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 番外

作者 : 九木年华

唐至篇

我是唐志,是个心理医生,我见惯了形形色色的病人,男男女女,他们无一不抱怨生活,男的抱怨女的,女的抱怨男的。在他们的世界里,总是有那么多的不满。

然而我的作用就是陪他们聊天,让他们觉得这个世界充满了爱。我总是说,你只要走出自己的世界,你会看见一切都很美好,来,试着走出来。

在绝大部分的时间里,我觉得我跟像是一个教幼稚园的幼师,他们都是孩子,需要我的引领,我要领着他们找对的事物,我要告诉他们你这样做很棒,你是最棒的孩子。

当心理医生的好处在于,很多人都是自认为自己有病,你只需要告诉他,不断地重复着告诉他,他没病。百分之八十的人会相信你的话,因为你是权威的心理医生,剩下的百分之二十,你就得告诉他,他没病是其他的人都有病,他们保管会对你千恩万谢。这一招,我屡试不爽。

她是我遇到的最特别的病人,或者是因为我喜欢她说以显得特别,或者是别的什么原因。

她喜欢黑暗,喜欢安静,她喜欢一个叫林青的人。

我遇到她的时候她像是一只受了伤的野猫,野猫向来是孤傲不允人靠近的个体,她也不许人靠近。谁都无法靠近,她只需要自己一个,或者她是只需要那个她一声一声唤着的林青。

怎么说呢,那个时候的她,像是被折断羽翼的飞鸟,躺在地上扑腾扑腾的跳。我从路跑跑那里得知所有的人对亲切的唤她若若,只有林青叫她小米。而后,我就每天小米小米的叫着,她也对着我呼唤,“林青,林青。”

一开始的她不肯吃饭,我生气的说,“小米,张开嘴。”

她便乖乖的张嘴。

所以小米这个称呼很好用,也很好念,嘴一张一合就可以呼唤出声。

我就那么看着黑暗中的她生活在自己的世界中。

她大多时候都很安静,不哭不闹。

就像是个懂事的孩童在玩着自己心爱的玩具,心里面满满的都是幸福,我知道她的幸福是那个死去的林青。

少数时候她会哭,会扯自己的头发,也只那个时候的她才是清醒着的,因为那个时候她知道林青死了。

很长一段时间我觉得自己很没用,以往遇到的病人都会倾听我说话,我便可以用我所拥有的东西去开导,去引诱。唯独她,听不到世间的一切,除了那一声小米。

于是我总是对她说,“小米,我爱你,我爱你。”

她的肚子一天天凸起,小生命很顽强,在母体受了如此重创却依旧茁壮成长。

我总是拉着她的手让她抚模她的肚子,她也总是抗拒,我就一声一声的唤,“小米,这是我们的孩子。”

那时的她就傻呼呼的笑,也只有那个时候的她看起来才像个活着的人。

她真的很坚强,我在她的生命中充当的或许只是一个保姆的角色,照顾她的饮食起居。

她自己把自己拉出了黑暗,或者说是她肚子里的小生命将她拉了出来,她唤他米爱。

我不知是何时开始觉得自己或许也病了,因为我无法将自己从她那里拉回来。

她好了之后便不在叫我林青,她总是叫我唐总。

她说在电话里说,”唐总,今天预约的病人到了。”

她说,“唐总,这是你爱吃的红烧茄子。”

她说,“唐总,前天那个富翁来电话说多谢你的开导,他觉得他现在已经痊愈了,他今天下午就把尾款打过来。”

她说,“唐总,我要去趟学校,米爱又闯祸了。”

她总是说,唐总,唐总。

直到又一天晚上,她爬到我的床上,哦,从我捡到她以后我就搬到她家去住了,就是那个叫林青的男人曾经和她一起生活了两年的家。那天,她爬到我的床上说,“林青,你抱抱我吧。”

我就抱着她,我是想对她动点什么歪歪心思的,但是我感觉到她的眼泪,那么炙热的淌在我的胸口,我就停止了我邪恶的想法,静静的抱着她。

半晚上米爱的哭声将她惊醒,她一看她在我怀里,立马跳了起来,结结巴巴的问,“唐总,这是,怎么回事?”

我就笑着对她说,“小米,你睡了我。”

看她逃跑的背影,我哈哈大笑。

她不知道她有多迷人,尤其是害羞起来的她。那天以后,她勒令我搬出她的家,我不允。

第一,她是我的病人。第二,她现在是我的助理。第三,我发现我喜欢她。

她是知道我喜欢她的,那天她找我谈话,她第一次不是叫我林青,不是叫我唐总,她说,“唐至,你比我大八岁,你也该成家了。”

我问她,“小米,你是在向我求婚吗?”

