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我们精彩绽放的青春 番外篇1 我情愿做那只蝙蝠

作者 : 流浪的渝鱼无敌

漆黑的夜色光滑如缎,李密站在夜风中的阳台上,看着这无边无际的黑,心有些抽痛。他回想起燕之瑾白天见他时跟他说的话。

“我们回不去了,李密,你不会再叫我死燕子,我也不会再叫你哈密瓜,我不会再假装睡着,你也不会再在旁边偷看我。我们都长大了,记忆就像红酒,越久越醇,还是等我们老了的时候再拿出来品尝吧。”

是的,是他自己太天真,以为燕之瑾还是儿时那个只属于他的小女孩,从一年级到六年级,除了周末,每天他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比任何人都多,这任何人中包括老师,她的父母,她的朋友。从早晨八点钟在教室里看见她笑眯眯地跟他打招呼,到晚上十点多他在她家做完作业后她送他下楼,除了上厕所,和一些户外活动,绝大多数时间他们都在一起。他很清楚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住在什么地方,吃什么饭菜,喜欢做什么事,睡什么样的床,甚至知道她枕头和被子的颜色。他很喜欢吃燕之瑾父亲做的菜,因为大多数时间她母亲都不在家,做晚饭的都是她父亲,偶尔碰到她母亲在家的时候就更有口福了,阿姨总是做一大桌子菜,招呼他多吃点。燕之瑾的母亲很喜欢在他们做作业的时候走到他们身后,温暖的大手模模他的后脑勺,然后赞叹地说:“真平。菜板脑壳,扎辫子最好。”弄得他很不好意思。

初夏的嶙江是小学生的天堂,一群孩子们在周末的时候常常结伴去嶙江边那片泛白的沙滩上玩耍。女生们在沙滩上堆城堡,男生们则在浅滩里抓蝌蚪或者小鱼儿,打水仗。燕之瑾往往是和男生们打成一片,她挽起裤管,赤着脚踩在水里,冲着被她覆了一脸水的李密哈哈大笑,“哈哈,你笨死了,哈密瓜!”“别跑,死燕子!”李密在水里跑向她,两人追逐起来,踩得水花四溅。“别追了,我投降,我投降。”燕之瑾招架不住,一身都是水,气喘吁吁地求饶丫。

“我们来比赛抓蝌蚪吧,谁抓得多就赢,最后一名的人要把抓住的蝌蚪全部吃掉!”李荣强提议到。“吃蝌蚪多恶心啊。”姚坚撇嘴。“蝌蚪吃了可以防癌症噢!”提议的李荣强又补充到。“开始吧,反正我肯定不是最后一名!”文舒说着就开始行动了。七八个男同学立刻开始全力以赴抓起蝌蚪来。“我也要参加!”燕之瑾手舞足蹈地说。“输了要生吃蝌蚪哟!”李密提醒到。“吃就吃!”她小脸倔强地扬起,马尾一甩。

每人拿个小桶或塑料瓶,专心致志地观察着水里的情况。温暖的太阳晒得背上发烫,江面上鳞光闪闪,晃得人睁不开眼睛。燕之瑾忙得满头大汗也没抓到几条。小桶里稀稀拉拉地游着几条黑黝黝的蝌蚪。李密一直在男生那边晃悠,除了他之外每个男孩的桶里都黑压压的一片,有的人还有两个容器,一个装一个舀,忙得不亦乐乎。而李密的塑料瓶里面只有可怜巴巴的一条小蝌蚪。

结算成绩的时候到了,李密以一条的成绩稳居最后一名,而燕之瑾抓了十条,倒数第二。其他人最少的也在三十条以上。“笨蜜瓜,你还没我抓得多呢!”燕之瑾哈哈大笑。“吃吃吃,吃蝌蚪!”大家起哄。“真要吃吗?”李密嘟噜到。“当然啦,你给我们男人丢脸,还没女人抓得多呢!”文舒说。“必须吃!”李荣强说,口气不容质疑。只见李密一头黑线地用手舀起那条可怜的蝌蚪,一副革命烈士英勇就义的大无畏表情,深吸一口气,张大嘴巴,猛地把舀着蝌蚪的手盖在嘴上,使劲一吞咽,就把蝌蚪吃了下去。众人倒吸一口气,“厉害!佩服!”姚坚竖起大拇指。“真有你的!”燕之瑾一掌拍在李密的背上,“别噎着!”

