚喝了一口啤酒,喝得有些猛了,旁边的靳翔随手递给了她一张纸巾,关切地说:“你没怎么喝过酒吧?这种啤酒有些冲,来,吃些水果压压。”说着,用牙签扎了一块西瓜递到了米兰的嘴边,米兰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看看旁边,没人注意她,便赶紧接了过来。

下属们都兴高采烈,丽莎却独自坐在最边处,举着瓶子,一口接一口的喝着,对面画面上正在播放《两只蝴蝶》的mv,庞龙深情地演唱显然感染了包间里的男男女女,加上有些昏暗的光线,显出一种暧昧的味道。

这是适合谈情说爱的光线,空气里弥漫着啤酒的让人熏熏欲醉的味道,很淡,但直渗进人的每根毛细血管,暗色的光线让人神情迷离,渐渐陶醉,一对对的男女在丽莎的眼前变得有些模糊,最后交织在一起,变成一张模糊的脸。

曾经,丽莎也来过这样的ktv唱过歌,当时也是这样的灯光,这样的味道,不同的是只有两个人,她,还有秦毓,她的男友。那天是丽莎二十二岁生日,以前她的生日都是和爸爸妈妈一起过的,可是那天,她撇开他们,和秦毓来到了这家ktv,秦毓的嗓子很好,很有磁性的男中音,那天,他为她唱了好多歌,每一首都那么发自肺腑,深情绵绵。她记得,他们还合唱了好几首,他们配合的十分默契,只要一个眼神,就知道彼此心里的想法。那天他们一直唱到很晚,也是在那天晚上,她把初吻给了秦毓,她从来没那么开心过,秦毓附在她耳边,轻声对她说,他会爱她一辈子,直到天荒地老,他会一直把她当作他最心爱的宝贝,陪她到老。那天,她醉在了那些甜蜜的话里。

可是那些话还在她耳边没有消散,她甚至还感觉到他的温湿的气息缭绕在她耳边的时候,她爸爸却告诉了她一个惊人的消息,秦毓有家室,甚至有一个孩子,他的妻子也很贤惠,他勾上她,只是因为他看到她姿色不错,家庭条件也很好,她的父亲是个小老板,虽然不是亿万富豪,但也可以说是腰缠万贯。她是父母的独生女,掌上明珠,傍上了她,一辈子就高枕无忧了。

她不相信,这是她的第一次爱情,虽然在大学里,追她的男孩子都能排成一个连了,可眼高于顶的她一个也看不上,她觉得她未来的男友(或丈夫)必定是一个成熟、潇洒、有魄力的男人,就像她的父亲一样,都说女儿是父亲的前世情人,这话一点不假,她很崇拜她的父亲,终于在她二十二岁这一年,她的真命天子出现了,他和那些满腔热血的把爱高挂在嘴上的愣头青们显然不同,他看到她时总会微微笑着,既不亲近也不远离,这让她产生了好奇心。从小她就是公主,每个人都巴结她,围着她转,可这个人却从不凑过去,于是她对他产生了好奇心,主动接近他,有事没事的找他聊天,从交往中发现他不卑不亢却又总是那么睿智,她完全被他吸引了,少女的春心为他萌动,她知道了他家里情况一般,三十来岁了仍是单身,同事和领导对他都是好评有加,她不在乎他的家庭条件,她看中的是他的人品,于是他们交往了,就在她生日那天,他请她吃了一顿法国大餐,还带她去了“君再来”给她唱动听的情歌,那天花费了他一个多月的工资呢,她知道他从来没有这么奢侈过,她真的被感动了。

当她父亲告诉她他的实情后,她犹如五雷轰顶,那一刻她脑子里一片空白,父亲将他的结婚照,户口本的复印件以及他的妻子和孩子的照片摆在她面前,她觉得整个世界都塌了,时间也凝固了,好几天,她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吃不喝,几天后,她在街上撞见了正在游荡的他,她质问他,可他什么也不说,她正发疯一样捶打他的时候,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跑了过来,抓住他的腿喊他“爸爸”,还用一双特别大的眼睛惊恐又恨恨的瞪着她。几天后,他就彻底消失了。

从那以后,她的生活里再也没有“爱情”两个字,接近她的男孩,在她看来,似乎都是对她有不良图谋,她进了华鑫公司,虽然家里有钱,但她很低调,没有那种娇骄之气,她不想待在父亲那个小手工厂里,日复一日的进行着资本原始积累阶段的枯燥工作,并随时准备接替。她从基层的业务员做起,和别人一样进行残酷的竞争,有两次还险些被淘汰,幸好她见多识广的老爸给她支了高招,她才逐渐站稳脚跟并一步步走了过来。她不准备接手爸爸的小工厂,她爸爸也没有强迫她,一切随她自己的意愿。她对异性产生了排斥感,这让她一度觉得自己有了心理问题,直到在公司里遇到白少熙。

