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巡捕 8.第九章 确认身份和姓名(106)

作者 : 西湘行云步

第8节第九章确认身份和姓名(106)

在其中的一个章节里,提到了吴青梅和田龙这一对夫妻。

但是,这里说明的妻子吴青梅,却只是吴顺天的义女,而不是象“石木寨户籍名册”中注明的养女。

田龙这个人,当时是首领吴顺天的贴身护卫,在他成为梅花神会核心成员之前,原只是行走江湖的带刀客。

他居无定所,行踪诡秘,刀法娴熟,外表和善,内心却是既残忍而又令人胆颤的刽子手。不论春冬四季,短刀从不离身,并且喜爱把短刀捆绑在右小腿的外侧。

那把短刀打造的非常精致,刀柄是用黄铜铸成的,刀柄的两面刻有七片花瓣的梅花神会的标志图案。

同时,在梅花神会核心成员里或部分骨干会员中,不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均在左小臂的内上侧都剌有一朵梅花图案标志的印迹,用来表示对梅花神主的绝对忠诚。

由此来看,这一对夫妻在当年,既是梅花神会的核心成员,也是府署当时严令斩杀的死囚之一。

这与恐山命案被害人的特征基本吻合:尸体左手小臂内侧上剌有一朵梅花图案的纹身印迹、短刀手柄的两面刻有相同的梅花图案的标志,以及户籍名册中注明的年岁范围。

因此,可作出以下推断:被害人身份——梅花神会信徒;年龄39岁,姓名田龙。

书册的最后部分,附有一份斩杀吴氏族人的“行刑名单”。

鲁济安仔细数了一遍,共有40人,名单中有吴青梅和田龙的名字,再把这份名单,与在石木寨吴氏“鬼屋”抄录的“死亡名册”里的38人的姓名或编号逐一比对,结果只对上了33人。

在余下的7人姓名当中,除去前府署文吏张导业说过的,当时逃月兑的那一对夫妻吴青梅和田龙。那么这就出现了还有5人的姓名空缺,虽然跟编上号的那5个婴儿(或小孩)的人数相等,但姓名却不法比对。

再打开“石木寨户籍名册”,从名册中找到了这5个人的姓名,却又发现,他们的年龄在60岁到70岁之间,都是吴氏族人中的长辈。

如果这5个年老的吴氏长辈,在从府署关押期间到既将行刑之前,受尽折磨而相继死亡,那么他们的尸体也只能跟被斩杀的吴氏族人埋葬在一起。因为他们是同一家族,而且都是长辈。同样的道理,他们的名字也会出现在“鬼屋”的吴氏墓地里,但却没有。

难道,他们在当年并没有被府署斩杀?或者在斩杀之前已经释放回家?或者府署用这5个婴儿(或小孩)顶替他们上刑场抵命?

如果这种推测是正确的,那么当时身为知府的罗为香,为什么要对吴氏家族这样赶尽杀绝呢?

在确认了恐山被害人的身份和姓名后,接下来需要调查清楚的事情还有很多:

第一、凶手是谁?

第二、动机?

第三、田龙妻子,吴青梅的去向?

第四、恐山命案和虎落寨山姑婆的被谋杀,是否是同一凶手?

第五、两案之间是否存在关联?

一连串的疑问和需要解答的一个个迷团,仍然摆在了鲁济安的面前。

把所有收集到的情况综合起来看,目前需要查明虎落寨山姑婆的谋杀案就摆在了首要位置。

合上“剿灭梅花神会事件记”的书册,一阵阵袭来的倦意不断地折磨他。

他站起身,离开书桌,伸开双手,尽力舒展了一下酸痛的身体,去房门边的水缸里,舀了两勺凉水倒进木盆,憋住气,把脸浸泡在凉水中,觉得清爽了一些后,便抬起头,用布巾擦干脸上的冷水,然后又绕着书桌,在房内来回慢慢地走了几个圈子,活动一下筋骨。

随后,他又回到书桌前坐下,翻开了另一本“收缴梅花神会财物登记”的书册:

在开篇说明文中,只是简要介绍了梅花神会的兴灭过程,随后直接罗列了被府署收缴的吴氏家族的财物名称和数量,从金银珠宝、丝绸软缎、房屋建筑、田产林地、字画雕塑以及刀枪土炮等等,分类繁多,项目繁杂,名称怪异,数量惊人。

不难看出,当年梅花神会的组织规模之大,组织严谨,信徒众多,实际控制的地方和范围之广,已经覆盖朵果城地区全境和周边地区。

以吴顺天为首的梅花神会,收刮敛财的手段主要分为三个部分。首要部分是从信徒中收集,按照分布在各个地方的帮会,和信徒人数多少划分出一定数量的“护花费”上缴;其次部分是在商贾大户中强行征纳“护法费”;第三部分是以假借放高利贷的方式,强行占有他人田产、家院,直至发展到扰乱地方,纵使信徒行凶杀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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