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城。世界宜居最佳城市之一,老城处处是古迹,新城步步是风景,生活节奏慢而有情调,这里的人们喜欢喝茶聊天,喜欢精致美食,喜欢享受悠闲。
这对告诉运转的城市人来说,是一片天堂之地。
扬城人发明很多为了提高生活质量的小玩意儿,哪怕剪指甲的刀,扬城人也能捣鼓出十几把各式各样的工具来供人使用,就算是剪指甲,也要舒服妥当。
他们也传统。女孩用的的化妆品还停留在胭脂时代,手工制作,不过修饰出来的姑娘们倒是清丽可人,别有风味,以至于美女在全国都是出了名的。
当然胭脂也因为这个比较畅销。
还有,见到似水温柔,如花美颜,莺声燕语的女孩,谁不要多看几眼呢。
所以很多被吸引来此地的人们,倒不是单纯为了旅游,可能为了那份难得的悠闲或者漂亮的女孩子。
扬城只有一所大学,但是遍布全城,有人总结了两个理由:一是扬城不大,属于中小型城市,二是扬城大学学科齐全,分部众多。这个不成理由的理由倒是事实。
郎仲有倒不是被悠闲跟美女这些原因吸引来扬城,他是被自己老婆一步一步诱来的。
当时他在国外念博士,逐渐的习惯了西方生活方式,简单有序,少烦杂,可以安心做研究,典型的学术男人。
安安静静的做了几年学问,老天开始不让他安静了,因该说他自己的心显得不安分了。
商界华人才女于婉直接向他表白,一时间,好像没有拒绝的理由,这么好的女孩主动追求自己,要是拒绝会不会遭雷劈?而且在国外孤单久了,想要个贴心的伴也属正常。
上钩以后就由不得他了,结婚后的于婉想回到家乡扬城生活,她说这里的食物吃的乏味,郎仲有此时也没有拒绝的理由,更没有拒绝的胆量,于婉说孩子也不喜欢吃,她怀孕了,朗仲有非一般的喜欢孩子。
于是接受扬城大学的邀请,过来教书,过上悠闲舒适的生活,他倒是很容易被同化,日子倒也知足满意。
人总是有些虚荣的,每次跟朋友们闲聊,男士们非常羡慕他,现在剩男剩女那么多,他完全没有压力的被女孩倒追,还是那么优秀的女孩。
光凭这一点,很多男生就羡慕嫉妒恨了。朗仲有稍觉得意也是人之常情。
才女于婉下手很快,在房价即将大热之前,在生孩子之前,迅速组建了一家房地产公司,先生孩子,后就是盆满钵满的赚钱,朗仲有在经济上没有任何压力。
婉于生的是个大胖小子,很快的,儿子,妻子,票子,车子,房子还有叫不出名字的子都有啦。
太顺利了,超圆满的人生,老天为何如此厚待与他呢?只能说他行善积德了。
所以说行善积德一点坏处都没有,除了自己夸自己人好,还有可能过上朗仲有这样完美生活,何乐不为呢。
现在每天他仅需要教一两节课,做自己喜欢的研究,随性平和,完全融入了扬城人的生活。
偶然他也会发呆,想起七年前初夏,有一届他教的学生即将毕业,一起在校花园拍集体留念照。
拍完散场的时候,他跟一个学生对视了两分钟,那短短的两分钟里,世界没有了,散场人群没有了,喧嚣没有了,只剩下鲜花,宁静,妙音,一切都是空灵的,传说中的“华上世界”(华为花也)。
后来,那位学生被人拉走了,走时回头看了他一眼,天使般纯净的笑容,轮廓分明的侧脸,清澈见不到底的眼神。
就此分别了吗?朗仲有想。就算是,那最后一瞥是最好的留念。
就算过了七年,朗仲有还是觉得当时的场景就在眼前,每次想起,他不由的神往,要是此生再能见一见她就好了。
所以说人生不会完美无缺的,就算到了完美那个境地,自己也会找点遗憾出来点缀美好生活,好像没有缺憾活不下去似地。
因该说缺憾是活下去的支撑,解决缺憾,期待完美生活这个过程才是人生。
做了这么多年老师,见到的美女数不胜数,对他表示好感的也不缺乏。但是他绝对是有底线的,在办公室不会单独见一个女生。
在空闲的时候,他还记得,跟她对视的女生是他曾经教他们班实验课,每周有一堂课。
那最后一瞥是有渊源的。
开始,朗仲有就有点注意那个女孩,每次很乖巧的坐在前排听课,做笔记。作为老师有这样的学生算是有成就感的,在大学好好听课的学生确实不多了。
