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王府,我没有如预期的见到无痕,所有我们之间的事宜都是经由无影代为转达,基本上我们也没有什么事,对此我也没有任何言语,反倒是见死不救的林梓凡对此颇有微词。
“这样的男人值得你爬山涉水,不顾死活的求我医治他吗?对这样的男人就该离得越远越好,管他瞎眼还是快死了。”在林梓凡眼中夜墨的容貌算不上美人,但她一身气质却可以让人折服,使她光芒万丈。他不敢说自己是天下第一的美男子,但他容貌却也属少见,而夜墨从见到他,到现在从未对此有过任何的反映,该说是他的魅力下降了,还是这个女人对这些都不为所动了。
做这些无关乎情爱,谈何值不值得。若真论起来,我这条命可以说是因为他间接而得到的,想我拥有异能的体质,一般来说是很少能寄居别人的躯体的,若没有人完全的愿意给予我,今日的我绝对不会在此和他说话。与之相比,我做的才是难登大雅之堂。再者值不值该由何来判断,人世间本无一个准确的定论来说明,只是取决于心而已帮他对我无好坏可言,就当是我作为妻子该做的吧。
然后某天无影来找我说,无痕请我搬出我们新房的院子落园,我还是一如既往的没发表任何高见,期间听说宁清苑来过王府,我不懂他们会说些什么,尽管我想他们应该不会谈论,我这个无关的外人,但事实证明他们就是谈论了我。就如所有人都不看好我们这段婚姻一样,府里的很多下人也都不看好,甚至在暗地里下了赌局,我都听着半夏在我面前说着这些事,也没什么感觉。半夏经常觉得我这个样子有点疏离感,说这样的女人不讨男人喜欢,比较讨女人欢心,若我能换个深情或许会有不一样的效果。人的本质不是说可以改变就能改变的,而且我并不觉得自己这样有什么不好,与其改变自己去变成他喜欢的女子,不如做自我。因为改变了那就不是我了,爱的终归还是其他的女子,我知识替身,那么何苦把自己变得那么难堪。我也就将这些当作笑话听听,然后继续自己的生活。
终于,林梓凡答应了要帮无痕治眼,不过前提是我必须答应他一个条件,至于是什么条件他并未明说,我也同意只要在不违背道德常理,在我能力范围,我愿意答应他任何事,即便是已生命作为代价。或许我的付出看起来有些大了,但我想他还没坏到要我性命的地步,否则不会为我打抱不平。
林梓凡治疗人时有个怪癖,病人不能保持清醒,更不能让旁人打扰。无影为此很担心,林梓凡素来有见死不救的称号,把无痕这样交到他手里会不会出事,无人可以给出一个准确的保证,但难道就这样放弃,失去这次机会,谁知道下次要等到什么时候。这样的争论我不参与,决定权在无痕手上,还是那句话我说不说都差不多。
“疑人不用,用人不疑。”他的八个字很受用,但也不无道理。
林梓凡找上我帮忙时,我没问什么就跟着去了。
他在床边为无痕施针,将他脑中的死血弄散,我在一旁的凳子上坐着深思,他那边进行的如何我不太在意,林梓凡既然愿意出手,就有把握将无痕的眼睛治好,担心是多余的,而显然这样想的也只是我而已。门外走来走去的脚步声不曾停歇,泄露出外面那些人心里的焦急和不放心。
大约过了半个时辰,林梓凡叫了我一声,我起身走到床边,递给他一条手帕。听他小声的说:“用你水的力量将他眼睛里面清洗一次,你的力量纯无杂质,可助他眼睛更好的恢复。”
我并不觉得需要我这样做,这点应该是林梓凡的私心,想真正的看一次我的力量,因为难道没有我的力量就不能治好,那他还拿什么来称神医。集中意念,周身水珠显出,双手结形,轻拂过其中两滴水珠,迅速拉开,两条水线形成,曲起中指,弹指,将另一头朝他眼睛射进去。好似两个中指生出两条水色的丝线。随着中指的不断动作,水线呈旋涡状旋转,将眼睛内部强里清洁。半晌,双臂张开,中指的水线没有再变细,只是进入眼睛的水线被拉出,然后随着我周身的水珠变化消失。
