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到了金边大学不知怎的,我想念英俊叔叔的**很强烈。
我也想我妈,只不过没有想英俊叔叔那么强烈。
说不清是不是刚到金边,感到有些陌生,不适应环境才这样。
我想,很有可能是这样。
更重要的是离开了英俊叔叔我有些不习惯。
在家里跟英俊叔叔相处惯了,他的笑、他的眼神、他的声音、他的每一个动作都给我阳光和温暖。
我给家里写了信,说想妈妈也想英俊叔叔。
不过落笔的时候,我写了我在这里都好,勿念之类的。
我知道英俊叔叔会给我写回信的,我妈妈没有时间,整天对着病人忙这忙那的,那有心思给我回信,加上我妈没有文学细胞,哪怕是写信对于她来说也是一件很痛苦着的事。
过了几日,英俊叔叔的信来了。
我揣着他的信,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最幸福的女人了。
我时时都把他的信藏在口袋里,一有时间就拿出来看,我享受极了。
我揣着他给我写的信时,心里的血液流的很快,心都快跳出喉咙了。我对任何事都没有这么剧烈的反映,唯独对英俊叔叔。
英俊叔叔让我好好的念书,以后当一位比他更出息的作家。
我很激动,不是想当一位比他更出色的作家,仅对他的这些鼓励,就足以让我感动了。我知道我是成为不了像他那样的大作家,我是没有他那样的造化和能力去驾驭文字的。
后来,我买了电脑,每次写信就在网上了。
金边大学被大家叫做皇家大学的,来这里读书的学生都有一定的背景,而且学业成绩都很好。我来这里必须做好两件事,一是,专心的念书,将来做个好作家(能像英俊叔叔那样挺好的),再者我也在学汉语,我想等有机会了我会去中国留学的。然后就是好好地去想我的英俊叔叔。
学汉语我是有条件的,肯迪也会一口流利的汉语,还会汉文。我真羡慕和佩服他的聪明才干,有时候我在想,是不是流着中国血统的肯迪比我聪明。他学什么一学就会,加之他从小就跟英俊叔叔生活在一起,汉语肯定行。
在家里我们通常还用汉语对话。
话我是能说的,就是写不出汉字。
我最早学会的几个汉语不是我的名字,或是中国或是金边,而是我爱你英俊叔叔几个字。所以每次在信后落款的时候我都写上我爱你英俊叔叔,当然也写了妈妈。
好在我用的是中文,英俊叔叔不会把我爱你几个想得很复杂。
就像学英文一样,大家动不动就喜欢就爱拉勿尤。
要是用本国的话来说,大家一定会脸红的。
对谁都爱拉勿尤。
必竟柬埔寨也不是很开放的国度。
英俊叔叔每次给我回信的时候,在末了也写上我爱你加丝。
我心里跟喝了密一样。
我想英俊叔叔你要真能爱我就好了。
可是你不能,你也不会的。
你让我好伤心,好痛苦呀!
我爱你,又是那么的恨你。
我好想哭,好想笑!
甚至想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