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点菜完了菜,菜肴也陆陆续续地送上了桌上。明远观察着宁慰朗带他们来的这个酒店,还真是够豪华的,装修自不毕说。金碧辉煌,看着让人有一种到了皇宫般的感觉。他明完也不是没有见过这种大酒店,但是也不会为了吃一餐饭就到这种地方来。这也太奢侈,太浪费了吧。他再看看宁心素,她坐在宁慰朗的身边,坐坐地看着他的侧面,她的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再看看坐在宁慰朗身边的那小小人物,他淡定得不得了,看不他们这种人经常来这种地方消费,所以见怪不怪的。他们明家也算是有钱人,但是明家人向来主张家中的子女要节约,所以他就很少来这种地方。
再看看吴安娜和明风,明风见怪不怪,宁慰朗会带他们来这种地方吃饭,他不觉得有什么浪费的,因为他知道宁慰朗有钱,钱多得没法计。
明远看着宁心素不变的脸,四年不见了,她真的一点没有变化,要说她变是变得成熟稳重了。记得他第一次见她时,她那个样子。T大他毕业出来工作四年了,学校以优秀就业生邀请明远回校演讲。好不容易演讲完,拒绝了老师们的邀请吃饭,他想独自一个在母校逛一逛,回味一下学生生活。
现在是初秋,越是到下午或是晚上,天气就转冷,而且伴着秋风徐徐吹着,不时已经有不甘于一直挂在树上,寂寞无聊的叶子急于寻找新鲜感。选择从树上离开它们的母亲,来到地上找寻归属感。
明远风因为是一枚帅哥,所以要去逛的地方自己要偏僻一点才不会被人打扰。他来到一片桉树林里,静静地看着这些又大又高的桉树。看着这些桉树,桉树的主树干上写了不少的字。
写着的东西无非就是:XX爱着XX、XX到此一游、或是XX恨着XX、再者是XX爱XX一万年,永不变、有些刻上一首自创的诗等等字眼,琳琅满目的,多了去,明远看着这些没什么营养的东西,觉得大学里还真有些无聊份子外加幼稚的家伙。
大学里可以谈恋爱,所以爱谁可以大着胆子表白,如果不表白的,那人一定是个害羞或是没胆识的人。也只能做刻东西在树上表示自己曾经爱过这么一个女生。
明远走着,他依稀记得,这片桉树林里有一块极好做座椅的石头。他认真的找着。终于让他找到了,但是远远地,他看到了一位仙子坐在那石并头。仙子棒着一本书,正认真地看着,她认真的样子是多么的的美丽,晚霞的光正好调皮的从树枝中透着缝隙投放在她的身子。这般看去,明远更加确信,此时刻他看到的是仙子不是人类。她穿着白色无暇的连衣裙,披头散发,一点也看不出她丝发的凌乱。秋风烦而不卷地吹拂着她的发丝,随着清风的吹动,他闻到了她发丝的香味。闻着是多么的令人神醉啊。
一束发丝如调皮般的孩子拂拭着她过于白皙的小脸。是小脸,她的好小哦,但是五官却出奇的美艳。连他这个向来不把美女放在眼中、心中的男子这会也深深地被她迷住了。
一次又一次她把那束发丝轻轻地抚放到耳朵后,继续看着她手中的书。啊,如此美丽的仙子,他没法词儿来形容她的美貌。沉鱼落雁,闭月羞花都没法形容。他只能感叹道:啊,此女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见。
他从来不相信那什么一见钟情的,但是这次他相信,他深信不疑。这世间还真有一见钟情。对,他明远,一向清高自傲如他,他爱上了这个女子,只是一眼就爱上了。他一直以为自己是个没感情的人,因为大学时期没少女生向他表白,给他写情信的,但是他都不理会。原本以为自己的心是冰块做的,没人性中的热血沸腾,但是这会他体验到。爱情来临时,真是的太美妙,感觉通体舒服,他整个人如月兑胎换骨般。
看着她再一次抚起那束丝发,他的动不已。他愿化做那一束丝发,如丝发般似无顾忌地随着秋风的到来,轻轻抚模她如雪般的脸颊。再让她柔若无骨的手抚模着他。化不成丝发,化成她坐着的石块也不错,为她所用,那是他的荣幸。那怕是化作一阵新鲜空气,供她呼吸,他也会极为的满意。
呵呵,他的心已经给她掳或了,他深陷了,他的春天来了!他有了恋爱的感觉啦了,对,他要恋爱了。他有了爱人的能力啦,这种能力都是从她身上得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