“这人还真是好运,命遇贵人。”林梓凡说这句话声音并未压低,不知道的人以为他说的是自己,知道的人便了解他所说的是夜墨。拥有这种自然之力的人,无疑可以称之为神仙了,千年万年也不见得能有一人,而无痕却能将之娶为妻,岂能不叹命遇贵人。若目盲可换来一位这样的人,永远目盲他也愿意了,可惜他终究是晚了一步才遇到。
贵人,我不是。莫提我的力量,若我未来到这个世界,未能重生,这一切同样不会变。千寻夜墨能为这样的一个人去死,为他千里寻医又有何难?与之相比,我做的也只不过就是九牛一毛的小事,我相信如果她还在可以为他做到。若真说贵人,沧海无痕才是水夜墨的贵人,若没有他就没有这一切的发生,这份力量源自于前世,无法改变。若我因寄居这具身体而失去异能,我估计我无法做到这些。我依靠的是异能,而她依靠的是真切的爱,和我比起来她胜了不知多少倍,我所做根本无法与之比较,又怎敢称贵人。
“命里有时终需有,命里无时莫强求。”我只道这样,他能如此,全是因为那个人用命换来的,他有权拥有这些,并非白得。他娶我也只是因为圣旨不可违抗,若他只是无牵无挂一人,一切都会不一样,他有情,有放不下的东西,所以我们走到了这一步,成了一家人。
林梓凡说在未来的三天,我同样需要用异能帮无痕治疗眼睛,他虽然将积血弄散,但并未完全排除,所以如果有快速的方法他觉得可以一用。每次我都要求与林梓凡同去,只有他在的时候才能将无痕弄昏迷,若无痕清醒着,就算他看不见也能发觉我的气息,我不会冒这样的险,让更多人知道我的异能,所以这几天我都和林梓凡在一起。也因为这样有些人担心我跟他跑了,毕竟林梓凡在大家眼中不差。
原本我搬到水榭是为了更好的修炼海神链,现在发现搬来水榭后,我更忙了,都没有时间去修炼。娘因为无痕让我搬出来的事,经常来跟我抱怨无痕的不是,连她的话也不听的,干脆出家当尼姑算了之类的话。其实我这样很好,就像是这个家的女儿一样,有父母在身边疼爱着,我喜欢这个家庭,前世今生我没体会过的家人的感觉,他们给了我,至尊学院我们五人相依为命,千寻国公府不受宠。家人对我来说可遇而不可求,亲情淡薄的官场朝廷,他们所给我的是多么的难能可贵。她虽然在抱怨无痕,我还是可以感觉到她爱无痕,但又不忍让我一个人受委屈,经常去劝无痕找些气受,我知道她是为我好。这几日为无痕洗眼,太久没用异能,经过这几天,我感觉身体有些倦怠,毕竟这副身体和原来是不同的,异能对这副身子来说太陌生,要想让它适应得慢慢来。
“夜墨,娘带你离家出走。”娘气冲冲的走进来,还拿着一个包袱,看样子这次是真被无痕气得不轻,连包袱都收拾了,看来我还得把她劝气消了.
“娘,无痕是做大事的人,岂能因为儿女私情耽误了呢,夜墨是他的妻子,在这种情况下更应该理解他。夜墨身为一位女子,不能与他并肩作战,只能尽自己的能力努力,安排好后方让他更后顾无忧。其实我们这样也挺好的,大家都知道他有喜欢的女子,太过强求岂不是让他跟讨厌夜墨吗?只要我努力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我相信他可以看到我的好”我所扮演的是个得体的妻子,不是一个被冷落的怨妇,心里有千万种想法,能说出来的只有与之相同的话。假如我们都身在平凡之家,便可以不用顾忌这些,想爱就爱,想恨便恨,只可惜我们都有太多的身不由己,只能选择另外一种生活方式,这是我们的幸运亦是我们的悲哀。
我只是一个女子,一个嫁作人妻的女子,我所作所为必须符合一个妻子的标准,无理取闹我不适合,更甚我不愿做那样的女子。我希望娘能明白我们之间存在的问题。
“夜墨你会抛下我们吗?”娘似乎是下了很大的决心问出这句话。
“娘,你别胡思乱想,若我真打算离开我早就离开了,何必还要为无痕寻医治眼呢,我这几天可林神医之间只是单纯的合作关系。”我喜欢还来不及,不然我不会和你们说那么多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