她又想逃,我怎么知道,因为我能洞悉人心,我拉住她,我说,“小米,别逃了,林青死了六年了,路跑跑都嫁了,你也嫁了吧。”

她告诉我,“唐至,你对我来说是定海神针般的存在,我是如此感激你,我希望你能幸福一些,再幸福一些。”

我不能知晓她的想法,即便我又再敏锐的洞悉能力,我却无法知晓,她究竟是从哪里得出来的结论。

这个结论是,她米若不是我唐至的幸福。

唐林飞篇

我是唐林飞,一个珠宝商。我有钱,也可以说我很有钱。其实我并没有付出多大的努力,因为我只是接受了我爸爸给我留下来的生意,我的一生都过的很平顺。

我22岁年年收养了比我小17岁的小女孩,既然我是个没有付出努力就享受安逸生活的人,我也想着为社会做点贡献。于是我去了孤儿院。

当时孤儿院有很多孤儿,我原本是想收养一个儿子,却看见蹲在院门口的路跑跑。她那天穿着绿裙子,很晃眼。裙子许是别人不穿的,因为对她来说太大了。她的头发又短又少,但是依旧在头顶系了两股,就那么朝着天。我觉得她像是一棵青葱,长的脆生生的。

我走过去抱起她问她愿不愿意跟我走,她说愿意。

我在当地的派出所去办了领养证,然后给她上了户口,其实我给她取的名字是唐菲菲。但是她十五岁考上高中那年她要求改成路跑跑。她说,她不要和我一个姓,她说她喜欢我。

她说她是路跑跑,不再是我的女儿唐菲菲。

不给她改名她就报不了名,我很顺从的给她改了名。

其实在很多事情上面我都很迁就她,我很爱她,我收养的女儿。

她无数次的告诉我她喜欢我,我就那么听着,从不做正面的回答。其实当时我只是觉得她对我是太过依赖了,我是她生活的重心。她生的很漂亮,尤其是眼睛,就像星星一样,总是闪着璀璨的光。

有很多男孩子喜欢她,她会在给我打电话的时候念那些男孩子写给她的情书,我从最开始的兴趣到最后心底略微的羡慕。

我很嫉妒那些孩子,他们可以大胆的说,“路跑跑,我喜欢你。”

我在她高三的时候结了婚,我如果不结婚我很怕我会经不住她带给我的诱惑,她总是说,“干爹,我喜欢你,我喜欢你,我喜欢你。”

她的那一声干爹总是让我觉得很恶趣味。干爹,我其实也想像其它的干爹一样,不过,我不能允许自己变得那般恶俗。

我结婚那天,她没参加,只是给我打了电话,她应该是喝了酒,她在电话里面嘤嘤的哭,她说,“干爹,我喜欢你。”

那一年她18。

她没有因为我结婚有所改变,只是说喜欢我的时候变的比以往少了,她依旧那么活泼开朗,没心没肺。

后来她吻了我,我用了一年去回味那个吻,我用了一年让自己接受其实自己就是那么恶俗的一个人,于是我离了婚,我对她说,“跑跑,我离婚了。”

我们在一起了,她的青春活力能带给我别样的舒心,我喜欢听她叫我干爹,我觉得这样很刺激。

她叫着,“干爹,呜呜~干爹。”我就在她身体里面卖力的驰骋。

我和她在一起了一年多,很快我又结婚了,因为我家人的极力反对,我到底是逃不开世俗的,我一个电话给她,我说,“跑跑,我要结婚了。”

我们就那么分开了,这一分开就是六年。

我没和她联系,我知道她也不会和我联系。我们之间只是相隔了450公里,我们却六年没有再见。

直到,我在日思夜想了六年以后决定把她追回来的时候,我才发现时光真的不等人,我就那么错过了她,再也找不回来。

我对她说我爱她,她哭的那么伤心,我也很伤心,我伤心,她终究是嫁给了别人。

蓝天篇

我是蓝天,那个爱着路跑跑的蓝天。

我喜欢她是从高一的时候开始的,具体是哪一天我忘记了,我只记得那天很热。

那天我们在上体育课,米若和路跑跑坐在操场旁边的石凳上乘凉,她们看着篮球场。我是体育委员,虽然那时我的个头没有张平他们壮硕,但是我运动细胞特别的发达。

我在得了一个三分球的时候习惯性的环顾四周,那个时候我只是在想,是否会有女孩子为我喝彩,就如同为张平,为林青喝彩一般。

那个时候的我和林青比,和张平比,差距都是那么的远,因为那个时候的我个子实在只比那些女孩子高一点,所以多多少少我都是有一些自卑的。

米若从不自卑,这是我最欣赏她的地方,即便她生存的条件比我们差那么远,她依旧过那么明媚。

话回到我得三分球以后,环顾四周时,并为发现有人为我鼓掌喝彩,除了路跑跑,她是从凳子上面跳起来叫好,我只看见在阳光的剪影下,在斑驳的树荫里,那个女孩长的是那么好看。

