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子嫌恶阿森的笑话,也嫌恶起像大青蛙一般趴在她身上的他。
她推了他一把,他从她身上滚下来,躺到床的那一边去。
“做公螳螂其实也很好,一辈子只爱一只母螳螂,而且到死都看不到爱人变心。”芳子说。
“那是你们女人的想法。你们说男人做公螳螂好,其实是因为你们都想做母螳螂,不但自己快活了,快活完了还能饱餐一顿,吃饱了肚子,毫无挂碍地去寻找下一只傻乎乎的公螳螂。”
“不。如果有男人愿意为了我去死,我就愿意为了他守寡。”
芳子翻过身来,把头枕在阿森的胳膊上。她的花苞发髻早就在方才的激战中散乱了,她索性将大绿蝴蝶结和满头叮叮当当的小黑丝夹胡乱拆掉,头发披散下来,落在阿森身上。
“你还记得吗,当时公司里有个打杂的小伙子,天天追着你跑,迷你都迷疯了,打听到你喜欢玫瑰花,自己工资就那么一点儿,还打肿了脸充胖子,天天给你送。要是被他知道那时候你在跟我谈恋爱,说不定要找我单挑的。”阿森回忆道。
“你说他呀,哈哈,老掉牙的事了。”芳子笑道,“他那时真的是很傻的,每天在我桌上放一大束红玫瑰,红玫瑰里每天都有一张卡片,卡片上抄着情诗,都肉麻死了。后来听说他在别处找了份正式工,离开了公司,就再也没有见过他。”
女人回忆起自己曾经的仰慕者,也许都忍不住要骄傲起来吧。
“当时的他一定愿意为你去死,但你还是不会要他。”阿森说。
“他并没有爱我到要为我去死的程度。”芳子否认。
“你不要他,但你还是希望他能够爱你爱到为你去死的程度。真是贪心的女人!”
“那我再加一个条件。条件是,那个人我也爱他。”芳子收住笑,认真地说。
“你即使爱一个男人,也不一定会跟他在一起。”阿森将空闲的那只胳膊枕在自己头下面,望向天花板的一角。那角落里有一团暗色,也许是蛛网,也许不是。
“你怎知道我不会?”芳子月兑口而出,随即又觉得后悔。
“我当然知道。”
他怎么会不知道呢?他就是她爱过也放弃过的恋人。
“以前的我也许不会,但现在的我是可以做到的。人是会变的。也许,有好多东西,当你得到的时候才发觉其实它们压根就算不了什么,而你丢掉的那些却真的很难再找回来。你知道吗,在我老家用宅基地盖房子真的很便宜,地板家具电器一溜儿都配齐了也花不了几个钱。爸妈领着我往隔壁邻舍家走动,人家一个劲地夸,他们就一个劲地笑。我就是这样劝服我自己,我必须让自己相信我放手放得很值得,不然教我怎么能活得下去呢。”她躺在他的臂弯里,喃喃地说。
他搂着她,听她说下去。
“这是个好普通的梦想,女孩小时候一定都有过。我们都想遇到一个阳光帅气的男孩,谈一段轰轰烈烈的恋爱,然后风风光光地出嫁。长大以后才发现,这梦想的前半段很容易,后半段就却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