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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了这几章,回过头看看,猛然间惊觉笔锋已不复当年之利,落笔之处也轻柔尽失,满纸生硬的沧桑。
先写的《吟啸行》,写了近20万字吧,自己很满意,坦白确实要这本书写得要好,然后开始写这本篮球,感觉总是无法从都市文的框框中月兑身出来,第一卷写得其实不伦不类,第二卷开始稍微好点,但终究还是很不满意。
自在飞花轻似梦,不知何日行文才能找回这种感觉。
且熬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