想到白少熙,秦毓的影子就倏地一下消失了,转而白少熙出现在了她面前,他总是带着一脸坏坏的笑,一笑起来就露出两排贝壳一样的白牙齿,他看起来有些吊儿郎当,刚开始她也是有些不待见他的,可是接触久了,她发现其实白少熙是个很有能力的人,工作做得没的说,一副白璧无瑕的脸在公司里虽说有些招人,而且也常和女职员说些俏皮话,但却没有什么过分的言行,真是“人不可貌相”啊。满面老实的内心肮脏,看起来花心的却守规矩,这年头,真是不能“眼见为实”了。

虽然自己看上了白少熙,可问题是自己比白少熙大三岁,男人一般是不喜欢比自己大几岁的女人的,他们总是喜欢“妹妹”类的女孩子。再加上自己这些年在公司里通过杀伐决断职务逐渐上升,多少已经养成了些“唯我独尊”的性子,男人喜欢的额多是小女人,她的性子让人不容易接近。别的不说,就拿眼前的这群下属来说,从他们的分布情况就能看出彼此的关系,职场中虽然有无情的厮杀,但也有温情的时刻。此刻,他们都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唱歌喝酒,唯独自己,孤独的坐在旁边是一个看客,表面上他们对自己毕恭毕敬,可是却有一种拒她于千里之外的疏远,她显然不能融入其中,这么多年了,她已经渐渐习惯了这种疏远,可是现在,她却有一种说不出的孤独与落寞。

丽莎胃里灌的啤酒大概真是多了些,她拍拍米兰,说自己到卫生间一趟,顺便到外面透透气,便拉开门出去了。

丽莎出了洗手间,到外面的大厅呆了会儿,觉得舒服多了,还是大厅里空气好,没那么压抑,坐在大厅中央的观景水池边的软椅上,整个人放松的卧在椅子里,看彩灯下水里的鱼儿自由的游来游去。透过前面的大玻璃窗,街上的灯红酒绿被清晰的映照进来。今天是光棍节,受节日的渲染,这么晚了,街上仍是行人不断,看来打节日牌这种宣传促销活动还是很有成效的。

丽莎漫无目的的坐着,思绪到处乱飞。白少熙带有磁性的声

音却传入了她的耳朵。

“陈经理,合作愉快,改天我们再聚聚。您可一定要赏脸呀。”

不错,就是白少熙的声音,她还没有完全醉。

丽莎顺着声音望去,白少熙正从包间里出来,和力拓公司的陈鹏飞说话。

“少熙。”丽莎站起来喊道。

白少熙回头看见了丽莎,有些吃惊,陈鹏飞见状,知趣的告辞了。

白少熙走过来,看看周围,只有丽莎一个人,脸颊红红的,一股酒气扑到他的鼻子里,看样子丽莎喝了不少酒。

“你一个人?”白少熙觉得有些奇怪。

“嗯。”丽莎的嘴里有些含糊不清。

“你怎么一个人喝酒?”

“我一个人怎么就不能喝酒?”丽莎吃饭时已经喝了些白酒,刚才在包间又喝了不少啤酒,酒劲已经有些上来了,说话有些迷迷糊糊,头也有些疼。

白少熙看看丽莎的样子,觉得不能让她再喝了,问她有没有开车来,丽莎也不知是摇头还是点头,白少熙一想,不管开车了没,喝成这样,就是开车来了也不能开回去。

白少熙想了想,对丽莎说:“我送你回去吧。”

白少熙扶着丽莎摇摇晃晃的向楼下走,出了门。白少熙让她等着,自己去取车。

丽莎靠墙等着,街上已是深夜,凉气渐浓,一阵凉风扑来,丽莎的酒劲被吹跑了些,头脑也有些清醒了。她看着白少熙笔挺的背景,愣了一会儿,给米兰打了个电话,告诉她自己有事先走了,包放在包间的沙发上,走的时候别忘了给她带走。他们适可而止,不要误了明天的工作。

白少熙开着车,丽莎坐在副驾上,微闭着眼睛,车里散发着茉莉花味道的清新剂的香味,让人心醉,她头轻轻的歪在白少熙的肩上,白少熙觉得肩头有些沉,晃了几次,想把丽莎扶正了,可每次刚扶起来,丽莎就会像不倒翁一样自动垂下来,折腾了几次,白少熙便放弃了。

已经十二点多,街上的行人已经不多了,所以开起车来畅通了许多,但是路上仍然有执勤的警察真佩服他们的敬业。在上造街的十字路口,白少熙停在了红灯前。

丽莎将头结结实实的落在白少熙的肩上,白少熙一边要握方向盘,一边还要注意路况,这会儿停了下来,才发觉肩头有些发木,他用力搬了一下丽莎的头,将她放正。

白少熙刚放好丽莎,忽然透过车窗,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一闪而过,很像是三月,不过她不是一个人,而是三个人坐在一辆摩托车上,驾车的是个年轻的男孩,前面坐着一个女孩,三月坐在后面。

白少熙觉得自己是不是眼花了,他赶快发动车子,在红灯亮起最后一秒的时候冲了过去,毕竟是汽车的速度快,很快就追上了摩托车,他看清楚了,没错,确实是三月。

跟了一段路,摩托车拐了个弯,消失了。白少熙心里突然泛出一股说不出道不明的味道,是酸的,还有些烧心的辣,五味杂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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