在后面的一个礼拜里面,李密吃什么都觉得恶心。一天,燕之瑾父亲做了炒豆芽,李密刚吃了一口在嘴里,燕之瑾就说“哎呀,看这豆芽像什么?”李密哇的一声就吐了。燕之瑾哈哈大笑,燕之瑾的父亲一个耳光甩在燕之瑾的左脸颊上,“你弄他什么了,疯什么疯,饭也不好好吃!”父亲怒道。两人立刻噤声媲。

晚上做作业的时候,李密轻声问到:“痛吗?都怪我,又害你挨打了。”“没事。”燕之瑾摇头。李密已经不是第一次看见燕之瑾挨打了,只有他知道这个老师眼里的宠儿并不是别人看到的表面的光鲜,她一个礼拜挨的打比他一年挨的都多。他很想问她为什么她这么乖,成绩又好,但她父亲总打她,难道不是亲生的?但李密总也开不了口,他生怕无意中触碰到她心上的伤口。

在燕之瑾狭窄的卧室里,两人挤在一张黑色的课桌上做作业,这张课桌是父亲不知道从哪里弄回来的,刷上了黑色的漆,除了上面刻满了字和乱七八糟的东西,看不出来这张课桌的年龄。课桌上的左边的位置放着一盏橘黄色灯光的台灯,灯泡亮久了就会很烫,燕之瑾有时会关掉台灯几分钟,让灯泡散热。左边是燕之瑾的床,一张不算大的木床,粉色被面的被子总是叠得整整齐齐。

李密很喜欢侧着脸看燕之瑾认真写作业的样子,她的睫毛在橘黄色灯光中黑得发亮,一眨一眨地有规律的动,嘴角总是带着微笑。有时做着作业他就看神了。这时燕之瑾总要拿笔敲他的头,“又走神了!快写吧,这题会不会?”李密做作业总是很慢很慢,像一只左顾右盼的蜗牛,任何细微的声音都能够分散他的注意力。燕之瑾基本上都是在七八点钟就写完作业,然后守着他就坐在床沿上看书,等李密写完再给他检查。她坐得笔直,手里捧着厚厚的书,有时是《十万个为什么》,有时是《小学生作文月刊》,有时是《读者》,这些书都是在学校图书馆借的,她看得那么仔细,一双细长的腿交叠在一起,不时地摇一摇。

那天,燕之瑾有点感冒,她做完作业又坐在床沿上守着李密了。李密还是老样子,磨磨蹭蹭,半天写不完一道题。李密突然发现她头歪在床头上睡着了,还拿着书的手垂落在腿上,他定定地看着她可爱的小脸,一时间回不过神来,她睡着的样子真好看,眼睛闭得紧紧的,睫毛又黑又密,嘴角还带着笑意。台灯柔和的光映在她的脸上,李密一辈子也忘不了那幅画面。“燕子,我们长大了每天也要像这样在一起。”李密心想。

有一天,燕之瑾突然神秘兮兮地拿出来一个盒子,“菠萝蜜,看,这是什么。”李密看她这么神秘,顿时来了兴趣。盒子被小心地掀开,只见里面有一只黑乎乎的蝙蝠。角落上有一个小碟子,盛了一小点水。“密瓜,小飞是昨天夜里飞到我窗台上的,好像生病了,飞不动了。他看他的小耳朵真可爱,看他的小爪子,还是粉红色的。要是我能永远照顾它就好了。”燕之瑾的口气里有一丝憧憬,但更多的是无奈,她一面拿手指轻轻地模着那蝙蝠的小脑袋,一面歪着头叹了口气,“肯定要被我爸发现的。哎。”她那么愁苦的样子,眉头皱成川字。李密那时就想:要是我变成这只蝙蝠就好了。“燕子,蝙蝠有病毒的,你小心不要被它咬了。”“我知道,你放心,没事的,他肯定是不愿住在家里自己跑出来的,他还这么小,真勇敢。”燕之瑾自信的说着她编造的原因,有模有样。

