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须昔年 昔年,麦克风情结 二

作者 : 骆昱

他双手握住麦克风,似乎极为用力,手臂上的青筋微微凸起。镁光灯照在他的脸上,他只是唱,声音澎湃,嘴角含笑。

台上这个正在挥洒激情的歌手,便是那个给我点了水的人。

他便是曾经属于我的——陈诺。

陈诺,那个我曾经温柔地呼唤作“阿诺”的男子,用一杯水和一抹麦克风下的光影,就简简单单地攻陷了我。我不得不承认我是失败的。

同时,我也不得不承认我们是失败的、、、

在酒吧点了纯净水,证明了我和他曾经的那场正酣的青春电影,那纯白的开端。实质上我们都没有看到,那也证明了我们的幼稚,以及这场恋情的不可靠。我们的结局终将只有一个,那便是归于沉寂。

回忆往事、、、

我不得不承认,陈诺是毒,是我个人的催命的甜蜜毒药。

只是初遇的那晚,我便在卧房内辗转反侧,心心念念的都是台上的那个他。甚至在连他姓甚名谁都不知道的情况下,我便在青春年少的懵懂梦境中,吻了他。

我不可收拾地迷恋上了他。

我是真的中了毒。

所以,我便去找了那毒的解药。

可是,这毒邪门至极,它的解药竟然是毒药本身。于是,我便在第一次中毒后,一次又一次的解毒中又一次又一次地中了相同的毒,直至毒入骨髓。

初时,面对我死缠烂打,他总说我还小。

确实,我才刚刚过了我16岁的生日。

但是,我坚信,这样的年龄也有权利、有自由去追求自己的所爱。

记得我第一次向他告白的场景,很美。他很美,美得我永远地忘记不了,美得我即使是被拒绝后也仍然笑意不断。如果简简单单的一句“我喜欢你”也算告白的话,我向他告白过很多次,多得我都记不清了。

第一次,我站在背着吉他踏着夕阳而来的他面前,胆战心惊却大声庄重地宣誓并且询问:“我喜欢你。你让我你的女朋友,好不好?”

他只是莞尔一笑,以看待小屁孩的眼光谅解我的“年幼无知”。

第二次,我追着清晨迈出酒吧的他,在心疼他彻夜不眠染上黑眼圈之后,死乞白赖地争执:“为什么我就不能做你女朋友呢?我喜欢你,我要做你女朋友。”

他却在说我还小之后,目光惊奇而怜悯地笼罩着我,说:“我们是不可能的。”

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

最后一次,也正是我最勇敢的一次。我用自己毕生的勇气为我们的携手的开端画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亦以此终结了自己汲汲追寻的生涯,迎来了青春岁月当中永难磨灭的华美章节。

我穿过一些在灯光迷离的音乐里逃避聒噪、落寞的人群中舞动的人,站到了陈诺曾经站过的地方。我扫过在调酒师的两手之间乖顺地游动着的酒瓶,遥望着吧台前站起身的年轻男子,陈诺。我看到他因为我的行为,慌乱地打翻了水杯。我开心快活地握住那个他每天捧在手心的麦克风,难掩激动地颤抖,却倔强地朗声道出清晰的表白。

人群躁动,有些嗤之以鼻,有些艳羡,有些淡然,也有些激动。

这些我都不关心、不在意,我只关心、只在意他、、、

他极为平静。步伐稳定地踏过熟悉的道路,向舞台走来,向我走来、、、

在我大声呼喊“陈诺,我喜欢你!”的时候,他大阔步地跨到我身边,一把夺走了我手中他心爱的麦克风。他表情却难掩愠怒地冲我低声说道:“你怎么就这么不懂事呢?”

起初,他一如往日的淡漠使我心惊。不过好在下一刻,他笑得温暖,那股子温暖不仅仅浮在薄薄的脸皮上,它牵动着成千上万的面部神经,融化在那只要歌唱才会温暖的眼眸中、、、

他暖暖的,拉扯着我撞进了他硌人的胸膛。

而就在这一刻,我真正正式地闯进了那魂牵梦萦的温暖之中。

也许,我们之间发生的一切就如同陈诺的怀抱,不舒服却难以轻易放手。

是的。我们的结局不但说不上美好,更可以用惨痛来形容。但是,我一生都无法忘怀,他为我而唱的歌声里,我执拗地说“我就是不懂事”的时候,他对我的宠溺。也是自那一刻起,我才敢肯定,陈诺也是喜爱我的。

犹记得那幸福的最后一次,是在我第13次闯进了那个酒吧的时候,年幼的我彻底得到了剧毒和解药。那时的我是多么的开心啊,可是我想到,这我自认为的解药会在日后为我带来无尽的伤痛。