那个时候我知道有很多男孩子都给路跑跑写了情书,但是我没有,因为我个子才和她一般高。

好在,我只是发育的晚,我长的很快,按米若的话说我好像是在一夜间被拔苗助长了一样,我长的比林青的个子还要高,我从比米若只高一个头顶长到比她高两个头。

那个时候的我终于可以不用掩饰我对路跑跑的喜欢了。

我以为路跑跑喜欢的是林青,因为她在看见林青带女友来参加张平的生日聚会时显得那么愤怒。当我追出去的时候,却看见米若在哭,我便知道,路跑跑真是个仗义的姑娘,我就更喜欢她了。喜欢到无法自拔。

我也给路跑跑写了情书,但是我没有交给她,我庆幸我的座位是坐在她的后面,我可以肆无忌惮的看着她的后脑勺,她是个好动的姑娘,上课时总是喜欢摇头晃脑的,我甚至能看清楚她脖颈上细细的茸毛,我也可以看着她晶莹剔透的耳朵。

我的内心是那么的愉悦,我给她写的情书很厚,肯定要比张平写给米若的要厚。

因为我的情书一写就是十一年。我写了三个厚厚的笔记本。

后来我也是用那厚厚的情书向路跑跑求的婚,其实那已经不能算是情书了,里面记录的无非是我在生活中的一些琐事,当然,这些琐事全部有关路跑跑。

路跑跑在翻阅那些情书的时候,眼角泛着泪光,忽闪忽闪的,她一把抱过我的头,她说,“蓝天,我嫁给你。”

其实我在美国那三年里面也陆陆续续的交了很多女朋友,我在效仿张平,我以为我也能用这样的方式来填补路跑跑在我心里面留下的缺口,但我终于发现,无论是张平或者是我,心里的缺口究是无法填补的。她们都比不上路跑跑,她们有的比路跑跑还漂亮,但是她们都没有路跑跑的习性,我终究还是没能喜欢上。

张平说,我是我们这一群人里面最幸福的,但是我不知道该怎样去定义这是否是幸福,因为我始终知道,在路跑跑心里扎根的人是唐林飞,那个给了她一切的人,她叫她干爹,她在梦里说着,“干爹,我喜欢你。”

商果篇

我是商果,那个喜欢林青的商果。

在我的记忆中,林青是一个暴躁的人,他总是打架,从幼稚园打到小学,从小学打到初中。他也为我打架,只要有人说我一句不好,他立马撩起袖子就开打。

林伯父总是要花很多的钱去帮他料理后面的事,那些被打了的孩子的家长在收了钱以后就不再吵吵嚷嚷的。所以钱真是个好东西。

我是在15岁的时候被家人带出国的,那个时候我多么害怕,害怕我走了林青就是忘记我,我当时跑过去找林青,我让他一定要等我三年。他那个时候还说,别说三年了,一辈子我都会等。

我以为他也是喜欢我的,他给了我一辈子的承诺,却没想,我只用了两年他却早就喜欢上了别人,喜欢到,把自己变成了另一个人。

他变的温文尔雅,他变得温柔祥和,他变得连脏话都不说了,却也是这样的一个他恨恨的打了我一巴掌。

我的心里充满了怨恨,对那个叫米若的女孩。

我看见她就觉得讨厌,长的虽然乖巧却也没我漂亮,成绩虽然好却也比我好不了多少,而且她是那么的贫穷,她穿衣服总是来来回回的换。但是就是这样的米若,却让林青喜欢到死。

我为什么那么讨厌她,因为她本来就该被讨厌。

其实我很后悔,如果知道林青会死,我一定不会用尽手段的得到他。

我爸爸和他爸爸原本就是好友,他也有意在林青家遇到困难的时候拉一把,我却提出条件,那个条件是林青必须和我在一起。

林青被就该是我的,这是我一直的想法。

我们从小青梅竹马,我

们是那么的门当户对。

我怎么可以允许我喜欢的人成为别人的,于是我在家里哭闹,我爸最终答应了我的要求。

我终于如愿以偿的和林青在一起了,我可以那么正大光明的挽着他的手臂,我让他去和米若分手他就去,我不允许他去找米若他就不去。他是那么的顺从我,我却并没有那么的开心,因为我再也没见过他的笑容。

他就那么应着我的所有要求,因为我爸爸给他爸爸借了很多很多钱,这些钱是不用还的,因为是用林青换来的。

米若怀孕了,林青哭着求我让他去见米若,那么高傲的男子,就在我面前哭着求我,如果我知道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哪怕林青恨死我我也不会让他去。

他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了,他死了,我说他是被米若杀死的。他也确实是被米若杀死的,如果不是米若的决绝,他又怎么会听不见那么嘹亮的喇叭声。

最后一次见米若,她站在墓地外,那么孤苦无依。我在心里想着,这才是她该有的生活,她本就不配得到幸福,我打了她,用尽全身的力气,我知道她一定很疼,因为我觉得我的手都麻的没有知觉了。

她给过我一个耳光后来我还给了她,我们之间真的可以就这样两清吗?