果然,过了一周,蝙蝠不见了,燕之瑾又被她父亲打红了双颊,李密很想伸手模模,但他忍住了。“燕子,很痛吧。五个手指印都能看见。”李密很心疼的说。“蜜瓜,你说小飞会不会被爸爸弄死了,我不敢问。”燕之瑾没有回答李密的问题,全神贯注地在思考着她可怜的小飞的命运。“他会飞的,肯定跑了。”李密安慰到,有点心虚。“但愿如此吧。”

小学的日子无忧无虑,时间过得像风一样,嗖地一声就吹跑了。六年级很快就要过完,燕之瑾作为学校的骄傲,无疑是要报考全区第一的中学的,这个子弟校还指望着她考个区状元什么的撑场子呢。而李密的成绩虽然不至于垫底,但勉强能考上镇上的初中就不错了。学习开始更紧张,李密无形中也感受到了压力,开始有些认真学习的样子了。“蜜瓜,你一定要考上初中,考不上可惨了,只有当童工了。”燕之瑾老是义正言辞地教育他。“燕子,你如果上了xx附中不会看不起我了吧。”李密故意说。“怎么可能,我们这么铁的哥们。”燕之瑾轻松地把手放在李密肩上,“你只要考上初中,我送你一样礼物。”“好,一言为定。”

李密很清楚地记得放榜的那天,他看见燕之瑾远远地笑着朝他跑来,那灿烂如花的笑容绽放在她脸上,让太阳都失了色。“蜜瓜,密瓜,我考上了,我考上了!”她晃着手上的信封,兴奋地喊着。“燕子,我也考上了。”李密虽然开心,但心里仍然一阵失落。他曾不止一次地自私地希望她能落榜,如果那样,也许她会伤心一阵子,但是他们又可以在一个学校了,他就可以每天都看到她,和她一起上下学了。可是她的好成绩不是盖的,也不是放水的,还有她那么执着的信念支撑着她,李密有绝对的理由相信无论是谁也无法阻挡她走进那所学校的大门。

“燕子,我的礼物呢。”李密此时只能退而求其次,无赖地要起礼物来。“噢,礼物就是大大的拥抱。”燕之瑾说着就迎了上去,像朋友一样拥抱了一下李密,速度快得还没等李密反应过来,她就跳开了。“李密,再见了!”她说完就笑眯眯地转身走了。李密,她有多久没有这样称呼他了。“再见了,燕之瑾。”李密觉得自己似乎已经忘记了她的大名。他的燕子,终于展翅高飞了。

从初中开始,李密开始写信,他的字写得不好,歪歪扭扭,燕之瑾原来经常数落他:“等你把字练好,我都西天取经回来了。”他没有燕之瑾的具体地址,只知道她在哪所学校,他的第一封信写了老长老长,估计把他小学六年写过的作文全部加在一起也没有这么长,厚厚的一叠纸塞进信封里鼓鼓囊囊的,但是他却没有寄出去。每次他想她的时候就会给她写信。初中三年,写了厚厚的一沓,但一封也没有寄出去。李密不时地听到他的父母口中谈到她的消息,当班长了啊,考了多少名啊,包括她初中的早恋。这种家属大院没有不透风的墙,子弟校也有别的人考进了那所重点中学,所以她早恋的消息早就传播开来,不可避免地成为了大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燕之瑾的父母在厂里面明显不如以前那么自信了,为人越发低调。他们也承受了巨大的舆,论压力。但每次燕之瑾回家的时候,她还是那么礼貌地跟认识的叔伯婶婶们打招呼,笑容还是那么灿烂,完全不打折扣。自从初一的暑假在桑树林里面碰见燕之瑾,李密还有两次远远地看见过她,但却没有走上去叫她。他有点害怕,她竟然恋爱了,她爱上别的男生了。这件事让李密有些无法接受。

直到他的父亲要他去当兵,因为他初中的成绩更加不好了,老跟一帮抽烟打架的学生混在一起。他的父亲给他下了最后通牒,如果考不上高中,就必须去当兵。李密终于意识到他和燕之瑾已经越走越远了,远得让他都不敢继续想下去。

当兵的日子很苦,每天除了训练还是训练,李密长得又高又壮。他以前很喜欢模仿各种各样的声音,燕之瑾经常很惊叹地称赞他:“蜜瓜,你真厉害!听起来真像!”这是他唯一觉得可以拿来炫耀一下的技能,每每可以博她一笑。但是从初中毕业时在渡船上见过面,已经又四年半没有见到她了,没有了欣赏他的人,他也疏于练习,慢慢地生疏了,这时他觉得自己和燕之瑾倒有点像子期与伯牙。

