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以,若要有足够实力对付李愁和付印,不但要将血鹰会这个团体的力量提升,且要将自己的能力提高。江湖事,风云变幻,是以,若要立于不败之地,就短时间内尽量提升自己的实力。
实力……最重要,有它,不但能在江湖立足,且能征服江湖。有实力者,江湖在他们眼中只是婴儿。
何况,幕后者并不一定完全就是李愁,若是另外恶魔的人物,自己又不熟悉,将更难以对付。“也罢,明日喜庆宴毕之后,我且闭门修炼一个月,将蛇鞭震及师尊所精通的异能学到,接下来,若有机遇,再求发展。自己实力提高,就算是真的遇到李愁,就算不敌,想要全身而退也并不难!”
还有,自己的运气委实不错,今日得了一颗养气丸,明日若是得到一颗聚气丸,岂不是发家发到海里去了?但是随即,他就有点担心师尊古魂。虽然前面从把脉中没有发现师尊身体有何欠安的现象,但师尊若真是喝了一坛酒,就醉酒,他就越发觉得不安。
“也罢。不管孤鹰血狱究竟是地狱还是幽冥宫,我今夜都要独自闯一闯,我倒要找孤鹰双煞问个清楚,看他究竟对师尊动了什么手脚?嗯,若真是酒中有毒,就连百毒丸都无法预防,那此毒委实狠毒。”
望了望窗外,郑飞思忖道。然后他硕长的身子徐徐起立,淡淡的影子照射在墙壁之上,目中精芒闪烁,周身骨髓锋芒毕露,现在的他,都能够感觉到自己身上气息的凶煞……
若论狼滩虎穴,在h市莫过于孤鹰血狱,但郑飞身为h市又一方霸主,邪气凛然,根本就无所惧之,抱定了独创血狱的计划。
星光灿烂,万籁俱寂,郑飞闲庭信步来到庭院,从衣兜中取出装有养气丸的瓶子,打开瓶盖,就见一缕七彩光芒照射而出,挥洒空际,在黑暗中显得愈加灿烂,光彩四溢。这……简直就是太上老君的金丹。丹诀上有所记载,药丸若有光彩发出,必定是出自药丸名家之手,且此药丸绝对是高阶药丸,可以神丹相呼。
虽然是一颗药丸,但光彩万千,放目望去,借助房间发出的淡淡灯光,清楚的可以看到瓶子中的药丸犹如指头胆大小,虽然发着七彩光芒,但自身却黑不溜秋的,毫不起眼。
“绝世神丹。好。”郑飞心中赞了一声,然后就将这颗绝世神丹放入口中,神丹入月复光滑,顺着人体肠道,迅捷的进入。
现在,郑飞就如飘渺升仙,似乎自己根本就不在现实中,而是在仙界,经脉气息、骨碎锐芒、丹田真气、周天神龙丹劲,顷刻,彷佛增长,倍加的增长,他感觉自己的身体在增大、扩张,无边**,脚似乎要踏入徒弟,头似乎破天穹。
压抑,莫名的压抑。
我这是在仙界,抑或地狱?郑飞思忖,头脑现在涨得难受,骨髓似乎要崩裂,难受,难受得要命,欲死不能,难道这就是养气丸的作用。
养气丸,顾名思义,就是聚集真气,神气,让人的实力能够迅捷的步入通神境界,但此刻的郑飞却一时忘记了这一点,他现在唯一的感觉,就是——晕!!
但晕,只是在瞬间,随即的,他整个人就神清气爽,双眸精芒爆射,陡的扬声吐气,陡的挥袖击出,一股庞然大力自袖中生出,席卷天地。接着他手掌猛然向内吸收,强横的气流登时扯在庭院中的一棵大树上面,气流后撤,咔嚓的一声,大树齐腰断折,登时就向着郑飞飞来。
武者体内修炼的气流,若是到了一定的境界,无论是吐纳还是吸收,都有着巨大的威力。眼看,断树就向着自己撞来,郑飞随手就击出,一股强横的气流登时就自他手掌涌出,咔的一声,气流登时就袭中断树。
在咔嚓声中,断树立即又断裂数截!!陡的,他左手中食双指并指点去,嘶的一声,一股淡淡的纯白的气息,形若剑般向前射去。
此刻若有武功高手在此,必定吓飞了魂。指气如剑、破空飞射,这简直就是神人的境界哇。
有形剑气随即消失空际,郑飞长长的出了口气,手掌慢慢的抱在胸前,本来如神龙腾飞的气流顷刻归于平淡,随即的收敛消失!!
