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须昔年 同居,那些儿事 一

作者 : 骆昱

现如今,我在某种层面来说算是已经与丹尼同居了。那么,我不得不说说同居这码子事。

从概念上说,同居就是男女两人出于某种目的而暂时居住在一起。也有一说是,男女两/性在性关系的基础上共同生活。同时,男子或女子在同性恋的基础上共同生活也被认为是同居。同居包括男女之间的结婚同居和非婚同居。非婚同居关系的当事人,既有双方均无合法配偶的,也有一方或双方已有合法配偶的。有合法配偶或有合法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他人同居,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事实上的重婚、、、

似乎扯远了,回来继续说说我们的同居。如果按照以上同居的第一种说法来定义,那么我和丹尼,确实是同居了。如果按照的是第二种说法,那么我们充其量只不过是住在同一屋檐下。可是,我们又确实是恋人关系。虽然,作为恋人我做得都还不够好。或者该说,我现在还没有准备好踏出实质性的那一步。

再来看看别人,看看那些大多数。

当代社会,同居已然是稀松平常的一件事了。同居,由未婚同居,到试婚,再到婚前同居,名词的感**彩越来越趋于平和简单。也对啊!两个相爱的人住在一起,女人为对方收拾收拾,男人的手成为对方的专用枕头。在彼此寂寞的时候,在需要人陪伴的时候,在有苦楚想要倾诉出来的时候,在、、、你都不会是一个人,你始终会有人在你的身边。就算结局,因为各种原因未能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也有着很多久久难以忘怀的生活片段,供以缅怀祭奠、、、

那么,我现在开始,就为自己储备一些美好的片段吧!尽管,我们的结局还是未定的。接受现有的一切,把它变得更加美好吧。我想只要和丹尼一起为我们想要的结局,做出足够多的努力,将我们的轨道拨到一起,共同行进。那么,结局必然不会和期待相差得太远。

再没有比这个景象更能使人浮想联翩的了:我们住在南方某一小城海岸的顶层公寓,每天都有大把的闲暇时间拿来挥霍。我们,或相互依偎观看一部不错的老电影,或针锋相对纠结于一盘幼稚的飞行棋,或躺在露天的花园的一角晒太阳,或、、、或透过落地窗望向东方的海洋。片片小舟悠悠地飘荡在翠碧剔透的海水上,海岸上都是郁郁葱葱的绿林,千百条同样翠碧剔透的水道,在绿林中交错纵横,随着一艘小舟的驶过,白色的海鸥掠起一片。你为此会惊叹大自然的美妙,大自然的神奇。

你会感觉,这样的大自然,是神圣的。你的心里会莫名地开始感慨,脑子会不自觉地开始运转、思考。接踵而至的,便是那些幼稚而又深奥的傻到家的行为举止。

“丹尼。”

“怎么了?”

“没什么。就是想叫叫。”

因着,一条腿打着厚厚的石膏,我住进这里后都很少出门。我难免会被无聊缠上。而且,我就是这么无聊。可是,当你不再是一个人,有一个爱你的人陪在你身边,那么这无聊也是幸福的。若同时他也是你爱的人,那就更好了。

我现在就是天底下,最无聊也最幸福的人。

蓝天那么蓝,白云那么白,微风那么、、、这都是废话。顶顶重要的是,生活那么美好。我一点也不暴躁。

这大大的露天花园,明显是迷你版的庭院。有花有草暂且不说,那欧式的小亭子,精雕细琢的桌椅,还有那张足以躺下两个人的大躺椅。它是我最最喜欢的。上面铺着一张厚厚的羊毛毯子,有细细长长的绒毛蜷曲着,脸蹭上去,软软的,暖暖的。我经常在上面一赖就是一个下午。

我告诉丹尼,我最喜欢这张毛毯的时候,那是一个上午,他正躺在那上面,耳边是一些曲调柔和的乐曲。而我很舒服地枕着他的胸膛,耳朵隔着一层皮肉贴在他心脏的上方,可以听到有力的清晰的生命搏动的声音。我那时候的姿势还是有些小鸟依人的味道的。不过,那是上半身。要是说到我的那条石膏腿的话,那一切的和温柔、小鸟依人有关的美好词汇,立马得靠边。用八爪鱼来形容我,想必会更加合适。那条腿堂而皇之地,搭在他腿上。它虽是我想要调整姿势时,丹尼自己搬上去摆着的,但怎么说,它确实是我的腿。我有过不好意思,可不得不说的是,这样子真是挺舒服的。自从我的腿裹上那层皮之后,我就与侧躺无缘了。今日得此机会,必然不会放过。即便脸皮羞羞,但是没有旁人的情况下权且当做锻炼脸皮也是不错的选择。