当然不可以,我和她之间是个死结,用尽一生的时间都解不开的结。

我向张平求婚张平答应了,因为他说我们俩都是罪人。

我却不这么觉得,我觉得我只是想让米若听听,米若你听听,我和张平结婚了,那个喜欢你的男人。

我只是想,米若在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会是什么样的表情。她一定不会好受,因为这个消息肯定会让她去回忆,回忆过去的美好。

然而她的过去又多美好,她的现在就会有多悲伤。

路跑跑篇

我是路跑跑,其实我最开始的名字叫丫丫,在孤儿院里面大家都叫我丫丫。

直到我五岁那年,我在院门口玩耍,有一个男人问我愿不愿意跟他走,我当然愿意,因为孤儿院里面有很多人都被带走了,他们走了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我问院长妈妈他们都去了哪里,她告诉我说,那些被带走的孩子都去过幸福的生活了。

我也想过幸福的生活,虽然那个时候的我并不知道幸福到底是什么。

我其实对小时侯的事情记忆并不是很深刻,我只知道我是他领养回来的,他叫唐林飞,他叫我唐菲菲。

他的房子很大,大到我随便躲在哪个角落里他都要找好久才能将我找到,到后来我才知道,他只是在逗我玩。

他真是个好人,他给我买漂亮的衣裙,他给我买很多很多的玩具。他很忙,但是他每天晚上都会在保姆阿姨下班的第一时间回家,他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抱抱我。

那是在我小的时候,待我再长大一些,他晚上就不那么准时回来了,我就睡在沙发上等他,有些时候我是在床上醒来,有些时候我醒来依旧是在沙发上,我就知道他又是一个晚上没有回家。

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觉得自己喜欢他的,我自己也记得不是很清楚,好像是从我无意间看到他和别的女人亲吻的时候开始的,我觉得心里酸酸的。

那天的我由于感冒所以提前请了假回家,我打开-房门看见一个女人坐在他的腿上,他们坐在沙发上嘴对着嘴,他听见开门声回头看见背着书包站在门口的我显得很尴尬。

我只是说了一句,“干爹,我头疼。”我回了房间,我躺在床上哭的惊天动地。

他连忙跟进来,用嘴唇碰了碰我的额头,他说,“菲菲,别怕,我带你去医院。”

其实我不是因为发烧了难受而哭,我是因为他的腿上坐着别的女人。那个原本是我一直坐着的地方,我坐在上面看电视,看故事书,我甚至还坐在上面吃饭。

那个时候我在想,他是不是不要我了。

我第一次对他说我喜欢他是在我11岁生日的时候,他那天早早的就回家了,说要带我出去吃大餐,我说,“干爹,我就想吃你煮的面条。”

他乐呵呵的打电话定了蛋糕,然后开始给我做面条。

我一边悉悉索索的吃面条一变说,“干爹,我喜欢你。”

他模模我的头说喜欢吃就多吃点。

他没有听清楚我说我喜欢的是他,他以为我在说我喜欢吃面条。

但是那的确是我的第一次表白。

我为什么会喜欢他呢?我自己也不知道,人的内心是个多么复杂的世界,我的大脑本就不够聪明,我思考不出来这个问题的答案。

在我上初中的那三年,每当遇到寒暑假他就会抛开工作带着我到处游玩,他说我需要打开视野,看更大的世界。

我们去过很多地方,就我和他。

再到后来我遇见了米若,她是个简单的女子,只是我不明白为什么那么简单的一个人会生活的那样辛酸。

她吃的没我们好,穿的没我们好,用的没我们好。但她却活的很快乐。我一直在想,如果把我换做是她,我一定不会是那么无坚不摧的存在。

米若喜欢林青就如同我喜欢唐林飞一样,我们找不到爱慕的源头,就那么喜欢着。

我一直认为我们都会幸福的,尤其是在林青和米若在一起,我和唐林飞在一起的那段时间,我们都如愿以偿的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了。

但是不久后,林青死了,唐林飞又结了婚。

我们终究还是没能幸福,即便我有着那样爱着我的蓝天,米若有着米爱和唐至。

可是,我们终究不会再幸福,像曾经那种,感觉像在天上飞着的那样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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