体内的真气虽然看似平淡的游走了一周,但却给他带来了极大的帮助,现在的境界,又非同今日上午。当然,他所使的武功招式并没有什么变化,但是其功力就高了许多。内息高手者,吐气杀人,指剑毙命……
刚才的煞气完全收敛,现在的郑飞,浑身无丝毫煞气,整个人除过帅得稀烂之外,其他和普通少年没有什么变化……
“莉、雪,你们二人一个是我的仙子,一个是我的天使。一个让我获得江湖地位,一个让我获得无价神丹。我自内心感激。我爱你们,也将不辜负你二人。”郑飞心底的声音响起,双拳、周身的骨骼又是哗啦啦的一阵颤动。
压住龙吟之声,好生的整顿了一下骨架,然后他就展开游龙腾,疾如流星般的在房檐上面奔腾,刹那间就奔出了血鹰会,其速度之快就如一抹幽魂。
懒龙宾馆,布局血鹰会和孤鹰血狱之中,是本镇最有名的宾馆,客栈的老板据说也曾是江湖中了不起的人物,由于厌倦了江湖中的嗜血残杀。是以才退出江湖,在本镇开了家宾馆,生益十分的兴隆。
宾馆为何以懒龙为名,知道的人很少。然懒龙宾馆的地理环境却端的绝妙,四周所在皆是夜市、超市。
一身白衣的白牡丹静静的坐在宾馆一角的宗客位置,她白裙飘然,人生得艳若天人,露骨的肌肤白哗哗的甚为勾魂夺目。朱唇红润,嘴唇略微挺翘,她有着绝世的风姿,看起来虽然没有女大学生的那份纯净,同样没有风尘绝世美女的沧桑!她有的是惊人的非等闲气质,这股气质就是男人也不能相比,偶尔眼泼流动,发出勾魂的气息。且故意的露出胸/前一大片的肌肤,明亮雪白的丰满几乎就完全暴露。本就容姿倾城的她,如此的打扮,更加就将她映衬得绝佳艳丽。
简直就是绝世的尤物、妖精!方桌上面摆放着一台木质不凡的钢琴,钢琴的材料也是不凡,属于豪华钢琴,能够拥有钢琴钢琴的人,也不会是非常穷困女流。
白牡丹身旁坐着她的随从丫鬟小丫,此刻正在张里张外的向外望,看了十几次之后,她就有点不耐烦了,问道:“牡丹姐姐,你说那人会路过此处么?咱们都已在此处等了三天,牡丹姐什么人没见过,为何一定要见他?”
白牡丹笑了,朱唇轻启,淡淡的道:“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我奉命负责这块地盘,其真实目的就是监控h市三股实力的举动。若哪方势力想要图霸江湖,我就不惜一切手段,灭杀他们的领袖。
目前,最有可能首次灭杀的帮派对象是血鹰会,但血鹰会短短数日,不但在江湖,就在整个国际都有显赫的名气。且其龙头血鹰郑飞,不但武技惊人,且异能也十分了得,武学大师都难以应付。
血鹰会龙头郑飞,此人之名咱们只是闻听,而并没有和此人真实交锋,他的本领既然是出自神龙,若要赢他实在很难!因此,不管是他的举止,还是他的人我都要仔细观察,把握时机掌握其弱点,弱点就是死穴,他的弱点一旦被我掌握,就已相当于四人。
何况,这三天我并不是完全等他,同样是在等另外一个人,那个能为我死的那个人——常胜。有他在我身旁,就无人能够伤得我,不管是异能高手,还是武学高手。”
小丫望着白牡丹,道:“牡丹姐姐,其实我感觉常胜常大哥委实是个好男子。他虽然身为地下死亡格斗中的格斗者,但他和地下死亡格斗的其他赛手不同,他身上没有地下格斗死亡的气息,相反,他为人和善,待人真诚,对于牡丹姐也是爱得死心塌地,牡丹姐为何不答应他?做他的女友呢?”
地下死亡格斗,此乃国际组织的地下搏杀战斗,参加这项战斗的选手不是亡命者,便是嗜杀成狂的杀魔人物。地下死亡,顾名思义,就是杀死人也无人察觉,参赛死亡格斗的选手甚少能有活者。
白牡丹慢慢的举起玉手,优雅的将手中的茶送入口中,慢慢的饮了一口,然后她开口道:“小丫,你虽然是我的丫鬟,但是某些情况你还是不够了解。我这样的身份,若是和他人谈恋爱,除过死还是死。若我答应常胜,那死的不止是我,还有常胜。的确,常胜此人算是个不错的男子,可我对他没有任何的念想和感觉,我怎能爱他?又如何能答应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