以色列有13个支派,《最后的晚餐》有13个人,直指末日到来的也是13,而我成为陈诺的女友在第13次酒吧之行。也许我们的结局从一开始就注定了不尽人意,就像那不吉利的13寓意的那般。

我们的结局,一开始就注定了不尽人意、、、

我爱他,我爱陈诺,即便是他离开了我,离开了我们未出世便夭折了的孩子,我仍旧必须承认,我爱过他。

是的,他伤害过我。

可伤害并不能轻易磨灭他带给我的许多快乐、、、

那时候的陈诺总是双手握住麦克风的,他的情愫全部写在眼睛里。他偶尔会微笑,那个时候他的目光最温柔。我第一眼望见他,就想:“躲在里面一定很温暖。”

我想,自我第一次见到陈诺在台上带着笑、唱着歌的时候,我便已经沉沦了,沉入了他温暖的眼睛里。他那温暖的眼窝,为我量身织就了一张特属于我的网。只是那刹那的一瞥,我的视线就再也离不开他了。甚至连酒吧空气里的灰尘都散发着堕入谷底之后的奇妙的幸福感。

其实,我们也曾经很好过。不仅仅只是我对他的痴迷,也有许多他对我的宠溺。我们能相处的时候大多在夜晚,白天我要上课,他要睡觉,几乎没有什么时间能让我们安全地相处。我记得,那些夜晚都有美丽的月色,朦朦胧胧地挥洒着浪漫的气息,仿佛世间一切美好动人的故事都藏在了月光的笼罩下。

曾在某个星期五下午放学后的时刻,有一个背着吉他斜靠在校园围墙的帅气男子,在等待着我。那是他第一次主动来找我,我开心得完全忘了当时的环境,丢下目瞪口呆的苏贤,就不顾一切地冲进了他的怀里,狠狠地在他的脸颊上咬了一口。对,那时候爱极了咬他的感觉。

而每一次,他都只是模着脸颊上的齿痕,说:“丫头,你属狗的啊?”

那之后,他时常会骑着辆破旧得会唱歌的自行车接我去海边,或者带着把吉他拉着我的手闲逛在旧城区,我也会在节假日打着和苏贤做功课的幌子去找陈诺,我的生活弥漫着陈诺的气息。那时候,他不再是初始的那个冷冰冰的歌手,他会亲吻我的脸颊夸我漂亮,会在唱歌的时候注视着我,会十分突然而又自然地出现在我家门前的街道上,会、、、我竟一度自大地认为,他的生活里弥漫着我的味道。

高三冲刺的最后的几个月,父母在我身上投入了好几倍的关注,我们相处的时间便越发的少了,想要在白天神不知鬼不觉地见面真正成了不可能的事情了。所以,只要有一点点的可能性,我便会在晚上假装早早地睡了,然后又在卧室里伪装出假象,再从二楼的阳台爬下,偷偷地去找陈诺。所幸这种事情以前干得也不在少数,虽然偶尔会不小心磕着碰着,但却会引来陈诺的带着浓浓关爱的责备,也算是值得。

听陈诺唱歌曾经是我生活最重要的一部分,各种各样的歌我都听过多遍,而《Leaveoutalltherest》这首歌我却只听他唱过两遍,一次是在我们初遇的那天,另一次是在他说分手的那个晚上。尽管我一直知道他对音乐梦想的追寻,但是直到要分开的时候,我看着他唱着《Leaveoutalltherest》的眼睛,才明白他眼中的执著竟是那般的坚固,任是万般的艰难险阻,也阻不了他对他的执著的追寻。我知道,我怕是再也不能糯糯地唤着“阿诺”,倚在他的怀里,像一只他圈养的猫。我知道,我和他确实是完了。

所以,他说得很清楚,他要和我分手了。

所以,我明白地透彻,我只说了两个字、一个词——“好的”。

不得不说,他确实伤得我很重,然而,我仍旧是忘不了他,包括一切的快乐和伤痛。这么多年过去了,那些漂亮的、闪着光环的片段夹杂着刺眼的血肉,虽然被厚厚的尘埃掩盖了,但是一阵风,哪怕是轻轻吹一口气,那些苦痛的闪光记忆便会再度重演。那时不时的锥心之痛,三番五次地提醒着那段时光以及那个人的存在,我忘不了。

陈诺是我那一年的时光中最舒服最温暖的存在,回想起来,那曾经的生活竟满满的都是他绽放在麦克风前的笑,他指轻触琴弦的指尖,他诱人沉醉的歌声,他散发着青春活力的怀抱,他喝着清水的嘴唇,他、、、、、、

他用麦克风为我编织了一个情结,我可以放下,但是我也承认我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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