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印尼回来后的几个月里,燕之瑾和林吕韩就像所有正常的情侣一样,约会,看电影,逛街,泡吧,有时去林吕韩家过夜。燕之瑾甚至还带林吕韩回家吃过饭。燕之瑾的父母很热情地做了一大桌子菜,让林吕韩受宠若惊。虽然林吕韩已经向燕之瑾求婚,可她后来说工作忙,把婚期再拖拖,到明年春节后等她把所有负责的区域都考察完了再办婚礼。为什么还要拖,燕之瑾只是一味地归结于工作忙上,或许还是因为那一丝的不甘?秦之易和于鲁衷心地祝福他们,“是你的就是的,隔多少年也跑不掉的。”于鲁拍着林吕韩的肩膀说。
燕之瑾的别墅附近有座体育馆,平时常来这里和儿子打羽毛球玩,小麦很喜欢运动,老是要妈妈陪她打羽毛球,他拿小拍子,之瑾拿大拍子,也就是图个好玩。那天吃过晚饭,娘两又来到体育馆。上到二楼,之瑾瞟见里面在打排球赛,起了兴致,连哄带骗地将小麦拐了过去看排球。原来是中学生在打友谊赛。看着那青春的中学生队员们在球场上奔跑跳跃,燕之瑾想起了她们的青春年代,不由得有些感伤。这时小麦再也没有耐性了,大喊道“妈咪,我不要看排球,我要打羽毛球。”迈克斯现在中文英文都说得很好,不过在和妈妈说话时还是说英文。本来这对靓丽母子组合就够吸引眼球了,小麦这一大喊,更吸引了很多人的眼光。
燕之瑾正无奈地头痛,准备离开。就听见一个很熟悉的声音在身后响起:“燕子!是你吗?”不用回头,她也能听出来这是刘文可的声音。“刘文可。”燕之瑾回头微笑着说。刘文可一身白色兰边的运动装,显得挺拔俊朗,这么多年的军旅生涯让他越发的健壮健美,皮肤也黑了一些。“燕子,我幻想过无数次和你重逢的时刻,没想到是这样的情景。燕子,你变得更漂亮了,我都差点不敢认。这些年你过得好吗?”刘文可声音朗朗,充满笑意。“我还好。”之瑾点头。“这个漂亮的小家伙是谁啊?混血儿啊。”“叔叔好,我叫燕麦,是燕之瑾的儿子。”小麦一本正经地介绍自己。“燕麦?燕子,你太有才了。”之瑾不禁失笑。“他爸爸呢?”“我爸爸是Charles,英国人。”小麦又急忙抢答。“叔叔,我和妈咪要去打羽毛球了,再见,见到你很高兴。”小麦急于要将燕之瑾拉走,还不忘礼数周全。“叔叔陪你打好吗?”刘文可弯下腰和蔼地问小麦。“叔叔你会打吗?”“叔叔都这么大的人了,当然会。”“那,”小麦看了眼燕之瑾,见她点头,“那走吧!”于是蹦蹦跳跳的跑前面去了。
燕之瑾后来得知,刘文可已升任xx军区的团长,已经结婚,有一个一岁的女儿。“我老婆你认识的,是……”话还没有出口,就被燕之瑾打断了,“我不想知道!”“燕子。”“对不起,我只是不想知道。”刘文可突然感觉到心中有喜悦的火苗燃起。燕之瑾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感觉很烦躁。有的人错过了,就是一辈子,不会有人永远等在原地,刘文可为她筑的巢早已住进了别人。她曾经很期待他能够找到幸福,毕竟是她负了他。可是当她知道的那一刻,心中却免不了失落。
打完球,小麦已经和刘文可成了好朋友似的,“叔叔、叔叔”地叫个不停,还邀请他来家里玩。他们彼此交换了电话,就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