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看到朗轩的泪,吟溪早早的爬进莫晓的屋里,抓着莫晓走了,又选择了不辞而别。
…………归途中…………
“老大,你猜我昨天问着啥了?”莫晓兴致冲冲,这会的她哪还有在人前装出来的逼人气势。
吟溪瞥了眼莫晓,配合道:“什么?”
“老大,你知不知道为什么你人气这么高?”
“不知道。”吟溪一边跟莫晓说话,一边留心外面的动静。
“就在水年婚礼上,你一说出‘沈吟溪’这个名字全场都静了?我当时就觉得奇怪,这么多年都过去了,老百姓怎么还记得你这个挂牌王爷啊?然后我昨天就去孤家的当铺问了一下,你猜怎么着?”
“你爱说不说。”吟溪白了莫晓一眼,每次跟莫晓说话都得回答她那些个‘为什么’,真的好烦啊。
“诶呀,你真是不懂情调。”莫晓瘪了瘪嘴继续道:“你小时候说没说过‘男子汉不哭’这话?”
“是‘男子汉大丈夫流血不流泪’吧。”吟溪慵懒的瞅了眼莫晓
“对对对,就这句,老大你不知道,你就这句话教育了多少男儿,他们都叫你‘全民偶像’呢!”
吟溪汗颜,这回这顶帽子扣大了。怪不得在男颜庙那些个男子看自己的小眼神充满了敬意崇拜,还以为完全是冲着自己的长相来的呢。
“老大,好好儿坐什么马车啊,颠颠的真不舒服,我们用仙术一会就到家了。”莫晓急着赶紧出谷追孤月寒,所以现在格外着急。
“你没感觉到有人一直跟着我们吗?”吟溪随手拿起车内的小点心,真是太好吃了。要说这可是朗轩昨日就做好的,就怕吟溪忘了带,所以提前塞到吟溪包袱里了。、
而且吟溪本来就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带的,朗轩非得收拾了一大通,由原来半屋子行李一再缩减,勉强让吟溪拿着只装了点心和银子的包袱走了。吟溪没有告诉他自己的精神世界是可以装东西的。
莫晓竖起耳朵,再趴在窗口小心的朝外看:“老大,你的千里幻听不会出问题了吧,一切正常啊。”
“笨,就只有一个人跟着我们。”在莫晓的脑海里,跟踪就是一群人跟着欲找个地方杀人灭口。
“老大,是不是个男的?”莫晓满脸黑线外,语气肯定的问道。
“嘿,还真就是个男的,算你蒙对了。”
“啊!!!你个重色轻友的家伙,白费我这么辛苦的跟着你!!我就说你好好的换什么马车,一定是等那个男人对不对?!!”莫晓一脸凶狠的掐住吟溪的脖子,像是要跟吟溪拼命。
“别闹了,走,会会他去,他跟着咱们两天什么都没做,说不好是冲着你来的。”吟溪把半块糕点塞进莫晓呜嗷乱叫的嘴里,擦了擦手,走出了马车。
“出来吧,我们一会要进山谷了,那里有结界,你不能一直跟着的。”吟溪站在马车边冲着蓝蓝的天空空喊,她知道,那个人一定能听得到。
周围只有温和的风声拂过,除了吟溪莫晓还有一匹马,根本没有生命的迹象。
“老大,你说这些有什么用,凡人根本不会相信有什么结界的。”莫晓把脑袋探出马车,脑袋跟雷达似的扫着周围。
“我把这茬忘了。”吟溪又喊道“再不出来我就过去抓你了!”其实吟溪更希望他能自己光明正大的出来。毕竟一个人跟了自己两天什么都没有做实在让人好奇。而自己主动走出来,这种出场还可以帅气一点。
还是没有声音回复。
躲在不远处的树上的阮沧溟手紧扶着树枝,抿着唇看着吟溪有些陌生而异常美丽的脸庞,争取把自己的生息降到最低了,这么多年以来,还是头一次这么紧张,就算是第一次杀人心脏也没有如此激动地跳动过。他只知道吟溪小时候古灵精怪的很聪明,没想到长大以后这么厉害。