对她第一次加深印象,是他在班上点名,当他报到九号的时候,她举手,他示意她说。
“老师,九号生病了,我帮她请假。”很好听的声音,都说江南女子柔如水,原来也包括声音的。
朗仲有没有再继续点名,因为他知道这班学生很有义气,一点名马上就有人帮不来的人说各种理由请假。
女孩说完,满脸通红。他心一软,显然她不擅长说谎,为了同学她不得不说谎话。
算了,朗仲有无奈的一笑,就算是他们的错,竟也不愿为难他们。女孩那节课没有好好听,一直低头写着什么,他知道她内疚刚才的谎言。
此后,他有点盼望星期四下午的到来,看那个有义气不擅长说谎的女孩。
观察久了,他知道女孩文静,爱学习,有礼貌,肯帮人。
实验有时候要下地干活,女孩虽然有些瘦弱,但是做起事来,不留余力,抢着做最脏最累的活。
朗仲有想她小小的身体,怎么会有如此多的力气跟能量爆发出来。
在她干活的时候,朗仲有不能控制自己的眼睛会跟着她游移。
她的手被割伤,他会紧张。
她舒缓一直弯着的腰,他会皱眉。
她帮别的同学完成实验,他会赞赏的笑。
总之,周四下午,他完全被她无意识的控制。
后来他想了个办法,向学校申请让他们看实验录像代替没有必要的干活,轻松又能学到东西。
因为他注意到,她在地里晒黑了不少。
他也曾经想过是不是自己喜欢上她了,朗仲有不能确定。她身上那股娴雅淡然的感觉让他觉得舒服,他想女孩就该她这样儿的:静如处子,动如月兑兔。
是欣赏吧,不算喜欢。
她是敏感的,注意到了老师不寻常的眼神,她先是非常害羞,躲着朗仲有的眼睛,后来有点接受,会帮自己壮胆跟朗仲有眼神接触。
朗仲有享受这样的感觉,只用眼神交流,就懂得对方,那是怎样的默契呢。
有一次,实验做累了,朗仲有唠起家常,说自己比他们大不了多少,说自己的妻子为人怎样……
之后上课,女孩再也没有跟朗仲有有眼神接触,上课不是死盯着黑板就是闷头看书写字。
有时候,朗仲有会故意朝她看的方向走去,女孩都会巧妙的避开他的眼神。
多么懂事的女孩啊,朗仲有猜想,之前她不知道老师已经结婚了,所以她接受老师的好感,现在她知道老师是已婚人士,她迅速切断一切。
也许她是对的,朗仲有有些恨自己说出已婚的事,对她多一份敬意。
期末考试前,复习课上,学生们觉得奇怪,郎老师在人少的时候不点名,人全到了开始点名了。
为了她,他整学期不点名。现在他想知道她的名字,下一学年他就不教他们了,留个名字当纪念。
后来他还是会遇上她,远远的望一眼,或者看她跟同学们在路上走,梨涡笑容依旧。
大四的时候,学生们会分配到各组去实习。
她在他同一栋实验楼实习,时不时的出现在楼道,他有些后悔没有去向学校要她做实习生。
到了最后,跟她对视两分钟,她要离开,他是坚守,他俩的交集算是结束了。
其实不结束又能怎样?这样是最美好的,在两个人心目中,各自完美。
没有她的星期四,朗仲有慢慢适应,把很多时间投入到研究中去。
她走的第二年,他是副教授了,全校最年轻的副教授。
她走的第三年,他论文在国际得奖了。
……
渐渐的他不数了,时间跟距离是最好的分手治愈药,治愈率,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
还有那一点点,放在心里,不是坏事,说明自己还存在记忆。
何况他跟她也不是情侣分手来的,他觉得当时自己只是对美好事物欣赏跟保护而已。
偶然把那一点点记忆拿出来晒晒,美好依旧,在这么喧嚣的世界,学校里的明争暗斗中,想起她,宛如一股清风飘来,清新醒脑。
日子过的依然圆满,妻子漂亮能干,儿子聪明伶俐,自己事业顺利。
有些人会说朗仲有是好日子过多了才会想着那个她,给自己制造点小“冲突”,其实谁能真正明了别人的心呢,还有感情这东西,实在捉模不透,控制不了,朗仲有也是人,想起自己心中的独特女孩有什么错。
他一切顺利就没有想心仪的女孩的权利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