虽然要了她的地址,但是从初中到后来当兵三年积累的信件已经积累成小山一样,一封也没有寄出去过,给她写信已经成了一种习惯。不管好的坏的都像流水帐一样记下来。

“燕子,军营里面一个女人都没有,可以给我寄一张你的照片吗?昨天有人弄来了一本挂历,都是泳装美女,那些饥渴的家伙都对着那些美女们自己解决,你应该知道吧。我就不细说了。我可不想这样,我宁愿对着你的照片,呵呵。燕子,我昨晚梦见你了,你长高了,变得更漂亮了。我还想你抱我一下。”

“燕子,你现在在干什么?你们大学是什么样的,我真想去看看。我这辈子是上不成大学了,不过能去你们学校看看也不错,毕竟是你生活四年的地方。燕子,你有没有交男朋友?有多少人追你?听说大学生一般都交男女朋友的。肯定有很多男的追求你吧。你如果要交男朋友的话,一定要注意了,不要被他骗了。你看我竟瞎操心,你那么聪明又漂亮,男的只有被你骗的份儿。”

“燕子,你根本猜不到我妈昨天给我寄来了什么?不愧是我妈,我一翘,拉屎放屁她就知道。她给我寄了一张女人的照片,说是等我回去相亲的。那女人长得还挺像你的,单眼皮,笑容很甜。等我回去了一定得去会会。燕子,我有多久没有见过你了?你还记不记得我的样子?我怕你已经想不起来了。”

“燕子,昨天拉练十公里,我受伤了,脚崴了,现在肿得很高,你不要嘲笑我。当兵真的太苦了,吃得差,住得差,我床上还有虱子,我有时撑不住都想逃跑了。可是想想跑回去又能怎么样,我什么都不会,一无是处。燕子,我真后悔没有好好学习,如果和你一起考上了重点初中,高中,大学,该有多好。燕子,我真的好想你。”

终于,李密熬过了在川西当兵的生涯,转业回家了。在他父亲的关照下,进了那所国营机械厂当一名车床操作工。车间里油污很重,铁屑乱飞,噪音也很大。每天中午,或者下了班李密就会去镇上的小网吧泡着。他申请了QQ,他知道大学生肯定都有QQ号码的。“死燕子。”这句话成了他的敲门砖,他也不知道自己是在第几千几万次发这句话给陌生人之后,才终于找到了他梦中的小燕子。他们无边无际地从他们的一年级一直聊到她的大学和他当兵的生活,李密鼓足勇气发过去了那首周华健的歌《有没有一首歌会让你想起我》。他知道燕之瑾听完这首歌,看完他的表白后肯定会哭,他都能清晰地模拟出她哭的样子,她肯定是虚着个眼睛,鼻子一抽一抽,任由眼泪流过脸颊,滴落在裤子上,就像小时候挨完打一样。虽然太让他心痛,但是李密希望她哭,因为她哭就代表她心里有他,这样他就有希望,哪怕这希望很短暂,哪怕这希望终将化为泡影,他只想要博一博,因为他想保护她一辈子。如果她没有更好的人选,他赌她会眷恋他的怀抱。

人生不过就是一个巨大的赌局,不管你站在十字路口还是三岔路口,或是笔直的大路和充满荆棘的羊肠小道,每一次的选择都是一次赌博,因为会有著名的沉没成本。开工没有回头箭,他表白,他就放弃了和她继续成为好哥们,好朋友的机会,但是他不说,他将永远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机会。

可是李密他输了,输得心服口服,因为燕之瑾告诉他,她爱上了一个优秀的人,她们班的班长,同班同学。比起身份地位上的悬殊,他更在意的是她爱上的那个人就在她的身边可以时刻照顾她。而他自己,远在她的故乡,根本没有能力去照顾到远在西北的她。所以他没有再争取,他知道他们之间早已不可能了。但是李密很庆幸他把爱说出了口,他努力了,所以他的青春没有遗憾。那沉甸甸的一箱子信,一封一封地被他重新看过之后,付之一炬,碳化后的纸片黑色的、薄薄的,在火苗中翻飞打转,最后消失无影。那把火,就像他对她的无限渴望,就像对他自己青春的祭祀。

燕子,我祝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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