阮沧溟,天生手劲惊人,练剑的绝世天才,两岁拜师,四岁师傅离开,只留下一本毕生绝学,同年四岁阮门遭敌人报复,被灭满门,然后四岁进宫,后在皇宫内精心钻研师傅给的剑法绝学,七岁头一次见到五岁的沈吟溪,八岁出皇宫,被杀手营收留,经过三年地狱般残酷的试炼,将师傅留下的剑法用的随心自如,年仅十一岁就成了第一杀手。后月兑离杀手营潜心钻研剑法,自创“乾坤十八剑”,十三岁手刃敌人,大仇得报。
从此阮沧溟便以杀手身份在江湖中游荡,他是唯一一个独行杀手,行踪不定,价钱高昂,从无失手过。由于阮沧溟手法利落,剑术高明,只一剑就可置人于死地,所以人们称他为“一剑红”,没有人知道他的本名,也没有人见过他的样子。同样,阮沧溟结下了不少仇人,却碍于他武功高强,迟迟没有人肯去追捕他,那无异于送死。
“老大,压根就没有人吧?!”莫晓的话音刚落,吟溪已经一闪不见了人影。
“……”阮沧溟被突然出现在眼前半米处的吟溪吓了一跳,灰棕色的眼睛轻眨了一下,唇抿得更紧。
吟溪这是第一次距离这个人这么近,没想到会是前几天追杀朗皓朗轩的杀手,他怎么会跟着自己?!莫非真的如莫晓所想,找个合适机会杀自己?会是何人指使?自己来到南阳城这几天也就得罪了那个妖医和西王爷,莫不是他们想杀了自己?可是他身上没有那天所感受到的杀气……
今天的阮沧溟仍是一身黑衣,紧身的黑衣勾勒出了他修长的身体,彰显了强壮而有力的四肢,靠的这么近,吟溪隐约能看到他的胸膛随着呼吸而起伏。脸上万年不变的是那个只能露出眼睛的黑色面具,只露出眼睛,在白天吟溪才看见他那满头的金发,从树枝的缝隙中露出几缕阳光,洒在他的头发上闪闪发光,很美的一头秀发就这么随意的松散着,显现出一种野性的美感。
那双灰棕色的眼眸仍旧充满了嗜血,细心地可以发现其主人的刻意隐藏,可是那嗜血仿佛是一种习惯般的存在。这种习惯的养成需要多久?吟溪不敢想,只是一双眼睛,吟溪就仿佛看到了阮沧溟多年的生活环境,怎么一个恶劣能比得上的。
阮沧溟有些呆怔的看着近距离的吟溪,真的是好美,比远远地看着更美。
他在朗府初次见到吟溪的时候不敢相信,但是,全天下那一双湛蓝的眸子也只有吟溪配拥有了。
四年前阮沧溟报完了仇,忽然间感觉生活没有了方向,卸下仇恨的包袱后,越发的想念“墨香源”里的人,尤其是那个自己亲了一口的小家伙。于是他便四处游荡,希望就够找到吟溪他们。
阮沧溟突然有些自惭形秽,这么美好的人,自己或许就不该出现在她周围,自己一身血污,怎么能沾染她纯白的世界?!
思及此处,阮沧溟立即转身用轻功逃走,真的是逃,阮沧溟一直在躲避着自己认为永远不可能和自己有牵连的人或物。
吟溪看到阮沧溟竟然跑了,不敢置信的瞪大了双眼,这是第一个见到自己转身就跑的人,真的,吟溪敢发誓,便有些气愤的追了上去。
“喂,我很丑吗,你跑这么快!”吟溪越是这么说,阮沧溟逃得越快,风吹起了他头发,他耳朵上的钻石反光,刺的吟溪睁不开眼,吟溪提升了一层仙术,飞快的撵上,堵在阮沧溟面前。要说这阮沧溟的轻功不是盖的,非要让吟溪一再提升仙术才能赶得上,吟溪不知,这是阮沧溟逃命的速度啊。
吟溪刚才绝对没有看错,那是一颗钻石!在凤栖国,还没有人认识到钻石这种物品的价值,更不会有人拿它来做装饰,自己当年为了给墨香源的几个家伙准备礼物也是费了好大劲才找到那么一颗进行加工。吟溪飞速的撩开阮沧溟另一边的头发,果然,一颗黑色的水晶静静的躺在上面。
“你是……阮沧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