丹尼听到我的话后,我发现他笑了。没有发出声音,可是他确实是笑了。

我感觉到他胸腔以及肚皮突然加快的收缩、扩张,那显而易见是,他偷偷发笑引起的。我装出一脸的不悦,迅速地抬头望向丹尼。果然被我抓到了,他实实在在是在笑。他正注视着我,可见这之前,他还在盯着我的头顶发笑。他仿佛瞧出我的不悦都是假装的,抬起右手就伸出食指戳了戳我的额头,说:“你之前说,最喜欢的这园子里的蔷薇花,接着又说,最喜欢那亭子里桌椅上雕刻的花纹。你还说过这地上的地砖是最最喜欢的,还有、、、你自己想想,你到底说过多少个最喜欢?我都快数不清了。”

对!我确实说过蔷薇、桌椅花纹、地砖,以及其他很多很多东西是我最喜欢、最最喜欢的。除了这些,我最喜欢的、最最喜欢的,还有很多。我迫切地想要告诉他,我最喜欢、最最喜欢的这些都是他赠与我一切。失去了他,我也就失去了这些我最喜欢的和最最喜欢的。

其实他难道会不知道吗?我没有了他,即使有这些最喜欢和最最喜欢的,我也是不会像现在这么快乐的。究其根源,他是我最最最最最最最、、、无数“最”的喜欢。可我说不出口。我只能甩一个白眼给他,就又把头摆回原来的位置。

我耍赖道:“我就最喜欢蔷薇,最喜欢那花纹,最喜欢那地砖,最喜欢这毯子,最喜欢这里的一切。我就是有很多很多的‘最喜欢’。我就要有很多很多的‘最喜欢’。不行么?”

“真是个孩子。”

“你才是小孩子。”我抬手就在他肚皮上不轻不重地砸了一下。

“好,我们都是小孩子。”

“就你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屁孩。我才不是。”

“那可不行。要是就只我是小孩,等我长成大人了,你不是老了。你们女孩子最是要漂亮。我们得都是小孩,一起长大,永远一起。”

他的左手环着我的肩,手掌轻轻摩挲着我的左上臂。那里的皮肤是新长出来的,粉粉女敕女敕的,像涂上了胭脂。说来也奇怪,那结的痂早早就掉了,可到现在还会痒痒的。丹尼现在轻轻的抚着,正好解痒。我权且当做是他示弱的方式,还是相当受用的。

“算你走运。本姑娘今天心情好,就大人不记小人过,饶了你了。姑且和你一起做小孩子吧。”我表现非常得意,快活就如同天上自由的云朵。

幸福其实很简单,很具体,只要你抓住那些细微枝节,你便会是天下最幸福的那个人。我明白了,所以我很幸福。

“丹尼,我在纳闷一件事情。”

“你说。”

“我在这里,有这样多的‘最喜欢’。那么你呢?你最喜欢什么?是你最常呆着的那个书房里的办公桌,还是这房子里最常见的黑色的白色的某一样事物?”

从前,薇薇安也问过他类似的问题。例如,下辈子想做什么啊,这辈子最想去的是什么地方啊,最喜欢什么花啊,等等。他从来都就只是摇摇头,不置可否的样子。我担心,他也会这样对我。我为了掩饰自己的紧张,我一直用左手的手指拨弄着丹尼衬衣上的纽扣。显得很是不经意。

女人果真是喜欢比较的一种生物。这种比较不是纯粹意义上的比较,单单比较是完全满足不了女人的。这种比较是女人下意识里对自我在伴侣心目中独特性的追求引起的,我们寻求的是心理的满足。为了得到相要的答案,女人往往会威胁、撒娇各种手段用尽。而男人,给予我们肯定的回答是赶走我们嫉妒的唯一法门。

大伙儿必须注意到一个一直存在,却常常被忽视的现实。我,属于女人这一种族,自然也不例外。

“你说,你告诉我。”

“你。”

格外简洁的一个回答。我原本还在担心他不愿意回答,没想他竟回答得那么快,那么干净利落,还那么的出人意料。无异于丢了一颗重磅炸弹给我。他的意思是:这个房子的一切,他最喜欢的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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