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金凯文的衣服都已经脏了,所以他们沿路找了一家服装店,想要进去买件新的,可是金凯文还没来得及去试穿衣服,就被李辛迪给拉出来了。
“喂,你干嘛啊?”金凯文不耐地问道。
“你都没有看那件衣服的价签,是不是?一件衬衫,$5000,简直堪比我一个月的工资了。”这家店看上去不起眼,简约的设计风格,可是东西居然贵得让人咋舌。
一件普普通通的衬衫,五千美金,简直就是抢劫嘛。
“那又怎样?”
“这么贵,你也要买?我可不给你刷卡啊!”
“我没有衣服可以换啊,难道你要我穿着脏衣服和你逛街?”
“给杰森打电话!”
“为什么?”对于这个鬼马精灵突然冒出来的想法,金凯文很不解。
“他今天不是要拍封面吗?我们去找他,他那里肯定有一堆衣服让你换,而且还是咱们自己的品牌。”
“所以呢?你的意思是,我们现在去找他。”
“嗯。”李辛迪坚定地点点头,一双灵动的大眼睛,透着期许。
“那不逛街了?”金凯文被搞糊涂了,她不是要逛街吗?
“我从来都没看过拍杂志封面,想去看看,好不好?”
“拜托,Vogue啊!全球排名第一的时尚杂志,我真的真的真的……好想去。”李辛迪开始摇着他的胳膊撒娇起来。
金凯文无奈地叹了一口气,“随你便吧!”,掏出手机拨号过去,简单聊了几句,挂了电话。
“走吧,他在布鲁克林,我们得坐车过去。”
“具体地址是哪里?”
金凯文伸手准备拦下出租车,而李辛迪居然拿出来地图和公交路线图。
“你不会要搭公交车过去吧?”
“对啊。”李辛迪没觉得有什么不好,可是金凯文却满脸惊愕,瞬间哑然,“拜托,我钱包里就还不到100美金呢,万一要是堵车,现金根本不够付的。所以……坐公交,是最保险的。”
“这人生地不熟的,坐哪门子公交车?”
纽约,他是来过很多次,可是不是专车接送,就是自己开车,从来没坐过公交,换句话说,他这辈子长这么大,就没有坐过公交车,甚至不知道怎么坐公交车。
“相信我,丢不了!”李辛迪信心满满,拍着胸脯保证。
金凯文着实佩服李辛迪的“野外生存能力”,翻腾了半天地图和公车表,再加上询问路人,先搭了几站地铁,接着又步行一段路,找公车站牌,几经周折,他们终于坐上了一辆开往布鲁克林的公交车。
两人坐在公车的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身后就是公车的发动机,每次启动都会发出轰隆的噪音。
坐了几站之后,有很多乘客上来,车厢里挤满了人。
一位体重至少两个金凯文的大胖子朝他们走过来,一坐在了金凯文的旁边。
由于天气热,这人身上散发出一股难闻的汗味,他手上还拿着一个热狗,津津有味地吃着。
酸臭的汗味,食物味,汽油味,身上的咖啡味,还有自身的古龙香水味,各种味道混杂,折磨得金凯文快要吐了。
李辛迪体贴将车窗打开了一个小缝隙,清新的空气吹进,总算缓解了一下糜烂的气息。
“我最喜欢坐公交车了。”李辛迪看着窗外的风景,闲聊起来。
“为什么?”
金凯文估计这辈子不会再坐公交车,身边这个胖子简直就是噩梦。
“以前,艾林有车子的时候,经常带我出去玩,我一路上看风景,遇到好玩的想指给他看,可是他却不能看,因为要开车,眼睛只能看前面。后来,艾林没有驾照了,我们也没有车了,于是想要去哪里的话,我们就只能坐公交车。那时候,我们坐在一起,一起看着窗外,可以随意聊天,可以左看右看,还有专职司机给我们开车,而且也不用担心汽油钱,也不用担心车子坏掉,也不用担心没有停车位,多好啊!”
金凯文配合地硬挤出一丝笑容,心却是纠结的,对于她突然提到的艾林,他没有那么大度地接受,即便无数次提醒自己,他们在一起5年多了,不是那么容易淡忘的。
可是,他就是觉得心里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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